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治理与中等收入陷阱研究

2018-07-24 01:30黄欣荣沈秋莲
东岳论丛 2018年6期
关键词:陷阱腐败权力

黄欣荣,沈秋莲

(江西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提到“中等收入陷阱”,就不得不提到腐败,这两个词总是相伴出现:腐败是掉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因素和重要原因,而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其主要表现之一就是民主进程缓慢与腐败严重,政府在腐败治理方面成效和作为不大。调查显示,最可能诱发一个国家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因素,排在第一位的就是“腐败多发,民怨较重”*郝洪:《腐败乃民怨所在 反腐乃民心所指》,《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8期。。因此,能否成功治理腐败已成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所面临的最紧迫的问题。国际经验显示,腐败治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经济的转型成败与发展的广度、深度,系一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环节,因此成功、有效的腐败治理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必由之路。

一、腐败治理与中等收入陷阱的概念与特征

要研究腐败治理,首先必须要对腐败有正确的认识,对腐败范围及其研究领域有准确的界定。只有正确地界定腐败才能更好地防止腐败概念的泛化*楚文凯:《腐败概念的泛化与界定》,《中国监察》,2005年第16期。。目前对腐败的定义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本文采用透明国际组织的定义:滥用公民的委托权力谋取私人利益*[新西兰]杰瑞米·波普:《制约腐败——构建国家廉政体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研究室译,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版,第5页。,即腐败就是用公权谋私利。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腐败是一种通过权力来设租和寻租的行为。吴敬琏认为:“腐败是权力与货币的交换,这种‘以权谋私’的现象,就叫寻租活动”*吴敬琏:《“寻租”理论与我国经济中的某些消极现象》,《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88年第5期。。通俗地讲,寻租就是公务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用较低的贿赂成本为他人获取较高的经济收益或者超额利润。在这个博弈过程中,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之便满足自己的私欲。腐败的根源,就是人的欲望无限性和资源有限性的矛盾。

腐败治理,就是通过一切手段切断权力寻租的渠道和空间的过程。国家和政府通过政治、经济、监督等手段,制止公职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确保这些权力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公民服务。对于腐败治理成效的判断,主要参照透明国际的清廉指数CPI(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清廉指数主要反映的是一个国家政府官员的廉洁程度。该指数制定者会根据一国的企业家、风险分析家、一般民众等对本国官员的经验和感觉,进而对该国腐败程度进行评分,而且得分越高表示该国腐败程度越低。清廉指数为百分制,100分表示最廉洁,0分表示最腐败,80—100分表示比较廉洁,50—80分表示轻微腐败,25—50分表示腐败比较严重,0—25分之间则为极端腐败*韩江舟,葛世伦等:《透明国际及其对中国腐败形势的评估》,《华东船舶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当然腐败治理的成效不能简单地通过廉洁指数排名来判断,因为一个国家的腐败程度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比如,同样是亚洲现代化国家,新加坡和韩国廉洁指数排名差距甚大。通常,腐败治理和控制的好坏更多地是通过一段时间内的清廉指数排名波动的幅度大小来判断。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中国在2010年之后逐渐步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而与之相伴的,是中国腐败问题也日趋严重。图1为我国2001—2015年的中国清廉指数及排名*https://www.transparency.org/news/feature/corruption_perceptions_[引用日期2017-01-25].。虽然十五年间清廉指数相差不大,但是指数排名的差距并不小。其中2001年指数排名为53名,到2014年竟退至100名。指数排名之差有43名之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腐败治理方面尚存在的不足。

图1 2001—2015年中国清廉指数与排名

中等收入陷阱是用来形容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难以突破的特别困境。2006年,世界银行在《东亚经济发展报告》中首先提出“中等收入陷阱”(Middle Income Trap)概念。它是指一个经济体的人均收入达到世界中等水平后,由于不能顺利实现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式转变,导致新的增长动力不足,经济长期停滞不前;同时,在快速发展过程中积聚的问题集中爆发,造成贫富分化加剧、产业升级艰难、城市化进程受阻、社会矛盾凸显等现象。按照世界银行公布的相关数据,2015年最新收入分组标准为:人均国民总收入低于1045美元为低收入国家,在1045至4125美元之间为中等偏下收入国家,在4126至12735美元之间为中等偏上收入国家,高于12736美元为高收入国家。目前,高收入国家80个,中等偏上收入国家53个,中等偏下收入国家51个,低收入国家31个*https://datahelpdesk.worldbank.org/knowledgebase/articles/906519#High_income[引用日期2016-03-21].。我国2015年人均GDP为49228元,属于中等偏上收入国家。从人均GDP来看,中国尚未跳出中等收入陷阱。

