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昱
摘要:随着实务中契约需求的变化,契约治理面临很多新的挑战。贯通经济学等学科相关理论的发展,本文系统地梳理了契约治理的理论分析框架,勾勒其演进逻辑,结合行为经济学理论,建构适用于当下契约治理需求的理论分析框架。
关键词:契约治理;理论分析框架;演进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8)25-0062-02
契约治理的理论分析框架,从初始的由自然秩序到扩展秩序的古典契约治理模型,演进到新古典经济学、信息经济学理论支撑下对现代契约治理的内置和外置分析,发展至近年来耦合新制度经济学和行为经济学相关理论的分析框架,既是理论更新、跨界融合的结果,也是实务中契约治理新问题倒逼理论分析框架改进完善的需求结果。
一、契约治理的新古典经济学分析框架
该分析框架,默认履约情境(市场)是完备的,契约主体严格遵循理性经济人假设,在完备信息前提下,通过拍卖者模型、重新缔约的交易模型、阿罗·德布鲁经典范式的发展来寻求一般均衡的帕累托最优。框架发展到中后期,开始反思契约的不确定性和理性预期等问题,并尝试通过契约保险的事前控制和第三方规制的事后调节来应对契约不确定性。该框架的内核,是基于委托代理等理论模型界定的一种中长期关系契约,以经济组织的内部权衡为主、第三方规制监管为辅的路径来实现契约的有效治理。所缔结的契约,虽然注重较强技术和灵活的程序,但局限于“阿羅·德布鲁经典范式”的严格假设,无法解释现实中普遍面临的不对称信息和有限理性甚至非理性缔约人等问题。由此发展出控制信息变量研究契约治理的信息经济学理论分析框架。
二、契约治理的信息经济学分析框架
该分析框架,在不对称、不完备的信息条件假设下,尝试通过次优的完备契约来协调契约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在事前控制环节遏制代理人可能进行的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等背离委托人利益的行为,进而协调契约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从而实现次优的契约治理。框架的核心,改进委托代理模型,给予委托人绝对的缔结或终止契约的权威以控制契约治理过程和结果的不确定性,通过维持代理人之间的竞争关系来瓦解信息壁垒,赋予委托人甄别代理人隐藏的信息或行为的能力,通过逆向选择模型来确认、衡量代理人逆向选择行为可能剥离的利益准租和概率,通过道德风险模型来确认、衡量代理人道德风险行为可能剥离的有限责任准租及其避险倾向和概率,从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入手寻求不对称信息条件下的贝叶斯·纳什次优均衡。虽然放宽了信息条件,但该分析框架中,委托人所甄别出的代理人背离行为信息无法被第三方佐证,因此需要新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的介入。
三、契约治理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框架
该分析框架,假设契约主体是有限理性经济人、信息条件对称但不完备,核心是通过TCE模型或GHM模型,来确认、衡量缔约前专用性资产准租为缔约后机会主义行为篡得的概率和金额,尝试通过治理结构的纵向一体化来遏制市场交易类型差异引发的外部机会主义行为,尝试通过剩余控制权的配置来遏制内部机会主义行为,进而寻求不完备契约治理的动态均衡。
四、契约治理理论分析框架的演变及内生逻辑
见图1。
五、耦合行为经济学理论的契约治理理论分析框架
上述理论分析框架,都是在经济学范畴内的自我革新。而随着法经济学契约分析框架的出现和完善,从法律权威高度和法学专业视角对契约治理进行规范、解读和补充,是跨学科建构的一种有效的理论支持。此外,跳出传统经济学假设和分析路径,判断、显现契约主体的真实缔约意图,是新制度经济学发展末期面临的挑战。因此,耦合行为经济学等相关理论,构建能灵活适应现实契约治理需求、为现实契约治理矛盾提供可操作指导的理论分析框架,是必要且有益的。即,当契约方法论从传统的契约隐喻(contractual metaphor)发展至现代的契约架构(framework),有必要充分凸显缔约人的行为意图,通过建构新理论模型来呈现、分析、解决契约合作过程中个体之间的共存问题、个体人格完整性与组织利益最大化共存之间的权衡等问题,结合行为经济学理论建构制度途径将组织的行为逻辑内化为缔约个体的行为逻辑,并通过契约设计、资源配置进一步引导缔约双方在履约过程中理性博弈协同中涌现新的群体选择秩序。反思各个理论分析框架的内核,结合实务问题导向,通过事前专用资产设租、事中再谈判等契约设计重置契约主体的心理账户,引导契约主体行为,实现契约协同的准租剩余;以契约目标和行权条件等要件的设置,激活、引导缔约人的利他行为;根据心理账户和自我控制偏差考评的结果,对不完备契约进行全流程设计,在TCE和GHM模型基础上,识别缔约人的真实偏好、衡量缔约人的背离行为概率和结果,合理配置资源,实现由契约主体的个人行为秩序主导、第三方监管共同涌现出的一种有效的、动态的群体行为秩序,构建行为契约理论分析框架,设计行为契约理论模型,重新解释契约治理路径,有助于解决实务中缔约结果偏离缔约目标或履约成本高于缔约收益等问题,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契约治理水平,实现缔约人之间、个体与组织之间的契约共生与契约共赢。
参考文献:
[1]Hugh Collins,Regulating Contracts[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Inc,1999.
[2]黄少安.经济学为什么和怎样研究制度——关于制度经济学研究对象、目的和一般理论框架的梳理[J].学术月刊,2009,(5).
[3]王杰,郭克锋.现代契约经济学基本方法论及其演化新趋势[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