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欢
【摘 要】2015年6月开始,全国100个中基层法院作为试点,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安徽地区也有多家法院是试点单位。安徽的试点法院有哪些做法值得报道?有哪些举措在全国领先?趟着水过河的试点工作,会出现怎样的亮点?2016年12月7日《安徽法制报》头条报道《儒家经典写进家事判决书》,紧扣判决书的创新,由小见大,从判决书的变化逐步呈现我省法院试点家事纠纷的温情品牌。笔者以此篇报道为例,探析法制新闻如何“大题小做”。
【关键词】法制新闻;安徽法制报;人文关怀
《儒家经典写进家事判决书》这一报道的线索是一份与众不同的民事判决书。与严谨刻板的现代法律文书不同,这份民事判决书中,多了孔孟至理名言,多了古代先贤的文化气息,这是裁判者故意為之,并非哗众取宠。笔者敏锐认识到,这份判决书对于当前正在推进的家事审判改革具有标杆意义。
作为法制报的记者,笔者一直专注政法新闻,深耕司法创新,紧随司法改革动向,自然不会忽略家事审判改革这一工作。相较于其他司法改革举措而言,家事审判工作更具有特殊性,直接涉及家庭、未成年人、夫妻感情,作为社会最基本的单元,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这项改革无疑是当下社会主义家庭文明建设的先行军。如何将冰冷的法律与这项饱含情感的改革工作相联系,成为笔者思考的起点。
一份判决书引发的思考
2016年12月,笔者在采访中获得一份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的家事判决书。这份判决书没有支持马鞍山市民张某和妻子的离婚诉请。原本这种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都会简单无比,程序性语言为主,但笔者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夫为夫妇者,义以和亲,恩以好合。原、被告恋爱多年,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在婚后长期的共同生活中,难免因家庭琐事发生各种矛盾。‘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今后夫妻之间如加强沟通和交流,相互宽容,双方尚有和好可能。”这段摘自该份判决书的语言是办案法官在说理不予支持离婚诉请后增加的一段,似一股暖流,让冰冷的法律文书瞬间有了温度。这是法官对闹离婚的夫妻的一份寄语,试图劝说夫妻二人修复关系,参照圣贤之言,尽量挽回家庭。在采访中,笔者了解到,当事人拿到判决书,不仅没有因为离不成婚而懊恼,反而对着法官寄语,连连认同。
法官通过判决书进行了发自肺腑的劝解,并被当事人双方全盘接受。在这场随时可能两败俱伤的离婚官司中,准备分道扬镳的夫妻竟然因法官的劝解,圣贤之言的感召,愿意再次牵手共患难,这份判决书的魔力究竟在哪?判决书背后,法官做了哪些工作?笔者带着连串的疑问,走进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在这里所了解和看到的内容,远超出一份判决书的价值。
虽然之前笔者对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关注已久,对于改革的背景、进程都有所掌握,但面对判决书,仅仅是审判工作中的一个环节,如何将判决书带给笔者的触动,与这项改革的大背景相联系?如何从这一细小的变化,衬托出改革的成就?这些问题依旧困扰着笔者。
笔者经过深入采访,理顺思路,决定尝试将判决书作为“小切口”,层层推进剖析这一项改革带来的变化。将大题目通过“小视角”说得“平易近人”,直入人心,避免了对改革、举措、机制这些程序性的事项的平铺直叙。
找准大背景下的小切口
2015年6月,全国法院系统启动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全国100个中基层法院作为试点,先试先行,率先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安徽多家法院入选,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是其中之一。
作为法制报记者,笔者一直关注近年来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这一热点话题。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作为司法体制改革中的重要单元,也是笔者的采访报道计划之一。在我省法院启动试点之初,笔者就走访了相关法院,了解相关改革的计划,探索的做法。由于是试点,每家法院都在摸着石头过河。笔者也是,日常写案件类报道较多,习惯关注具体事件,有人物有语言有行动,稿件聚焦具像化的法治事件。对于体制机制改革这样宏大背景的题材,反而涉及不多。笔者没有急于下笔,而是将这一改革列入采访计划,持续一段时间的关注和捕捉。
期间,笔者收集了从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的关于家事改革的“声音”,掌握宏观导向。最高院在这一项工作部署中,多次强调,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家庭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家庭文明建设作出重要部署。要求从深化家事改革入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出以人为本的原则,要全面关注家事案件涉及的财产、情感、身份、人格等多项权益,培养法官专业化审判,能够在家事审判中运用诊断能力,对于家庭裂痕进行修复和治疗。同时,还提出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动的作用,将婚姻家庭纠纷放在社会层面上,形成整体解决的合力。
