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春阳 金晶[陕西理工大学,陕西 汉中 723000]
《哈姆莱特》历来是莎翁剧中上演最频繁、研究者最多的一部作品,别林斯基称其为莎士比亚“灿烂王冠上面的一个最光辉的钻石”。但这样一个钻石也带给了研究者们许多难以解释的谜,其中最为众说纷纭的就是为何哈姆莱特在知晓他的叔父是杀父凶手时却多次放走了这一杀父仇人。历史上也有众多名家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一,“性格说”,如歌德、别林斯基等。歌德在其早年的小说《威廉·迈斯特》中认为哈姆莱特性格的软弱性导致其失败,他说:“这里是一棵橡树种在一个珍贵的只会承受娇花的瓶子里;树根伸出去,瓶子就裂成了碎片。一个禀性优美、纯洁、高尚而最有道德的人物,却没有作为英雄所必具的魄力,垮倒在他既不能担当又不能抛弃的重负之下;一切责任在他都是神圣的——这太难了。”别林斯基认为哈姆莱特是“巨人的雄心和婴儿的意志”,觉得他虽然有为父报仇的豪情但是意志力不坚定,经常在关键时刻软弱或是对自己的大敌怀有妇人之仁。第二,“责任说”,如刘炳善在《英国文学简史》中认为“哈姆莱特不愿意杀死克劳狄斯的原因是怕承担杀死国王的责任和政治后果”。第三,“厌世说”,如维克多·雨果。他在所著的《威廉·莎士比亚》中说:“一切都为了全无……人在这里就是世界,世界在这里就是零。”还有以弗洛伊德、厄内斯特·琼斯为首的心理学分析说。但笔者认为,以这些作为他延宕复仇的原因都不能完全解释这一问题。如果真的如同“性格说”中所说,他没有勇气和意志,那么为什么哈姆莱特又可以“不顾别人的劝阻,不怕悬崖和大海,挺身去追寻鬼魂,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解决罗森格兰兹和吉尔吉斯吞,夺剑反击雷欧提斯,猛刺克劳狄斯,接受一切挑战,毫不畏惧退缩。处处表现出有魄力、有胆气,怎么总(结)起来又成了退缩呢”?“厌世说”中所谓的“人就是零”则更有问题,如果哈姆莱特真的认为世界就是虚无,生活毫无意义,那么为什么他还要对霍拉旭说“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上的幸福,留在这一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我的故事吧”(第五幕第二场)?如果他已经认为“一切都没有意义”,那么也就没有必要再去向这个世界讲述这样的一个故事了。而“责任说”本身也存在问题,如果说哈姆莱特不敢承担责任,那么他又为什么要对鬼魂的话语如此在意以至于赌咒发誓?与承担重整乾坤的责任相比较,承担杀死国王的责任和政治后果又有什么呢?笔者认为,哈姆莱特之所以不断拖延复仇,并不能简单地说是由于其性格上的软弱或者是客观条件上的不足所造成的,而要从哈姆莱特的知行关系、社会身份和信仰三方面入手,对其进行分析探讨,以便得到一个较好的答案。
从戏剧一开始,老国王的鬼魂和哈姆莱特相见并说明情况之后,哈姆莱特其实就已经拥有了杀死新国王克劳狄斯的十足理由了。但是在这之后哈姆莱特并没有进行复仇,而是选择了“装疯”的策略,“一方面适应了内部的忧郁,一方面针对外界的罪恶社会现象”,同时也是给自己思考如何完成复仇的时间。中国古人云“谋定而后动”,哈姆莱特要考虑清楚诸多问题,首先是合法性问题。哈姆莱特杀死克劳狄斯是否合法?对于见到老国王鬼魂的人来说是合法的,但是对于那些没有见过鬼魂的人来说,哈姆莱特杀死国王就是欺君罔上的僭越之举,也就是说他杀死国王在公众眼中并不具有合法性。正如哈姆莱特本人所说:“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第一幕第五场)他要报杀父之仇,更要重整乾坤,将世界的秩序恢复正常。他的复仇具有双重意义:既是为父亲复仇,也是为国家(法律、秩序)复仇。如果他的复仇在世人眼中是不正当、不合法的,那么他的复仇就是不完整的。而这种不完整的复仇是哈姆莱特所不需要的。他所需要的是让凶手不但血债血偿,而且要永远地受到折磨——“我就要叫他颠踬在我的脚下,让他幽深黑暗不见天日的灵魂永堕地狱”(第三幕第三场)。这种永恒的折磨当然也包括让凶手身败名裂,成为人民口中的弑君者。