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甄明哲
刚上大学的时候,我对文学的了解仅限于一些世界名著。那年我十八岁,充满了野心和抱负,一心想要写出一部杰作,把文学史里提到的伟大作家一举超越。帕慕克在一本书里写到,席勒把人性分为两种类型,“天真的”和“感伤的”。反思我的内心活动,在一开始,我属于“天真的”,现在则转变成了“感伤的”。最开始写作的时候,我总以为自己的作品会太超前,不会被人理解,总以为我的想法属于世间少有的奇思妙想。当时,我为世界到底能不能接受它们而感到担忧。这种想法当然天真,充满稚气,毕竟是十年前的事了。没过多久我就发现,自己所谓的“创举”在写进小说之后,往往没有头脑里幻想得那么完美。
明白了这一切之后,我不得不转为“感伤的”创作。“感伤”指的不是单纯的情绪,而是对写作有着清醒的、自觉的意识,知道自己的斤两,同时为如何写出更具创造性的作品而陷入理智和思想的深渊。“感伤的”创作是非常苦恼的,像一个缓慢爬山的人,必须一步一步往上爬。他从前人留下的旅行手册中已经窥视过山顶的风景,但无奈沉重的肉身还处于山脚。对于“天真的”小说家而言,他们并不需要苦心钻研,磨练技术,而只需要凭借过人的才华尽情幻想即可。充沛的想象让他们不必考虑脚下的泥沼。
从那时起,我的创作方式发生了变化。我试图扎实地把每一篇小说写好。这种感觉有点像作坊里的木匠师傅,先做好这个板凳,再做一张桌子。无论水平如何,总之是一寸一寸地把手里的活计给打磨结实了。我总是全神贯注地对待手里的每一件作品,写好一篇是一篇,就这样一直写到了现在。大概写了十几个短篇,二十多万字。对于一个年轻人而言,也只是刚刚上路。十八岁时的野心逐渐变得平静,我喜欢这种平静,像一条大河,虽然迟钝缓慢,但却固执地流向了广阔的大海。
写得越久,我越能感到小说的无穷广阔。小说是一个能容人的宇宙,有那么多精彩的作品,那么多伟大的作家,没有什么是它盛不下的。我可以肆意妄想,而不用担心会不会被人接受。不断涌现的思想只会拓展它的边界。我不过是一个心怀好奇的漫游者,在星辰大海间漫游,贪婪地想多看一点远处的风景而已。
当然,我知道自己只是一个“感伤的”小说家,哪怕眼光在宇宙之外,眼睛还是得盯着自己脚下方寸之间。我察觉出,自己和作品是共同成长的。我对世界的认识会毫无遗漏地反映在文本上。麦基曾经说,银幕没有藏拙之地。他说的是电影,小说也是一样。越是意识到自己的局限,越是要谨慎下笔,厚积薄发。
同时,我也告诉自己,藏不了的除了笨拙,同样也有好酒。小说中只要有精彩之笔,是一定会被读者发现的。如果作品无人赏识,那么一定是因为小说写得还不够好,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原因。因此我总是告诉自己,尽情去书写,尽量去探索更多的可能性。我清楚地明白,对于小说的宇宙而言,我的作品不过是增添了一颗细小的微尘。但哪怕是微尘,我也要穷极自己的一切可能,因为小说的世界足够大,大到能容下这个渺小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