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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儿科研究所,北京 100020)
婴幼儿时期科学的喂养方式不仅能促进其体格生长和认知发展,同时还有利于预防肥胖、心血管疾病等。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中流动人口的数量增多。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0~17岁的流动儿童数量已达3 581万,其中0~2岁流动婴幼儿达386万人[1]。有调查显示,与城市户籍儿童相比,流动婴幼儿存在很多喂养不合理之处[2-3]。因此,流动婴幼儿的喂养状况值得关注。
流动人口聚集地区(城乡结合部)环境及流动人口本身的特殊性很容易造成该地区流动婴幼儿喂养不合理。据调查显示,北京市40%的流动人口居住在流动人口聚集区,该地区生活条件较差,流动人口的文化程度以初中学历为主,卫生意识较差,导致公共卫生服务利用率低[4-5]。
因此,本研究旨在调查评估北京市流动人口聚集区6~23月龄流动儿童的喂养现状,并为今后加强基层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改善流动人口聚集区流动婴幼儿早期喂养状况提出参考依据。
本研究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进行调查,调查对象为6~23月龄健康的流动儿童。流动儿童定义为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与户籍所在地相对)暂时居住半年以上的儿童[1]。通过问卷调查后的结果,排除早产、低出生体重、先天性心脏病、遗传代谢性疾病和消化系统疾病的流动婴幼儿。
流动人口聚集区(城乡结合部)主要是指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四区与大兴、通州、昌平、房山、门头沟和顺义六区的接壤地带,这一地带涉及77个街道乡镇。从这77个街道乡镇随机抽取3个街道或乡镇,在这随机抽取的3个街道或乡镇中各随机抽取1个村,对这3个村内的全部6~23月龄流动儿童进行调查。本研究经过首都儿科研究所伦理委员会审批,调查对象的主要养育人均签署了知情同意书。本次共发放问卷350份,回收有效问卷305份,应答率87.1%。
1.3.1调查方法
调查员经过统一培训之后,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对调查地点6~23月龄流动儿童看护人进行一对一问卷调查。调查问卷为自编的《6~23月龄儿童喂养状况调查问卷》,其中儿童及家庭基本情况调查问卷为自编部分;24小时及过去1周膳食回顾是采用经过改编的世界卫生组织(WHO)标准化妇幼卫生家庭调查工具,该工具已在多个国家应用[6]。
1.3.2辅食喂养评价指标及定义
以2008年WHO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最新的《婴幼儿喂养评估指标》[7]中相关指标评价流动儿童辅食喂养状况。WHO辅食分类:①谷类和根茎类;②豆类;③奶类及奶制品;④肉类(动物肝脏和肉类);⑤蛋类;⑥富含维生素A的水果和蔬菜(内部为黄色的食物、任何深绿叶蔬菜和富含维生素A的食物);⑦任何其他蔬菜水果。本次研究采用了以下4个关键喂养评价指标,①膳食种类合格率:过去24小时接受4类及以上食物的6~23月龄婴幼儿的比例。②膳食频率合格率:过去24小时辅食喂养满足最低合格次数的6~23月龄婴幼儿比例;最低次数是指6~8月龄母乳喂养婴儿2次,9~23月龄母乳喂养婴儿3次,6~23月龄非母乳喂养4次。③可接受膳食合格率:过去24小时达到可接受膳食的6~23月龄婴幼儿的比例;母乳喂养婴幼儿膳食种类和膳食频率同时合格,非母乳喂养婴幼儿满足膳食种类(不包括奶类)和膳食频率的同时至少接受2次奶类喂养。④昨日富铁食物及铁补充剂添加率:过去24小时接受富铁食物或铁补充剂的6~23月龄婴幼儿的比例。富铁食物指的是肉类食物,包括动物肝脏、肉禽鱼类等。铁补充剂是指为婴幼儿特制的含有铁元素的营养补充品。
本次调查采用统一的问卷。调查员由当地医科院校学生组成,在正式调查前接受统一的培训、熟悉问卷内容、模拟现场调查、熟练提问技巧,经过工作人员考察合格后方可参与正式调查;在问卷调查过程中,由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指导;问卷调查结束后对问卷进行审核和查错,如有逻辑错误和漏填项,由工作人员及时进行补救。
全部资料经过核查无误之后,使用Epi Data 3.0软件进行录入,采用SPSS 20.0软件进行描述性统计和卡方检验。
本次研究共调查6~23月龄流动儿童有效例数305名,其中男孩占54.1%(165),女孩占45.9%(140);6~11月龄、12~17月龄和18~23月龄分别占30.8%(94)、34.4%(105)和34.8%(106)。流动儿童父母的文化程度均以初中及以下为主,其中父亲初中及以下占49.8%(152),母亲初中及以下占50.5%(154);父亲职业主要以打工为主,占73.4%(224),母亲职业以家务为主,占66.2%(202)。
