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职业健康是全面小康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小康的重要内容。为深入推进职业健康监管工作,2017年全国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同心戮力,强化监督执法,突出重点,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推动了职业健康监管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本刊选取部分地区工作经验,为全国各地区进一步推进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提供借鉴。
黑龙江省紧紧围绕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中心任务,把职业病防治摆到重要位置,坚持“12345工作法”,即:围绕一个中心,抓住二个关键,突出三个重点,夯实四项基础,强化五项措施,不断加大职业健康监管力度,努力开创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新局面,职业病发病率连续5年保持下降趋势。
黑龙江省紧紧围绕《职业病防治法》贯彻落实这个中心任务,制定出台《黑龙江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将职业病防治工作列入《黑龙江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健康龙江2030规划》《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中,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全省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日趋成熟。
实践证明,粉尘和毒物引发职业病病例占95%以上,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要矛盾。黑龙江省牢牢抓住粉尘和毒物控制这个“牛鼻子”,以此为切入点,不断深化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粉尘和化学毒物危害状况抽样调查,动态掌握尘毒危害企业现状;强力推进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塑造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学习的示范企业;突出尘毒危害企业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积极开展尘毒危害重点企业职业健康评估工作,不断规范职业健康管理。
解决职业病危害严重问题,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人群是关键。为此,黑龙江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突出重点行业。坚持问题导向,对全省22家汽车生产企业、173家汽车维修保养(微型以上)企业、1家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开展了职业健康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对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开展了非煤矿山一体化专项治理,全省439家相关企业在凿岩、浮选、精矿等10余个工艺环节开展职业危害治理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工业园区、煤化工等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回头看”,避免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滑坡和职业危害反弹。
突出重点企业。黑龙江省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重点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企业开展职业健康评估,采取以会代训方式,部署工作,统一思想,明确标准。在企业自查、自评、自改基础上,聘请专家“会诊”,组织系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印发《问题反馈意见函》,责成属地监管部门监督“隐患清零”。根据评估结论,确定重点监管企业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为准确掌握重点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超限情况,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对15家重点企业开展现场监督检测,共采集数据741条,有100个点位强度(浓度)超标,占采集样品总数的13.5%,将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超限问题列为隐患,要求限期整改,科学化、数据化的管理得到企业认同。
突出重点人群。由于一些用人单位不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职业健康监护不到位,加上部分农民工缺乏职业防护和维权意识,农民工已成为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对此,黑龙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并会同卫计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不断强化农民工职业健康权益保护。《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组织省职业病防治院深入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工地,开展大型义诊宣传活动,全省1万余名农民工接受宣讲义诊。开展关注“黑龙江安监”微信公众号活动,拓宽农民工获取职业病防治知识渠道。突出对石墨加工等农民工集中企业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危害农民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强力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通过提供企业名单、强化执法检查和严格目标考核等措施,采取周跟踪、月通报的方法全面推动申报工作。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共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25170个,基本完成申报任务。
深入开展职业健康基础建设工作。强化顶层设计,研究制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建设指南》,出版发行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建设图册》,采取形象生动的手段,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不断强化职业健康基础建设。制定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建设考核评分标准》和《职业健康基础建设验收工作指导意见》,加强量化考核。
