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国土资源局
在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中,开封市克难攻坚,改革创新,将国土资源所和村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职能整合,探索建立了“党政同责、编委主导、部门联动、国土主推”的基层国土资源所运行新机制。截至目前,全市82个基层国土资源所全部整合到位。
党政同责,稳妥推进基层国土资源体制改革。2017年以来,开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国土资源所体制改革工作。结合《河南省国土资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全省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的指导意见》,开封市委书记、市长多次深入基层调研,研究国土资源利用管理体制改革意见,最终明确国土资源利用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和任务;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把国土资源利用管理体制改革作为重点工作,到外地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门对国土资源体制改革有关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印发《开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利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把国土资源所体制改革纳入重点工作、重点事项;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全面跟进,把各县(区)国土资源所体制改革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
编委主导,建立统一的国土资源和村镇规划所。开封市委编办在多次到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按照“统一机构名称、统一整合职能、统一明确权责”的原则,大力推进全市国土资源所体制改革。全市82个基层所全部更名为国土资源和村镇规划所,整合职能,实行国土资源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每个所在原来3名工作人员基础上,增加7~10人,国土、规划职能合一,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实现“1+1>2”的效果。在职责划分上,新成立的国土资源和村镇规划所主要负责推进《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国家、省政府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辖区内村镇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与调整;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及调处权属纠纷,打击违法用地行为,保护土地使用者合法权益,维护国土资源领域信访稳定;确保村镇规划在基层执行到位。
部门联动,形成推进基层国土资源体制改革合力。按照开封市委、市政府统一决策部署,各县(区)党委政府以及编委、法制、国土、财政、住建、规划、农林、环保等部门,参加全市整合乡镇国土和村镇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统一思想,共同制订完善基层国土资源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市县两级涉土部门上下联动,横向配合,充分发挥职责职能,综合运用行政、法制、信息化、购买服务等手段,合力推进基层国土资源所体制改革。各乡镇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对本级国土、规划、村镇建设发展中心的原有机构设置、人员在岗现状进行摸底调查、统计上报,为推进基层国土资源所体制改革提供基础支持。
国土主推,全面推进国土资源和村镇规划所改革。开封市国土资源局先后5次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各县(区)国土资源局负责人也多次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上下联动,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国土部门与市、县编办密切联系,邀请编办同志一起到外地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形成改革共识;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班子成员,多次分头与县(区)、乡(镇)党委政府沟通,协调解决人员、资金、办公场所等方面疑难问题。按照《开封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创新改革实施方案》,突出重点,确定祥符区和尉氏县2个县为试点,全面推进全市基层国土规划所建设。
国土资源和村镇规划所的成立,极大调动了当地党委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改变了过去国土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缩短了执法周期,提升了执法效率,切实把违法用地行为“发现在初始,消灭在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