笔者留意到,在整体部署中,已经开始细化到相关工作的内容和操作规则。在进一步关注中,笔者收集到关于具体家事改革的要求,比如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进行家庭情况调查、心理测评干预、家暴受害人保护等重要环节,探索引入专业人员、依托专业机构协助办理家事案件,建立反家庭暴力整体防治网络……
经过半年的收集整理和关注,笔者对改革的社会价值、法律价值等宏观层面有了整体认知,同时从对多个试点法院的具体举措的采访中梳理出试点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举措。
由于最高院在部署中逐步清晰这项改革的细化做法,试点法院的经验也在不断提升,笔者开始着手寻找新闻的入手点。由于多数工作是通过一个个具体家事纠纷处理贯彻落实,每个案件均有其不同的矛盾,法官的处置方式各有不同,如何将看似细碎的创新组合串联,并能凸显家事改革的价值,笔者认为需要一个合适的切口,以小见大,通过读者喜闻乐见的叙述方式,将家事改革说得“平易近人”。这时,雨山区人民法院的这份判决书让笔者眼前一亮。司法解决纠纷,最终会通过裁判文书呈现结果;司法裁判公正与否,裁判文书成为最终的评议载体;纠纷当事人经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能够详细了解结果还是得通过裁判文书。可以说司法裁判文书是审判质量的重要载体和窗口。
笔者在这份判决书中,看到了与以往裁判文书不同的地方:在文末附上一份法官寄语,将中国传统文化经典中体现关乎家庭、家风的至理名言引入,通过没有距离感的家常式寄语,给处于家庭纠纷焦虑情绪的当事人有了疏导情绪的出口,一份冰冷的裁判顿时有了情感温度。
这个小切口,具有上下衔接的优势,既能通过裁判文书透视法院在家事纠纷审判过程中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又能延伸裁判后,家事纠纷改革机制对于家庭、社会的修复功能,通过多元化解机制使家庭重归和谐稳定,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于是,笔者决定从这份判决书入手,到雨山区人民法院深入采访。有了抓手,采访显得更为集中有效。雨山区人民法院在家事审判改革中,引进传统文化,编撰《儒家经典引用要旨》,为家事审判法官办理案件提供启示。家事审判法官可以结合具体案情,编写家事法官寄语,触动当事人的内心,增强说服力。当然,家风建设仅仅是改革中的一条线,雨山区人民法院还有更多配套的工作机制,笔者从这个小切口,顺理成章的将更多改革措施通过对小事件的叙述建构起来。
关注创新背后的人文关怀
“讓司法有温度,法官有温情,充分发挥法院的教育、疏导功能。”这是家事审判改革的基调,也成为法制新闻写作的参照。每一项改革的背后,都有着深层次的社会需求和文化引导,法治领域的改革也不例外。法制类的专业报不能仅限于传递信息,还应去探究每一个法治事件内在折射的社会价值。家事审判改革,因立足于婚姻家庭、亲情伦理,原本就是剪不清理还乱的家长里短,却要用司法温情担当化解的重要角色。这是此项改革最为突出的地方,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单元,它不仅是国家层面的改革,更是关切到每一个受损家庭细胞的健康,改革的社会价值正在此,它足以让每一个受益者谈及自己的获得感。
笔者在雨山区人民法院采访中了解到,该院为了彻底做好这项改革试点工作,依托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构建了专业的家事审判机构,组建起专门的审判队伍,尝试建立自己的审理程式,选拔任用3名熟悉婚姻家庭审判业务、具有一定家庭生活经验、社会阅历、善于进行心理疏导和沟通的已婚女性法官担任家事法官,将传统审判法庭装修成家庭化风格,不设审判台,以圆桌、家庭沙发式桌椅替代,启动调解前置程序,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等,一系列围绕家事审判改革的创新举措,每一项都如判决书一样有温度。
采访中,一位家事法庭的法官如此解释自己的工作,“法律是刚性的,道德是柔性的,我们家事法官不仅仅是一名纠纷的裁判者,同时也是一个社会公序良俗的引导者,在判决书说理之外说情,尽力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这是我们家事法官的职责。”创新工作的初衷是通过一个个家庭单元的修复,促成和谐社会的构建,作为法制新闻的采写者,更应该将改革背后的人文关怀尽书纸面。
在《儒家经典写进家事判决书》一文的写作中,笔者注意从法官寄语对案件当事人的影响入手,让判决书自己说话,让当事人说话,让家事法官说话。稿件从细节着手,注意凸显法律刚性和家事审判柔性的对比,抓住家事法官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运用,逐渐铺开写雨山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中对家风建设的贯彻,对儒家经典的运用。法院还不断丰富自身的文化内涵,打造家风家训文化墙,推行传统文化传承,将家事审判和自身的文化建设相结合,促进自身的和谐文化建设。
(作者单位:安徽法制报社)
责编: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