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年
路的诱惑
我尊重路,如同尊重闪电、血脉或者掌纹。
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孤独。
一个人的时候,所想、所做、所说,是完全一致的。
在孤独里,我找到了苦苦追求的自由。
生命的底色,也是那种青少黄多的苍凉。
大西北的秋天与我的生命之间,所产生的强烈的共鸣,让我着迷。
看到绵延至天边的大地,不长一棵树,我觉得这是一种坦诚。
把城市当成一座监狱,埋头于办公室与出租屋之间,极少娱乐。
一旦出来,囚犯放风一样,会发现,世界是崭新的,连阳光都带有新磨的刃口。
从容的大自然,性急的四季,沿途的集市、庙宇、青稞、燕麦、劳作的人们,晒在柏油路上金子一样发光的玉米籽以及一路的意外和感动,都是我所喜欢的。甚至连各种困难、麻烦、尴尬也一并包容并喜欢上了。
去甘肃和青海走了近半个月,虽然疲惫,但不厌倦。
喜欢和那个没有任何伪装的自己,一路无声地对话。
我的幸福,就藏在自由的最里面。
黄泥路、沙路、草路、田埂,这些没有被水泥硬化的路,让人备感亲切。
微微的弹性,仿佛在寻求和脚掌的配合。
有些柔软的地方,还会把你的脚印,深深地留下来。
很少去火车站,读书时挤怕了,感觉火车是暴力和冷酷的象征。
喜欢汽车的灵动和随和。它会进入沿途的乡镇,會停在路口五分钟,等一个气喘吁吁的背着背包的赶车人,而那个人,很可能是我。
单车也不错,但太耗费时间和体力。最理想的工具是摩托车。它的样子有点像马。等我有大把时间的时候,我会买一辆好点的摩托车,带上帐篷和生活必需品上路。
摩托车比小轿车好,不仅便宜,而且能到达一些未被水泥占领的山谷河滩。
最重要的,摩托车上,有我喜欢的风和阳光,以及雪。
网络时代,渐渐灭绝的离别,阳关还有。
包了一辆出租车,司机是个女的,我们彼此信任,哪怕在钱的问题上,但我避免交谈太深,避免建立友谊。
风,突然冷了起来,沙也有了血色。
远处,是白雪皑皑的祁连山,近处,是一只坏掉的马车车轮。
仿佛到了天边,仿佛到了人生的尽头。
离别的悲伤,依然如此盛大而壮丽,只是世人没有觉察而已。
坐车的时候,一定要有一扇干净的车窗。
我会厚着脸皮和别人换座位,多花钱也愿意,有时候,甚至会走下车去,用纸巾擦一擦车窗玻璃外侧的泥点。把耳机带上,放自己熟悉的音乐。窗子,如一个电影屏幕,一路变换风景。以前是个摄影发烧友,看到什么都想拍一下,现在相机都不想带了,只是看,专注地看,忘我地看,任思绪,风中的白云一样,到处飞。
从甘肃到青海,有了明显的高原反应,咳嗽,流鼻涕,低烧。身体虚弱的时候,内心也很脆弱。车在暗夜中疾驰,不知何时能到大柴旦,也不知道那里是什么样的状况,据说下车后还要走很远的路,我隐隐地有些担心。高原的星光锐利,冷漠,凄美。这时候很容易想到死亡。死神是我最忠实的旅伴,我走到哪里,她跟在哪里,有时隔得很远,有时,你能感觉到她轻轻地急促地呼吸,这让一种宿命的悲剧意识渗入了我的骨头。人间,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大一点的酒店,而远在远方的家,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小客栈。过客,是我的身份,离开、离别、上路,是我的命。我一直带着死神在走,总有一天会反过来,死神会带着我去她想去的老家。我会把在路上的死亡当成一次华丽的私奔,我希望我的亲友也这样。
死神,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她心地纯良,放弃了很多带我走的机会。
她有很多辫子,就像前座那位身着藏袍的中年妇女。
她相信报应。
在红草滩的尽处,回过头去,能感觉到路在默默地送我。
正如一个行者,需要一条好路;一条好路,也需要一个懂得崎岖、珍惜坎坷的行者。
路,也会死去。
见过一条死去的火车路。矿已采尽,火车不会来了。
在生机勃勃的狗尾草中,钢铁,显得那么无力。
转 山
做过很多错事,有的,已经得到报应,有的,依然难以启齿。
我还负过很多人。
九月,外界树叶刚刚转黄的时候,阿里已是冰天雪地。
