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系辞》中的“言意之辨”

2018-07-13 11:12孙玮志广东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广东东莞523808
名作欣赏 2018年32期
关键词:周易八卦圣人

⊙孙玮志[广东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广东 东莞 523808]

一般认为,“言意之辨”是围绕语言能否表意、如何表意的问题展开的。在中国哲学史上,这一问题是魏晋时期重要的玄学论题,而它的源头则是在中国的先秦时期。先秦典籍《周易》 《老子》 《庄子》被称为“三玄”①,它们共同构成了玄学的源头。“言意之辨”最基础的文本也集中在《周易》《老子》《庄子》等先秦经典中。

《周易·系辞上》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虞翻注曰:“谓书易之动,九六之变,不足以尽《易》之所言。言之,则不足以尽庖牺之意也。”②这里所提到的“书”,即为《周易》,《周易》的语言即为此处的“言”,是对“变”的记录与思考;“意”则是“庖牺氏”最初画八卦所要阐述的含义。“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的“圣人”指的就是“包(一作庖)牺氏”。该处特意使用疑问句,可见语言的重要性已然为他们所认识。《周易·系辞下》曰:“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③庖牺氏是采取“观象”的方式来进行八卦的绘画。以《九家易》及荀爽的注释为依据,李道平阐述道:“雷风日月在天,所以‘观象于天’……山泽在地,所以‘取法于地’。……‘成象之谓干,效法之谓坤’,所以天称象,地称法也。”④因此,“观象”中的“象”首先表达的含义是:天象,它充满变化而又具体。

通过帛书《周易》,我们可以从另一层面对“象”进行解释。其云:“子曰:圣人之立马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⑤一般认为,此处的“象”为“卦象”,“马”为“卦马”;而在通行本中,全部认为是“象”。“马”与“象”都是自然界中存在的动物,“大象”是“象”的原意。许慎《说文解字》曰:“象,南越大兽。”段玉裁注引《韩非子》曰:“人希见生象,而案其图以想其生。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⑥在此处,关于“马”与“象”,我们可以认为两者具有相同的含义,都是对以具体情状存在的事物予以表示,这也恰巧符合上文提到的庖牺氏“观鸟兽之文”。因此,我们可以对《周易·系辞》⑦阐述的“观象”之“象”所表达的第二层含义进行推测:想象,有迹可循却又虚无缥缈。

虞翻注“于是始作八卦”句云:“‘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大人造爻象以象天卦可知也。而读《易》者咸以为庖牺之时,天未有八卦,恐失之矣。‘天垂象,示吉凶,圣人象之’,则天已有八卦之象。”这表示先天就存在“八卦”,只是借助庖牺氏圣人之手,实现“八卦”的具象化,然后向诸多后人传扬,以使得其由无形转变为有形,人们才能对其中的想象与变化予以领略。此处颇具观念要比语言更高的含义。一般认为,物质器用的发展在前,典章制度在后,最后才有观念符号;但在中国智慧的源头处恰好相反,龚鹏程将此理解为“无观念不可能造出任何东西来。创造出某一物象时,心中必先有意心象,心象形成后才能‘观物取象’⑧,因此观念成了创生万物的主观动力。”我们可以由此得出“观象”之“象”的第三个含义是:卦象,它先天存在,又能化成万物。

一般认为,在殷商时期,《周易》即已诞生,而《系辞》是战国时代的产物。随着时代的前行,人的观念经历了极大的发展变迁,由夏朝时期的“巫术”发展为商周时期的“卜筮”,再逐步向理性发展。“天”在西周初期尚具有极大的神性,到西周后期,其神性已然被削弱,此后占星术得以兴起,它完全不同于天帝的观念,“占星术对于历史与宇宙的最高位主宰并不注重,而是对各星象的具体变化所具体反映出的人事变动予以关注”⑨。这意味着,人们的思维在先秦时期即已对现实中的具体事务予以关注,而不是对最高级别的某种东西予以重视。此后,人们对“星象”与“卦象”进行的考察逐步围绕现实情境展开相应的分析。通过《春秋》可知,对于《周易》给出的卦象,人们逐步由信任转变为怀疑乃至否定的态度。《春秋·昭公三十二年》对史墨与赵简王进行的与君民社稷变易相关的对话进行了记录,史墨曰:“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故诗曰:‘高岸为谷,深谷为陵。’三后之姓于今为庶,主所知也。在易卦,雷乘干曰‘大壮’,天之道也。”杜注曰:“乾为天子,震为诸侯,而在乾上。君臣易位,犹大臣强壮,若天上有雷。”⑩此处未有任何尊卑观念存在,它重新诠释了《周易》的卦象,从而使得历史发展的规律被衬托出来,对人事的重要性予以了强调,是理性思想的极大显现。

综上所述,《周易·系辞》中提到的“言意之辨”主要由“言不尽意”的观点予以体现。此处,之所以“言不尽意”的关键因素是“庖牺氏”圣人以“天象”为感受对象,而“天象”又处于无法确定的状态。因此,庖牺氏只能以天象为模拟对象,进行八卦的绘画,而得出的《周易》之言又是以八卦为对象进行推演与解释。通过“立象”的表达途径,实现了人的注意力向具体事物的导引,并迫使人将其付诸想象力,从而对事物的原初状态予以尽可能的领会。《周易·系辞》思考“意”“象”与“言”的过程是天人相交思维的显现;在观天象时,古人并不过多地依赖于二元论的思维,而是借助“天”与“象”的贴合与显现逐步实现理性化。

① 〔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第八》,〔清〕纪昀撰修:《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48册),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86年版,第955页。按:其文曰:“于梁世,兹风复阐,庄、老、周易,总谓三元(按:元,即玄)。”

②④ 〔清〕李道平撰,潘雨廷点校:《周易集解纂疏》,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609页,第621页。

③⑩ 〔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春秋左氏传》,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86页,第2128页。

⑤ 邓球柏:《帛书周易校释》,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519—520页。

⑥ 〔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影印经韵楼藏版,2006年印刷,第459页。

⑦ 按: 《易经》的产生在老、庄之前,“先秦天道观的一条主要脉络,是由《易经》到老庄而《易传》”。《易传》包括七种(共十篇),即《彖》(上、下)、《象》(上、下)、《系辞》(上、下)、《文言》《说卦》《序卦》和《杂卦》,其产生的时间并不一致。“孔子作《易传》的说法已被完全推翻”,这使《易传》的产生时间和思想内涵更加难以断定。陈鼓应认为,《系辞》在老、庄之后,“《系辞》高于庄子之处,就在于《系辞》提出了‘一阴一阳之谓道’这一具有普遍意义的命题,而庄子虽有‘《易》以道阴阳’这样的认识,却未能从理论上加以进一步地抽象、概括”。本文将《周易·系辞》放在《老子》《庄子》之前,是从文本的重要性上排列的,并且,无论《系辞》的意义有多丰富,它的源头还在《周易》。

⑧ 龚鹏程:《文化符号学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8页。

⑨ 陈来: 《古代思想文化的世界——春秋时代的宗教、伦理与社会思想》,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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