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门税关的兴衰演变

2018-07-11 16:46邓荣华邹红娇张丽荣
北京档案 2018年6期
关键词:内务府户部税务总局

邓荣华 邹红娇 张丽荣

熟悉北京的人都知道,北京有个崇文门,周边是颇具现代化的繁华都市街区,但鲜为人知的是,在明初,这里曾经设立了一个著名的税收机构——崇文门税关,它存在了500余年,历经辉煌。如今,我们只能从零星的档案资料、文献中解读信息,再现其辉煌的历史。

明清至民国的档案资料中,述及崇文门税关的多为一些告示、奏折、税则条文、实录、会典以及正史《食货志》的相关记载。但从中我们可以知道崇文门税关的兴衰演变过程以及它的职官设置、税收情况等。作为明清两代征收商税的机构,崇文门税关从普通的顺天府宣课分司到京师税务总局,从设立到最终撤销,几经变革,历经沧桑,发挥着它特殊的价值。

一、崇文门税关初设立

崇文门,是老北京内城九门之一,明代永乐年间在营建皇城宫殿时,将元代旧城的南城墙往南移所建,原沿用元代旧名“文明门”,正统初年(1436)更名为崇文门,直到今天,一直沿用。

为什么要在崇文门设立税关呢?这和漕运的发展有很大关系。1292年,元代的水利专家郭守敬主持兴修了通惠河后,江南船只经过京杭大运河北上,在北京通州境内进入通惠河,然后到达积水潭,这中间要经过崇文门(当时为文明门),因此,崇文门成为元代漕运的必经之地。

元朝灭亡后,明太祖建都南京,大都的政治中心地位不再,运往北方的漕粮物资等也急剧减少,通惠河渐渐开始淤塞,无法通行。直到明成祖定都北京,恢复政治经济中心的地位,亟须物资北上,故而将通惠河码头迁到了大通桥,即崇文门边上。因此,崇文门成了南方物资进入京城的一个重要的关口,具备了征收商税的先天条件。

由于绝佳的地理位置,自营建之初,崇文门便被赋予了征税的地位。“永乐初年,都城设立都税司、九门宣课司,专掌一应货物之税,验值为差。不知何时革去各门之稍僻者,并入都税司,正阳门、崇文门二宣课司,安定门、德胜门二税课司,共五处,俱隶户曹掌行。凡宫府所需,及各衙门大小之费,咸取办之。”《宛署杂记》卷十二《契税》中的这段记载,明确了崇文门税关最初的地位,在性质上是商税的征榷机构(所征收的是“一应货物之税”),也称榷关,和后来成立的所谓的钞关不同,隶属于当时户部管辖的顺天府都税司。

二、崇文门税关始变革

崇文门税关从开始设立后,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商品贸易流通日益频繁,征税商品的种类也逐渐增多,不再是单纯的商税、门税,税收总额很高,成为“天下第一税关”。因此,明政府开始逐步加深对崇文门税关的控制,表现在从成化末年开始,即成化二十一年(1485),命顺天府委派佐贰官一员专门管理,征收商税,并逐渐制度化。这也是我们今天看到的很多资料都将崇文门税关的设立时间定为明成化年间的依据。

但鉴于地方官管理的模式存在严重弊病,官员贪污腐败严重,到弘治元年(1488),将崇文门税关纳入中央管辖,由御史和户部主事两人负责征收商税。至此,崇文门税关的性质有了很大的变化。“户部请两京各差御史及主事一员监收崇文门宣课分司并南京上新河税课司商税”“弘治元年(1488),令差御史主事各一员,于崇文门宣课分司监收商税”。

与此同时,又规定各地进京的所有货物所应缴纳的商税统一由崇文门负责征收,至此“京师九门,皆有税课,而统于崇文一司”。其所征的税种也不仅仅是商税,还包括船料钞。自此,崇文门税关不再是纯粹的征收商税机构了,开始有了钞关的性质,其所实行的差官方式也同钞关是一致的,即由御史和户部主事官共同监榷。但其官员任期是“止于三月”,而非“一年一更”,这是崇文门宣课分司的特殊性,直到万历三十二年(1604),才开始按照其他钞关通例,改为实行“一年一更”“每岁轮收”的任职方式。

弘治六年(1493),又将御史的职责分离出去,“商税止差主事监收,不必御史巡察”。

三、崇文门税关续发展

清沿明制,也在崇文门设立了税关,但其管辖范围较明代相比扩大了,有了税务总局的性质。除崇文门本身,还分别在卢沟桥、板桥、东坝以及海淀设有税务稽查机构,又增加了穆家峪、石匣、半壁店等数处税口,均归崇文门税关管理。京城著名的左右翼税局,实际上也在崇文门总局的管辖之内,其行政管理也要服从于崇文门的统一规则。

关于崇文门税关的官制设置及隶属关系,在有清一代,也多次变革,但作为京师税务总局的地位却日益明确。

顺治初,由户部司员督理。康熙四年(1665),由地方官管理。“甲午。以崇文门税务归顺天府治中兼理。”康熙七年(1668),又恢复了中央管辖,成为中央关。“辛丑。命崇文门及左右翼收税、拣选各部公廉有才能满汉官员、永行差遣。不必更替”。雍正二年(1724),朝廷将各中央关又统一交由地方官管理,但崇文门由于没有地方官可交,故例外。“惟崇文门无地方官可交,仍差内务府官”。乾隆二十七年(1762),户部和内務府对崇文门税务总局的管理成为定制。“定崇文门、两翼税差期满,由部开列满、蒙大学士,尚书,都统,侍郎,副都统等职名,请简更代,遂为永制”以上是有清一代对崇文门税关的管理模式和层级。其官员的设置是正副监督各一人,负责征收出入京师商货之税,任期一年,下设奏派委员二人,总理一切事务。“岁遣户部满司官一人、内务府司官一人为正、副监督。”“京师崇文门正监督一人,以大臣简充,副监督一人,由内务府奏充。”

相较于明代,清代有一特殊之处,就是内务府在崇文门税关的管理中充当了重要的角色。前面我们提到,在雍正朝,将大部分税关交地方管理,但内务府获得了崇文门税关的监督权。所以,此时的崇文门税关名义上虽和其他税关一样由户部管理,但实际上却变成直接由宫廷内务府控制的机构,因此,必然权力大、油水多,是优差、肥差。姑且不论官员的借故勒索,仅每年皇帝的赏赐就不在少数。以傅恒(大学士、乾隆孝贤皇后之弟)为例,见于档案记载的,仅自乾隆十年至二十六年间(1745~ 1761),从崇文门盈余银中就赏了13次,共计十万零一千两。

四、崇文门税关终撤销

经历了清前中期的辉煌历程,崇文门税关和清政权一样,在末期风雨飘摇。民国时期,崇文门税关也曾是北洋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更是各军阀争夺的焦点,混乱之中的崇文门税关终究随着政权的更替瓦解不复存在。

民国初年,崇文门税关归财政部管理,虽然也是中央直属,但失去了清朝时税务总局的特殊地位。1912年,改称北京商税征收总局;1915年,改称京师税务监督公署;1928年,改称北平税务监督公署,申明是特别税收机关,由部直接管辖;1930年10月,国民政府下令“永远废止五外常关”,崇文门税关正式撤销。至此,历经500余年(从永乐初年开始)的崇文门税关走向终结,不复存在。

崇文门税关自成立后,收入颇丰,历经辉煌,在明清两代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建制和管理模式更是十五世纪至十九世纪中国职官和关税制度的一个缩影,对于政治、经济史的研究有很重要的价值。

作者单位:北京税务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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