“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实非轻,分离合聚皆前定。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我默默背诵,《红楼梦》诗词中,最喜欢这一首,我觉得它写出了生命的本质。
两只白臀的藏黄羊,肩并着肩,越走越远,像个词一样,被风雪轻轻地擦去。
大地干净如一张空白的纸。
梦想是行者的包裹,越来越少。
有的,被时间劫去了,有的因为不堪重负,自己扔掉了。转转冈仁波齐,是我仅存的几个梦想之一。在塔尔钦镇整理行装,面对即将到来的梦想,内心有几分慌乱。两天走五十公里,在拉萨都有重度高原反应的我,没有一点把握。出镇,往左就是转山的入口,看不到沥青、电线杆、车辆、交警、红绿灯和收费站,有的只是乱石、坑洼、黄草、小溪,以及略带坡度的弯道和苍茫阴沉的天空。
这是一条让人怦然心动的路。
冈仁波齐是冈底斯山的主峰,海拔六千六百五十六米。
苯教徒认为,这里是世界的中心;信佛的人认为,这里是佛祖释迦牟尼的道场,转山一圈,可洗一生罪孽,转十圈,可在五百轮回中免下地狱,转百圈,可成佛;外星人理论者认为,此山呈金字塔状,可能是一座废弃的核反应堆,曾经有过强大的力量。
诗人扎西是个佛教徒,四十二岁。他说,不信佛,也可以转山,只要你愿意相信点什么。
什么都不愿信,也可以转,只要愿意。
在天葬台,闻到了死亡的味道。
大量经幡围住的十几亩大的暗红色巨石上,到处是凌乱的衣服,刻有经文的石片,以及成卷的头发。一只体型巨大的乌鸦,一声不叫,就飞走了,像一只鹰。乌鸦飞过的地方,我看到了一头死牦牛的尸体,很小,已经腐烂,还看到了一大块人腿骨,以及一个风动的经轮。死亡就在脚下,我没有一点害怕。曾经有个想法,某一天得了绝症,也不连累谁,背个背包,转身就走,到冈仁波齐,等天收我的骨肉。这里无疑是绝佳的地点,只是少了一层雪,那种昨夜刚下的、柔软如棉被的新雪。
站在台上眺望,天地无涯,人如粒沙。有纸钱一样,轻而薄的东西从眼前飘过。
开始下雪了。
像缺氧的鱼一样,我必须大口大口地用嘴呼吸。
灌木都没有,山崖岩石裸露,高耸入雾,下面乱石坡中才开始有草,很多一种类似荨麻的矮株植物,据说这种植物春天可以吃,但现在碰都不能碰。我走的节奏很快,经验告诉我,走长途时,太慢节奏反而会让我的小腿失去弹性。
远远地抛下了扎西,我享受一个人在路上的感觉。
目前为止,我还没有看到真正的冈仁波齐。
只在这首《神香》里反复听着她的样子:“林廓的人啊,人山人海,可我的人儿啊怎么不见了?玛旁雍措啊,波光粼粼,是不是那丢失的人,为我点起的圣灯?林廓的人啊,人来人往,可我的人儿啊怎么不见了?冈仁波齐啊云雾茫茫,是不是那丢失的人,为我燃起的神香……”驚心的是歌里面的鼓,不管歌声如何忧伤如怀念,它不管不顾地往前走,那么无情,那么决绝,像雪地上一串不断延长的冰冷的深深的脚印。
一个人在路上,因为不用看别人脸色,不用说话,会想很多,会深深地进入自己的内心世界,尤其在这样的路上,内心和外部的环境,和这音乐,完全融为了一体。这时候,会把全部的山山水水当成自己的内心世界,让思绪到处飘飞,这时候,人会变得脆弱而又敏感。很多丢失的人,一一在路上想起。有广东的,有湖南的,有云南的,有北京的,有同学,有玩伴,有同事,有刻骨铭心的,有后悔不迭的,也有一晃而过的。他们不讲顺序,不讲道理,乱纷纷地在我的脑海中进进出出,有的久久徘徊,驱之不去。有时,抬起头,哄然一下,又都散了,只留下我一个人在风雪坎坷中继续前行。那些丢失的人中,有的,还会找到还会见面的,有的,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回来了。丢失人和丢失东西,痛感是明显不同的。丢失的人之间,痛感又是如此不同。有的是切割般的痛,有的,是撕裂般的,有的,只是隐隐作痛。
有一天,我可能会把所有的人,包括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一起丢掉,像贾宝玉一样,转过身来,只留给世间一个深深的揖。
一路都是传说和神话。