及时改进“三同时”监督管理。《职业病防治法》修订后,立即发布公告,要求停止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审批工作。印发《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确定分类分级监管原则,突出对职业病危害严重单位的监督核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标准体系。黑龙江省在总结职业健康评估和专项治理经验基础上,以地方标准形式,先后颁布实施水泥制造、燃煤发电、石墨采选与制造、焦化生产、木质家具制造5个重点行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通过视频系统,系统讲解标准内容,指导相关用人单位对标作业。“十三五”期间,将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标准体系,不断提高职业健康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加大职业健康执法检查力度。在执法检查、教育培训、服务机构监管、专项治理、巡查考核等方面推进“一体化”监管方式。制订年度执法计划,通过联合执法、联合督察,开展执法检查。对各地行政处罚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加大年终绩效考核权重,排名靠后地区,增加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落实“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职业健康问题的企业公开曝光。2017年全省共检查用人单位2593家,下达执法文书2159份,发现问题和隐患7011项,停产整顿1家,行政处罚69.6万元。
推进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将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纳入市地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绩效考核,全省63家省级、320家市级企业开展创建工作。为做好指导服务工作,编制《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指南》,制定《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验收标准》,组织专家量化考评验收,按照企业得分和市地总成绩分别排名,通报全省。
黑龙江省第15届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现场
加强双重防控体系建设。选择3个城市107家企业开展了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试点工作,制定《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细化表》,综合评定得出结果,对结果进行分析,确定风险等级,实施分类分级监管。组织召开分类分级监管研讨会,总结探索规律,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印发《黑龙江省标本兼治遏制职业卫生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逐步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危害因素检测双重预防体系,切实提高职业健康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促进用人单位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黑龙江省把宣传教育培训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治本性举措,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组织“健康龙江万人助跑活动”启动仪式,全省数万名职工代表为健康龙江助跑。开设《龙江职业健康讲坛》,定期聘请知名专家学者权威解读《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正确配备和使用等知识。拍摄《为爱,我不能倒下》微电影和公益广告,开展“百万公众收视活动”,通过省电视台、优酷等媒体播放和推送。2017年各级监管部门共印发职业健康宣传资料16.5万份,出动宣传人员5530人次,宣传受众15.5万人次;组织培训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9365人次,培训劳动者23.6万人次。
完善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大力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目前,黑龙江省13个市地、75个县(市、区)独立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共有职业健康监管人员600余人,机构和人员得到加强。强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建设,2017年新认可乙级资质1家,对26家存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83项。不断充实职业健康专家库,新遴选专家8名,目前省政府职业健康专家达70名。依托省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作为检测检验支撑,依托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作为医疗支撑,依托哈尔滨医科大学劳动卫生系作为科研支撑,初步建立检测、治疗、科研“三位一体”的技术支撑队伍。
2017年,河北省不断创新监管方式,狠抓监管责任落实,逐步深化专项治理,大力开展执法监察,职业健康工作得到稳步推进。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河北省全面开展了职业健康责任体系建设。
明确政府部门职责。河北省印发了《职业卫生分工方案》,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及所有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职责,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将职业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布局,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规定了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厘清了有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责,对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责任追究、黑名单制度等保障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
构建信息通报机制。为及时准确掌握职业病新发病例具体情况,河北省安监、卫生、人社部门联合印发了《职业病信息通报制度》,规定安监、卫生、人社部门每季度通报职业病防治监管信息,医疗机构必须每半个月向当地安监、卫生部门报告发现的职业病信息,安监部门必须对每起新发职业病例涉及的企业进行专项执法。
强化职业健康考核。为充分发挥目标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河北省坚持“六项原则”,强化职业健康考核。一是目标制订尽量科学合理。设定的考核指标,不只是总数,所涉及的检测评价、监察执法等10项指标,都要求上报企业的详单,并且按照与GDP的比值进行排序。二是督促检查贯穿始终,对各地各部门上报的详单,省安监局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发现不实,及时通报扣分。三是结果与过程考核并重,将全年考核分为三部分,季度问效占30%,中期评估占30%,年终考核占40%,最后由职业健康处综合排序,以20%的权重纳入全年安全生产考核。四是考核范围全面覆盖,既包括各级政府,又包括所有安委会成员单位,通过查企业,倒查政府及各部门监管责任。五是考核过程全面公开,对考核打分及扣分原因,向被考核单位公开,做到归档可查。六是结果运用坚强有力,对考核结果,每半年以省安委办名义直接向各市政府进行通报,由市长直接批阅。
