以灵活多元的方式,合力开发海外资源

2018-08-03 07:47薛璇
中国有色金属 2018年14期
关键词:所在国采矿权几内亚

本刊记者 薛璇|文

当前,对中国有色金属行业来说,借助“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走出去”战略已经到了关键发展时期。在境外获取铜、铝、钴、镍等国内稀缺的矿产资源,关系到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的安全、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海外资源开发早已被提上国家战略的议事日程。

近年来,中国有色金属企业“走出去”拓展海外矿产资源成绩斐然。近期,笔者赴赞比亚、刚果(金)、几内亚等国,深入采访了中资企业在非洲国家的资源开发项目,也见证了这些项目的成功运作。综合国企、民企在所在国的资源开发方式,笔者认为,以灵活多元的方式获取海外资源,进而保障国内资源安全,防范各类风险,对企业、对行业、对国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有色金属企业“走出去”开发海外矿产资源,应本着“不求为我所有,但求为我所用”的原则。审视中国企业的海外资源类项目运作方式,大体上分为四大类:

一是独立投资,独立经营。这种开发方式是由中资企业投资获得探矿权和采矿权,或者并购国际矿业企业已有的矿山进行改建扩建,进而在所在国建设采选厂或冶炼厂,产品大多运回国内。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决策及时,管理顺畅,利润分配也不存在争议。但是,由于矿产资源是极为敏感的产品,这类中资企业往往容易受到所在国政府政策或政局的干扰和西方矿业巨头的打压,出现各类风险时,这类中资企业只能独自面对,显得孤立无援。

二是投资建设工厂,从当地采购矿石。这种方式不需要在当地购买采矿权,只是与当地已经取得采矿权的企业签订供矿协议,锁定价格进行长期供销合作。虽然操作起来较为简单,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和国际惯例办事,但是也容易受到所在国的政策影响和国际市场行情起伏的影响,在原料上受制于人。

三是合作开发,共同经营。这种合作方式主要由中资企业进行投资并控股,同时给予所在国政府或所在国矿业公司一部分股份,所在国派驻人员担任部分管理职务,中外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按比例共享利润。这种方式更容易为合作双方接受,所在国通过合作经营,获取了中方的管理经验、技术经验;中方通过合作经营,在所在国获得了稳定的矿产资源,出口到中国国内。在面临复杂的政治或者社区冲突时,由于股东方有其利益所在,应对起来也较为主动和便利。

四是抱团合作,形成战略联盟。一方面,中国企业可以通过集群方式一同“出海”,或互为上下游,或实现技术力量、管理团队的共享,比如中国有色矿业集团在赞比亚、刚果(金)的涉铜项目,就是以产业集群的方式,实现了互为上下游,并且在一个项目成熟运行的基础上,复制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个个堪称“经典”。另一方面,中国企业可以联合其他各方进行合作,取长补短,比如山东魏桥创业集团与新加坡韦立国际、烟台港、几内亚UMS公司组成了三国四方的赢联盟,各负其责,合作共赢。赢联盟在几内亚开采的铝土矿由魏桥创业集团全部购进,韦立国际负责海上运输,烟台港负责在当地内河上兴建港口,几内亚UMS公司负责几内亚的陆路运输,因此,赢联盟成为企业“走出去”、合作开发资源的样板。

海外资源开发的方式多种多样,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力,选择恰当的资源开发方式。笔者认为,现阶段,由于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在面临政企关系、法律差异、社会环境等各类挑战时,尽量采取合作开发、抱团出海的方式,这样比单打独斗风险要小得多。从更深层面上讲,企业开发海外资源面对的不仅是所在国的层层门槛,更多的要面对来自国际金融资本与资源寡头的觊觎,只有通过灵活多元的方式进行合作,才能形成合力,达成共赢,共同应对重重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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