在格萨尔王马鞍石旁边,立着木牌,上面有字:这块石头,被认为是藏民族史诗英雄格萨尔大王的马鞍所化,周围胜迹众多,西侧的三座山峰为“长寿三尊峰”,由南往北分别是“白度母峰”“无量寿峰”“尊胜顶髻佛母峰”。每年雨季,雪水若白练挂壁,中一处岩穴,形似佛龛,有一幽瀑,被称为格萨尔大王妻子的浴瀑……临走,无意间又扫了一眼木牌,吃了一惊。牌上有冈仁波齐神山的立体图——这不是一个人吗?雪山顶,略带锥形,是其银亮的头盔,雪线左右勾出铠甲的轮廓。他盘腿而坐,脸是黑岩壁,下巴有力,不怒而威,很像传说中的格萨尔王。
有传说和神话守护的地方,挖掘机和钻探机都很难进来。
这一生,如果是部电影,预感,可能是悲剧的多一些。
无法改变剧本,我只能尽力地扮好自己的角色。编剧、导演和剪辑,都是上天。
雪,下得更急了。
进入了一个弯,前后都没有人,峡谷陡山,线条奇崛苍劲,远处高处,又是大片大片缈缈茫茫的留白,俨然一个高人的水墨,画的是“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意境。出了汗,我敞开风衣,把登山杖扛在肩上,这时候,风会掠起我的头发和衣摆,想起命运的捉弄和生活的跌宕,感觉越走越像林冲。那个一忍再忍的男人,是那本书中,我唯一喜欢的人物。我们都很懦弱,都能忍受寂寞。
如果那个守草料场的工作给我,我也会做下去的。只要命运不再苦苦相逼。
天会晴的。有些人转山一周,看不到神山的影子。
心诚的人,能看到她的全部——扎西说得很认真,他有一双明亮的眸子。
我点了点头,继续往前面走。
前面两个黑点,越来越大。这一男一女,看装束是汉人。
是夫妻最好,是偷偷跑出来的情人也好。大老远地来转山,两个人肯定都相信爱情。
他们回去后,肯定更加相信爱情。
真的晴了——下午五点钟,到了哲日普寺的时候,太阳从风雪里钻了出来。
哲日普寺意为牦牛隐迹于此的山洞。传说,十三世纪时,南竹巴噶举派的郭仓巴,在狮面空行母变成的牦牛的指引下,来这里,不见了牦牛,但见到了神山,于是建庙以示感恩。在这里,我看到了真正的冈仁波齐。在两山夹峙中,看起来比左右两石山要矮,但其威严气质是挡不住的,让人想到一面象征着无上权力的令牌。扎西面对着神山磕了几十个长头。
“学着扎西,向冈仁波齐叩了一个长头,他在旁边拍照。
照片里,当双手举过头顶的时候,我高于蓝天。匍匐在地,伸掌合十的时候,我低于花岗岩和狼毒草。”晚上,我在笔记本上记下了这样的句子。
在一个铁棚子里过夜。无电,无话,无热水。
有满天壮硕的星星,在半夜起来后的铁屋顶。
被狗叫醒了。脸也没洗,牙也没刷,吃了一盒难以下咽的方便面,就出了门。
路蜿蜒上坡,每一步都感觉吃力。看到了被朝阳染得金光闪闪的神山,跑过去,因为支三角架,拍照片的时候,金光又没了。我并不在意,人生本就充满遗憾,完美,给我的感觉,反而不祥,要即将在别的地方以失去来平衡的。冈仁波齐更加真实,她比两侧的石山要高出很多,在蓝天下,阳光下,像一瓣莲花的尖,圣洁,美丽,不可侵犯。
口有点渴,溪水被冻住了,草上有冰霜,草间有雪,抠一把吃了一口。
多是雪粒,粗而硬,要嚼黄豆一样嚼一阵才化。
卓玛拉山口是此行最难的路段。
山很陡,有五六十度。我头疼脚重,略上了几步,就走不动了。另外,也想向大自然示弱,我不是什么强者,我真不想征服什么,决定雇一匹马。那是一匹白马,很好看的鬃毛。马蹄踏在石头上,很重,也很好听,走十来步,就要停一下,腿能感到它剧烈的心跳。看马很累,走了一百多米,我就下来了。
山口的雪地上,到处是纵横交错的经幡,色彩丰富而绚丽,像一幅抽象派的画,充分地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一会儿,风从雪山上下来,那些经幡开始跳舞,开始诵经,开始像跳动的火焰的样子。我和扎西找了一些草叶和苔藓,点燃,有白烟从雪地上缓缓升起,等火燃大,又把它压熄,烟渐渐变青。这时候,风停了,烟升到十几米高处,才开始消散。扎西说,这就是神香,可以通神,可以为亲人祈福。
我跪下来,双手合十。在此,恨过的人,会得到我的宽恕,不恨的人会得到我的祈祷。
我负过的人,请允许我忏悔。
在雪水间,捡了一块黄色的石头,心形的,温润如玉。
扎西叫我别带走,神山虽然满山的石头,但没有一块是多余的。
走不动了,一步一步捱。