目前国际上较为公认的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成功典范有亚洲的日本、韩国和新加坡等国;跌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典型代表有拉美的阿根廷、巴西、智利与亚洲的印度、泰国等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具有以下特征:经济方面,经济增长缓慢失速、长期停滞甚至倒退,国内社会和居民消费不足,金融体系受到冲击面临崩溃等;社会方面,主要体现在社会治安混乱、失业率上升、贫富差距较大、阶级矛盾突出、生态破坏严重、公共服务短缺、社会矛盾凸显等;政治方面,民主乱象、政权更迭、政治斗争频繁、腐败现象严重等。显然,腐败是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国家的典型表现。

二、腐败治理与中等收入陷阱的相关性及其内生机制

腐败与中等收入陷阱之间具有其内在的正相关性。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较难实现经济的突破与向现代化国家的转型,其腐败问题也比较突出,腐败治理困难重重。成功实现经济转型的现代化国家在腐败治理领域则颇有成绩,在透明国际的清廉指数排名中一直保持较为稳定的位置。

纵观世界各现代化国家发展历史,几乎每一个国家,在经济发展到中等偏上时,伴随着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转型,都会产生腐败问题。从最早的英、美国家,到现代的韩国、日本、新加坡,皆因成功地治理了腐败,促进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从而成功实现了转型,跨越了中等收入陷阱。但巴西、阿根廷、泰国等一些国家,在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之后,因受到腐败的拖累,加之国家对腐败治理问题的缺位,使得经济停滞不前,陷入了中等收入陷阱之中。通过以下六组数据的对比,可以直观看出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参见表1、表2、表3)与深陷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参见表4、表5、表6)在经济发展以及清廉指数排名上的波动反差*https://www.transparency.org/news/feature/corruption_perceptions_[引用日期2017-01-25];http://finance.sina.com.cn/worldmac/[引用日期2016-10-28].。

表1 2005—2015年韩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及清廉指数排名

表2 2005—2015年日本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及清廉指数排名

表3 2005—2015年新加坡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及清廉指数排名

表4 2005—2015年巴西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及清廉指数排名

表5 2005—2015年阿根廷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及清廉指数排名

表6 2005—2015年泰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及清廉指数排名

通过以上各表格中清廉指数排名的波动情况,可以判断六国政府在腐败治理方面的作为与不作为,并进而判断该国是否已实现经济转型以及跳出中等收入陷阱。韩国、日本、新加坡三国的国际清廉指数排名均较为稳定,没有出现大的波动。这说明国家及政府对腐败的控制和治理一直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三国也都成功实现经济转型,跳出中等收入陷阱。即使受到世界经济不良形势的影响,这三国的经济仍然保持较强的稳定性。反观巴西、阿根廷、泰国三国,近年来清廉指数排名均波动较大,无一例外。巴西近十年指数排名波动近20位,阿根廷波动21位,泰国波动最大,为39位。事实上这三国腐败情况严重,政府在腐败治理方面缺少作为,经济发展水平缓滞,甚至出现负增长,深陷中等收入陷阱。可以说,那些经济成功转型、跳出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在腐败治理问题上均有一定作为;而那些一直在中等收入陷阱中徘徊不前的国家,其腐败的治理也往往陷于停滞。

那么,腐败治理与中等收入陷阱之间的关系到底如何?二者内生机制是如何产生的呢?

第一,虽然生产力迅速提高、经济快速发展,但由于生产关系没有及时变革,从而导致经济转型不太成功。在刚进入市场经济时,社会资本仍依附于政府,主要通过与政府机构的合作获得原始积累,因而此时的政府官员具有较大的寻租空间和动力。随着资本力量的不断扩大与成长,权力开始主动向资本寻租,导致腐败问题高发。腐败问题开始反作用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经济放缓或停滞不前,最终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在这个阶段,国家的发展主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腐败问题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因此在腐败治理方面作为不大。

第二,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曾经有效的政治制度尤其是廉政制度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廉政制度的改革落后于经济的发展速度,导致腐败多发,进而影响政治民主建设。政治民主建设的滞后,又会加剧腐败,最终导致社会经济发展的停滞。经济转型的困难,加上政治体制的不适应,导致腐败治理难有突破,国家难以向现代化国家迈进,从而不得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