为贯彻落实“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河北省进一步深化了专项治理工作。
全面部署“十三五”治理工作。为有效解决尘毒危害顽疾,构建治理长效机制,河北省出台了“十三五”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以有效防范尘肺病和职业中毒为核心目标,突出重点因素、环节和岗位,推动工程防护设施改造,落实管理措施,提高尘毒危害防控水平。严格做到“两个必须”,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安监局确定的行业必须完成治理,对各市、县有代表性、易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区域特色经济必须进行治理。保持治理的连续性,完成一个行业后,要及时选择并转入下一个行业,争取用五年时间,使危害严重企业的现状有根本改变。坚决执行方案报备、调度指导等9项工作制度,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保障效果。统筹安排国家规定动作和地区自选动作,对治理不力的,以省政府整改令形式对各市政府进行督办。
严格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步骤。在治理过程中,河北省提出了“八步工作法”:一是摸清底数,全面掌握企业现状信息。二是制订方案,明确治理时间、阶段、标准、要求和效果。三是宣传培训,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了解治理目的、措施、标准和要求,并积极组织开展治理。四是机构推进,发挥行业专家和中介机构的作用,推动企业开展自查自改。五是试点带动,建立试点企业,并在全行业推广,实现“治理一家、带动一批、规范一行”的效果。六是督导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对专项治理的指导监督责任。七是执法推动,对企业走过场、整改缓慢、拒不整改等情况,实施严厉处罚,做到“动真格”。八是转型提升,按照“提升一批、巩固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对基础差的企业进行治理,对小微企业进行整合,对落后产能、工艺进行淘汰,对完成治理的开展“回头看”。
2017年,河北省全面完成了国家规定的石英砂加工等8个行业治理;在箱包、制鞋等60多个行业开展了整治,涉及企业8000多家,投入整改资金6亿多元。
为建立健全“一体化”监管执法机制,河北省创新思路,坚持做好六项具体工作。一是以安全生产为主导,开展一体化执法。把职业健康纳入了全省执法总体部署,与安全生产执法统一计划、统一实施、统一处罚、统一复查,充分利用安全生产的执法人员和专家队伍,实现了职安一体化执法。二是以报告病例为导向,开展精准执法。根据职业病报告信息,对报告病例涉及的企业进行执法,实现了“有病必查,违法必罚”。目前,河北省已对345家新发职业病的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执法。三是以专项治理为重点,开展目标执法。按照专项治理“八步工作法”要求,组织对治理行业进行专项目标执法,对治理后依然存在隐患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保障了治理效果。四是以督导检查为依托,开展统筹执法。在省政府部署的各项大检查中,将执法纳入规定动作,将执法结果与市县政府交换意见,在更高层级上放大了执法效果。五是以暗查暗访为补充,开展“双随机”执法。制定了“双随机”抽查制度,明确了随机抽查为执法的重要方式,规定随机抽查企业数不低于年度执法计划的30%,将随机抽查贯穿于执法全过程。六是以部门合作为纽带,开展联合执法。组织卫生、人社、工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从职业病“防、治、保”各环节,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打非治违合力。
2017年福建省始终把劳动者的健康摆在第一位,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力度,强化组织领导,有效整合资源,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福建省积极推进各级安监部门职业健康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省、市、县三级全面完成职能划转,分别成立了职业健康处、科、股,配备监管人员,福建省新增职业健康人员编制257人。省财政专门拨出400万元经费,用于省职业卫生检测检验实验室建设,转移年度结余资金398万元,为52个财政紧张、偏远山区的县级安监局配备10种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常用的检测仪器装备。省安监局对市、县两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进行“全员轮训”,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对乡镇街道职业健康监管人员逐一进行业务培训指导,较好地解决了职业健康工作“无人管、不会管”的问题。同时,积极推进“职业健康监管能力规范化建设” 试点工作,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装备保障等8个方面规范提高职业健康执法队伍水平。
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针对职业健康监管力量不足的实际,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在安全培训和危化矿山执法检查的一体化监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印发后,福建省紧紧抓住“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和“推进建安监局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机制”的强劲东风,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职业健康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职业健康的摆位问题,明确安监、卫生计生等29个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在职业健康监管方面的责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在“部门间”监管执法机制“一体化”。截至目前,福建省已有9个设区市48个县(市、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本级各部门职业健康监管职责。