一个印度的老大娘超过了我,她被一个藏族姑娘扶着越走越远。一个讲英语的可能也是印度的胖大叔也超过了我,他在前面问到了路。一家人,赶着一群牦牛,也超过了我。每一头牛都驮着很重的东西,我估计,他们带上了所有的家当。一个一米八九个头的欧洲小伙子,扛着登山杖,迈着很有弹性的脚步,像在打高尔夫球一样,优哉游哉地,也超过了我。一个裙子里有铃铛的藏族小姑娘,像一条叮咚的泉水,哗啦啦,就流下山去了。我唯一超过的是一个磕长头的朝圣者。那个藏族女人,一身黑袍,面无表情,三步一伏,用身体丈量着大地。
时间和速度,在她的身上,变得毫无意义。
甚至,意义本身,也变得毫无意义。
山谷里,一阵雪,一阵晴,反复不止。
雪,是绿豆大的雪粒。
一个女孩子走过我身边的时候,向我打招呼,问我是不是一个人,从哪里来,我一一如实回答。并紧走几步跟上了她。她叫措姆,兄妹四人一起来的。她黑而丰满,像一颗土豆,十九岁,今年刚考起大学,不到三百分,学护士,转完山就去上学。她不喜欢这一行,也没办法,为了谋生。她喜欢画画,可是学校又没有这个专业。我告诉她,我所喜欢的梵高和高更的事迹,我希望她来自学画画,还以自己走的弯路告诉她,做自己喜欢的工作的重要性,那时,我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妹妹。让人高兴的是,她似乎听进去了。一路上,我们还谈了她的家乡狮泉河和她牧羊的母亲。为此,这段路走得很快。勉强跟着他们,越跟越吃力。
有一粒雪,打进了耳孔,半天才弄出来。
又走成了一个人。
腿脚麻木,头脑一片空白。
我转山的时候,山也转。
扎西鼓励我,说还有最后十公里。天黑之前可以到。
我笑一笑,按我这种速度,可能半夜才能到。我叫他先走了。
继续坐,看牦牛,看小溪,看草,看庙宇,看那些从我面前经过的人。我能不能不麻烦别人等,能不能做一些自己经常做的证明自己的事(一生中,经常被别人误解和鄙视,我不愿辩解,于是便时常会埋头做一些别人做不到的事来证明自己)?这么想的时候,奇迹还真的发生了。一起身,迈开大步,我决定尽自己最大最后的力气,快走一段,走到哪里算哪里,表示我尽力了。谁知一走,竟然感觉并不如想象中的困难,越走肌肉越紧张,越充满力量,如在平地,如平时赶上班一样的步伐,如那年在阿壩拍雪景一样的步伐,如那年去骑斗湖追赶夕阳一样的步伐,超过了扎西,超过了那个带银铃的女孩,超过了那群牦牛,超过了措姆兄妹,超过了欧洲小伙子,超过了前面所有可以看到的人,我还看到了远处一湖蔚蓝的水,还唱一段《神香》,怕浪费太多的氧气,我唱得很轻。这支歌应该是这次转山的主题音乐,幽暗,蓝黑,朦胧,欲雨,欲雪,如回头看到的路的尽头的那些远远的山。
事后,扎西告诉我,我得到了神的帮助。
站在宗堆的高处,回望来路的时候,喜悦,并没有悲伤多。
真分不清,一个梦想的实现和一个梦想的死去,有什么区别。
乌云盖过来,有黑云压城之势。
仅存的阳光下,塔尔钦镇显得很辉煌壮丽,街上车来车往、人山人海。
前面还有三个人,我用尽最后一点力气赶上去,打算超过他们。
离镇子还有几百米的时候,终于赶上。那是一对夫妇,牵着一个孩子。是个女孩,六七岁。镇子上,应该有她们的家,只有回家的步伐才这么随意和从容。女人比我的妻子要胖,女孩比我的儿子要小,戴着小红帽,穿着厚厚的黄色斑点的棉衣,娇小的身躯充满力量,偶尔,她会像吊环一样,把大人扯得东倒西歪。我没有超过她们。
不是因为自豪,不是因为征服了自然或者战胜了自己,我知道什么原因。
眼泪无声地流了下来。
街道上,人海,如此空旷。
人生,如此荒凉。
青 黄
如果给自己的生命上色,我会用青色。
冰凉,沉静,忧郁,遥远的青。
终于得以坐下来,等等我的灵魂。
在阳台上看书的时候,我要打赤脚,还要把粗壮宽大的脚掌放在椅子上。
简洁的铁栏杆外面,是上百亩的荒草。草太深,能看到的花很少。在靠近栅栏的地方,有丛一尺多高的天蓝色的花,五瓣平铺,叶子尖细,有黑色的虫子伏在白色的花蕊上。再过去有两朵蒲公英,左边那朵只剩下一半绒球了。远处有七棵高大的杨树,树上住着两只喜鹊。第四棵的树冠处有个脸盆大的窝。剩下的全是草了。乍一看,只是一片青葱,仔细一数,竟有二十多种,各式各样,参差不齐,从深青到嫩黄都有,我能叫出名字只有苦蒿、野茅、羊须草、野苋、车前草五种。草,才是这片大地的真正的主人。
喜鹊聒噪,咖啡很甜,书是里尔克的诗。
呼和浩特又叫青城,因此,栏杆外面的雨和风都是深青的。
