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紫琳[江苏大学文学院,江苏 镇江 212013]
佛教自东汉中期开始有规模地在中土传播,东汉末年开始进入长江流域。在佛教发展的过程中,出于宣传佛教和吸纳信众的需要,宗教徒往往于传教时摘选熟悉的宗教经典段落加以讲说,以吸引信徒。被摘出的段落,就属于辅教“故事块”。这些故事块中含有一些著名僧人的神异传闻,多取自僧人的传记,经过改编后被反复讲述。如何看待这些神异叙事,是一个需要回答的问题。研究早期中国佛教史的著述,对此多持回避、否定的态度。如汤用彤先生在《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中说:“其所记既涉奇诞,又自相矛盾。盖杂取……诸书……其言多不可信。”需要知道,传记的写作其实本身就是一个重新建构的过程。传记的内容会受到作者个人历史意识、掌握的材料及看待的视角的影响。所以,面对各类神异叙事,真正值得关注的不是传记是否真实,而是传记作者透过文本欲传达出的传主面貌和更深层的用意。实际上,这样通过叙事构建出来的神异文本,本身就具有生命力,随着佛教发展广泛流传,有些就此进入了民间传说中。在传承的过程中也体现出了自身的文化意义。本文试讨论高僧神异叙事中的高僧伏虎故事,并以镇江虎跑泉传说为例进行重点考察。
一、佛教高僧伏虎传说概类高僧伏虎的故事除了在专门的僧侣传记中可见,在六朝的一些“释氏辅教书”性质的小说书中亦有记载。在不同的书中,也有着不同的形态。而众多的高僧伏虎故事,又可以凭虎的身份来大致分为两大类。
(一)作为真实生灵的虎虎作为真实存在的动物,具体的生存情况又有两种。第一种是饿虎食人,殃及百姓。随之僧侣到达,凭借不同的手段平息虎灾。如莲池法师以“讽经施食”平息了“岁伤不下数十人”虎患,法聪禅师则“与受归戒且约无伤暴百姓”。这类故事中,僧人降虎是出于民之所苦,并与虎争斗(尽管不一定激烈),最终都平息了虎患。第二种情况是虎不成患,与僧交际。如僧智聪诵经不食,令虎食其身,“虎作人语曰。造立天地无有此理”,并随从守卫智聪,“若有凶事虎来大吼”。耆域见虎,“以手摩其头,虎下道而去”。慧思法师“患无水”,即“有二虎引师登岭。跑地哮吼。泉水流迸”。这类故事表现的是僧与虎之间天然的默契,凸显了僧人的神异和虎作为“山兽之君”所具有的灵性。
(二)作为山神化形的虎这一类故事中,虎仅仅为山神变幻形态中的一种。如《法苑珠林》中就记载了法猷禅师面对山神化虎、狼、蛇形而不动声色的故事,“有狼虎数十,蹲在猷前。猷诵经如故。一虎独睡,猷以如意扣虎头,诃何不听经。俄而群虎皆去”。在一系列试探之后,山神现形,“语猷曰:‘法师威德既重,来止此山。弟子辄推室以相奉’”,随即让山告退,“凌云而去”。这类故事传达的即为“此老初来百神仰”的精神——虎代表的山神被僧人之威德所感所降。
除了上述两类之外,另外还有一种与虎有关的故事,但不具备“降”的性质。故事为王子/僧人为救产子的饿虎生大悲心,能舍自身奉虎。宣扬的是“真大悲者,为众生故,能舍难舍,清净涅槃”的慈悲教义。此中意蕴与上举“以身舍虎”之例是相同的,只是“众生”的含义有所不同。一为饿虎,一为为虎所害之村人。但总的来说,相对而言其他几类故事而言,这类僧为虎所噬的故事比较少。
高僧伏虎的故事在僧侣传记中作为僧侣个人经历,在宣教的过程中,则成为辅教的“故事块”,被编纂在佛教典籍中便伴随着特定的宗教阐释出现。相当一部分故事是出现在“验”部,即为了证明何法何理灵验。而要证明其灵验,相对就要有情况的出现。在上举的多种故事类型中,集中表现出“情况出现到解决”的过程的故事即是作为真实生灵的虎造成祸患,高僧以各种手段降服的这一类。由于其“验”的意义及降服手段的多样,这类故事的数量也比较多,在各类不同的佛教典籍中均有涉及,而不似僧虎和谐相处这一类故事多出于神僧的传记中。
