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与父亲打电话,习惯用方言聊天,然而有时我会在不经意间蹦出普通话,有些方言因为平时很少使用,突然忘记如何表达,在电话那头便笑着对父亲说:“怎么办,我有一些土话都不会说了。”父亲出乎意料回答:“那不是更好吗?讲普通话就是城里人,这种土话不会说也好。”
我们称呼自己讲的方言叫土话,城里人说的是普通话。
父亲固执地认为自己是个城里人,只要离开农村,哪怕是在小县城边沿居住的人,在他眼里也是城里人。对于他自认为是城里人的固执念頭,我想这大概来源于我的曾祖父。他曾经是我们当地县城的地主,居住在县城最繁华的地段,土地改革时期,土地被没收,爷爷就此来到乡下。爷爷到农村居住的时候,年纪才十来岁,而父亲是没有在县城生活过的。爷爷还有其他老一辈的亲戚念叨着要回到县城,他们告诉父亲,那里才是根。
然而一个农民要回到县城谈何容易?父亲来到城市,成为农民工,用无数个没有休息的日子换来一套房子,他获得了暂时的圆满,找到了根。
对于我来说,我与城市似乎格格不入,即使父亲一再给我灌输回到城市的观念,我仍然记得我的十五岁以前,记忆中萦绕在脑海里的是每年夏天孳孳不息的蝉鸣,山间田野波涛滚滚的稻浪。夏天有莲花的清香,以及夹杂着一丝丝若有若无又挥之不去的汗液,这是南方乡村孩子的生活,很多城里人想象不到的漫长夏日。
暑假对我来说永远不是假日,它有着贯穿整个夏天必须要剥的莲子,真正的农忙时分,是父母亲在收下早稻那刻又赶着时日插秧的日子,我体会过谷子缠在身上的刺痒感,也体会过插秧时汗液滴入眼睛,又恰好望向正午的太阳产生的那种眩晕的朦胧感,这是我年复一年的暑假。
劳累难以忘怀,欢乐亦让我铭记。立春回暖后,去低矮的灌木丛中采集新鲜的野生蘑菇,煮出鲜美的汤,喝下一口,有热泪盈眶的冲动;初次放牛时,误把豆苗当成野草任牛吃,后被路过的农人看见才阻止,这成为贯穿我整个少年时代的笑话;还有夏日的傍晚去小溪里捡鱼,奈何河中鱼儿一年比一年少;冬天和伙伴们去山上收集掉落的松针,用来给家里炊烟引火,误打误撞地发现野山楂的惊喜;还有冬日结冰的早晨,偷偷攀爬到屋檐,摘下冰棱放入嘴中的咔哧声响彻整个童年;还有傍晚去田垄上烤红薯的火光,驱散了整个寒冬的凛冽。
我想我的童年用“七彩”来形容一点儿也不为过,在我对这个世界形成最初印象的时候,乡村给了我关于自然、关于生活的最初体验。那些天真、活泼、淳朴深深地镌刻在我的心上,深深地融入我的骨血中,会一直给我力量,教我做一个热爱生活又不失美好的人。
2
我也曾迷失过,互联网给了我连接另外一番天地的触角,曾经吸引我的东西不再有趣,在城市面前,那些东西显得老土。我渴望去接触另外一番天地,甚至我讨厌自己身上的那些和农村有关的印记,比如我的方言——我也如同父亲一样,希望将自己从方言土话中剥离出来。
高中来到城里的中学读书,第一节语文课,我自告奋勇朗读《沁园春雪》,语文老师让同学点评的时候,有人指出我的普通话不标准,特别是平翘舌不分的问题尤其严重。我把这句点评记下,接下来语文老师自己朗读一遍,我听不出他读的和自己有什么区别,但又好像有点不同。
我的普通话从一开始便是不标准的,小学期间已经习惯老师用方言上课。初中时候,有同学上课用方言答题,老师也不会责怪,可想而知,语文试卷上拼音那道题目,一定是我失分最高的。
同学多是来自城市各个地方,南方方言体系十分复杂,这个时候交流只有靠普通话。我的普通话存在的问题在这个时候暴露得极为明显。因为我的方言里面无平翘舌之分、前后鼻音之分、还有h读f,经常在说话说得太快的时候,把“花”读成“发”。这个时候,我可以听得出来,也会及时纠正;而至于平翘舌、前后鼻音不分的问题,我想要纠正,但是不知道如何下手——因为我自己都听不出来。
几年后,网络有个流行词叫做“自黑”,意为知道自己的缺点,在别人指出来之前,自己先承认,从而避免别人批评带来的尴尬,而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用“自黑”的方式来避免别人的批评。
在聊天说话中,我会突然间冒出一句:“不好意思,我的普通话不达标准。”常常弄得对方莫名其妙。
我实在是被别人批评怕了。
在与一些人聊天的时候,有的人会直接指出我的一些发音不标准。他们或出于好意提醒我,或是无恶意的打趣,而我也从一开始的虚心听取意见,到慢慢产生抗拒——毕竟,总被人一直说自己的缺点,任谁也会不好受。
我开始厌恶我那一口不标准的普通话,甚至开始讨厌影响我普通话的方言。而我并没有因此变得沉默寡言,因为我喜欢说话,相比较因为害怕被批评而不说话,我宁愿假装无所谓被批评。
