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成举, 胡联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陕西 杨凌 712100; 2.安徽财经大学 城市与乡村协调发展研究中心, 安徽 蚌埠 233000)
2014年10月,北京市发布了《北京市农村经济薄弱地区发展规划(2014—2020)》,该规划提出,要在2020年使规划区内农民的人均收入达到全市农村人均收入的90%,规划区内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在2020年要达到15 500元以上,即要在2013年的基础上增长一倍。在农村经济薄弱区,农民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农业和打工收入,如何实现该规划的目标呢?北京市城市人口数量庞大,加之城市空气污染和交通拥堵等情况,很多城市居住着都愿意到郊区进行旅游度假。这构成了农村经济薄弱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机遇,但是受以往郊区旅游“小、低、散和乱”等形成的刻板印象,经济薄弱农村发展旅游业从而带领农民致富和农村发展的制约因素较多,乡村旅游扶贫的组织基础薄弱[1]。山东的实践经验表明:“乡村旅游合作社作为农民发展乡村旅游的合作互动组织,自 2008 年在莱芜、潍坊两市试点以来,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2]近几年密云县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实践,确实为农民增收与农村发展提供了新的经验。研究发现,旅游资源的富集往往与区域经济发展的低水平具有分布上的重叠效益[3],而这些旅游资源将是低收入地区农村发展的重要依托,依托合作社的乡村旅游发展也克服了以往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当地社区参与不足的问题[4],更是提升了低收入人口对旅游收益的分享[5],在政策干预中政府也充分重视了合作社成员的资本现状[6]。因此,本文将结合实地调查分析乡村旅游合作组织对推动经济薄弱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功能及其带来的其它价值。
“乡村旅游的兴起,给农业产业化带来良好的机遇,许多村镇旅游资源相对丰富,但一直没有产业化发展。乡村旅游业被当做主导产业来发展时,却遇到了如何高质量接待大量游客的棘手问题。”[7]在国外的旅游扶贫中,也遭遇着可持续发展的问题。[8]北京郊区有着丰富的生态资源、人文资源与旅游资源,这是发展旅游业的基础。但是如何充分利用这些旅游资源来发展家庭经济,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北京郊区旅游业的发展已经有较长的一段时间,但其总体发展状况并不令人满意,乡村旅游业发展规模小,层次低,经营状况分散和业态发展秩序混乱的情况普遍存在。为了争夺有限的游客,乡村旅游接待户争抢客源、欺客宰客和压级压价的情况也是易发多发。为了破解这个问题,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从2009年开始就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跟踪研究。研究发现: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来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将是实现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增加农民收入和推动农村发展的重要途径。我们之所以强调对旅游专业合作社的研究也是因为,在国家层面提出了旅游扶贫的战略,“旅游业是国民经济的综合性产业,旅游扶贫是国家扶贫开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9]但是就如何发展乡村旅游的问题,我们仍要探索。不过,应该明确的是,扶贫确实发挥了重要功能,也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近5年来,国家旅游发展基金补助贫困地区项目资金达11.5亿元。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 800 多万人通过旅游实现脱贫。国家发改委、国家旅游局、国务院扶贫办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推进旅游扶贫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到 2015 年,扶持约 2000 个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到2020 年,支持 6000 多个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10]而密云县通过组建合作社来发展乡村旅游并帮助低收入者脱贫致富的情况值得我们重视。
