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招生工作:在“坚持+变通”中实现“零择校”①

2018-07-16 19:40相东汤蓓
中小学管理 2018年6期
关键词:务工人员入学教育局

相东 汤蓓

各地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每年都要进行,看起来是一项常规工作,但由于关乎入学公平问题,牵动着千万家长的心,并为全社会所关注。在实际工作中,招生政策的制定科学与否,关系到招生秩序的稳定;招生行为公平与否,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为做好招生工作,保证每个孩子都有平等的入学机会,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教育局自2014年起探索实施“零择校”举措,本着“坚持+变通”的策略,稳步推进落实招生公平,在此过程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做法。

一、科学制定招生政策,力保“全纳、公平、惠民”

为使招生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广陵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和审计署于2012年联合印发的《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等文件要求,科学制定了《广陵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意见》),对招生的条件、原则、方法等做出具体规定,提出“划片就近”“取消择校,阳光招生”“关注弱势,公平入学”等基本思路。区教育局将《招生工作意见》报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由区政府办公室签发,体现出政策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招生工作要想做到公平均衡,需要集中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地域公平,即施教区要合理划分;二是身份公平,即满足不同群体的入学需求。为了解决好这两个问题,《招生工作意见》规定了招生行为的三个原则—全纳、公平、惠民。广陵区教育局围绕这三个基本原则,结合区域特点,在落实招生工作“双公平”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

二、合理划分施教区域,落实招生工作地域公平

要想在招生工作中杜绝择校行为,坚持就近入学,就对施教区的划分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在“零择校”举措推行之后,广陵区各学校的施教范围更是引起广大市民的关注。为此,广陵区教育局依据“坚持+变通”的基本策略,一方面加快校际资源均衡配置的步伐,另一方面對施教区的划分进行优化与完善,从而保证了招生工作中的地域公平。

1. 坚持既有的施教格局和划分标准

广陵区的学校施教区划分已沿袭数十年,其间稍有调整,但基本格局不变,已被区域内百姓普遍接受和认可。因此,无论招生政策发生怎样的变化,施教区的划分都不做大的改动,这样有利于维护稳定有序的招生环境。此外,已往施教区的调整都会遵循“河路为界”的原则,即以路段和河流作为分界。坚持这一划分标准,既便于有效区分各施教区,又能够避免出现同一住宅小区或同一社区的孩子从属不同施教区的矛盾。

2. 依据现实需要灵活调整施教区域

施教区的划分既不能动辄改动,又不能一成不变,要随着城市规划建设的发展以及人口的流动,作出及时必要的调整。例如:广陵区原来地处中心城区,后经区划调整,区域范围有所扩大。目前这里既有位于老城区的学校,又有偏远乡镇的学校,还有经济开发地带新建的学校。城市的发展,经济文化中心的迁移,外来人口的注入,新楼盘的不断建设,都对入学需求产生了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既不能对原来的施教区进行大的改动,又要顺应现实需要,寻求科学合理的解决策略,于是广陵区教育局采取了“一扩一联”的处理对策。

一是扩展。广陵区的建设历史久远,老城区内的很多学校都是百年名校,在百姓中有着很好的口碑。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老街老巷里的居民,特别是年轻居民逐年减少,致使有些名校的接纳空间相对富余,而与之毗邻的城郊学校则因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涌入,接纳空间捉襟见肘。针对这种情况,广陵区采取了“扩展”策略,即把城区内百年名校的施教范围向外延伸,将原属城郊学校的部分施教区划入其中。由于城郊入住人口稀疏,所划施教区从地域范围讲原本就大一些,因此适当“扩展”,也不会造成学生上学路途变远。这样既在招生方面进行了有效平衡,又能够使优质教育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利用,受到家长的支持与欢迎。

