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农村土地仲裁庭工作建议及思考

2018-07-29 16:30徐天龙郭汉香
农家科技下旬刊 2018年5期
关键词:仲裁庭仲裁农村土地

徐天龙 郭汉香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奋斗目标任务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郑重提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实现中国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作出了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等战略部署,对正确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依法规范开展调解仲裁工作。

一、基本情况

1.盘州市土地纠纷已达到2000多件,历史遗留问题1000多件,与其他市、县的10多件,现在流转900多件,来的大部分建议调解,走司法程序,都不愿意。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不仅呈现新特点,而且随着时间推移,有些矛盾纠纷解决难度在加大,有些矛盾纠纷形成原因更加错综复杂,特别是在“农民信访不信法”氛围还存在的情况下,特别是有的案子难以做到“案结事了”,容易使仲裁机构陷入被动局面。做好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工作关系98万农户的利益,做好这项工作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关注、关心农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疾苦,注意倾听他们的愿望与要求,突出关注广大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广大农民群众建立深厚感情,不断提高在广大农民群众中的信誉度。

2.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国家于2009年6月27日颁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该法于2010年1月1日實施以来,盘州市尚未正式成立仲裁机构,还有很大比例仲裁委员会没有实质开展工作;开展工作的,规范化程度不高,工作中还有很多瑕疵,影响着法律贯彻实施和农民依法反映、解决诉求渠道的畅通。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结底是各部门对调解仲裁工作的地位与作用没有完全认识到位,采用过去老一套办法解决纠纷;纠纷较多时再建立仲裁机构,对这项工作看得过于简单;留于形式上重视,更有的甚至认为只是农业部门的事,对这项工作的开展“不冷不热”。

当前与今后时期,随着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城乡融合发展,特别是随着惠农政策力度加大,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深入推进,广大农民对土地重视程度会不断加强,维权意识特别是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会不断加强。同时,各类经营主体数量会增加,到农村“双创”人员也会增加,工商资本进入农村也可能会提速,加之农村发展不平衡,农民收入不平衡,农民增收难度加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复杂性、敏感性将会增强,影响因素也会增加,这就要求我们要更加重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充分认识调解仲裁工作的地位与作用,采取切实措施推动这项工作便民高效开展。

二、 成立仲裁庭重要性

1.成立农村土地仲裁庭,关系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落实,关系党在农村方针政策的落实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是农村改革的定盘星。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能否落实好,关系到党的形象和中央的权威,关系到农村“四荒地”、宅基地、农村建设用地政策的落实,也关系到农村土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三权”分置办法意见和产权制度改革等改革措施的落实。同时,这些政策和改革措施落实不好,农民就会不断有诉求要表达,关系到各类经营主体的引入与发展,关系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关系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培育与发展。因此,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牵一发动全局的大事,影响农村小康社会的进程,进而影响中华民族的复兴。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工作以政策法律为依据,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仲裁。按中央政策要求解决矛盾纠纷,进而使党在农村基本政策落到实处,使二轮延包政策到期后能够再顺利延长30年,从而促进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和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乃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顺利推进。

2.成立农村土地仲裁庭,关系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的落实,关系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有的是政府部门的职责,有的是社会的职责,贯彻落实好这些法律,有利于促进农业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有利于促进基层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法律意识,有利于促进当事人和广大农民群众依法反映诉求、解决诉求,促进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以法律为依据,按法律要求调解或仲裁审理案件,并且一般是公开审理,在社会舆论监督下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同时,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的受理、调解、开庭审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打下坚实基础。

3.成立农村土地仲裁庭,关系农户和各类经营主体利益的维护,关系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社会预期。良好的环境,良好的预期,农户就能增加投入,工商资本就能放心进入农业农村领域,各类经营主体就能踏实大胆经营,社会化服务组织就能更有效开展服务。特别是,随着进入新时代城乡融合力度加大,农村各类投资主体、经营主体将呈蓬勃发展态势,将有力促进农村产业兴旺,农民增收富裕,维护农户合法利益和各类主体利益将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调解仲裁坚持公平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坚持便民高效,贴近“三农”,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各类主体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与办法,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乡村振兴。

三、成立盘州市仲裁庭建议及思考

请相关部门及时落实、抓紧到位。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定性为开展纠纷调处服务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单独成立正科级单位,编制人员20人,仲裁办公室工作人员2人,案件受理室(兼送达人员)2人,调解人员2人、仲裁员数(兼案件调查)9人,书记员3人,档案室2人,组织招考,明确独立法人,独立账户,独立经费开支,并且按政府购买服务办法,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平均每个案件3000元工作经费,保障仲裁庭工作开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更宽、更深的视角思考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工作面临的问题和需要做好的工作,以更好地为实现新时代奋斗目标做出更加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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