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洞庭湖深处,一道高高垒砌的堤坝似“水中长城”,围出一片面积近3万亩的私人湖泊,严重影响湿地生态及湖区行洪。这道堤坝是当地一个私企老板所建,虽曾被各级政府数次严令拆除,但依旧岿然不动。
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也曾下达了整改和拆除方案。纵使如此,私人湖泊依然完好。究其原因,有当地干部表示,对于相关整改措施,具体操作中确有调整,且是“上面”同意了的,“反正是通过了验收的”。
私人湖泊起于商人的逐利惯性,但能够在公开违规操作下形成气候,被架空的监管才是最大的问题。有说法称,私人矮围迟迟难以拆除,是因为相关利益过于盘根错节。在整体上拿利益原因来解释私人湖泊的迟迟难以拆除,是说得通的,但具体看,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解释。因为在拆除时,固然可以说各方囿于成本分担、利益难协调而退避三舍,但是谁“同意”了整改可以调整?又是谁对明显不过关的整改下达了“通过验收”的指令?从何时开始,违规主体可以与监管力量讨价还价了?显然,公共湿地变成了“私家湖泊”,相关拆除措施难以落地,是不是隐含着某种公共权力的徇私和包庇?这恐怕才是症结所在,也是真正的“利益纠葛”所在。
根据最新情况,在生态环境部组成的督察组开展专项督察后,当地政府已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面对如此严重的、长达十多年的违规问题,上级部门出手才出现转机,这样的纠偏路径,是不是成本太高了?上级部门一出手,整改就能到位,一方面说明,有些问题操作起来,其实没那么难,关键还是责任落实未到位,给某些责任者留下了太大的侥幸和虚与委蛇的空间。另一方面也证明,净化环境生态,先得重塑行政生态、权力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