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芳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江苏省泰州市安监局迅速贯彻落实国家、江苏省、泰州市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于2018年3月底结束的泰州市安全监管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 2018年4月1日~5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以更务实管用的措施、更创新有力的手段、更严格的考核问责、更强大的宣传声势,全力强化监管、压实责任,打好安全监管组合拳,全面预防较大及以上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安监工作人员检查企业喷淋装置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发展理念,按照“既查企业又查政府、既查体系又查机制、既查隐患又查管理”的检查要求,集中组织、强势推进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事故。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覆盖泰州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所有人员密集场所。
企业层面,重点检查五个方面。一查责任落实。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投入保障情况。二查制度落实。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持证情况,全体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三查风险管控。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订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危险场所动火等作业规程执行情况。四查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外包队伍管理情况。五查应急管理。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应急处置卡制发及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政府层面,重点检查十个方面。一查体系建设,看党委、政府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安全生产“双主任”“双分管”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建立及运转情况。二查制度建设,看行业部门安全生产权力、责任清单以及将安全监管职责纳入部门“三定方案”落实情况。三查机构保障,看安全监管部门纳入行政执法序列管理、机构编制、人员到位、经费保障等情况。四查基层基础,看乡镇(街道)、开发园区安监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执法车辆保障、“网格化+实名制”监管机制建立及运转情况。五查专项资金。六查诚信机制。七查双重预防机制。八查专项治理。九查信息化建设。十查近三年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到位情况。
全面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充分发挥网格员等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熟悉基层、了解企业的优势,结合“百团千村万企大走访大落实”专题活动,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迅速将国家和江苏省、泰州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要求传达至各基层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共治。
严格自查自纠。督促企业对照企业层面检查内容逐条过堂,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排查,建立安全生产体检报告单和整改清单,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安全生产体检报告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向全体员工公布并报送市(区)行业主管部门。
强化复查抽查。各市(区)在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复查,对企业自查上报和政府有关部门检查抽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泰州市安委会下设的13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部门组织对本行业领域进行抽查,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道路运输、建筑施工、金属冶炼、造拆船、危险物品生产、仓储经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随机抽查率不低于20%,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同步巡查督查。在企业自查自改、市(区)复查、13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随机抽查同步进行的同时,泰州市安委会将开展持续督导、专项巡查并对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效果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泰州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市(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责任考核。
严格监管执法。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与“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瞄准安全风险较高、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企业、安全诚信失信企业、事故企业、历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不稳定或停产半停产企业等重点对象,实施重点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无法整改到位的,果断依法采取关停措施,严防“带病”作业、酿成恶果。对各级挂牌督办的所有重大隐患,要加大督查推进力度,强化监管监控,确保如期整改到位。
加大处罚力度。加大事前执法力度,对非法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立案一起。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项目,一律关闭、取缔;对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逾期未整改到位以及风险管控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凡是存在重大隐患、安全无保障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发生亡人事故、有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和重大险情的,一律通报全市,一律挂牌督办,一律提级调查,一律倒查责任、严肃问责,一律约谈属地政府负责人,一律取消评优资格,对企业一律实行停产停业并依法从重从严给予处罚。
严肃问责追责。对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措施不落实或隐瞒不报的企业,一经查实将列入“黑名单”管理及企业诚信体系,实施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对因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从严从重追究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追究地方政府和有关责任部门的责任。
强化社会监督。加强舆论引导,动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执法检查全过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公开曝光。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动员职工群众举报各类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最高奖励可达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