第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社会结构和价值取向带来较大的冲击。由于准备不足,导致廉政共识难以达成,腐败仍存在巨大的生存空间。多元社会结构群体之间,价值取向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腐败诉求仍较为强烈。许多人,甚至是劣势群体,也在寻求各种机会进行贿赂以谋取自身利益。社会转型和经济转型的叠加使得廉政建设困难重重,因此反腐工作需要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与惩治腐败之间寻求基本的平衡。国家既不能因为反腐而影响了经济发展,也不能让腐败问题对社会稳定产生冲击,因此腐败治理难度大,收效甚微。

总之,经济转型和社会转型的“叠加效应”,社会转型相对落后带来的“滞后效应”及政治文化各领域转型中的“不平衡效应”,不仅为腐败提供了繁衍的土壤,而且也增加了腐败治理的复杂性和难度。腐败治理是跳出中等收入陷阱,实现经济转型并迈入现代化国家的一道结构性难题。一个国家只有实现了对腐败的有效治理,才有可能真正转型成为现代国家。相反,如果国家对于腐败治理问题束手无策,那么,无论其经济发展多么迅速,国家财富积累多么庞大,经济发展终将在腐败的侵蚀中停滞不前*刘杰:《转型期的腐败治理——基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经验的比较研究》,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6页。。可见,腐败治理是实现经济转型和跳出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途径。腐败治理得好就能顺利实现经济转型,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向发达国家过度;腐败治理得不好,那么因腐败造成经济转型困难,从而难以跨出中等收入陷阱,经济因此将停滞甚至倒退。

三、腐败治理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有效举措

治理腐败的方式既包括政治层面的体制完善,也包括经济层面的体制改革和社会环境的舆论监督教育等各方面措施。从权力寻租的角度来讲,腐败治理的关键在于切断权力寻租的渠道和空间。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因此,只有从经济上找到腐败的源头,才能从根本上治理好腐败。要从切断权力寻租的角度入手,综合内外因关键因素,从制度等方面加强腐败治理。

(一)腐败治理的根本: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市场机制

根据透明国际公布的历年各国廉洁指数排行榜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分析,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腐败程度越低、腐败治理越成功的国家,其市场经济的发达程度越高;腐败程度越高,腐败治理越无效的国家,则往往其市场经济越不发达。在这些国家中,政府干预过多以致形成垄断市场经济。正如学者胡鞍钢的观点:国家对经济控制的程度越高,则公职人员权力寻租空间就越大,其腐败程度也越高,反之则越低*胡鞍钢:《中国:挑战腐败》,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55-277页。。由此可见,一个国家的腐败程度与这个国家的市场经济的发达程度有非常大的正相关性。

三十多年来,随着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市场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还存在着政府对市场的微观经济直接干预过多的现象。政府的干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市场的交易活动,破坏了市场经济的秩序,同时财富的增加导致权力寻租空间加大,因此一些政府官员可以通过手中的权力来实现自己的欲望。Scott指出:“公共部门的相对规模和管辖范围越大,某种行为可能符合我们的腐败标准的概率就越大”*Scott,JamesC.Comparative Political Corruption,Engle-woodCliffs,N.J.:Prentice-Hall,1972.。正是因为我国政府过多的干预和调控,导致官员可寻租的空间大、机会多。减少寻租行为的最有效的方式,就是适当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实行政企分开,让市场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

治理腐败,实现经济转型,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就需要摆正政府与市场的位置。既要有“有效的市场”,也要有“有为的政府”*林毅夫:《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4年第1期。。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如果政府一味地让位于市场追求效率,必然会导致制度的缺位和政治腐败的出现;如果国家一味地通过宏观调控来保持社会公平,则又可能错失发展良机,减缓发展速度。因此,正确的处理方针是,一方面让资源由市场进行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的作用,减少公职人员对资源的占用,从而避免其利用资源进行寻租;另一方面,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经济生活的直接干预,转而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即保证政府在某些领域发挥统筹领导的职能,维护市场稳定和经济发展。改革开放30多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释放出巨大的能量,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发展奇迹。这是我们实行市场经济改革,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有效性的结果。但是在我国,还存在着政府对经济广泛而深入的干预。政府干预是权力寻租产生的一个必要条件。只要政府对市场经济进行干预,理论上就会出现政府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身利益服务的可能。因此要减少权力寻租行为,关键就是要摆正市场与政府的位置,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九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提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http://news.xinhuanet.com/2017-10/24/c_1121850042.htm.。这是继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这个重大理论观点后,中国共产党首次以写入党章的形式肯定了这一重大理论观点,表明了党和政府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让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决心。

