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朵 小芳
【摘要】葬族是一个一跨跨千年的民族,它直接由奴隶社会走向社会主义社会,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彝族婚姻习惯法在彝族地区具有巨大的影响力,这是对家支势力的一种扩张,而妇女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更浅显的说为交易的根本,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妇女儿童权益不断被重视,作为具有原生态的自然村应关注妇女婚姻权益,切实做到人人平等,妇女享有自由等相关权利,本文以一个自然村为视角来展开论述。
【关键词】自然村;葬族妇女;婚姻;权益保障
一、选该自然村的缘由
自然村即以家族、戶族、氏族或其他原因自然形成的居民聚居的村落,与行政村相对,选择该村落,首先是本人从小居住于此,并且身为女性会更加感同身受,对于当地的情况也是了如指掌,也更利于自己获取及收集一手资料;其次,该村为一个自然村,因为在大概十年前这个村是一处劳教所,后面因为国家政策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全部迁出,才使得四面八方的彝族民众会往这个地方搬迁,现在这个村落的彝族成分中有来自甘洛、美姑、冕宁等凉山各个县乡的彝族民众,也有峨边内部其他村落的人搬人,致使在管理上、分配上趋于难,处于一个自然村的状态,但就是一个这样的自然村,有着特别原始的习俗,也有着较为受现代化影响的习俗,碰撞中使得女性婚姻的各项权益受损凸显,这是具有代表性的;最后,这几年来,年轻女性辍学打工现象普遍,在接受外面先进思想时就会和村落的一些传统习俗相冲突,使得村落矛盾多,这也会影响村落的稳定,更重要是对女性的压制;因此,自然村落彝族女性的权益应该使其普及,让民众都能够意识到这一点,对其进行有效保障。
二、自然村妇女婚姻权益现状
在该村落还是体现出传统的彝族婚姻习惯法的几种情形:(一)同族内婚(二)等级内婚(三)家支外婚(同姓不婚)、姑舅表优先婚与姨表不通婚制(四)一夫多妻的存在和转房制(五)包办婚姻的普遍性;该村落的经济基本上还停留在比较原始的农耕经济阶段,这种经济落后的生产、生活状况,带来了两个后果:一是彝族群众的观念比较落后;二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相对简单,只需依照简单的习惯法通过调解就能处理好人们之间的关系,但这也引申出诸多问题,特别是在婚俗上面,女性大部分受制于家支,力量薄弱无法反抗,特别是当前出生于90年代的女性,一方面受到了现代的先进思潮洗礼,而另一方面,父辈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该村落是比较盛行的,大部分只求父母祖辈的“合意”,因此,在该村落的女性除非是通过读书或是打工走出去离开该地,不然难逃此命运;当地女性想要为自己发声,但像妇联等调和组织形同虚设,妇女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婚姻自由权、生育权等。
三、自然村妇女的婚姻权益保障
首先,自己作为一名该村落凭自己的努力走出来的大学生,内心充满着许多改变家乡的想法,女性作为家庭重要一员,其应当享有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权益,并且现在有众多村落男性外出打工,使得孩子的教育全靠母亲一人担负,因此母亲甚至整个村落的意识形态很重要,现在该村落在加强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在村落经济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上是落实的挺好的,但人们的观念意识还是跟不上经济的发展,文化氛围欠缺,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分出来一部分资金搞文化建设,加强文化引导作用,在引进人才方面更应该全面具体落实,特别是针对当地大学生的引进,当地的大学生是较为了解当地情况的,并且精通民族语言以及与当地人民的交流也更通畅,作为接受了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来说,她们能够把自己在外面所学所想运用到当地的思想文化建设中,使得当地人民能够潜移默化的受其影响,从长远效益来看,引进大学生人才特别是优秀彝族女性大学生,对于当地彝族婚姻权益的保障是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的,是在没有强制性规定下,让人们慢慢接受改变,顺应现代的发展。
其次,传统的普法模式,如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已经不能引起村落中人们的注意,更甚者可能会对此反感,鉴于我国两会提出的通信的降费提速议案,在根据现在村落中全部人都用通讯设备,一小部分家庭还设了无线网络,因此,本人认为降速提费是必要的,在此基础上,会有更多农村居民设无线网络,会使得居民与外界信息的联络加强,这样一来,政府就可以通过通讯渠道,在电视、广播等各平台进行关于彝族妇女婚姻权益保障问题的宣传,如在电视台增加彝族婚俗讲坛、保障婚姻权益等节目,这会吸引更多人关注相关问题,也起到教育引导作用。
最后,我们应该给彝族妇女能够发声的平台,政府应该加强并规范妇联的管理,使其正规化、独立化,让当地妇女能够对其有信赖感,特别是对婚俗的引导作用,也让男性明白男女地位的平等,政府或者司法机构内部也应设立彝族婚姻保障办公室,就主要负责彝族婚俗与我国婚姻法的变通,接收并解决妇联无法缓解的妇女婚姻矛盾,彝族妇女婚姻权益保障问题等,使处于婚姻弱势地位的彝族女性能够慢慢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使权益保障落到实处。
本文仅以一个自然村落为例,但其中很多现象与其他彝族地区是具有共性的,社会发展迅速,长期以来不受重视的彝族妇女在婚姻中的地位也应随时而提高,使保障妇女婚姻权益真正深入彝族人民内心,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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