截止2014年底,密云县共发展民俗村90个,民俗旅游专业合作社87个,民俗户3606户,解决农民就业10 000人。2013年全县乡村旅游共接待游客702万人次,实现乡村旅游收入5.47亿元,位居五个生态涵养发展区首位。自2011年按照“一个民俗村就是一个乡村酒店”的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旅游提档升级以来,密云县乡村旅游收入增幅明显:2010年收入为3.08亿元,2011年4.4亿元,2012年5.74亿元,2013年6.07亿元,2013年比2010年增长97%。密云县乡村旅游接待人次平稳增长。2010年共接待游客529万人次,2011年588万人次,2012年637.4万人次,2013年702万人次,均保持了10%左右的增长速度。密云县乡村旅游人均消费逐年提高。2010年人均消费58.2元,2011年74.4元,2012年90.1元,2013年87元。乡村旅游收入增长方式逐渐由靠旅游人次增加向旅游人次增加与人均消费提高并重转变。“贫困地区可以充分利用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业,吸引发达地区的人们前来旅游和消费,使旅游资源产生效益,使旅游商品的生产、交换、消费在贫困地区同时发生,逐步实现财富、经验、技术和产业向贫困地区转移,增强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和贫困剩余产品增加。”[11]这是旅游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理论基础。
从北京市的情况看,密云县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最为迅速,效果也最好。通过对比其它区县旅游合作社的发展,我们可以更清楚地认识密云县旅游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共发展市级民俗旅游村157个,民俗旅游专业合作社123个,民俗旅游接待户7985户,123家乡村旅游新业态,涉及乡镇超过40个。登记在案的合作社入社成员共1300余户,解决15 000余人就业。2012年至2014年底,全市新成立旅游专业合作社84家,约占现有合作社总体的70%。从地域分布来看,合作社主要分布在密云县(87家),其他,如平谷区(10家)、房山区(9家)、延庆县(8家)、门头沟区(5家)等区县的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情况不够理想。整体上看,与2012年现场会之前相比,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在发展态势上,都有了长足的发展。2013年,全市乡村旅游接待近1500万游客,同比增长13.5%,实现旅游收入14.07亿元,同比增长15.6%,密云县实现增幅达30%以上。具体情况如下表1所示。
表1 密云与北京市其他区县乡村旅游合作社基本情况对比表(2013年)
(上表中的数据来源于调研)
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发现:北京市郊区县在旅游专业合作社方面存在发展差异。密云县在旅游合作社方面遥遥领先,而延庆、平谷、房山、门头沟则属于第二梯队,其他的一些区县算是第三梯队。但是无论旅游专业合作社发展数量差异如何,多数区县都在旅游收入方面实现了较快的增长。导致旅游专业合作社发展差距较大的有旅游资源、交通区位等因素,但是最重要的还是地方政府是否重视旅游专业合作社的相关工作,是否将其视为中心工作,是否为旅游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足够的支持。密云县旅游专业合作社和乡村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与地方政府对旅游专业合作社的高度重视不可分离,调研中密云县的地方干部曾对我们坦言:“任何支农资金,都比不上将其用在推动合作社和乡村旅游上,这方面的支持对农民增收是实实在在的,投入资金的效果也很快就会显现出来。”
从2011年到2012年,密云县政府每年整合450万支农资金,专门用于旅游合作社开展统一床上用品、统一洗涤、统一配送,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与此同时,密云县农合中心从2013年开始,每年筹备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和扶持发展县域内的旅游合作社,密云县农合中心还特意在机构内增设了旅游发展部,以专门协调乡村旅游和旅游合作社方面的事务。密云县各个乡镇也有成立有旅游发展办公室,具体推动乡域范围内的旅游合作社与乡村旅游事业发展。
调研中发现,从务农转为旅游接待,最困惑的就是如何开头。加入合作社则不仅享受到各种服务,而且效益较好,因此纷纷入社。以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为载体的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其突出了农户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参与,“对于旅游开发区域的传统社区而言, 社区参与模式的分化和重构功能既是改变其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方式的直接推动因素, 也是帮助其真正实现‘观念脱困’和‘知识脱困’的重要途径之一。”[12]而密云县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则通过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的参与,实现了村庄经济结构和村民习俗行动的改善,更是解决了长期困扰旅游扶贫的长效机制和激励机制问题[13]。