二、镇江虎跑泉传说叙事结构分析由对高僧伏虎传说的类型归纳可以发现,传说故事本身“说了什么”已经非常清楚,更需要探究解决的是传说“如何说”或“怎样说”的;在一系列的高僧伏虎传说中是否存在着一定的叙事模式,这就需要介入叙事学的理论。叙事学要求从叙事作品内部发掘关于叙事作品自身的规律。它的研究对象与其说是叙事作品,不如说是叙事作品的规律,是叙事作品的深层结构。它力图像语言学那样,从众多的叙事作品中归纳出某种模式。在众多的高僧伏虎故事中,镇江的虎跑泉传说包含了较为丰富的内容。在镇江的南山(原名兽窟山、招隐山)也仍存留虎跑泉的景观与传说:
虎跑泉,创于东晋法安禅师。山旧有虎患,师入山,一夕独坐山麓石树下,参夜禅。及晓,群虎跳跃来左右,师为说法授戒,虎踞伏不动。山中苦无水,虎以爪跑地出水,师因筑池盖之,名曰虎跑。自是虎置患绝。
考察镇江的各类地志山水志,最早记载有法安降虎传说的文献为明代的《鹤林寺志》:
晋义熙中,润州山中多虎患。刺史王恭令乡社俱立庙禳灾,而虎患终不息。恭闻东林远公高弟法安禅师有戒德,恳请入山。安一日临暮独入戴公山古树下,通夜禅诵,侵晓群虎跳跃来安左右,安为说法授戒,虎踞伏不敢动,有顷,皆去,虎患遂息。恭因建寺奉法安像。法安指其地曰:“此处代有异人,居此说法。”相传古鹤林有银杏树,大树十围,法安于此伏虎之树也。至万历五年废于土人潘姓者。
清代光绪《丹徒县志》的卷四十五方外篇亦载有此传说。宣统《招隐山志》中的“虎”条目下则记载了虎跑泉的部分:“山中昔有高僧安禅,虎群感化,即地跑泉,饮水不缺。”从文本内容看,镇江的虎跑泉传说的素材显然来自佛教中的辅教“故事块”,包含僧降虎和虎助僧两部分情节。因此,相比较而言,镇江虎跑泉传说更为丰满,又因为有僧虎对抗的故事冲突性,所以更有其典型的意义,可作为例子进行叙事结构的分析。俄国的普罗普在其著作《民间故事形态学》中提出了“功能”(function)这一概念。他认为,在民间故事中,角色的姓名、身份、属性都可能发生变化,但是角色的行动及其功能都是不变的。民间故事常安排各种角色实行同一行动,实现同一功能。因此,可以根据角色的功能来研究民间故事。他在俄国民间童话故事的基础上概括出了三十一种叙事功能。根据这些叙事功能,可将镇江的虎跑泉传说的结构分析如下。
首先,故事开始于一个最初情境(initial situation)(1):山多虎(虎患);
紧随最初情境之后,有着下述功能:
其他角色进行试探(侦察)(2):王恭令立庙;
其他角色得到情报(获得情报)(3):恭闻法安;
灾难被确认/某人征求帮助(中介)(4):恭请法安;
主人公与对头直接交锋(斗争)(5):法安禅诵,虎来左右;
对头被击败(胜利)(6):虎皆去;
最终灾祸和欠缺被补足(补足欠缺)(7):建寺奉像、泉;
普罗普还把概括出七种“行动范围”,对应到镇江虎跑泉传说即包括:
对头:虎;
施予者(捐献者):王恭;
主人公:法安。
通过分析可以发现镇江虎跑泉传说的故事结构基本上已经涵盖了上文列述的第一大类。最简单的故事就由对头与主人公构成,结构呈现为(1)(5)(6)。也可以由布雷蒙所提出的“基本序列”概括为:
情况形成:多虎;
采取行动:僧降 ;
达到目的:虎患息。
较为复杂的故事则如镇江虎跑泉传说一般,有施予者的参与,或试探或直接征求帮助,随后主人公根据不同的斗争过程达成胜利。
三、虎跑泉传说的文化意义解读通过基本序列的分析可以发现高僧伏虎故事包含着的就是一个普通且简单的因果关系,即僧能降虎,故僧/佛教值得尊奉。确实,佛教典籍中的高僧伏虎故事仅仅为“验”佛法之用,随不同的用意出现在不同的部内,如“敬僧篇”“戒德篇”等。但若仔细考察作为“功能”存在的某些情节,可发现它们不仅推动了故事的发展,也体现出了相应的文化意义,具体表现在叙事策略和佛教信仰背景两方面。
(一)叙事策略
