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斌
新形势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集体资产与资源的享有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主要参与改革的内容包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拥有的各类资源,其中,土地资源是最重要的一项集体资源。因此,农村土地确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之间联系密切。基于此,文章以农村土地确权为主,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土地确权直接决定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道路。进入新时达,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被提上日程,加强了对农村土地的经营与转让,完善了农村土地使用权的鉴定登记工作,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顺利改革。当前,我国积极引进股份合作制,加快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探索,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土地确权作为基础,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重要意义。现阶段,在我国农村,集体所有制是主要的经济制度,即使经济制度不断发展,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仍设计中坚持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并沿着该方向不断向前发展。
实际上,相比于城市,我国农村的发展潜力并不低,甚至远远高于城市,因为,以面积来看,农村所占面积明显高于城市面积,而农村始终坚持集体经济发展制度,可见,集体资产的规模非常庞大。同样,在集体产权制度开展中,难度相对较大。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集体产权的制度改革,推动了社会发展,我国农村经济逐渐发展开来。当前,我国农村集体产权还存在一定问题,如:产权清晰度不理想、产权管理责任不明确、产权保护措施不全面等,抑制了农村集体产权的制度改革。对此,将农村土地确权应用于农村集体产权的制度改革中,明确农村的集体产权,使农村紧跟城市发展步伐,推动我国经济发展。
随着工业不断发展,我国城市不断向边界扩张,农村集体产权不断变化,农村土地资源存大量流失。当前,因城市化的发展,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流动,城市面积不断向外扩张,农村土地被城市占用,在土地占用与赔偿过程中,矛盾现象不可避免。对此,为降低社会矛盾,推动城乡发展,以农村土地确权,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能够有效保障农村快速发展,推动社会稳定,在国家发展中占有重要作用。
在农村集体产权的立法中,应以三级管理模式为基础(三级管理模式既:组、村、乡模式),以层层管理模式,明确农村集体产权,依照农村实际情况,集体产权法人地位,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提供法律支持。同时,在农村土地确权时,根据实际情况,将土地所有权落实到相应集体经济组织上,明确其的法律地位与权利,避免农村土地在经营流转中出现权利不明现象。在能农村土地确权中,必须集体成员参与讨论,以集体商定模式,最终得出结论,避免不必要的矛盾问题。另外,鼓励农村集体产权向股份制改革,采用合作社、合作生产小组等形式,进行生产并扩大规模。提高农村经济效益,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结果。
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作为农户的公共利益之一,在对土地的所有权处置中,除了征收之外,其他人没有任何权利剥夺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此不仅是国家赋予的权利,也是我国生产资料公有制的重要保障,因此,在土地确权中,应深化该主旨。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时,面对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给予一定经济补偿是必不可少的。并且,对于征收的土地,所有组织均不可随意分配。并且,在土地确权时,应由全体群众共同协商,以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障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处置权利,保障集体土地所有权处置的完善。
集体土地用益物权,主要包含有农业用地、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等的使用权,无论是何种类型土地,均属于农村集体组织,在上述类型土地使用中,明确使用权非常重要。因为,在农民承包土地用以经营时,多通过组织内部发包、承包、管理即可,并不需要在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直接导致农村用地的使用权混乱。面对该现象,在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应明确划分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保护农民自身利益,为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奠定基础。并且,在农村集体建设中,应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合理规划,保障农村建设用地与国家建设用地的一致性,保障农民权益。笔者认为,在该过程中,可参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的流转方式,提高用地科学性,为土地确权奠定基础。
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相关人员应深入其中,细致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全面掌握改革中可能存在的隐患,积极条例矛盾,处理各种产权纠纷,保障集体产权的顺利改革,推动农村经济向前发展。并且,应始终依照民有、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针对农村集体经济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召开集体会议,保障集体经济改革的公平、公正,推动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土地确权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并进一步推动着农村集体产权的制度改革。当前,在我国农村集体产权上,仍存在权责不明、归属不清等问题,影响了土地确权,抑制了农村经济发展。对此,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立法进程,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处理,详细划分集体土地用益物权,妥善处理矛盾,推动农村集体产权的制度改革创新,以期迎来新的发展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