本次调查的6~23月龄婴幼儿的膳食种类合格率为84.6%,最小膳食频次合格率为64.9%,可接受膳食合格率为58.4%,昨日富铁或强化铁食物摄入率为55.7%;第一次添加的辅食属于谷类食物的儿童占69.2%(211/305),添加蛋类食物的儿童占15.7%(48/305);在6~11月龄的儿童中,50.0%(47/94)未添加过肉类食物,其中73.3%(68/94)未添加过动物肝脏类食物;在12~23月龄儿童中,7.1%(15/211)未添加肉类,39.8%(84/211)未添加动物肝脏,详见表1。
儿童及家庭基本情况对辅食添加情况并未发现有显著影响。通过卡方检验分析发现,6~23月龄婴幼儿的膳食种类合格率、膳食频率合格率、可接受膳食合格率和昨日富铁食物添加率在6~11月龄、12~17月龄、18~23月龄3个月龄组之间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见表2。
表1 调查地区流动儿童辅食喂养情况[n=305,n(%)]
表2 北京市流动人口聚集区流动婴幼儿辅食添加情况分析[n(%)]
同时,采用卡方检验对持续母乳喂养和已经断乳流动儿童辅食添加情况进行比较后发现,6~23月龄持续母乳喂养儿童的膳食种类合格率为69.8%(88/126),断乳儿童为95.0%(170/179),二者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6.418,P<0.001)。在可接受膳食合格率和昨日富铁或强化铁食物添加率两方面,6~23月龄持续母乳喂养儿童和断乳儿童之间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将年龄进一步分层后进行卡方检验发现,6~17月龄持续母乳喂养流动儿童的膳食种类合格率和昨日富铁或强化铁食物添加率均比断乳儿童低,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见表3。
表3 6~17月龄继续母乳喂养与断乳流动儿童膳食种类合格率和昨日富铁或强化铁食物添加情况比较结果[n(%)]
本次调查的6~23月龄流动儿童膳食种类合格率为84.6%和可接受膳食合格率为58.4%,高于2015年周旭等人在湖南贫困地区的研究(膳食种类合格率73.9%和可接受膳食合格率49%),而膳食频次合格率为64.9%则低于周旭等人的研究(膳食频次合格率81.6%)[8]。同时本次研究结果高于2010年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报道的46个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膳食种类合格率39.5%、膳食频次合格率53.4%和可接受膳食合格率23.6%)[9]。辅食添加是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家长在给低月龄(6~11月龄)婴幼儿添加辅食出现不良反应时容易放弃,导致辅食添加情况较差。本研究通过统计分析发现,6~11月龄流动婴幼儿的辅食种类、频次和可接受膳食合格率均低于其他两个年龄组,这可能与流动人口在辅食喂养初期缺乏辅食喂养的相关知识与指导有关。不仅如此,本研究还发现在6~17月龄流动儿童中,持续母乳喂养儿童的膳食种类合格率与已经断乳的儿童相比较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造成这样的原因可能是流动儿童父母对母乳喂养过度依赖,缺乏辅食喂养重要性相关知识而忽视了婴幼儿的辅食喂养。
《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建议满6月龄起开始添加辅食,从富含铁的泥糊状食物开始(如强化铁的米粉、肉类食物等)。然而,本研究中6~23月龄流动儿童昨日富铁或强化铁食物摄入率为55.7%。通过统计分析发现,年龄越小,富铁及强化铁食物摄入率越低。不仅如此,本研究还发现,6~17月龄母乳喂养流动儿童的昨日富铁或强化铁食物添加率与已经断乳的儿童相比较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婴幼儿6月龄以后,从母体获得的铁和母乳喂养并不能完全满足其铁的需求,辅食成为婴幼儿铁的主要来源。不合理的辅食添加很容易造成婴幼儿缺铁,进一步导致贫血。因此,满6月龄及时摄入富铁及强化铁食物尤为重要[10]。
流动人口聚集区环境及流动人口本身的特殊性很容易引起流动儿童喂养不合理。母亲是本次调查流动儿童的主要养育人,其教育程度以初中为主,不善于去主动学习婴幼儿喂养知识,喂养观念和喂养行为更容易受到祖辈传统喂养习俗影响。不仅如此,流动人口自我保健意识差,保健知识不足[5]。另一方面,本研究的调查地点处于北京市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区,该地区生活条件和保健服务利用率低。受到生活条件的限制,流动儿童的父母很少为儿童单独制作辅食。本次研究调查发现,30%的流动人口家庭是共有厨房,62%的被调查者认为厨房的卫生条件、面积和设备影响为儿童制作辅食。
综上所述,流动人口存在诸多不正确的喂养行为:①流动儿童年龄越小,辅食喂养状况不合格的风险越高;②6~17月龄流动儿童中,母乳喂养儿童的膳食种类添加不足,尤其是富铁或强化铁食物的添加。因此,及时纠正流动人口聚集区流动儿童不正确的喂养行为,应对小年龄段和6~17月龄母乳喂养流动儿童进行辅食喂养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