同时,为推进职业健康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福建省充分发挥安委会的平台作用,牵头邀请卫计、财政、国资等14个部门建立了厅际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并抓好落实。目前,全省各级均建立了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职业病防治齐抓共管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为确保“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机制”落地生根,将职业健康纳入省政府对各级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脚踏实地把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进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为了推进用人单位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福建省在持续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的基础上,紧扣企业防治主体责任的“牛鼻子”,以基础建设为抓手,从2016年开始,计划用3年时间在全省组织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建设。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基础建设主要内容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大中小型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建设主要内容评分表》包括10方面60要素150小项,《微型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建设主要内容检查表》包括8方面14要素,解决企业职业健康“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同时,研发省级职业健康监管信息化平台,健全完善用人单位“一企一档”基础数据,实时掌握全省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基础建设达标创建自查及监管部门复查情况。通过示范创建、典型引路,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推进企业基础建设活动的开展。截至2017年10月,全省共有6431家基础建设创建达标,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
结合行业协会熟悉企业情况和人才优势,鼓励引导石材、陶瓷、制鞋、冶金、机动车维修等9个行业协会积极参与本行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组织专家指导会员企业开展尘毒危害工程治理,以“招投标”“团购”“打包服务”等方式集体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推动民营企业防治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部署,结合福建省实际,将石材加工、水泥生产两个行业一并纳入治理,龙岩市、莆田市等“四类企业”较少的地区,将木材加工、鞋业、饲料生产纳入危害专项治理,扩大了治理范围;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的“四个100%” 的基础上增加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警示标识设置率、危害告知率、“一企一档”建档率、基础建设率5个治理指标,调高了治理目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部署后,各级安监部门主动加强与发改、经信部门联系沟通,掌握辖区近年来涉尘或涉毒企业技改建设项目的审批、建设情况,结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建设和四类企业专项治理,按照“一县(市、区)两示范企业”的任务创建示范企业,全省共确定尘毒危害治理示范创建企业235家;加强创建工作的指导帮扶,督促企业按照基础建设和尘毒示范企业创建标准,逐家逐条逐项对照检查落实整改,确保了创建工作质量和进度;一些经济条件好的市县对示范创建企业分别予以适当的经济补助,泉州市安监局划拨268万元经费,用于260家基础建设和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专项补助;厦门市安监局、同安区安监局划拨140万元对基础建设合格的企业予以补助;宁德市周宁县对确定的2家尘毒危害治理示范创建企业各给予10万元补助。
以省政府安办印发《福建省职业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规划》,对十三五期间,各地各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进行部署,确定职业病危害严重、较重两个行业企业的治理目标,督促各级安办和各职能部门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本辖区本系统职业健康工作情况,研究细化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治理方案,推动职能部门齐力抓好职业病危害治理。
福建省各级安监部门牢固树立“以执法推动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管理念,结合基础建设、危害专项治理,不断加大监督与执法力度。
一是明确监管执法任务。对“四类企业”(陶瓷制造、耐火材料、石材加工、水泥生产)至少进行两轮监督检查,确保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和水泥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石材加工企业,市、县两级监督检查率分别不低于15%和30%;基础建设企业,按照不重复的原则,市级安监局检查率不得低于15%,县级不少于25家或检查率不低于95%。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新闻发布会现场
二是突出监管执法重点。把企业职业健康规章制度、人员机构、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因素危害定期检测等作为监督执法重点内容,形成《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专项检查表》,把未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未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未配发合格个体防护用品、未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或检测浓度强度连续超标的、未参加职业健康基础建设或建设达不到要求的、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新发职业病病例的企业作为监督执法重点对象,提高了监督执法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是全力推动一体化监管执法。督促经信、农业、林业、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检查时对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专项检查表》一并检查职业健康,不断提高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覆盖面,保证“一体化”监管工作的落地生根。
四是推行异地交叉检查。每年福建省都会组织市、县两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组成交叉检查组,对各地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落实情况,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交叉检查,推动执法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执法人员的互相学习。
五是严厉违法行为处罚。对职业健康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2017年1~11月,福建省共检查用人单位5846家,下发执法文书3775份,发现问题和隐患9306条,已整改8842条,责令停产整顿48家,提请关闭2家,失信行为联合惩戒2家,累计行政处罚224.8万元,执法震慑作用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