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音乐发展性教学评价的探究

2018-07-23 06:50谢雨晴
艺术科技 2018年3期
关键词:发展性中小学探究

摘 要:本文从目前音乐课程评价存在的问题,如评价功能失调、评价内容片面、评价方法单一、评价主体单一、评价标准单一等问题出发,探究相应的措施,转变中小学音乐教学评价的观念。同时探索在教学实践中解决音乐教学评价的问题的方法。倡导评价内容全面化,解决评价内容片面化;倡导评价方法的多样化,解决评价方法单一的问题;倡导评价主体的多元化,解决评价主体单一的问题;倡导评价标准的层次化,解决评价标准单一的问题。

关键词:中小学;音乐;发展性;教学;评价;探究

素质教育是一种以提高受教育者多方面素質为目标的教育模式,它重视人的思想道德素质、能力培养、个性发展、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是素质教育的基本理念。在素质教育的前提下,教学评价应实现其教育和促进发展的功能,使评价的过程成为促进发展和提高的过程,使每一个受教育的人获得更大的发展,使每一个学生的学习获得成功,从而促进每一个学生的成长,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发展性教学评价不仅关注结果,更加注重学生的成长过程,有机地把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结合起来,使学生成长的过程成为评价的组成部分。通过评价获得有关学生的学力、以往的经历、性格、智力水平等多方面的信息,达到“创造适合儿童的教育”的目的。基于此,发展性教学评价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需要。

1 目前音乐课程中评价存在的问题

1.1 评价功能失调

长期以来,由于受到泰勒行为目标模式的影响,音乐课程评价往往以预定的教育目标来设计、组织和实施评价。由于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学生、教师和家长往往只关心评价的结果,过分强调分数的意义,而对于学生音乐学习的发展进步状况和由考试反映出来的音乐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却很少深究,从而忽视了音乐教学评价应当具有的促进发展、诊断、调节、激励、反思、记录、鉴定水平和选拔淘汰等多重功能。

1.2 评价内容片面

音乐教育中由于受“工具理性”的影响,在教学评价过程中往往“力图把复杂的教育现象和课程现象简化为数量,进而从数量的分析与比较中推断某一评价对象的成效”,评价内容局限在音乐知识和音乐技能这些容易量化的方面,而忽略了对难以量化的在音乐学习中表现和培养出来的情感态度、审美能力、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评价,造成评价内容片面单一,以偏概全,难以真实反映学生音乐学习的整体情况。

1.3 评价方法单一

现行的音乐教学评价过分注重量化评价,而忽视了在自然的音乐教育环境中运用观察、记录、与学生交谈以及分析学生作品等多种质性的评价方法。以至于很长时间以来,在教师、学生和家长的观念中,评价就是考试,就是在期中或期末演唱一首歌曲或演奏一首乐曲,或者是采用音乐知识测验与演唱或演奏相结合,然后由教师评出分数或划出等级。这种主观单一的量化评价方法导致教师为评而教,学生为评而学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学生音乐学习的热情,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挫败了学生学习音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4 评价主体单一

现行的音乐教学评价主体比较单一,一般是教师评价学生,并且基本上是教师一人说了算,缺乏学生、教师、家长和社区等多主体的民主参与和彼此之间的多边互动与相互交流。并且在评价过程中,学生往往处于消极被动的被评价地位,没有表达自己独立见解的机会和可能性,其自尊心和自信心得不到很好的保护。这种主体单一评价模式使评价信息来源单一,评价结论主观、片面,难以保证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现行的音乐教学评价没有充分发挥评价的功能,既不能客观地反映学生音乐学习的真实发展情况,也不利于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而且抑制了学生个性的培养和发展。

1.5 评价标准单一

当前,我们很多学校的中小学音乐教学评价标准单一。面对不同发展水平的学生,评价标准单一,忽视了学生的个体差异。这种教学评价让很大一部分学生感受不到成功的体验,久而久之,学生就对音乐学习失去了信心和兴趣。

总之,当前的中小学音乐教学评价已经不能适应新课程改革提倡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理念,也无法满足素质教育发展的要求,严重制约了音乐教育质量的提高。

