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 芳 桂 鹏 黄善峰
(国网铜陵供电公司,安徽 铜陵 244000)
以营销SG186系统、财务管控系统、ERP系统等信息系统为支撑,打破专业壁垒,通过梳理与财务相关的营销业务,优化并固化业务流程,将预算、风险控制设置到流程的关键节点,所有营销业务处理由业务前端人员通过SG186系统发起,再流转到财务务管控系统、ERP系统,产生会计信息,财务在整个业务流程通过事前预算控制、事中业务审核和在线稽核、事后分析反馈,全程参与到营销业务处理中。从而做到营销与财务使用的标准一致,数据资源共享。减少了重复劳动,提升了工作效率,实现了风险可控在控。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全面推进营财一体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的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安徽省电力公司全面推进营财一体化建设工作方案,为有序推进营财一体化全面建设,确保工作进度与质量,特制定《铜陵供电公司营财一体化工作方案》。通过制定方案,明确各部门及相关项目组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具体时间要求与工作标准,以及各阶段时间节点以及工作成效等。同时考核营财一体化工作成效,方案中的各项任务细化成按周考核、按日跟进的任务进度表。通过跟踪进度表,及时发现延迟的工作,迅速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项目按进度开展并取得工作成效。
成立了由公司总经理、总会计师为正副组长的营财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营财一体化建设工作。同时成立由财务、营销、科信等部门及技术支撑单位组成的工作组,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营财一体化建设情况例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对营财一体化工作的实施计划和质量进行监督。
规范购电业务核算流程,营销部门在SG186系统核算购电费用户结算电费,并发送至财务管控系统可再生能源结算管理模块,同时将购电费结算的发票、结算单等交至财务部进行报销支付。财务部门将收到的发票金额、报销单据及可再生能源结算管理模块里提交的数据进行三方核对,无误后审核通过,并生成结算单,自动生成记账凭证,实现了购电业务与会计核算数据协同运作。
优化电费收退核心业务流程,理顺资金信息流转过程,定期清理电费未达账项,将银行电子回单信息作为电费资金信息的唯一数据源,营销系统、财务系统均以此为准处理收费、退费业务,保证营销、财务数据准确及时。同时,将现金流量预算控制固化在资金管理过程中,所有资金收、支行为均纳入预算控制,实现了管理关口前移、营销财务电费资金管理过程可控、数据协同一致。
严格规范电费发票管理流程,财务部是发票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制定发票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归口办理各类发票的购买、登记、缴销及纳税申报等业务。营销部门按照程序申请购买发票,同时根据业务需要,向电力用户开具发票,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电费发票进行保管并装订成册。财务管控系统对集成的营销核算信息进行价税分离,自动计提电费收入的增值税,财务部门每月编制税金明细表,与营销部门提交的增值税金进行核对,以确保增值税计提的准确性。税务专责在网上办税平台进行纳税申报时,申报表中应税销售额等数据根据系统开具发票情况自动生成,从而计算出每月报税数据,实现发票、账务与纳税申报协同。
公司在统一营销、财务系统报表数据口径的基础上,开发表表集成接口,将营销业务系统中的报表与财务应用系统中的报表进行关联,实现营销业务数据直接以报表形式集成至财务系统,财务报表与营销报表的数据同源,财务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显著提升。同时,财务与营销部门核对分类电量、电价、电费数据,对分时电价电量增减电费、居民阶梯电价增益、两户免征用电退费等数据重点关注,从而实现营销统计数据与财务报表数据协同。
在营财一体化平台下,通过建立三项机制,营销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实现实时交互,电费的应收实收信息能及时准确在“一本账”中核算管理,实现了业务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三流)的高度集成统一。
基于营财一体化平台的电费财务管理,实现从业务部门“条块”管理到业务自身“流程”的集成管理,突出了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核心、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核心的企业管理理念。财务主动深入业务前端,实现财务与业务工作协同运作,有利于实现资金全过程监管,解决“看不清”、“管不严”问题,确保业务需求资金使用安全合法合规。
营财一体化平台下的纳税管理主要涉及电费收入的增值税税金计提,财务部门需要核对营销系统集成的税费计提是否准确,从而减少税务管理风险。
电价报表是电费业务的汇总反映,报表数据具有重要的意义,营销报表根据SG186系统中录入的用户电费基本数据生成,部分财务电价报表在财务管控系统中也实现自动取营销基础数据生成。所以营销数据必须准确,才能保证营销业务报表和财务报表数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