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办法》2月起施行

2018-07-14 02:39
民生周刊 2018年2期
关键词:工资总额年金人社部

人社部和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企业年金办法》,将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

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業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本人。职工或者退休人员去世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热评】@季琴:就目前而言,由企业来推行年金制度还是比较难的,尤其作为私企来说,本身员工的社保、公积金等等压力已经很大了,再加上年金,压力无疑会更大。(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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