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则)解析

2018-07-19 03:12陈欣
中国水产 2018年7期
关键词:通则单作技术规范

文/陈欣

稻田水产养殖在我国具有悠久历史,如稻田养鱼形成的稻鱼共生系统,在我国早在2000多年前的陕西汉中、四川成都等地区就有记载,浙江南部的稻田养鱼具有1200年的历史。近10年来,在传统稻田养鱼的基础上,稻田水产养殖出现许多新的模式,稻-鱼、稻-蟹、稻-虾、稻-蛙、稻-鳅等共作或轮作模式。这些模式吸收新的种养技术和管理技术,形成了具有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机械化和信息化特征的稻渔综合种养产业体系,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

为了促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稻渔综合种养产业的可持续性,让稻渔综合种养产业能到到稳粮、增收、环境友好的目标,2014年开始由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牵头,组织浙江大学、上海海洋大学、湖北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稻研究所等单位编写了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则),并于2017年9月30日发布。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则)包括六部分内容: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技术指标、技术要求和技术评价。这里对通则核心部分术语和定义、技术指标、技术要求做简要介绍,并对通则中的技术参数进行解析,以便广大从事稻渔综合种养农民、企业家和基层技术干部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则),健康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

一、技术术语、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简介

(一)术语和定义

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用到以下术语和定义。

1.共作Co-culture或rice-fish co-culture:在同一稻田中同时种植水稻和养殖水产动物的生产方式。例如,在水稻生长期间,同时在稻田放养鱼、虾或蟹等水产动物。

2.轮作Rotation或rice-fish rotation:在同一稻田中有顺序地在季节间或年间轮换种植水稻和养殖水产动物的生产方式。例如,目前在湖北、安徽和江苏等区域发展的水稻-小龙虾模式,水稻收获后,利用稻田养殖小龙虾,来年初夏再种植水稻,形成水稻和小龙虾轮作模式。

3.稻渔综合种养Integrated rice-fish farming:通过对稻田实施工程化改造,构建稻渔共作或轮作系统,通过规模开发、产业经营、标准生产、品牌运作,能实现水稻稳产、水产品新增、经济效益提高、农药化肥施用量显著减少,是一种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

4.茬口Stubbles:在同一稻田中种植和水产养殖的前后季,作物、水产养殖动物及其替换次序的总称。

5.沟坑Ditch and puddle for fish:用于水产养殖动物活动、暂养、栖息等用途而在稻田中开挖的沟和坑。

6.沟坑占比Percentage of the areas of ditch and puddle:种养田块中沟坑面积占稻田总面积的比例。

7.田间工程Field engineering:为构建稻渔共作或轮作模式而实施的稻田改造,包括进排水系统改造、沟坑开挖、田埂加固、稻田平整、防逃防害防病设施建设、机耕道路和辅助道路建设等内容。

8.耕作层Plough layer:经过多年耕种熟化形成稻田特有的表土层。

(二)技术指标

稻渔综合种养应保证水稻稳产,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1.稳定水稻单产:平原地区稻单产不低于7500kg/ha,丘陵山区水稻单产不低于当地水稻单作平均单产;

2.控制沟坑占比:沟坑占比不超过10%;

3.提升纯收入:与同等条件下的水稻单作对比,单位面积纯收入平均提高50%以上;

4.减少化肥施用:与同等条件下水稻单作对比,单位面积化肥施用量平均减少30%以上;

5.减少农药施用:与同等条件下水稻单作对比,单位面积农药施用量平均减少30%以上;

6.限制渔用药物施用:无抗菌类和杀虫类渔用药物使用。

(三)技术要求

1.稳定水稻生产:稻渔综合种养应保证水稻有效种植面积、保证水稻有效生产周期、保护稻田耕作层和保持土壤肥力,促进水稻稳产。

2.规范水产养殖:应结合水产养殖品种生长特性、水稻稳产和稻田生态保护的要求,合理设定水产养殖动物的最高目标单产;饲料质量应符合GB13078、NY5072的要求;严禁使用抗菌类和杀虫类渔用药物,严格控制消毒类、水质改良类渔用药物施用。

3.保护稻田生态:应发挥稻渔互惠互促效应,科学设定水稻种植密度与水产养殖动物放养密度的配比;合理施肥。保持稻田土壤肥力的稳定性;应充分利用稻田天然饵料,宜减少渔用饲料投喂量。

4.保障产品质量:稻田产地环境条件、生产过程中用药、施肥和投饵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见通则),生产投入品应来源可追溯,生产各环节建立质量控制标准和生产记录制度。

5.促进产业化:应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运和产业化服务。

二、技术指标参数依据

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则)包含的技术参数有:平原地区稻单产不低于7500kg/ha,丘陵山区水稻单产不低于当地水稻单作平均单产;沟坑占比不超过10%;与同等条件下的水稻单作对比,单位面积纯收入平均提高50%以上、单位面积化肥施用量平均减少30%以上、单位面积农药用量平均减少30%以上、无抗菌类和杀虫类渔用药物使用。这些指标参数主要依据来自科学调查和科学试验的结果。

(一)科学取样调查

2014年~2016年期间,在全国主要稻作区对5种主要的集约化稻渔系统模式(稻鲤、稻蟹、稻虾、稻鳅、稻鳖)和传统稻鲤系统模式开展调查。调查覆盖及14个省(市)的56个县(市),共获得309组水稻单作田块和稻鱼系统田块的配对样本,其中稻鲤79组、稻蟹76组、稻虾28组、稻鳅52组、稻鳖23组。每一组配对田块地处同一村落,具有相似的气候和土壤背景条件,由同一农户或相邻农户经营。对经营田块的农户进行访问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相关农事活动(包括品种的选择、播种、移栽、收获、施肥、病虫草害防治(农药的使用量种类、数量等),水产动物的放养时间和密度、饲料种类以及计算经济成本和利润的有关信息。水稻和水产产量由农户收获实测或测产队使用抽样法测定获得。调查水稻产量的同时对田块沟坑面积进行测量,表示为沟坑面积占稻田总面积的百分率。

水稻产量分析表明,从总体样本看,稻渔系统与水稻单作系统的水稻产量无显著差异(P>0.05),但不同模式均有一定比例的样本出现稻渔系统水稻产量低于水稻单作的情况,主要原因是沟坑比过大,养殖密度过高。

稻田纯收分析表明,调查样本中,稻渔系统的稻田纯收入比水稻单作系统的平均提高55.68%,其中稻鲤提高50.53%、稻蟹提高36.37%,稻虾提高44.78%,稻鳅提高60.80%,稻鳖提高86.27%。

化肥施用量分析表明,调查样本中,化肥(氮磷钾)使用量平均降低32.08%,其中稻鲤降低32.41%,稻蟹降低33.90%,稻虾降低20.16%,稻鳅降低23.47%,稻鳖降低60.90%。

农药施用量分析表明,调查样本中,农药(有效成分)使用量平均降低60.59%,其中稻鱼降低62.58%,稻蟹降低55.05%,稻虾降低70.00%,稻鳅降低69.95%,稻鳖降低67.27%。

(二)田间实验

通过分析沟坑占比和水稻产量变化表明,沟坑占比在10%以下,水稻产量无下降趋势,沟坑占比超过10%,随着沟坑占比的增加,水稻产量直线下降。进一步田间试验分析表明,沟坑占比在10%以下,水稻产量保持不下降的原因是沟坑边际效应对产量的弥补效应,例如,环沟边际弥补效应达95.89%,几乎可完全弥补沟坑占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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