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皓
近年来,随着安徽省宿州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水运行业也有了长足进步。“十二五”期间宿州市港口吞吐量完成1350万吨,“十三五”开局之年港口吞吐量突破400万吨,两个设计年吞吐量450万吨的新港口项目相继开工建设,新汴河复航工程项目、浍河航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快速推进。水运的发展离不开安全这块基石。面对水运新业态蓬勃发展的新形势,严格落实海事监管职责、督促水运企业和运营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处理好维护水上交通安全与水运经济健康发展之间的有机关系,已成为当前海事港航监督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宿州市水运行业快速发展、水运新业态蓬勃兴起的形势下,水上交通和港口安全得到宿州市委市政府和宿州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的高度重视,对水运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宿州市地方海事局在宿州市委市政府和安监、交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严格履职,始终坚持按照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和“三个必须”的原则,全面落实强化企业安全法制意识和主体责任,以监督检查为手段,做到管理和规范并重,打击与引导并举,不断推进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连续十年无水上交通、港口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有力地促进了宿州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能不能搞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能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目前,宿州市水运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众多,既有水运、港口企业,又有船闸和水上水下活动建设、施工、运营单位。此外,大量的乡镇渡口虽然不是企业法人,但均有负责渡口运营和安全管理的经营人。这些生产经营单位不同程度存在着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认识不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如何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既是日常监管工作中的重点,又是日常监管工作中的难点。
为持续夯实水运安全生产基础,宿州市地方海事局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徽省委省政府“铸安”行动、宿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为统领,通过定期检查、集中检查、综合督查、专项督查、暗查暗访等办法,把“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制度化、常态化。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常纠常犯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对于不能现场整改的隐患,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并落实到人。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提请上级挂牌督办。落实安全生产约谈机制,先后对存在隐患的两家水上水下活动业主单位、两家水运港口企业、两个涉渡乡镇政府进行了安全生产约谈,提出安全生产管理建议,督促责任主体推进隐患整改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两道渡口和1家水上水下活动单位、6艘运输船舶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同时,对30家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码头,结合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无证经营码头整治工作予以全部关停。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对宿州市22家水运港口企业中的5家“僵尸企业”“停产停业企业”依法落实整治措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两家水路运输企业,将其列入退出名单。对临时停产停业的3家港口企业加强动态监管巡查,严格落实停产停业和复工复产报备制度,严防事故。 通过加强监管,使水运港口企业逐步认识到“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原先存在的重经济、轻安全,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措施不完善等现象得到不同程度扭转,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
在积极推动水运业健康良性发展的同时,宿州市地方海事局坚持“安全与发展一个都不能少”的发展理念,注重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
严把水运市场准入关,严格审核经营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指导、帮助企业推进安全制度化和规范化,督促企业制订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明确安全防范重点,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逐级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指导各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全面规范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经营安全稳定。通过强化港口码头作业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了安全生产。
加强水上交通和港口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实现水运企业和运营人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根本转变,是建立水运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内容。近年来,宿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宿州市地方海事局把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作为安全监管的一个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由宿州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安排,多次邀请安徽省内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专家来宿州市解读新《安全生产法》《安徽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市、县两级安监、交通、海事、公安、水利、旅游、体育等部门及涉渡乡镇负责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员均接受了培训。
与“平安交通”和“平安船舶”创建活动相结合,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把安全知识送到渡口、港口和涉水工程工地,增强水上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海事执法人员对渡船船体进行安全检查
结合企业年度核查,组织宿州市水运港口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对近年来的典型事故事件案例进行了分析,讲解了如何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编制、演练及应急处置,探讨水运港口企业重大危险源辨识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收到了较好的培训教育效果。
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及时送法上门,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针对个别跨通航河流桥梁通航标识不完善的隐患,及时走访桥梁管理单位,宣传通航安全法律法规,上门宣传达到了预期目的,更有力地提高了特定水域通航安全保障能力。
开展水运工程安全检查
到渡口现场张贴春运安全宣传标语
开展通航安全巡航检查
在渡口举办乡管员现场培训会议
开展“救生衣——生命衣”行动,向渡口捐赠救生设备
在安全生产领域,当前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帮助企业推进安全制度化和规范化,督促企业从组织领导、工作规划、规范标准、制度建设等基础环节入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企业要认真担负起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条件合法合规,日常管理建章立制;资金投入满足要求,机构人员按标配备;教育培训全员合格,安全设施同时到位”。下一步,宿州市地方海事局将继续严格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不断总结经验,改进不足,消除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短板,努力搭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实现多措并举落实责任、推进水运安全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