图2 腐败的“公财私用”机理示意图

(二)腐败治理的关键: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完善财税制度

行政审批是国家机关及政府为应对市场失灵、资源稀缺等问题,对经济和社会采取必要的行政干预,以更好地保障市场经济安全,使稀缺资源得到合理有效配置的一种行为*应松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反思与创新》,《人民论坛》,2012年第3期。。目前我国行政审批还存在着行政审批项目过多、过杂、界定不清晰、审批时间过长、审批程序复杂、效率低下以及变相设定行政审批等行为。这不仅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还给行政执法人员在审批过程中利用手中审批权力干预审批、进行谋私行为带来了便利,为权力寻租提供滋生的土壤和空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是简政放权。简政放权,就是将更多的权利下放到市场,下放给企业,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同时,它也减少了公务人员手中的审批权力,减少公职人员利用审批之便谋取私利,防止审批事项过多过滥和权力失控行为。

如何做到简政放权?首先从法律角度规范行政审批权力的使用、界定,通过颁布相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法律文件,加强对权力的控制力度,减少权力腐败行为;其次,在权力使用上防止权力滥用,通过新媒体等手段实行政务公开,将有关许可规定和决议对社会公开,完善听证制度;最后,在权力约束方面,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制约,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减少寻租行为,消除行政腐败。简言之,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就是要致力于减少行政审批的权限和缩小行政审批的范围,提高审批过程的透明度,规范行政权力的运作,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规定审批内容,明确审批条件,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确定审批时限,制定严密的审批操作规程和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部门和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从根源上和制度上杜绝暗箱操作和钱权交易,清除权力寻租的土壤,杜绝权力寻租行为,消灭腐败机会,从而达到源头上治理腐败的目的。

除了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还需要加强对财税政策的改革。财政在一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财政定位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32页。。十九大也明确提出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作用。腐败与财税密切相关,因为腐败不仅仅是一种权力寻租,也是公有财产向私人财产的转移。

既然腐败的对象主要是公共财产,那么斩断公共财产转向私人财产的流通渠道,就能够有效的治理腐败。因此建立健全财税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从国际经验来看,凡是腐败治理卓有成效的国家,都非常重视本国的财政税收处理以及财税制度的建立健全。例如在新加坡,国会设有专门的机构:公共账目委员会和预算委员会,负责监督国家的财政税收收入使用,审查政府预算和拨款,进而有效地控制政府的每一项开支。在具体的财政支出过程中,由政府采购、财政投资,有配套的法律制度体系来保障。在对财税的监督上,设有独立于政府和议会的审计署。审计署对所有政府部门和其他使用公共资金的账目进行审计,并且审计报告面向全社会公开*李秀峰:《廉政体系的国际比较》,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289页。。正是这样一个健全的财税制度,保证每一分钱都花在群众的眼皮底下,不被挪为私用。

中国可以借鉴国际财税改革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完善国家税收体制。首先在思想观念上,广大国民要树立正确的财税观念。一方面,广大党员干部要对公共财产心存敬畏之心,公财绝不能私用,勿存任何贪念。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强调的“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394页。另一方面,纳税人也要有自主意识,主动关心自己税收流向,形成有效监督的环境。其次,为了避免权力寻租行为发生,在财政预算上,建立透明预算机制,通过准确预算,合理配置稀缺资源。加强预算公开涉及范围,将国家所有财政收支都纳入预算(涉及国家机密的事项除外),将预算之外的财政资金收归国家,用之于民,减少腐败寻租的空间*[美]爱伦·鲁宾:《公共预算中的政治:收人与支出,借贷与平衡》,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3页。。最后,在财政活动的运行中,要有公正合理健全的运作程序。通常,在公共财政拨款、使用、验收等各个环节中都容易出现寻租行为,滋生腐败。因此,要通过公正、公开、回避等一系列的程序机制来控制财政运行权力,限制财政支出以及实施中的量化空间,并保证其合理性、有效性*陈文清:《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内部控制》,《政治学研究》,2011年第5期。。只有管好、用好公共财产,才能截断“公财私用”的腐败路径。