听到了一声敲门,进来的是一个修长的女子。
谈文学,谈音乐,谈电影,不涉及情、爱与时间,不涉及窗外的虫声。
她来去轻柔,脚步无声,像虚的,像幽灵,像我的灵魂。
记不得她有没有影子了,但是,第二天的烟灰缸里,明显地多了几个烟蒂。
这一路,我会一次次地提到音乐、歌词、诗歌。
它们和回忆、想象、迷彩背包一样,都是旅途上不可或缺的伴。
青冢有四五十米高,有人在上面卖刀。
考究的线条、刃口、刀柄以及皮制的刀鞘都体现了蒙古人对刀的尊敬。持着弯刀,站在亭子里,我望见了东边青色的大地、灰黑的云以及西边那一片混沌的苍茫。
杜甫《咏怀古迹》五首中我最喜欢的,是写给王昭君的那首。“群山万壑赴荆门,生长明妃尚有村。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画图省识春风面,环珮空归月夜魂。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有人把这首诗用水墨画出来了,王昭君与一头骆驼站在一起,骆驼庞大、粗粝、丑陋,而她娇小、精致、柔弱如邻家少女。史书说她骑着骆驼,迎着风沙雨雪,走了七个月,到了远在天边的乌兰巴托,从此安身立命,为两片土地带来了六十多年的安宁。
没到过乌兰巴托,但我到过乌兰巴托的夜。这是一首歌,音乐简短,平淡,没有太多华美的形象与色彩,没有浓烈的东西,以至于开始听的时候,我还不以为然。“有一个地方很远很远,那里有风有古老的草原/ 骄傲的母亲目光深远,温柔的塔娜话语缠绵/ 乌兰巴托的夜,那么静,那么静。歌儿轻轻唱,风儿轻轻吹/ 乌兰巴托的夜,那么静,那么静。唱歌的人不许掉眼泪/有一个地方很远很远,那里有一生最重的思念/ 草原的子民无忧无虑,大地的儿女把酒当歌/ 乌兰巴托的夜,那么静,那么静。你近在眼前却远在天边/ 乌兰巴托的夜,那么静,那么静。听歌的人不许掉眼泪。”
词做得简洁而从容不迫,像一把缓缓切入的蒙古刀一样。
岱海像一只眼睛,芦苇是它的睫毛。
这只美丽的大眼睛里充满着由浑浊、烟雾、烟囱、水草以及二十多条死鱼组成的绝望。
来到凉城,只因为她的名字。
在马车上默默地看一城苍凉的热闹;在凉城的小店里看到一种皮制的酒囊;在超市门口看两个河南汉子耍一群猴子;在乱石滩上看一匹马呆呆地望着远方;在玉米秸垛上看远处寸草不生的阴山;在土埂上看一个蒙古人跪在大地上收葱;在村落里看几个男人调试大型拖拉机;在黄沙路口边等车边看杨树上翻白的风。
我在满是鲜花和水鸟的草原上停止了奔跑。
我在广袤的天地间默默地看。
月亮轻易地就改变了世界。今晚,人间是一尘不染的,没有邪恶的,不用考虑明天的。蚊虫散尽,蛙声渐密。风从远处过来,带着湿润的雾气、淡淡的牛粪的异味和草香。坐在冰凉的水泥台阶上,幻想自己跨上一匹黑色的骏马,沿着那一条铺满月光的荒草小径,向着西北偏北,破霜碎雪,去追逐月亮、自由和青草。铁丝网,忽略不计。
有个人撒苜蓿种子,赤着上身,戴着草帽。走过去,递上了烟,他接了。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脸型和鼻子都是典型的蒙古人的厚重。话很少,谈及家庭与生活,他更是选择了回避。不敢看他的眼里的胆怯和自卑。苜蓿,是一种饲料,但在我的眼里,它始终是一种花,在童年的田野里,花像小火把一样,有紫有白,还有红。
有一刹那,感觉云出了问题,使得一点点白从天上落下来。
抬頭研究了半天,杨树也有絮。
六月二十七日,雨。游大昭寺回来,宁静,雨未停,无眠。
做了一首诗《游大昭寺》。是夜,无人敲门。
马的鬃毛,让人想起女人的长发,它们的眼睛,似乎总是湿润的。
很少见到蒙古马,只在凉城的城郊,见到三匹,有两匹在低头吃草,有一匹在静静地发呆,看着远方。它们的个头都不高,只是四肢比较粗壮,毛很多。看不出来,他们曾经带着蒙古人征服过世界。