语言学上有个术语叫作“语言磨损”,其实是个很简单的概念。人类在学习另外一门语言的时候,必然会对另外一门语言产生影响。姑且把方言当成为另外一门语言吧,所以在我长期使用普通话后,再说方言时,我会不自觉地经常冒出普通话,甚至有的时候会遇到普通话里用方言表达不出来意思。
于是有了开始我和父亲的那段对话。
大学专门上普通话课,在老师的分析中,终于能够感受到自己普通话存在的问题。为了纠正普通话,我放慢说话语速,把平翘舌字的舌头发音部分伸缩到位,发现平翘舌音混淆时会及时停下纠正;对于前后鼻音,我会缓下说话速度,感受鼻腔共鸣来区分。我的普通话练习是在每一次说话过程中进行的,一旦说错一个字,我会停下来重新说完这句话,为此,我一度快成为结巴。
各种绕口令说了一遍又一遍,做梦还在说“红凤凰黄凤凰”,舌根肿痛难忍。然而,我在这个过程中,却得到了诡异的满足感。
效果是显著的,在北京待了两个月,当地人没有挑剔我的普通话不标准,而且还顺利拿到二甲普通话证书。
对比班上其它普通话不标准的同学,我无疑是进步最大的。
而我也在这个过程中,感觉到身上的一部分正在离我远去。方言是我与农村最亲密的联系,然而我却毅然把它割断。
3
如同我已经远去的乡村,童年的记忆不再重现。在我决定抛弃方言的那几年,农村也在被更多人以各种方式抛弃。时隔四、五年,再次回到家乡是小年后的春节,只在几家门户前看到鞭炮打完的碎屑,村中可見的年轻人越来越少,剩下的多是五十多岁、逐渐步入老龄的人,他们和村子一起慢慢衰老下去。
曾经在山间奔跑的自己还历历在目,但是终究不在了,而我好像升起一股莫名的使命感,好像要做些什么。写,不再是抒发青春期里的莫名感伤,而是试图用笔去描绘我周边的人或事物,来描绘长我育我的乡村,浓厚的乡土情怀开始控制我的笔端。
我想要开始书写,我想写出一个95后眼中的乡村,告诉大家不一样的故事。
如今,第一代农村留守儿童已经长大,曾经的留守生活给他们带来的不仅仅是身的留守,更是心的留守。他们大多已经成为社会建设者中的一份子,他们给社会带来的会是惊喜,还是难以言喻的伤痛?
我还要写传统生育观念遇到政策限制,是妥协还是不惧法制?残留的重男轻女思想加剧了谁的悲哀?
还有鳏寡孤独又无子女的老人,守着村中的土坯房不愿意去养老院,这难道仅仅只是怀有诗意的乡土情怀?
还有那一个个面朝黄土的农民,在如今的变迁中,如何维系人与自然最初的那份联系?
……
还有好多故事,我想要用笔记录下来,怀着年轻饱满的热情,开始这项繁杂冗长的工作,去揭示农村日已凋零颓败的表面下深刻复杂的动因,为解决农村目前面临的那些问题尽一份绵薄之力。曾经的山明水秀喂养了我饱满剔透的灵魂,而我又深刻地感受到它的变迁。
村中外出的人越来越多,回来的人越来越少;各项民俗活动渐渐褪色变味;夕阳西下之际,不再看见、也听不到从四面八方的小路上,劳动了一天荷锄晚归的农人们疏疏朗朗的谈笑声……
那是乡村的失落,也是我的失落。
加拿大作者丹·乔治写过一篇文章,《我出生于1000年以前》。他以印第安人的身份,对待20世纪的大变迁而无所适从,发出弱势民族的咽呜声。印第安文明在现代科技面前日显卑微,作者想要唤起人们对印第安文化的尊重,而我也嘤其鸣矣,同样感同身受,想要发出弱势群体的声音。我接触得越多,城市与农村的巨大差距让我产生越深的自卑。
4
我向前走着,跟着时代的浪潮向前走着,一步一回头,望着曾经生长我、养育我的乡村。荒芜的田园,傍晚仅剩几缕炊烟,坐在村前门口大青石上,望着大地,吸着水烟的老人,唇角似动非动,仿佛对我说:“孩子,你走吧,走得越远越好。”一声声叹息从老人干瘪的双唇间无力地吐出来:“我走不动了。”举目四望,儿时的小伙伴大多早已辍学步入社会,外面灯红酒绿的刺激让他们忘记了绿水青山曾给予他们的愉悦。他们义无反顾地向前走着,不再愿意回来。甚至我的父母也在用他们的身躯,为我阻挡着一路上的碎石暗涌,在我身边不断叮嘱:“你快走啊,你快走啊!”
如同我当初决定抛弃方言一样,我急急忙忙向前走着。
而我此刻与黑塞笔下的荒原狼类似了。内心自视清高,在现实中却无所适从,一个不甘平庸企慕超越世俗的理想主义者,被自己的精神搏斗所困扰,以至于了无生趣,将人类的疾病当成自我的疾病,将人类的不幸当成个人的地狱来承担,从而变成孤独徘徊、无所适从的狼,既不能改变现实,又将自己的生活活活葬送。
但是我和荒原狼又是不一样的,他即使迷茫,仍旧是立足于城市,依旧可以寻觅。城市太大,在车水马龙之间,夜色流光之中,恍恍惚惚,我内心一片空寂,在这里找不到认同感。我是自私的,是我先抛弃乡村,而我又怎能让它如之前那样,再来无私地接纳我这个逃离者?
我深知它回不去,我也不会回去。
我只是个彷徨者,祈求找到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