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不死的“资本猎手”

2018-07-25 06:33万喆
环球时报 2018-07-25
关键词:双轨制市场化行政

万喆

有一些神奇的公司,它们往往能在资本市场呼风唤雨,通过一系列复杂的运作,纵向垄断某个行业,或者大规模收购一些与主营业务毫不相干的产业。即使涉及违法违规案件,遭到一些处罚,过一段时间,又能自原渠道“东山再起”,这些资本力量究竟是市场猎手还是市场杀手?

一个行业能够蓬勃发展,必须有充分竞争的市场。但每个企业都有规模扩张的冲动,并会因此而获益。当整个市场都被垄断,企业利润就能够达到最高,其内部风险控制和公司治理的愿望就会降到最低。这是天性。

在此之中,就有一种更为特殊的关系,“市场+行政”垄断关系的存在。在有些行业,过去是单纯的行政垄断,行业从开始到终端,全部由行政生产、销售、购买、使用。改革开放以后,行业开启市场化进程,但行政方面的思路和观念并没有真正改变,一些行业更加强了权力管束,呈现出显性或隐性的“双轨制”状态。

“双轨制”表现在,表面上有公司市场化经营盈利,但实质上行政对于市场有较大掌控权力,往往通过资质、配额等的审批,能够决定市场主体、渠道、销售等重大要素。这时候,公司看起来是“市场化”的,但其利润是垄断利润。简单地看,尽管这个行业或公司的利润很可观,有些可以用竞争来解释,但一定有些用竞争解释不了。要举例子的话,体育和影视是再好不过的例证。

“双轨制”使企业与行政捆绑,这种方式很容易为寻租腐败洞开大门。监管能力一直难以提高就较为容易理解了。

一方面,行政与企业即使不是“利益输送”的关系,也是“共生互利”的关系。另一方面,监管能力不强也表现在不是监管过弱就是监管过强的行政“一刀切”上。监管本来应该是面对市场的管理方式,但行政能力一直过强,会忽略市场本身应该发挥的作用,以及市场本来就应该有的波动本质,导致不管则已,一管就过,不去剥开现象看逻辑,反而用遏制需求等方式来以现象对现象。

这就导致了一些神奇的公司,在公开报道中可见违法违规的发生,但多只是不同程度予以少量罚款作为最终结果,且罕有波及高层管理人员。有些公司法人代表甚至在“出事”之前便精准“择机”“退出”公司,另起炉灶,很快重新自原渠道“东山再起”。以至于舆论惊异于,这样行为、影响极端恶劣的经营者和企业一而再、再而三在同一个地方跌倒,过段时间,却在同一个地方换个马甲,“再创辉煌”。

当然,最为重要的是,监管必须以法律为准绳,而我们的相关法规建设尚不完善。很多处罚都限于相关法律规定而难以达到惩戒效果。我国对于内幕交易等有些法律界定也可能缺乏事实可操作性。证监会近年来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卓有成效,但传统法院还缺少金融、证券相关案件的专业法庭和人员。

模糊的界限会使社会导向变得畸形。当然,或鉴于以上原因,社会对这种违法的容忍度其实相当高。“双轨制”带来了社会道德界限的模糊,给了涉事各方以推诿的理由和借口,以至于一些“问题”企业死而又生,一些“问题”个人水起风生。

市场化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在改革开放初期,“双轨制”为市场化铺垫了道路,也留下了问题。时至今日,各种在此基础上的“双轨制”及其思路已经对市场造成了侵蚀。尤其在资本大行其道、互联网加威助力的当下,对市场的认识需要日新月异的变化,对市场的梳理和把握也需要更加精准和与时俱进。▲

(作者是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首席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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