它们奔跑的速度和样子,主要来自于那首马头琴曲《疾风中的马》。我是躺在一堆狼尾草中,听这支曲子的。这草老远看有些像狗尾草,但是扁的,有更尖的芒。躺下去,这个世界谁也找不到我了。马头琴是我最喜欢的乐器。据说马头琴是真正的马骨和马尾做的,或许是保留有马的灵魂吧,这曲《疾风中的马》如一波三折的线条,如一组超慢的镜头,如徐悲鸿的富有灵性的墨,将疾风中的马的姿态,描绘得非常细致,逼真。想起在哪部电影里看到的一个镜头,一个男人,在草原上,追逐一个女人,镜头中的马,就是这样的慢镜头。女人穿着很华丽复杂的蒙古礼服。追着追着,洁白的哈达掉了,追着追着,帽子掉了,追着追着,长袍掉了,追着追着,内衣掉了,追着追着,裙子掉了……当女人身上的衣服掉光的时候,男人追上了她,然而,马并没有停,他以高超的技巧,跳到了女人的马背上,抱住一丝不挂的雪白的她。
这时候,镜头才摇开,摇到了天上悠悠的白云。是女人故意让他追上的,还是男人努力追上的这都不重要,故事情节的开头与结局都已不重要,这位天才的导演和天才的摄影师是谁已不重要,他们停下来没有,也不重要。
哇,天地,那么宽的一张床。
或者说,马背,那么窄的一张床。
自由很美,像白银城的云。白银城周围的山是灰色的,上面有点点深绿的矮灌木。云很低,远远近近,每一朵,都有白银一样的质感和光泽。从青城回昆明,一路走,一路停。哪里停,哪里停久一些,哪里过夜,完全由一些偶然因素决定,比如当时的心情,当时是否饿了,是否有车,等等。我在临夏下车,是因为看到了街边上摆的肥白的手抓羊肉。
地平线,像女人的身线一样,是世界上最美的线条。
每一处起伏,都让人怦然心动。
到达昆明,我转了三十二趟车。没有遇到一次高收费的。在甘南一个记不起名的小县城,打的士走了六分钟到汽车南站,只收了两块钱。有一次,是我故意给高的,因为那个五十多岁的三轮车夫,说了句:我们和你一样,都不容易,大热天的。喜欢坐汽车的窗户边上那种摇晃的感觉,仿佛整个世界都是一只摇篮。喜欢汽车启动时溢出的汽油的香。
乌梁素海,汉语叫杨树湖,在地图上看起来像一滴泪。
曾经那周围有两千多渔民,现在,那里鱼已经绝种了。那里因为农业灌溉水的严重污染,使得大量氮、磷等营养元素进入湖内,湖泊水体的肥力增加,大量水生植物过度繁殖。这些植物死亡后沉积到湖底,被微生物分解,消耗大量的溶解氧,使水体溶解氧含量急剧降低,沼泽化进程加快。
沼泽之后,就是荒漠,荒漠之后,就是沙漠。
也就是说,这个中国第八大的淡水湖,在可预见的将来,将会渴死。
狼是草原的主角。
它们的体形、速度、智慧和团体合作精神,让它们成为草原之王。它们唯一的缺陷就是向往自由,关在笼子里,无论你对它再好,终难驯其野性,所以,人们称之为白眼狼。自由的代价就是生命,这是它们濒临灭绝的主要原因,这也是狗得以族群旺盛的主要原因。
布列瑟侬,是一个村庄,也是一首歌名。一九九二年,在加拿大施行了一项名为“驯鹿增量”的计划,以杀狼的方式,增加驯鹿数量。马修·连恩为此花费两年时间创作专辑《狼》,向这群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生命族群致敬和哀悼。为此,我也填了一首中文的歌词:“天与地,多辽阔;黑云少,星光多。我抬头,是冷漠。/ 草与树,已模糊;冷冷风,不肯住。我回头,是孤独。/ 是与非,无所谓;那时梦,谁能追?我低头,是泪水。/ 前路,一片茫然。归途,万水千山。/一声长啸,四野回震;千遍追问,无人回应——/ 来与去,为什么?对与错,为什么?聚与散,为什么? / 爱与恨,为什么?你和我,为什么?”
歌中间,那段长长的萨克斯,准确地描述了一只独狼、一大片寂寥的旷野和一棵还有几片红叶的小树。歌后面,那不知开往何处的火车的车轮撞击铁轨的声音,将离别写成了一种冰冷和坚硬不可抗拒的东西。
如果用一种颜色为你的人生上色,我会用黄色。
阳光,黄沙,黄河,热烈,燃烧,滚烫,悲怆,像梵高的向日葵。
冈拉梅朵客栈,有点贵,一百二十块钱一个标准间。被子很白,很软,让人想到了落下来的云,能摸到若尔盖阳光晒过的温暖。醒来,想看天亮了没有。打开窗帘,若尔盖的月光,劈头盖脸地浇了一身。
河套平原突然荒凉了起来。
视野的尽处,黑云下,空中的雨像狼烟一样明显。汽車最终没有逃脱暴风雨的追赶,陷入了一片昏天黑地中。闪电、雷声、雨柱都在窗边,它们在告诉我,黄河就要出场了。十多分钟后,雨还没停,云却淡了薄了,阳光,从远处斜射过来。雨,还未停,天已大亮。车已进入了沙漠,暗红的沙,橙色的阳光,金光闪闪的雨点,组合背景,平行的有一条公路,长长的货车缓慢地行驶。似乎还不够梦幻,上天在车窗的右侧,又添了一道巨大的彩虹。
天地之间,有一条白亮的线。