为父复仇要求的是迅速、无理性地进行以血还血、以牙还牙,而为国复仇则是确凿、理性地进行审判。哈姆莱特在这两者之间是纠结的,他很清楚“这样,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然地变成了懦夫,决心的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急流勇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第三幕第一场)。同时,他也知道只需要一刀便能解决一切问题的暴力是多么令人感到快意:“谁愿意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凌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费尽辛勤所换来的小人的鄙视,要是他只要用一柄小小的刀子,就可以清算他的一生,谁愿意负着这样的重担,在烦劳的生命的压迫上流汗?”(第三幕第一场)两者相比较来说,哈姆莱特更看重后者,这一点从他临死时还要求霍拉旭将他行事的始末昭告世人,以解除他们的疑惑就可以看出。另外,当哈姆莱特决定向他的叔父进行复仇时,还需要考虑到第三个形势——敌我的强弱对比。他的敌人不但是当今的丹麦国王,还是一个心狠手辣、残忍无情、阴险恶毒的人,这一点可以从其巧妙地利用波洛涅斯、罗森格兰兹、吉尔登斯吞的谄媚,以及雷欧提斯的怒火,无情地杀死老国王,想出各种连环计谋就可以看到。而相比之下,哈姆莱特自己则势单力孤,宫中的人是难以依靠的,自己的母亲又是那样的无知,自己的朋友都是巧言令色的不可信任的人,而唯一对自己忠诚的霍拉旭又无法帮助自己。在这种敌强我弱的情势下,哈姆莱特只能选择暂时延宕自己的复仇计划,暗中等待时机。但这个选择并不意味着哈姆莱特是一个怯弱的懦夫,而是说明他经过了理性而周全的思考。但正如布拉德雷的“忧郁论”和柯尔律治的“有机人物分析法”所提出的,前者认为“他的善于想象和把事物普遍化的习惯,很可能把这一震动带来的后果扩展到他的整个身心和思想中去”,后者认为“莎士比亚希望在《哈姆莱特》中举例说明对外在事物的觉察和内在思想的沉思之间应有的平衡的道德必要性,也就是现实与想象世界之间应有的平衡。哈姆莱特不具备这一平衡,他的思想、意象和幻想远比他的认知要生动,他的感知在瞬间穿过了思考的中介,获得了本身没有的一种形式和色彩。这就有了巨大的知性活动和对现实行动的相关反映。伴随着所有的表征和品质,他(莎士比亚)要描写一个人,在其看来,外在世界及其所有事件和对象很模糊,本身没有什么兴趣,只有被心灵之镜反思时才产生兴趣。哈姆莱特看待外部事物,就像一个有着生动想象的人,闭上眼睛来看心中已有的印象。莎士比亚希望我们认识到这一真理,行动是存在的伟大目的,不管执行能力如何出色,都没有什么价值,如果知性使我们在行动面前退缩或厌恶行动,那就是一种不幸,他让我们想着去做,直到应当采取行动的时间消逝。莎士比亚全力以赴来强调这一真理:除了这一品质,哈姆莱特具有所有优点。他生活在沉思中,被每一个人性和神性的动机催促去行动,但是不断下决心去做,而除了下决心什么也不做,生活的伟大目的由此失败”。我们不能否认,哈姆莱特也确实在接下来的复仇过程中耽于冥想而失去了行动的力量,仅仅满足于怀疑得到了证实,满足于试验获得了成功,而不是将心中的思索付诸行动,他反复思索复仇的合法性问题,而复仇行为本身则被无限期地搁置了。
雷欧提斯对妹妹奥菲利亚说过这样一段话:“他的真诚的意志是纯洁而不带欺诈的;可是你也必须留心,他这样高的地位,他的意志并不属于他自己,因为他自己也要被他的血统所支配;他不能像一般庶民一样为自己选择,因为他的决定足以影响到整个国本的安危,他是全身的首脑,他的选择必须得到各部分肢体的同意;所以要是他说,他爱你,你不可贸然相信,应该明白:照他的地位说来,他要想把自己的话付诸实现,绝不能越出丹麦国内普遍舆论所同意的范围。”(第一幕第三场)这段话从字面上看是雷欧提斯劝说奥菲利亚不要轻易相信哈姆莱特所做的承诺,但这也反映了哈姆莱特具有多个社会身份的现实。对于老哈姆莱特来说,他是儿子;而对于丹麦这个国家来说,他是王子。作为儿子,他必须要为自己的父亲复仇;但作为丹麦王子,哈姆莱特势必要考虑国内外的形势才可以做出选择。而这个形势就是国家外交和内政上的情况,这两个方面都对哈姆莱特不利。对于国家来说,目前已有外敌入侵。