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的过程是活学活用“三变”战略的具体实践,正是吃透了该战略思想的精神和内容,乡村旅游和旅游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才获得了蓬勃发展的结果。概括地讲,乡村旅游合作社对“三变”战略的贯彻落实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将土地流转起来。以司马台村为例,通过土地流转,其原有的村民住房统一拆迁,之后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每户以自己的土地入股旅游合作社,获得自己的股份。这就为今天的司马台民俗旅游发展提供了便利的基础。其次,在乡村旅游业和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闲置农宅、生态资源、人文资源、劳动力资源和土地资源都得到了充分的经营和利用,资源变成了资金和股份,这种转变因有组织保证和政策引导,没有出现对环境的破坏。最后,通过组建乡村旅游合作社实现了将村民组织起来,农民既是社员,又是股员。合作社的建设是土地流转、资产经营的基础,合作社提供了共同的愿景与发展目标,统一了思想,实现了对土地的流转和资产的有效经营。同时,合作社的组建也解决了以往单个农户发展旅游所面临的困境,如基础设施改善、旅游宣传、恶性竞争与欺行霸市等问题。合作社以组织化的方式解决了单个农户不能做和做不了的问题,实现了组织化地与旅游市场对接,不仅能够及时回应游客的需求,同时也便利地对接了地方政府发展旅游业的政策与项目。
一是统一床上用品及其洗涤配送。密云县统一采购床上用品55 218套,发放40 218套,全县20个中转站负责洗涤、消毒、熨烫、储运,有的乡镇与洗涤厂或就近的星级酒店合作。司马台、古北口、阁老峪3个村正在试行使用统一标示的客房“小六件”,推动民俗户接待水平向星级酒店靠近。二是统一门头牌匾和外立面。合作社聘请专业设计公司,设计风格统一的门头牌匾和指路牌,保持了整体村庄乡村接待风格风貌的一致性,如围墙外立面统一成青砖青瓦的明清古居式样。三是统一服务标准和规范。合作社对如何摆桌上菜、沏茶倒酒、招呼客人、房间布置等都作了详细的规范,不断促进饮食起居条件向现代城市靠拢。部分合作社还对全村的民俗户配置统一的餐具和桌椅。四是统一宣传营销。合作社通过建立村级网站、广告、报纸、宣传册,对民俗户进行统一的网络宣传推广;统一设计、制作、安装导视系统、资源分布图。五是统一主要菜品和住宿价格。合作社统一制作了菜单,对一些主要的菜品实施统一定价。这个定价是指导性的,各家可以根据自己情况上下浮动。这既避免了欺客宰客、恶性竞争,又侧面激励了农户的特色餐饮创意,增加了市场发展活力。六是统一采购外来食材。京郊的多数生态涵养区农村人均耕地少,不少蔬菜、肉类以及辅料、调料需要外购。民俗旅游合作社购置了货车,统计了社员的需求,每天一大早就到正规的批发市场应需采购,既保证了食材的新鲜、安全,又极大地方便了民俗户,同时还降低了采购成本。七是统一客源分配。合作社通过网站统一推介、与旅行社合作等多种方式,对客源统筹进行分配。值得肯定的是,统一客源分配具有弹性机制,在旅游淡季,以游客的选择为主,而在旅游旺季则以统一分配为主。
“实现旅游扶贫效益与公平的核心是将居民个人利益与社区整体利益一体化,这也是旅游扶贫能够可持续性的关键。”[14]七个统一的做法,看似简单,但其却回应了乡村旅游接待户所面临的急迫难题。“合作社在培训、指导经营管理、统一供应床上用品等服务方面有明显成效。”[15]通过统一床上用品、服务规范等,乡村旅游的层次与服务质量得到了提升;通过统一宣传营销、采购食材等,农户降低了经营成本且扩大了宣传力度;通过统一菜品价格与客源分配,避免了农户间的恶性竞争与不规范经营,乡村旅游服务行业的经营秩序得以建立;统一门头牌匾和路牌等,则便利了游客的出行且塑造了民俗村与旅游点的良好形象。无独有偶,延庆柳沟“豆腐宴”品牌的树立也离不开乡村旅游合作社对社员统一规范的管理。[16]所以,规范化的做法在客观上实现了乡村旅游业环境的提升和品牌的塑造,其并没有干涉旅游接待户的经济收入分配,而是将村庄的发展与农户的发展联系在一起,在劳动量分配基础上建构了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制度。
因个体资源禀赋、社会行动能力等差异,尽管农民在加入合作社的时候并没有受到相应的限制,不同个体和农户通过旅游扶贫所获得的收入则有很大的差异,这就需要发挥合作社的内部利益调整与资源分配功能了。比如,在旅游旺季,不同家庭接待的游客数量有很大的不同,这会导致有的家庭在旅游旺季收入超过30万元,而有的家庭则只能收入2、3万元的毛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合作社会针对发展滞后的农户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提升其饭菜质量和各方面服务水平。因部分社员基础设施较差,其对游客的吸引力有限,为做好利益平衡并缩小农户间过大的发展差距,在财政扶持资源的分配中,合作社负责人会有意识地向贫困户和经济基础薄弱户倾斜,以提升其旅游服务接待的硬件设施水平。正是因为有合作社这样一个组织发挥着管理协调与利益再分配的功能,旅游才能够有效避免扶贫中的精英俘获和资源传递偏差的问题。