(三)腐败治理的保障:加强监督、加大惩罚

要想让权力不为所欲为,就要对权力进行全方位的有效监督。从国际经验来看,一套完善的监督体制有助于更好地治理腐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8日。建立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监督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从宏观层面看,要加强三大监督——人大监督、党际监督和党内监督。增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对权力制约能力的把控,通过宏观监督治理腐败。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因此对权力进行监督,最主要的就是要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依法保障和行使人大代表立法、监督等权利。在保证人大监督的同时,还要努力发挥各民主党派的优势,强化其对执政党的监督、批评、建议等权利,真正实现民主监督,促进反腐工作长效发展。党内也要加强对自身的监督,保障纪检部门的独立性,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审计、问责,加强政务公开,保障畅通的监督渠道。

其次,利用好民众与新闻媒体的监督渠道。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媒体加强监督,让民众广泛参与腐败治理,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方面,健全公民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体系,通过构建公民参与监督的制度平台,畅通公民监督渠道。如完善信访举报制度、推行公民监督听证制度,把公民参与听证直接纳入政府重大决策、执法管理和服务之中;建立公民监督保障机制,对于举报腐败的公民给予保护,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其权益,避免受到打击报复。另一方面,加强网络媒体的监督,让网络成为腐败曝光的平台,促进社会良心和公民道德意识觉醒,使公民自觉投身改革运动之中。例如,从2013年4月开始,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等网站相继推出网络举报监督专区。此举旨在最大限度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让权力寻租等腐败行为无处遁形*周敬青:《权力监督视角下国外治理腐败路径探析及启示》,《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4年第3期。。

最后,惩罚作为对权力的事后监督机制,也是必不可少的腐败治理措施。腐败的本质是一种滥用受委托的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公共权力是用来为公共利益服务的,一旦公共权力被用来为私人或者小集团谋取利益,它就丧失了公共性这一本质特性。对各种腐败行为,不论其背景如何、涉及何人,都要严查和惩处。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腐败之所以盛行,是因为成本低,收益高。加大对腐败的惩罚力度,本质来说就是使腐败的经济成本大大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防止腐败滋生。对于腐败的惩罚,简言之,一是营造高压态势,迫使想腐败者意识到腐败的高额成本,放弃侥幸心理,不敢顶风作案;二是揭发严惩长期潜伏于体制内外的腐败分子。因此,惩罚就是要追究腐败行为者的法律责任,通过惩戒手段,减少腐败行为,营造一个不敢腐的社会氛围,为腐败治理提供保障*袁峰:《治理腐败的四种机制》,《学习时报》,2015年5月11日。。作为廉洁国家的典型,新加坡在腐败治理方面一向法纪严明。例如,其《反贪污法》规定:仅有贿赂或表现出收受贿赂的意图也可以定罪;公职人员财产来源不明或与所申报的财产数额有较大差距,即使执法机关并未掌握确实证据也能先行对其提出指控。新加坡对于贪污和腐败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涉嫌贪腐的公职人员的惩罚力度非常大。正是得益于这种高压反腐,新加坡的行政效率高效,投资环境公平良好,金融市场有条不紊,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新加坡的高压反腐为其顺利实现经济转型,迈入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刘杰:《转型期的腐败治理——基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经验的比较研究》,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18-119页。,也为我们提供了他山之石。

结 语

治理腐败最重要的方式就是通过对权力的约束与控制,增加权力寻租的成本,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与渠道,即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完善行政审批及财政税收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加大对腐败的惩罚力度等方式,将腐败治理工作推向前进。腐败与腐败治理问题是当今社会各个国家无法回避的共同话题。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经历过或者正在经历腐败严重的阶段。实践证明,只有有效地治理好腐败,国家才能够实现转型,成功跳跃中等收入陷阱,向现代化国家迈进。十八大以来,我国政府的反腐力度不断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8日。习总书记的话,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坚定的反腐信心,为我国顺利实现经济转型,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提供了有力保障。

猜你喜欢
陷阱腐败权力
不如叫《权力的儿戏》
“群体失语”需要警惕——“为官不言”也是腐败
陷阱
腐败,往往由细微处开始……
国外警察腐败控制与启示
权力的网络
陷阱2
陷阱1
与权力走得太近,终走向不归路
唤醒沉睡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