我确信那就是黄河,虽然这是平生第一次见到她。
正在修坝,工地上挤满了工程车和起重机。快合龙了,只剩下十来米宽的缺口,让黄河侧身而过。如果一定要比喻一下黄河的话,依然只能想到母亲。肖石玉,今年六十九岁,下午的这个时候,她一般会在后园里种菜,她喜欢种辣椒和番茄,因为我最爱吃。她和黄河一样,沉默,软弱,苍老,温暖,和黄河一样,让人担心。
虽然浑了一些,但依然是水。
波浪不是很大,加上我的水性很好,所以可以久久地仰躺在水上。水像手一样,不停地抚摸着我的脸颊,清凉、亲切,而且整个身子在轻轻地摇晃,就像小时候躺在母亲的怀里一样,没有一点不安全的感觉。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李白诗,最爱这首,起势高于天,换一个人,第二句都很难接。但他不但一气呵成,而且句句强劲,直到收尾,不见力衰,就像黄河本身的气象一样,让人叹为观止。“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我把这首诗一字不错地读完。耳朵浸入水里,听起来声音似乎很大,满河都是,其实很轻,连河边十米开外那个撒网打鱼的小青年,都没有听见,他专心地满怀希望地撒着他的网。只见他身子一侧,手奋力一张,一网撒开,仿佛把对岸的乌兰布和沙漠全罩住了,落在水里,却只有四五个平方。慢慢的收,提起来,一无所有。走几步,又一网撒下去,水花四溅,收起来,这次多了几根水草。连续撒了七八网,连条鱼的影子都不见。年轻人失望地走远了。
我一个猛子扎了下去。河底的泥,松软而细腻,手探进去,有一些吸力,仿佛有个人,想拉住我。
黄河边上有茂盛的芦苇。
喜欢这种深青的水生植物,纤细、深碧、古典、敏感。
一点点风,它就能感知。
这是一个看不见风景的房间。
房间里连窗户都没有,有一个小空格,被排气扇占据着。热得不行,脱得一丝不挂,还流汗,于是不得不开风扇,连风都是热的。房间用普通的夹板隔开,刚好放下一张大床和一张桌子,几乎没有什么隔音,隔壁男女做爱的声音都听得很清楚。还好,他们没做多久,就静下来了。我坐起来,点了一支烟,默默地看雪白的墙上,那些可疑的黑点,有些是砂粒,有些是死蚊子,还有一只小米大的活着的蜘蛛。另外,还有一行圆珠笔写的字,“李元和姚桂香,到此一宿”。中间有几个字没写现,但笔划在那里。
是夜,作诗一首,《从青城到乌海》。第二天,我又住在这里,墙上那只小米大的蜘蛛还在,隔壁的那对男女已经离去。是夜,做了一首《黄河》。
午夜过后,我听到浑厚低沉的声音,像风吹过胡杨林的宽广,但又有些艰涩和痛感。
我怀疑是黄河的呻吟。
孤独这个词伴了我一生。
如果把这个词赋予颜色,赋予形状,赋予空间和距离,就是眼前的乌兰布和大沙漠。
辽远,荒芜,真实,壮丽的灰黄,纯净,没有边际,无处可逃,让人喜欢,又让人害怕。
这是一个巨大的坟墓。大地死亡后,就埋在这里。
沙丘是很多弧面和弧线组成。风是职业的艺术家,成天在这里做一些沙雕给自己看。每一个面,都修得平整而又柔软,有的面会画上整齐美丽的水纹。我的脚印在上面显得有些粗糙,潦草,而且多余。沙比我想象中的要细,粉状的,抓一把在手里,细腻温暖。有白的,有黄的,有褐色的,有灰的,有的还闪闪发光。
每一粒都很纯净。黄的、褐的,像阳光的粉末,白的、灰的,像月光的粉末。
黄河边,我坐了两个小时没有动。
目睹乌兰布和沙漠埋葬太阳的全过程,风凉了起来。
我掏出陶笛吹了一曲《乌兰巴托的夜》,我把节奏吹得很慢,并将自己最喜欢的段落反复了好几遍,有几个音符还特意加了一些颤音,我想用音乐来形容宇宙和我的悲伤。我坐的土堆过去,有一些砖头、水泥块之类的建筑垃圾,再过去,有一截干枯的胡杨。再过去,还有棵推倒但还有绿叶的胡杨。胡杨后面就是一面石头砌的坎,坎上面码了一堆灰色的水泥砖。
水泥砖的旁边,一个女人,带着一个五六岁的孩子,静静地看着我。
余晕照着女人的蓝色的裙子和红色的肌肤,非常艳丽。
——听歌的人,不许掉眼泪。
沥青路是黑色的。
路过去,是几公里宽的草原,草甸上多是那种金黄的小花,乍一看去,像镀着一层淡淡的金黄。有溪水,浅浅的,弯弯的,有时候会像布匹一样裂开很多绺,然后,又会在下面合拢。有时候,又会很浪费地转一个急拐掉过头流一段,又转流回去。草甸上的牦牛分布很不均匀,有的地方一头也没有,有的地方黑黑的一片。