正如研究者所言,“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将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了乡村旅游专业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有利于规范乡村旅游项目之间的竞争行为”[17],“旅游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拉动了社区文明建设。”[18]因而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于农民增收、乡村发展、环境保护与乡村旅游业的发展等[19]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当前,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呈现出内生性发展的特征,即乡村旅游业的发展是以旅游地所在乡村居民的充分参与为基础。[20]而密云县乡村旅游合作社正是以村民的充分参与和利益分享而驱动的,因此密云县的乡村旅游业实现了游客接待人数和旅游收入的大幅增长。2012年至今,密云县旅游收入每年递增30%以上。旅游收入增长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游客稳步增长。基础条件改善、整体旅游氛围营造、统一宣传等,都使得民俗旅游吸引力大大增加;二是人均消费迅速增长。以住宿为例,实行酒店化管理后,住宿标准从原来的30~50元涨到了120~180元/间,房价涨幅普遍达50%以上。在合作社成立之前,这些成效是难以想象的。因为基础设施改善,欺客宰客和恶性竞争的情况大大减少了。合作社成立后,农户普遍反映收入增加了,有个例甚至实现了年增幅400%。以密云县古北口村为例,其民俗经营户,年最少收入超过3万元。一些经营规模较大的农户,年收入超过30万元。据密云县统计局数据,成立合作社以来,民俗旅游发展态势强劲,接待游客数和实现收入同比增幅达到30.7%,对全县观光民俗旅游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70%。如波兰尼所言,嵌入社会的经济系统的发展,往往会以社会的混乱为代价。[21]阿玛蒂亚森的研究告诉我们,不平等会让社会的凝聚力下降,让经济发展效率降低。[22]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关注旅游接待户与民俗村扶持的公平性问题。而一些无法开展接待和经营的农户也在村庄中获得了工作机会,收入也随之增加。
农村社区发展和农民素质提升是旅游扶贫的重要内容,而依托合作社的旅游扶贫很好地回应了这一要求。合作社对社员约定的门前三包政策(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使得政府通过合作社这一组织形式,实现了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农村环境美化了,秩序井然了,旅游环境自然就提升了。合作社成立后,农民的关注点从农业生产转向了旅游经营,从注重短期收入转变为如何更好地提升服务质量上,现代化市场意识与经营理念迅速增强。入社农户反映,合作社成立前和成立后,服务、接待、说话水平、生活质量有着本质的区别。村干部说,“合作社的发展促进了邻里间的和谐。过去邻里间为了争抢客源,明争暗斗、相互间压级压价、恶性竞争是常态。如今的新常态是:统一标准,统一价格,新客源统一分配,谁都不再争抢了,而且当天没有客人的农户会主动到客人多的农户家帮忙,邻里间像是一个大家庭。由此发端,村里的其他各项公共事务都极大改善。”不光是这里的合作社有这样的效果,云南玉湖村的旅游合作社也发现了这样的效果,村民早上起来就忙着喂马和开展旅游服务,凑一起喝酒的情况少了,打架和偷盗的情况也少了。[23]能取得这样的效果是旅游合作社让大多数人都能共享旅游业发展的成果,个体在乡村旅游的发展过程中满足了个体自我价值实现的需求,也提供了其阶层流动的机会。研究发现,“生态旅游合作社的成立使得村民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了。在过去以血缘、地缘为主要社会纽带的基础上,加强了业缘这一联系纽带。”[24]正是因为更多纽带的联系,村民之间的和谐关系才更加稳固。
旅游扶贫在客观上也促进了乡村旅游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在合作社成立之前,不少游客都遭遇过欺客宰客的现象,或者是服务态度恶劣的情况,而在合作社成立之后,通过合作社的统一管理和定价,欺客宰客的情况很少发生了;同时,以顾客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也逐渐成为大家的一致认识。正是顾客的需求导向,才让民俗户进行客房的升级改造并提升了软硬件标准。古北口村旅游合作社负责人称,统一客源分配和主要菜品、住宿价格非常有价值,解决了之前恶性竞争的问题。现在平均民俗户年收入达到5万元,比之前提升了30%以上。不良经营现象的减少,提升当地的旅游发展环境,这也让密云的乡村旅游获得了快速发展的机遇。这一点也得到了重庆相关实践的证实,“旅游合作社除了可以畅通信息外,还建立了一种长效机制,实现了对零零碎碎的小宾馆的统一服务管理,使服务质量更加有所保障。”[25]合作社为什么有助于建立乡村旅游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呢?因为,“通过建立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一方面可根据入社农民状况,进行有效分工,使其从事不同业态的工作,将分散的农户形成利益共同体,避免恶性竞争;另一方面,可统一对外宣传,统一价格,统一标准,保证了乡村旅游的市场秩序。”[26]可见,合作社对于维持乡村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非常有益。
