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民负责,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2018-07-25 07:28
中国安全生产 2018年6期
关键词:党政领导责任制责任

5月31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主持会议并就贯彻会议精神作出部署。

此次会议旨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规定》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黄明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将会议精神和《规定》向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党委党组汇报,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态度,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紧制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措施,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其他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具体细化各自分工。要把《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事项,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黄明强调,当前,各地正处在机构改革关键阶段,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防止工作断档、责任落空。针对主汛期和高温季节事故易发多发的情况,督促有关方面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北京:建立健全明责、考核、督察、问责机制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贯彻落实,要求结合实际,加快制定《规定》实施细则。近年来,北京市通过建立健全明责、考核、督察、问责机制,形成了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链”。

以定职明责为核心,健全责任机制

北京市坚持把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促进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为统领,先后出台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方面的7项制度,形成了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为核心的责任制度体系,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政府工作部门的领导责任。市委、市政府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议事内容,市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年均十余次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北京市政府和16个区政府主要领导均担任同级安委会主任。市政府在全国率先批复明确市、区两级安全监管部门为行政执法机构,为街乡和区政府部门配备专职安全员近7000名。

以督察督促为重点,强化履职尽责

以考核激励为抓手,推动责任落实

北京市将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实现动态量化考核。市政府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每年对各区政府进行综合考核。市政府主要领导与16个区政府以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领导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将考核结果抄送市委组织部、首都综治办、首都精神文明办和各区党委,纳入相关考核评价体系。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项目提升为由市政府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主要领导。通过奖惩结合的方式,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以督察督促为重点,强化履职尽责

北京市以督促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重点,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安全生产督察。市委组织部选派26名正局级领导担任督察组组长,2017年完成了16个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督察,2018年已经启动对9个市政府部门的督察。市编办调配编制24个,在市安监局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督查处和安全生产督察事务中心,负责安全生产督察总体统筹和具体实施。督察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了7大类1100余条问题清单,逐一督促整改落实。督察结果同时报送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等部门,直接影响对领导干部的综合评价。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督察,各区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以追责问责为手段,倒逼责任落实

北京市注重完善制度、健全机制,通过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倒逼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市编办着手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市纪委市监委、市安监局共同制定《责任事故调查问责工作规程》,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坚决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对安全生产督察中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或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情况,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从严追究党纪政纪责任。2015年至2017年间,累计已有82名党政领导干部被追责问责。

广东:严格责任制考核 考出优劣发现问题推动工作

据了解,《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印发后,广东省委、省政府坚决拥护、坚决落实,广东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贯彻,研究部署宣传贯彻各项工作,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传达学习,全省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规定》的热潮。

破解安全生产领域重点难点问题

抓建章立制,构建严密制度体系

广东省委、省政府充分认识到,考核是安全生产责任链条上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依靠完整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体系来发挥作用。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全面覆盖、环环相扣、有机统一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体系。一是责任制度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通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省编委会印发《党政部门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58个部门单位分为四类,逐个细化安全生产职责。二是任务制度化。省委、省政府每年初与各地市、各有关部门签订差异化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年度目标任务。三是考核制度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列入省委、省政府议事日程,全面规范考核工作。四是奖惩制度化。建立并实施考核通报、奖励、约谈和“一票否决”等制度。

抓组织实施,构建考核运行体系

广东省始终坚持目标导向,严格组织实施责任制考核,确保考出优劣、发现问题、推动工作。一是坚持考核权威性。将地市党委、政府及省和中央驻粤有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列为必考对象。考核结果由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二是坚持考核科学性。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对年度重点任务进行量化考核。综合运用现场考核、日常考核、亮点加分等考核方式,把准事故控制与工作效能的平衡点。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性,把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分成两个片区进行考核排名,增强考核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三是坚持考核严肃性。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优秀占比严格控制在1/3以内。2017年度,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仅6个评为“优秀”等次。考核结果抄送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在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绩效考核等各方面运用。对考核成绩靠后的3个地市党委、政府和省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由分管领导会同监察委、组织部和安委办开展约谈。

考核是安全生产责任链条上的一个重要环节

抓效能转化,全面发挥考核导向作用

广东省始终坚持将考核作为指挥棒,将考核结果作为航向标。推动解决一些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安全生产难题,实现了领导更有力、责任更明确、监管更严格、保障更有力的目标。在考核的导向作用下,全省连续15年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更加重视,在协调调度、干部任用、财政资金等方面提供了强有力支持;全面实现省市县镇四级政府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推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由副职中排名第一的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全部独立设置并明确为政府执法机构,建立了1万多人的镇街专职安全督查员队伍;全省安全监管系统执法处罚主要指标近年保持40%以上增幅,今年第一季度经济处罚额超过1亿元;持续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治理,建立起全省3万多处风险点危险源电子“一张图”。

下一步,广东省将抓紧制定《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辽宁:实施安委会“双主任”制 破解重点难点问题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辽宁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狠抓安全生产工作。2017年初,为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党政领导力度,省委、省政府召开会议,研究建立安委会“双主任”制,由省委书记、省长共同担任省安委会主任,共同承担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至2017年底,全省各市、县已全部建立了安委会“双主任”制。

辽宁省狠抓安全生产工作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下发后,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结合全省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其实施细则,推动了全省安委会“双主任”制的建立完善。辽宁省通过实施安委会“双主任”制,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得到有效落实。

强化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

“双主任”制的建立和实施,充分体现了辽宁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坚决态度,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的负责人提高了政治站位。党委各部门主动作为,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力度:省编委办批准为省安委办增设1名副厅级专职副主任,省委组织部出台了年度实绩考核工作方案,省委宣传部制定了安全生产宣传实施方案,省委政法委加大了安全生产在“平安辽宁”建设考核中的权重,省纪委加大对事故责任人员的执纪问责力度等。

夯实了齐抓共管的坚实基础

辽宁省委书记、省长率先垂范,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别通过召开分管部门专题会议、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等方式,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辽宁省还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省委、省政府各部门都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政绩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参考依据。

破解安全生产领域重点难点问题

“双主任”制的建立和实施,使党委统揽全局抓关键、政府依法行政抓落实,在安全生产领域得到充分体现,为解决一些长期想解决而未解决的重大问题提供了坚强保障。以小煤矿关闭退出为例,2017年初,针对地方小煤矿安全保障水平低这一突出问题,辽宁省委、省政府决定关闭年产量在9万吨以下的小煤矿。到2017年底,辽宁省共关闭小煤矿185家,9万吨以下小煤矿全部关闭。在工作推进期间,辽宁省委书记、省长坐镇指挥、亲自调度;辽宁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分管副省长带队检查关闭退出情况;辽宁省委组织部将煤矿关闭任务纳入各市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辽宁省发改委、公安厅、国土厅、安监局等部门主动出击、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各相关市主要负责人守土有责、督促落实。下一步,辽宁省将按照要求,继续抓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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