2 转变中小学音乐教学评价的观念

2.1 课程标准学习活动

《音乐课程标准》是教师音乐教学活动的指导蓝本。音乐教师对新课程标准学习和掌握得如何,直接关系到教师对教材的理解、目标的确立、方法的选择,也直接关系到音乐教师教学评价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更关系到课堂教学效果是否高效,最终直接影响到教学质量。因此,积极开展课程标准学习活动,组织音乐教师深入学习《音乐课程标准》和专家对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的解读,详细解读任教学科新课程标准,是当前迫在眉睫的事情。

2.2 课程评价专题讲座

深入各县市区,面向全体中小学音乐教师举办“小学音乐新课课程教学评价”的专题讲座,向中小学音乐教师深入阐述音乐学科教学评价的基本理论,提出评价建议,帮助音乐教师深刻把握音乐学科新课程关于教学评价的理论精髓。

2.3 课堂教学竞赛活动

组织开展了“校、县、市”三级中小学音乐有效课堂展评活动,引导教师将课程标准学习与实际教学实践相结合。

通过这些课程研究活动的开展,让音乐教师认识到音乐课程的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的功能,通过科学的音乐学习课程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让他们明白,发展性教学评价是以促进评价对象发展为根本目的、重过程、重评价对象主体性的教学评价,它是以人为出发点,用发展的眼光来客观评价主体的发展。

3 在教学实践中解决音乐教学评价的问题

3.1 倡导评价目的综合化,解决评价功能失调的问题

面对当前中小学音乐教学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学生、教师和家长往往只关心评价的结果,过分强调分数的意义的现状,需要提出新的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评价目的,强调不能为评价而评价,要坚持突出评价促进发展、诊断、调节、激励、反思、记录、鉴定水平和选拔淘汰等多重功能,重点突出中小学音乐教学评价的发展和激励性质。

3.2 倡导评价内容全面化,解决评价内容片面的问题

针对强调音乐知识和音乐技能忽略情感态度、审美能力、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评价现状,我们提出中小学音乐教学评价要根据《音乐课程标准》的要求,做到对学生的评价应关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和知识与技能方面的指标,还应考察学习过程与方法的有效性。

3.3 倡导评价方法多样化,解决评价方法单一的问题

为改变过分注重短期、集中的终结性考试评价的倾向,我们强调评价要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注重日常评价、阶段性评价与期末评价的有机结合,强调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相结合。要求教师突破以往集中性终结评价,加强日常性、平時性、分散性的过程评价,注意收集学生学习全过程中的状况和资料,根据评价标准描述、判断,提出反馈和改进建议,促使学生进一步发展。

3.4 倡导评价主体多元化,解决评价主体单一的问题

为改变当前仅有教师评价学生的状态,强调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即让教育评价成为管理者、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活动。引导教师在参与评价中发挥主导作用,要在评价中同学生、家长建立和谐、民主、平等的关系;考虑家长参与评价的适合领域和内容,避免学生间相互横向比较带来的负面作用,引导加强学生间的互相交流,教育学生应多关注同学的优点和特长,促进自我反思,改进学习。

3.5 倡导评价标准层次化,解决评价标准单一的问题

面对当前中小学音乐教学评价标准过于单一和绝对化的偏向,我们提出强调评价标准既要体现大多数学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又要体现使每个不同学生都能充分发展的多层次、多方面的要求,要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充分考量到每个学生的要求、长处、短处的不同,发展速度和轨迹不同,发展的目标也具有一定的个体性,依据学生的不同背景和特点,依据学生的不同要求,正确判断其发展潜力和方向,为每个学生提出适合其发展的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教学策略和评价标准。

由于环境、遗传等因素的影响,学生的认知能力、性格特征、学习习惯都是千差万别的,需要特别正视这种客观存在的差异,认识到以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衡量千差万别的学生,将会使部分学生的自尊心、自信心严重受挫。因此,中小学音乐发展性教学评价的探究,是一件需要我们长期在教学中积极探索的问题。

作者简介:谢雨晴(1967—),女,四川南充人,本科,高级职称,研究方向:音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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