小说一开始就说到,挪威王子为了给自己的父亲老福丁布拉斯报仇,纠集了人马准备攻打丹麦,而这也使得丹麦全国上下处于一种戒严状态。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杀死国王,那么整个国家都会陷入一片混乱之中,这对接下来可能会发生的战争必然造成不利的影响。国本的安危受到了威胁,这是作为王子的哈姆莱特所不愿意看到的。而国内情况同样不容乐观,正如哈姆莱特所说,整个时代都已经“颠倒混乱”,这不仅仅是说朝廷中发生的不道德的事情,同时也包含对整个社会的反映。在哈姆莱特和罗森格兰兹谈到戏班和童伶竞争时,就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种“颠倒混乱”,人们煽动是非,“全国的人都站在旁边恬不为意地呐喊助威,怂恿他们互相争斗”(第二幕第二场)。这种煽动是非是很没有理性的,他们并不在意谁对谁错,而只是单纯地想看热闹。最后的胜负也表现了这样的意蕴:“连赫拉克勒斯和他背负的地球都成了他们(童伶)的战利品。”那努力的戏班居然不如童伶的嘶叫,这本身就是颠倒错乱的体现。而哈姆莱特将要做的事情则是弑君,这更会让不知根由的人们难以接受。正如19世纪中叶德国文学批评家卡尔·魏尔德在《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中所说:“如果哈姆莱特杀了国王而没有任何方式证明他本人的行为是正当的,那么他自己在人们眼中就成了野心家、篡位者和凶手,成了众矢之的,而要将克劳狄斯的罪恶公之于众,这在短时间内是无法实现的。”这也是导致其复仇延宕的原因之一。
在整部剧中,哈姆莱特有两个令人疑惑的问题,一个是利用戏中戏测试国王,另一个则是在国王因为戏中戏心烦意乱而祷告时放过了他。前者的问题在于多此一举,后者的问题在于毫无意义。尤其是后者,要知道国王本身是阴险毒辣的,这样的慌乱状态只可能是一时的,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而哈姆莱特却因为他在祈祷就没有趁机动手,令人难以理解。但是,如果我们站在整个剧的立场上去看,我们就可以得到一个较好的解释。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先解决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哈姆莱特是不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而这个问题笔者认为答案是肯定的。首先,哈姆莱特虽然是一个人文主义者,但他同时也是一个生长于16世纪的人,许多封建、教会的陈腐观念还深深地潜藏于人们的心中。正如莱辛在《汉堡剧评》第十二篇中指出,就是像莎士比亚那样伟大的人文主义作家也是“把鬼魂当作一件完全自然的事件看待”,当时的人们因历史局限,有着愚昧和落后的一面。而我们如果只看到哈姆莱特身为人文主义者的这一方面,就颇有些一叶障目。其次,哈姆莱特在他的第一段内心独白中,曾说到了他的自杀倾向:“但愿这一个太坚实的肉体会融解、消散,化成一堆露水!或者那永生的真神未曾制定禁止自杀的律法!”(第一幕第二场)阻止他去自杀的是上帝的旨意,而如果他只是表面上相信上帝的存在,为什么不自杀呢?如果他在杀死仇人时以上帝为借口来掩饰他的懦弱,那为什么要在打算自杀时还要以上帝为借口呢?这本身也可以作为哈姆莱特的自白。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哈姆莱特内心是确确实实地相信上帝的存在的,那么他在可以杀死仇人的时候却未杀掉仇人也就可以理解了。在和霍拉旭的对话中,他这样问:“凭良心说我是不是应该亲手向他复仇雪恨?如果我不去剪除这样一个戕害天性的蟊贼,让他继续为非作恶,岂不是该受天谴吗?”这表面上看是在询问霍拉旭,其实他是在询问自己有没有资格去对自己的杀父仇人进行审判。这让他在复仇的热血逐渐变冷的时候,心中产生了“延宕复仇”的想法。
社会的发展和个人行为的动机实际上都是在多重关系影响下的产物,而以上三重关系导致了哈姆莱特无论是从国家方面、成功的可能性方面,还是宗教信仰方面都只能选择延宕其复仇大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