1.施予者——强调官方支持在较为曲折的高僧伏虎故事中,存在一个施予者的角色,这个施予者的角色往往由官员扮演。官员在故事中不仅邀请高僧前来禳灾,并且在僧人立功以后以官方的身份地位为僧人主持建寺立像事宜。从叙事策略的角度可以认为,官员角色的出现,是对官方支持的一种强调。
佛教作为外来文化初进入中土进行传播时,是面对着特定的社会政治背景的:中国当时已经建立起牢固的大一统的专制统治,确立了强大的皇权权威观,绝不可能允许任何宗教凌驾于世俗统治之上或游离其外。因此,佛教要在中土生存,就必须与政权靠拢,如东晋时期的佛门领袖释道安就认识到“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此外,在发展的时候也必然受到统治体制的制约。佛教要进一步“中国化”,关键就要进一步依附世俗政权,取得当权者的支持,得以从事弘法事业。镇江虎跑泉传说中的施予者王恭,不仅有着皇家的身世背景,同时也是一个广为人知的佛教徒。传说中选择这样一个具有双重属性的人物,是意在建构和呈现佛教初传时世俗政权应对的积极态度,从而为佛教的传播培养气氛。
2.侦察——克服传统信仰镇江虎跑泉的传说中,作为施予者的王恭在面临虎患时,首先依靠的是传统的信仰,他令乡社立庙,企图平息虎患,结果却“不息”,之后法安到来才终平患,故事中着意呈现出一组成败的对比,亦是佛教在面对中土传统的俗神信仰时欲证明自身优越性所采取的一种叙事策略。在镇江虎跑泉传说中,言“立庙”,未具体说明面对和克服的究竟是社神信仰还是民间的俗神信仰。可能是指由虎患而生的为虎立庙的淫祀,也可能指民间传统的社神庙。但总得而言都包含在中原本土民间传统信仰内。传说的共同趋势就在于佛教呈现出对地方信仰的征服姿态。佛教要战胜并克服中土的传统信仰,就要为它们所不能为,由此才能名正言顺地在民间占据地位,建立起自己的领地——建寺奉像。这种意图在文本中就表现为“立庙”这一作为侦探功能的情节的加入。从叙事结构而言,这一举对对手的试探是必然以失败告终的。若不然,故事的主人公与施予者就会发生错位,主人公亦无出场必要了。
(二)信仰背景——一般民众阶层对佛教的接受在中国的等级制度下,各社会阶层的文化层次是大不相同的,在接受和理解佛教上也是如此。士大夫作为掌握社会文化的阶层,属于知识精英,能推动佛教的文化发展。他们关注接受佛教就是关注佛教的文化,是为佛教本身的佛理,所谓“了生死”,所谓“明心见性”。而一般民众接受、信仰佛教,则是为“祈福”为“供养”。作为辅教故事的高僧伏虎故事,往往面向的就是社会上的一般民众。故事中所呈现出的神异情节,也是为他们的这种心理服务,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神异情节与中国传统的求实验情节有关。中国传统观念重视实际,中土人民的教化的要义在于,与其言说浮华的理论,不如讲述实验的故事,以中土人民“耳目之实”的要求。如果有一篇故事的人、事、时、地昭然可考,故事的善恶之徵便会大大提高其可靠性。因此,降虎传说中,“法安有戒德”到“虎患遂息”是作为一个实验和证明的过程,呼应了中土一般民众求事验、重徵祥的精神。
其次,传说故事出现的虎患背景是有着现实基础的。王子今在对秦汉时期的生态环境进行研究时指出:自那时起,民间就确实存在着“虎患”的历史问题。从生态学的角度上说,虎患的发生必然源自虎类生态环境的变化。据研究,随着人类的发展,我国森林资源渐趋减少。在战国末年,森林覆盖率约为 46%;到唐代末期降为 33%;到明初为 26%。人类生活对于山居动物生活空间的挤压,就引起了人与山居动物之间的冲突。普通百姓在面对这一残酷的矛盾时,往往是没有反抗之力,且深受其害的。一些高僧伏虎的故事中就极写了虎之凶狠,如“岁伤不下数十人”“遭虎死者夕必一两”。宣教的沙门正是利用百姓此刻对于救世主的渴望塑造了降虎高僧的形象,抚慰受苦受难的百姓的心灵,以博得民众的支持和信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