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丽娟
于2009年,我国相关部门在颁布和会计准则相关的工作事项时已经明确指出,企业应该根据会计准则以及有关标准来建立对应的收益表,同时对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加以适当修整,并附属对应的综合性收益项目。由此可见,我国还不具备独立的综合收益表,但是综合收益理念已经得到了企业会计核算中的广泛应用。本文将进一步对综合收益理念在企业会计核算中的运用进行阐述和分析。
首先,从字面角度来说,所谓的综合收益主要指,企业结合会计准则相关标准在损益中对收益或者损失中抵扣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的明确。其次,从其自身特性角度来说,通常展现在不包含在权益性交易、包含在损益报表中的效益和损失、该事项在没有迎合相关标准的情况下,对效益或者损失情况进行明确。再次,应该对净效益、综合收益总额以及其他综合效益之间的关联性进行明确和划分;能够在相关公式的作用下加以阐述,综合收益等同于前两项内容的总和;而净效益表达式作为收益和相关费用的差异,再加上直接计入当期损失的效益,再减去直接计入当期损失的损耗数值;综合收益则能够直接计入到所有者权益的损益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损益差额。鉴于这种状况下,能够对综合收益、其他综合收益之间的差额进行明确,以此对综合收益有全面的认识。
在综合收益理念的作用下,对会计核算范畴、处理方式等内容有所影响。例如,结合会计准则相关标准,在综合收益理念的影响实现核算,可以将传统资本公积核算方式进行取代。换句话说,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角度来说,结合其公式特性把综合收益理念当作直接计入到所有者权益利得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损失之间的差额。具体来说,在效益获取方面,可以凭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公允价值改变科目的记录情况,将综合收益科目进行贷记。例如,在面临损失的状况下,可以通过反录的方式来进行;假设针对部分项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来说,因为受到公允价值的影响,将其计入到综合收益金融中,以此实现处理,同时把其纳入到投资收益范畴中。因为在这种状况下,能够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期间损益的情况下,产生了新型的核算方式。
在对会计核算框架有所了解的情况下,还能对综合收益理念的应用有所认识,也就是在进行会计核算的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应用变更。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对综合收益理念的解析进行阐述,从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角度入手,对会计核算进行探究。例如,在综合收益理念的作用下,企业可以应用该种方式对账务进行处理,在期末的过程中,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出现改变,账面价值也进行了适当的修整,被投资企业注重的内容在于,结合实际情况对投资效益以及损失情况加以明确。鉴于上述理论,在此不赘述科目计入。从综合收益角度来说,股权的改变,实际上与预期情况有着一定的关联,而股权价值包含在预期价值的范畴内,所以决定因素在于企业当期投资情况和今后运营情况以及收益状况等。所以,净效益核算一般为投资企业和相应的计入综合收益内容。此外,假设持股比不发生改变,则其他不包含净利润之外的所有者权限出现改变,应该对应享有、担具内容、修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添加或者抵扣其他资本公积。因为被投资企业将净效益进行抵扣之后,所有者权益出现了改变,进而使得对自身股权价值也会造成一定影响,即便这种影响包含在为实现效益中。因此,出售权益法核算方面,针对长期股权投资,在完成依据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比例结转该项资本公积的方式进行。
结合相关标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中涉及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范畴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种类型。企业在获取把公允价值计量当作主体同时其改变计入到当其损失的金融资产之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应该把公允价值变动纳入到当期损益范畴中,其公允价值应该远远大于起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如果公允价值远远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
当企业应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实现账目处理时,在期末的过程中,投资企业将会结合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改变而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进行适当的修整,同时对投资损益情况加以明确。如果被投资企业对自身效益进行适当修整之后,借记为“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为“投资收益”科目。从综合收益的角度来说,理解较为方便。这是由于投资企业把资产投放出去之后,手中还会掌握一定的收益股权。而股权价值一般受到企业今后所创造的效益情况的影响。当被投资企业在对损益情况进行修整之后,因为被投资企业盈亏方面已经成为现实,因此,投资企业与之相应的就是将其计入到综合收益范畴中,进而实现收益,也就是净利润。
结合会计准则相关标准,企业一般应用资产负债表方式实现所得税会计处理,以此朝着国际财务的趋势发展。这就要求企业结合当期所缴纳的所得税额和所得税率进行相乘,核算出企业当期所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并以此为依据,对所得税费用加以明确。企业在进行核算的过程中,应该结合相关税务法律体系相关标准对税会差异进行适当修整。而差异仅仅在核算当期所得税中加以思考,不会给未来纳税带来一定影响。而部分差异不但会这个当期纳税带来影响,同时还会影响今后纳税。因此,在对资产、负债情况进行比较的情况下,对纳税暂时性差异进行明确,同时核算出差异给税务带来的影响,将其确认成递延所得税资产范畴中,并核算出企业收益表中所得税总税额。
总而言之,综合收益作为会计收益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并非最终结果,即便当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把综合收益理念运用到会计核算中,将企业真实运营情况进行体现,根据核算结果,实现对企业发展决策的制定。但是,大部分企业已经缺少对净现金流动性的了解,而净效益才是企业当期获取的主要效益。因此,这就要求企业对综合收益理念有充分认识,将其自身作用全面发挥,以此促进企业整体效益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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