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欣琦
(广东二十一世纪广告有限公司,广东 广州 510000)
自199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至今,我国养老体系基本上已经形成了三大支柱养老金保障体系的设想,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基本上已经全面覆盖,第二支柱的企职业年纪也取得了较好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迟迟未能得到有效地落实,如何发展好养老金第三支柱,满足更多人的养老需求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下面,笔者将结合自身的理解和认识,对进行详细的分析。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数据显示,截止到2017年底,我国的基本养老金规模约为4万亿元,其占养老金总资产比重的70%左右,而企业年金规模约为1.5万亿元,占养老金资产比重的25%,个人养老金占比则只有5%。结合数据可以发现,当前我国第一支柱养老金基本上已经实现了前面覆盖,第二支柱的养老金比例虽然不是很高,但是,也取得了一定的发展,而第三支柱养老金的发展却极不理想,同时三种不同类型的养老金发展极不平衡,社会对第一支柱养老金的依赖相对来说比较高,这种现象如果长期存在,可能会导致基本养老金收支差距逐渐增大,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等风险增加[1]。
此外,在养老金第二支柱发展过程中,由于养老金的筹集主要依赖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但是,企业参保职工的人数增长率极为缓慢,而因为人口老龄化的影响,企业参保离退休人数的增长率要明显高于参保职工人数,这些问题的出现,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养老金制度的完善,不利于养老金第三支柱的发展。
当前,西方发达国家的养老金第三支柱运作情况相对于我国来说先进许多,其主要有单一产品投资或者是建立个人账户制度等形式进行运作。如,美国的第三支柱养老金主要是以基金驱动,通过建立个人退休账户,购买多种类型的养老产品进行投资,进而满足其未来养老的需要。而欧洲部分国家的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则是采用以保险产品作为单一驱动的发展方式,其在发展过程中无需建立个人退休账户,只需用户在银行或者是保险公司开设户头,即可直接购买相应的保险,方便快捷。从美国及欧洲等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在发展养老金第三支柱时,其主要采取的就是个人养老金账户及保险先行的制度,这些发展方式在应用时,用户的选择相对来说比较多,其能够根据个人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进行投资,其实现了更大范围内统筹分配和合理化安排,操作方便快捷。
在养老金第三支柱发展过程中,个人养老金账户具有可携带型高、透明公开、激励性强等优点,而且其是以个人为基础建立,不受个人职业选择,生活地域等影响,实用性相对来说比较高。同时,用户在购买相关产品时,具有较高的自主选择权,资产配置更加的多元化,这样能够大幅度的降低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在采用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模式时,金融机构为了吸引更多消费者的目光,在产品设计、信息披露、风险控制等方面都进行了较为严格的监管,其可行度相对来说比较高。
在我国随着人口老龄化来临,养老金制度建设也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我国养老金第一支柱建设相对来说比较完善,但是由于其过渡依赖第一支柱,引发的问题也比较多,其转型发展可谓是迫在眉睫。为了更好的促进养老金第三支柱的发展建设,近些年来,我国政府尝试结合国际养老金制度发展实际情况,借鉴西方国家的先进发展经验,一定程度上健全和丰满了养老金第三支柱发展的理念和构想。[2]但是,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国情、人口、地域等因素的差异,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首先,我国大部分居民对于保险理财产品比较比较少,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对其持质疑态度;其次,我国金融保险市场并不是十分的健全,金融机构在产品设计、信息披露、风险控制方面缺乏严格有力的监管,消费者在购买相关产品之后,需要承担较高的风险;最后,政府的法律法规建设不够健全,在发展养老金第三支柱时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保障其良好的发展。
在当前,针对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剧,养老金第一、二、三支柱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仅仅只是依靠政府和企业的支持是远远不够的,其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养老金发展的困境,在养老金第三支柱发展过程中,必须要从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面入手,明确彼此的责任,落实好养老金第三支柱。其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税收政策是养老金第三支柱发展的基础,其能够有效的降低参保者的成本,间接提高参保者受益。如我国社保基金充分利用国务院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将投资受益等全部收入滚存到投资本金之中,最终获得了较为客观的投资回报,由此可见,税收优惠政策在投资中的巨大作用。再比如,西方的许多发达国家就尝试通过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养老金的发展。因此,笔者认为我国要发展好养老金第三支柱也应当给予充分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一些私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以适当的降低其税收,进而鼓励企业职工建立个人储蓄账户,允许用户享有一定额度的免税制度,更好的促进养老金第三支柱的发展。
我国养老金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人们对于养老金第一、二支柱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了解,但是由于养老金第三支柱发展比较缓慢,人们对于其了解和认识并不是十分的充分。基于这样的原因,在未来要想发展好养老金第三支柱还需要加大其宣传力度,使广大居民对其有充分的料及,政府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向广大居民普及养老金第三支柱发展的内涵,在其发展过程中,个人需要做哪些方面的努力,了解和掌握哪些知识,如何有效的保障其个人养老权益等。在宣传时尤其应当加强农村地区的宣传,农村地区居民的文化程度普遍不是很高,对于养老金的认识比较片面,许多农民都没有意识到养老金对于自己老年生活质量的影响,因此,在宣传时应重点做好农村地区的宣传工作,使他们能够以更加积极的态度配合相关的工作,进而更好的促进养老金第三支柱的发展,落实养老制度[3]。
在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过程中,养老金结构必然也会做出一定的调整,这样才能更好的满足第三支柱发展需求。当前为了能够有效的减轻养老金失衡局面,在养老金第三支柱建立过程中,势必会对养老金第一支柱进行一定的调整,其缴费比例可能会逐步降低,而在此期间,要做好这项工作就必修要完善党第一支柱中的个人账户制度,提高统筹层次,进一步扩大第二支柱的参与力度和覆盖面,使其能够更加顺利的过渡到第三支柱。在发展养老金第三支柱时,可以尝试降低用户准入门槛,通过一些激励性措施和制度,引导个人自动加入到养老金第三支柱中,基于他们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同时,还应当进一步扩大养老金的投资范围,合理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的安全性。
养老金第三支柱在发展过程中,主要是个人建立养老金账户购买相应的投资理财产品,获取一定的受益,满足其未来养老需求。但是,当前我国金融市场建设还不是十分的规范和完善,投资的风险相对来说比较高。因此,为了更好的保障养老资金的安全,促进养老金体系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政府还应当加强监管力度,如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对各金融机构养老产品及时的进行统筹,登记备案,加强税收监管,保障养老金产品的合理与规范。
总之,健全完善的养老金制度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在其发展过程中还存在有较多的不足。文章从养老金发展失衡,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等角度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在论述中还存在有较多的不足之处,但是也希望本研究能够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进而更好的促进我养老事业的发展和进步,为人们营造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