山有些高,但线条是温软柔和的。从平地,不带一点突兀地直上了云里面。青与黄,在七月的甘南,完美地接合在一起。草坡是那种纯正的青,菜花是那种纯正的黄,青一块,黄一块,青与黄相互交融,表达一种与希望,与忧伤,与纯净与遥远有关的意境。天空突然裂开,于是纯净的青草坡上,聚光灯一样打下一柱阳光。阳光恰好打在一个洁白的,谷仓一样的帐篷上。而且,帐篷上,恰好有淡白的炊烟。
恰好,有一个藏民,骑着马,向炊烟走去。
恰好我的车就从下面缓缓地驰过。
如果我右边座位的那个藏族女人换成另一个人的话,世界很有可能在此完美无缺。
几个藏女躺在草地上,一动不动。
这里的时间太多,事情太少,牦牛与羊都已吃饱。
草原上,随处都有铲车、推土机、工程车。
每个民族都是忧伤的,每块土地也是,每个人生也是。要不然,為什么要怀旧,为什么要珍惜现在,为什么要对未来充满憧憬。要不然,这一路草没有必要这么青。在车窗边,突然想起了一个叫小青的人。她是第一个爱我第一个给我写表白心迹的纸条第一个为我哭然后又是第一个在我生命中不知去向的女孩子。
就这么淡淡地想一想,思绪很快又被那些菜花吸引过去了。
这是一头狼的雕塑,在一个巨大的金属地球上。
狼身是由铸铁做的。它仰起头,张起了嘴,狼毛倒竖,狼牙毕露。
它用尽了力气向着苍天呼喊,但一点声音都没有。
沥青路消失在灰蓝的天际,没有人,没有车。
估计气温应该不下六十度,路面滚烫,空气是变形的,像火焰一样蒸腾,于是,路远处的云、大漠,似乎都在燃烧。我用喜欢的那种快节奏走着,如果后面听到车轮声,我会伸出手,然后转过身去。我不在乎他们停不停,停了更好,省点体力和时间,不停,我完全有能力走十几公里。阳光辣辣地射在皮肤上,像很多蚂蚁在咬,我不怕热,因为我很容易出汗。
号角突然响起,依然是那支伴我几十年的旋律。谷村新司的《星》,我听过无数的版本。最喜欢的是谷村本人的,邓丽君的,还有这版李子恒作词的《我的心没有回程》。
人从一个牛犊一样的少年走成了满脸秋风的中年,路也换了不知道多少条,但歌词一点都没有变。
这首歌里唱到的路、脚步、爱一个人、梦,都是我认为的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
我停下来,因为沙地上那种不知名的小花。
叶细如针,花小如指甲。或紫白,或紫红。两瓣。每一朵都翩然欲飞。打开矿泉水瓶,仰头灌下去,水比平时要甜。半瓶水下去后,汗从额头上冒出来,流进了眼里,有些碱涩,我揩了揩,有几滴没揩到,直接滴在地上,很快就干了。
抬起头,转过身,和前面一样,后面的路上也没有脚步、行人、烟尘和尽头。
穿越火焰的鸟儿啊,你在哪里?
行吟者的一生
黄,是这一生的主色调。
黄昏一样荒芜,黄金一样冰凉。
这一生,感谢天和地。
感谢上天,给人间以报应和护佑,让我有所害怕,有所信赖,有所坚持。
大地,给了我无尽的学养,让我阅读四季,理解生死,让我喜欢上了落日、荒原和雪,让我迷上了燕麦、星辰、棕熊和鹰;大地,给了我无数的感动,很多到过的地名,都变成了人名,让我怀念,让我想再回去看看;大地,给了一条布满了荆棘、落叶和风景的路,让我行走,让我狂奔,让我停下来,痴痴地回望。
等待和寻找,是这一生的主题。
这一生,有很多后悔。
最愧对的,是父亲和儿子。
还有一个狗,名叫大圣,第一锄头没敲死,在菜花里,转一圈,又回来了。
这一生,感谢这具肉体。
虽然黑、贱、粗糙、难看,但强壮有力,带着一颗这么倔强而沉重的灵魂,千山万水,千辛万苦,不管不顾,不舍不弃。
感谢这双眼睛,至今视力还很好,可以在最深最黑的夜,望见最远最暗的灯。
至今还有丰盈的泪水,洗我的悲和伤。
这一生,注定是个失败者。
世俗和时间两个对手,太过强大。
这一生,要感谢诗歌。
她像一个情人,陪我到天边、到天明。她从不嫌弃我的清贫,一起吃野果,一起睡草垛,一起承受他们的唾沫和石头。她像一个翻译家,能够让我和天、地、人进行交流。
她给万物涂上了一层温润的琥珀色。
孤独,因此显得壮丽和高贵。
这一生,我会回到靠水的木屋里。
每天做四件事:种菜、酿酒、喂鹅、等几个远来的行者。
死神,是走在最后的那位。
责任编辑:易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