二是联合。是指施教区和招生主体“分”中有“联”。以广陵区内的育才东区校和汶河东区校为例,这两所学校的联合招生就是成功的尝试与范例。育才东区校和汶河东区校均地处广陵新城,是因经济开发区建设应运而生的新学校。建校初期,依据周边建设规划,按照“河路为界”的标准,这两所学校设定了各自的施教范围,汶河东区校在南片,育才东区校在北片。但经过几年的发展,南片产业园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激增,商品房热销且入住率高,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逐年增长,为了避免汶河东区校出现超大规模,又考虑到育才东区校周边的发展前景,不宜改动施教范围,因此广陵区教育局打破两校施教范围的限制,实行联合招生,由两所学校共同承担解决广陵新城区域适龄儿童的入学需要,并依据学生的家庭住址,由家长根据个人意愿进行选择,有效解决了入学均衡的问题。

三、“柔性”落实招生行为,保证各群体入学“身份公平”

广陵区《招生工作意见》在“招生原则”中特别提出,要“全力关注弱势群体,坚持公平入学原则”。其实不止是弱势群体,对于不同群体的入学需求,广陵区都在招生政策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地予以尊重和满足,这其中依然体现着坚持与变通的对立统一。

1. 坚持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公平

(1)对于特殊群体做到“零拒绝”“全接纳”

招生对象中的特殊群体包括特困家庭、拆迁户子女以及残疾人等,对于这些群体,不仅要做到“零拒绝”“全接纳”,还要给予特殊关照。例如:特困家庭子女入学有双重选择权,既可以选择宏志班,申请“宏志生”待遇,又可以选择施教区学校;拆迁户子女入学,家长凭借拆迁协议,依据安置情况,可在新旧居住地进行妥善安排;残疾孩子入学,根据家长意愿,可以到特殊教育学校,也可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校要予以接纳并做好呵护教育工作。

(2)采取“混编”策略,保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入学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广陵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数量逐年递增,其子女的入学需求也更加迫切。从统计数据来看,广陵区内公办小学现有学生两万多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约有7000多人;在部分务工密集地,周边学校的随迁子女占比均超过50%,有几所学校甚至达到70%以上。为此,广陵区采取了“混编”策略,让这些孩子享受到公平的教育。

一是入校混编,即区域内不专设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由外来务工人员递交原籍户口簿、当地居住证(持此证的仅指租房人员,如果买了房,能提交房产证,就不算外来务工人员)、合法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等材料,依据其居住地,安置其子女在附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二是入班混编,广陵区内所有学校起始年级的分班实行的是电脑随机摇号,学生所在班级由摇号产生,教师所教班级由抽签决定,学校接纳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地生源一并进入分班流程,被均衡分到各班级,真正实现入学中的身份公平和起点公平。

2. 灵活满足个别群体的入学需要

(1)对于特殊贡献人员,设置“绿色通道”

中央及省对于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在就业和子女入学等方面都有相关的优待政策,为了吸引更多人才服务广陵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我们在招生中特设了“绿色通道”,主要针对两类对象子女:一类是特殊贡献人员,如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另一类是出于民族政策的考虑,妥善安置新疆、西藏户籍的少数民族子女。“绿色通道”的审核招收流程明确而且规范,适龄儿童的监护人提出入学申请,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如组织部人才办公室、人武部、宗教局、体育局等)依据省、市相关政策对人才界定的标准进行审核认证,教育局招生部门再依据认证结果予以适当关心和照顾,在当事人户口、房产等材料不完全符合施教区学校入学要求时,依据其工作或居住地点的实际情况进行妥善安排。

(2)对于个性化入学需求者,增设“民办补充”

现实中,部分适龄儿童家长可能不滿足于所属施教区内的公办学校,对于学校条件、班额等方面有着更为个性化的需求。针对这种情况,广陵区一方面坚持“杜绝择校”,严格落实“就近入学”,另一方面也会提供民办学校供家长选择。目前,广陵区内的两所民办学校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要求实行自主招生,家长在报名期间到校咨询,一旦咨询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就会采取电脑摇号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招收对象。民办招生作为公办招生的补充,同样坚持阳光公平,摇号公示等工作均由公证处、新闻媒体和家长全程监督。

注释:

① 本文系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重点资助课题“基于集群办学的区域小学教育均衡发展研究”(课题编号:B-a/2015/02/102)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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