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巧慧
近年来,惠州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和抓基层打基础的重要论述,融入惠州民政改革发展全过程,牢固树立和践行为民爱民工作理念,强力推进基层民政工作,切实把工作落实到群众身上,把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提高站位,做强领导协调机制。为民爱民工作理念深刻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做好基层民政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惠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市加强基层民政工作领导小组,县(区)、镇(街)也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市、县(区)成立了市长、县(区)长任组长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建立了协调机制。党委领导小组负责定大事,确定出台了基层民政工作实施意见、完善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和镇级基层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三件大事。政府协调机制主要解决难事,协调解决了低保五保提标、医疗救助等问题。我们的体会是,民政部门要办成大事好事,不能单打独斗,关键要有好的领导和协调机制。而这些机制不能成为摆设,民政部门要发现和提出问题,运用好这些机制解决问题。
二、以民为本,做实惠民政策措施。民政部开展蹲点调研以来指导惠州出台了28个文件,特别是在低保标准、医疗救助等政策落实方面,从来不打折扣、就高不就低,并结合实际自我加压,把上级文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措施。并在《惠州日报》开辟专栏,对基层民政工作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宣传。我们的体会是,为民爱民要体现在惠民政策上,困难群众的痛点就是工作的着力点,哪里不平衡不充分,就在哪里发力,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让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说的,“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服务下沉,做大基层民政队伍。为民爱民工作理念的核心要求是把服务对象的权益放在第一位,把爱民之心、为民之情体现在工作上,真正落实到服务对象身上。做好新时代基层民政工作,在镇(街)迫切需要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解决好政策落地、工作落地、服务落地问题。为此,惠州创造性地打造基层民政专业服务队,组建了一支近200人的服务队,由市民政局统一培训,直属县(区)民政局管理,将于7月上岗。服务队采取驻镇(街)包村(社区)方式,专责走街串巷、访村入户、宣传政策,上门指导或协助困难群众办理服务事项。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民政干部骑着单车走街串巷,把党和政府温暖送到困难群众身边,令人印象深刻,老百姓亲切称之为“自行车轮上的政府”。这也是组建民政服务队的初衷,无论时代怎么变,为民服务的初心不能变。
四、整合资源,做活基层服务平台。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今年全国两会广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加快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一方面,加强镇(街)民政工作机构建设。民政部蹲点前,全市71个镇(街)只有11个有民政办牌子。目前,所有镇(街)都恢复了民政办,并按不少于4人标准,配备民政专干,村(社区)都有民政助理员。另一方面,探索以敬老院为基础,打造高质量的镇级基层民政综合服务平台,即“基层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它将整合社工站等10多项民政资源和服务,三年内将实现镇(街)全覆盖,引入社工团队运营。我们的体会是,做好基层民政工作需要有平台和抓手,整合基层资源、服务和管理,努力满足民政服务对象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五、压实责任,做好督促工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惠州实行“一线工作法”,倡导“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抓好工作落实。一方面,建立市民政局领导班子挂钩联系县(区)制度,每月至少2次深入基层一线,指导督促工作落实。另一方面,市委组织部将民政重点工作纳入县(区)党政正职目标责任考评,加大督促力度。我们的体会是,一切重在落实,民政工作的成效体现在基层,反映在群众身上,必须进行强有力的监督,压实各级党政领导主体责任,让他们真正重视起来,抓起来,才能促使好的政策落地见效,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