旅游扶贫还具备显著的生态功能,其有助于居民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态意识。对于密云县来说,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其发展乡村旅游业的重要基础,而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也融入了“社区生态旅游”的理念。[27]通过对床上用品实行统一的洗涤和配送,这大大减少了淡水的使用量,相比较传统的一家一户洗涤模式,集中洗涤可以减少80%的用水量(传统模式下,洗涤一套床单和被罩用水20斤)。以密云为例,2013年,乡村旅游共接待游客700万人次,按照每客一换的标准,全县集中洗涤共可减少用水5.6万吨。少用这么多水,也就少排放这么多的污水,其生态效益是非常显著的。在没有发展旅游合作社与民俗旅游之前,村民对生态环境建设并不重视。而旅游业的发展使村民认识到,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是他们的“金山银山”,所以环境保护的意识明显加强。在合作社的组织下,社员会有针对性地开展绿化活动,如古北口村对各家的房前屋后都进行了绿化和美化,总绿化面积超过1000 m2。乡村旅游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还体现在乡村旅游接待户能源消费构成的变化上,研究者对六盘水区旅游扶贫试验区的研究发现:“乡村旅游农户户均新型能源消费量是175.45 kgce,是传统农户的15.39倍;其中太阳能增长幅度最大,是传统农户的25.87倍。同时,传统生物质能,如薪柴、秸秆等,呈大幅度减少的趋势。”[28]旅游接待户对新型能源的大量使用和传统生物质能源使用的减少将减少污染气体排放,优化大气质量。
尽管密云县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喜人的成果,但是从北京全市的情况看,乡村旅游合作社的发展很不平衡。要推动北京市乡村旅游和农村经济的更好发展,需要我们在全市范围内科学推广乡村旅游合作社的发展经验,同时注意解决其面临的现实问题:
上文中,我们看到:旅游专业合作社在各个区县发展的情况是不平衡的,而密云县旅游专业合作社的乡镇全覆盖与当地政府对旅游专业合作社的重视是分不开的。其他区县,或是因为地方自身缺乏旅游产业基础,或是因为经济发展结构差异,其推动旅游专业合作社的工作不够理想。对于客观上缺乏旅游产业发展基础的区县,其旅游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其他旅游资源丰富的区县,旅游专业合作社发展不理想的主要原因,仍是地方政府的不重视。所以,要通过政策与文件,让各个区县形成发展旅游专业合作社的一致意见并大力扶持。
密云县在2011年和2012年通过整合专项支农资金,统筹900万元用于旅游专业合作社和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发展,这才取得了合作社与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局面。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乡村旅游并不是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因此从国家层面并没有建立针对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且其注册登记也是困扰乡村旅游合作社发展的重要阻碍。当前,北京市市级示范合作社与国家级示范合作社的评选活动中,旅游专业合作社根本没有参评的资格。针对这种情况,密云县农合中心每年设立3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旅游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这也是值得全市借鉴学习的经验。如果从市级财政层面设立专门的用于扶持旅游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资金,那么全市的旅游专业合作社和旅游产业一定会发展得更好。如果不能设立旅游专业合作社的专项扶持资金,那么应在现有的支农资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余扶持合作社与乡村旅游。
通过对北京市多个地方的乡村旅游业发展状况的调研,我们发现: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层次较低,同时还存在同质化的现象,多数民俗村和乡村旅游点都是依赖自己的自然生态优势,而没有文化和民俗的内核。同时,在旅游产品的开发方面,也表现出多种不足。如何结合民俗村自己的历史和文化优势,开发出带有地方特色且市场欢迎的旅游产品仍是需要大力解决的问题。旅游专业合作社目前主要是提供服务职能,但由于资金、人才等因素制约,其对所在区域乡村旅游发展缺乏长远规划,或者是规划层次较低,由此也就带来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发展后劲不足。针对这种情况,各个区县的旅游管理部门、规划部门,要帮助旅游专业合作社做好发展规划,或者是利用市场的规划资源来提升乡村旅游的规划设计水平;同时,还要针对旅游专业合作社开展专业培训,以提升其专业素养。“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在营销、培训、指导、规范以及争取政策及资金支持方面需要发挥更大的作用,并且要兼顾成员间的公平,给予成员更多的决策权,才能提高成员满意度。”[29]所以提高合作社社员的专业技能,兼顾公平发展与民主决策权利,也是乡村旅游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动力[30],这也都是乡村旅游在一定发展阶段后将要面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