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证监会6月6日深夜突然发布9条文件,把CDR(中国存托凭证)制度的核心细则全部發布。CDR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意味着炒了小半年的“独角兽”回归A股即将开闸。
此次发布的文件包括《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修改并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以及一系列实施办法、格式指引、特别规定等。
根据要求,符合试点条件和发行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相关程序申请纳入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证监会将成立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按照试点企业选取标准,综合考虑商业模式、发展战略、研发投入、新产品产出、创新能力、技术壁垒、团队竞争力、行业地位、社会影响、行业发展趋势、企业成长性、预估市值等因素,对申请企业是否纳入试点范围作出初步判断。证监会以此为重要依据,决定申请企业是否纳入试点,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受理审核试点企业发行上市申请。 (董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