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科技类社会组织发展战略研究

2018-07-11 07:25陈姗姗张向前
中国科技论坛 2018年7期
关键词:科技类科技服务

陈姗姗,张向前

(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福建 泉州 362021)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和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大幅度提升,社会公共需求呈现出新要点,中国政府为适应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的新发展态势,逐步进行简政放权与职能转变,为社会组织的发展让渡出足够空间,使其在公共服务方面为人们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社会服务。当前,社会发展呈现互联网趋势,全社会提倡创新创业,科技类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组织的一种,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推进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1]。科技类社会组织指拥有合法地位,通过开展与科技相关的公益性活动,促进创新的非政府、非营利组织[2]。

1 文献综述

国外学者对科技类社会组织在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作用给予肯定。Sebak和Duarte提出结构化战略[3-4]。Souza的研究关注点在于科学技术知识领域的组织和代表[5]。大谷忠等提出了国家科技发展纲要组织工作任务[6]。Song认为政府应更多地积极支持促进技术和工程[7]。Medlin关注科学技术在商业中的应用,探索使用活动对系统、组织和人员的影响[8]。Baba等人关注国家层面的框架——外交政策[9]。Nakayama的研究说明了大学部门和行业在人力资源供求方面的关系和重要影响[10]。

改革开放后,中国学者对科技类社会组织进行研究,以期对经济、社会的发展给出合理建议。郝甜莉、毕霞等提出法律法规、筹资机制、与政府或主管部门的关系以及内部运行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刘庆新、张良等研究了社会治理体系中科技类社会组织的使命、定位、治理结构及汇聚人才、学术研究、科技项目管理、科技中介等职能问题。王洁、李研等提出科技类社会组织在建设创新型城市的作用问题。李研、李哲指出科技类社会组织的资金渠道和政府分类引导问题。王世才从行政职能转变、能力建设、资金筹集、完善法规及争取政府支持等角度对科技类社会组织提出问题和建议。石忠诚指出政府的领导对科技社团发展的重要性及科技类社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问题。黄浩明、刘银托对科技类社团创新发展中的机制问题、外部环境影响及能力建设等困难,给政府、公众和科技社团提出政策建议。

可见,各国专家学者对科技类社会组织进行多方面研究和探讨,充分肯定了科技类社会组织对国家经济政治乃至外交等方面的作用。在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发展状况、功能作用、治理等方面,中国学者们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其研究成果已呈现规模。然而,对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发展研究不能停留在过去和现在,应着眼未来,探索发展战略方向,促进其更好地向前发展。而纵观学者们的研究,涉及科技类社会组织发展战略的研究处于薄弱状态。王焰等针对中国社会组织监管创新方面的战略路径研究[11];魏水英等研究了宁波市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及战略[12];黄浩明针对中国社会组织国际化战略与路径方面进行研究[13]。通过梳理文献资料可知,中国科技类社会组织内部存在资金、与政府或主管部门的关系定位、自身能力建设、治理机制等问题,外部面临提升竞争力、法律法规完善等问题。在此,希望通过对科技类社会组织进行发展战略研究,以期对其解决问题和发展给出合理建议。

2 中国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

中国科技类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存在“政社不分”现状,多数由社会成员因行业、企业发展需要自下而上、自发成立;同时,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因业务因素吸纳科技类社会组织,这些组织则具有明显的行政性特征,被赋予“官办”身份。因此,中国科技类社会组织形成社会性和行政性混淆的组织性质。

2.1 中国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四大发展阶段及其特征

第一,1978—1988年,政府推动阶段。在政府推动下,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发展正式进入轨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各项工作有了进一步发展,人民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更大程度地投入到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社会参与意识普遍增强。1978 年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使科学界迎来“科学的春天”,带动科技社团的蓬勃发展。

第二,1988—1998年,归口管理阶段。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发展依靠政府的资源和政策,缺少自主性。1988年,国务院出台统一归口管理民间组织的政策,将社会组织的管理决策权交给业务主管理部门,忽略了社会组织的会员大会、理事会的作用,使其存在失去实际意义。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社会组织民主与自治的权利,使其成为政府机构的下设组织。

第三,1998—2008年,多元发展阶段。政府推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变革,强化双重管理体制系统。政府与社团领导干部分开,建立社团党组织,理顺隶属关系,培育、发展、建设和监督民间组织,逐步完善了法制建设[14]。2001年,中国科协第六次代表大会,在较大层面调动了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促进科技进步、推进国家创新能力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后的几年时间,科协系统所属的学会、协会、研究会发展迅速,会员快速增加,形成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多元发展时期。2007年,民政部、中国科协就共同开展全国学会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发出《民政部、中国科协关于推进科技类学术团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15]。

第四,2008年至今,快速成长阶段。国家实施《企业所得税法》,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比例大幅提高,激励社会组织更多从事公益活动;举行首届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促进社会组织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落实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各地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数创新高;在汶川地震时,社会组织积极投入地震救援和灾后重建,彰显了社会组织的成长及其力量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同年,民政部召开“基金会评估工作总结暨授牌大会”,建立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对社会组织进行全方位评估,促进社会组织监督机制完善[16],2009年,社会组织工作评估由试点探索阶段进入全面实施阶段[17];2017年,国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的发展,各部门在各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社会组织的发展得到国家各相关部门的重视,取得飞速发展。

2.2 中国科技类社会组织的类型和功能作用

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功能与其组织结构及其承担的组织使命密切相关,具体如下:

第一,科技社团——提高公众科学认知水平,提升科技决策的民主化水平[18]。科技社团包括各种科技学会、科技协会、研究会等,具备一定学术性和专业性。通过组织学术交流活动、搭建平台,促进学术发展、进行科技评价、举荐优秀人才,承接来自政府部门或社会公众的决策咨询,开展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科技社团发起或参与的对核心科学议题的辩论产生高质量的政策建议,成为政府制定科技政策的“基础”或“标杆”,减小了政府因考虑自身利益而造成政策目标偏离的可能[19]。

第二,科技类行业组织——编制社会网络,实现优势互补。该类组织覆盖某一科技领域的企业或个人,组合成行业组织,制定行业标准使组织对行业内的企业及个人进行约束,通过行业间及跨行业的活动促进行业协同,保障个体的利益诉求。在此基础上,走出国门的行业组织实现国际交流,促进行业的领先发展。

第三,科技服务中介组织——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该类组织与科技紧密联系,扮演政府与市场间的粘合剂和润滑剂,凸显与“政府”、“市场”既有交集又有边界、兼具社会属性和市场属性的特质[20]。以社会监督机构或第三方监督机构的身份承接政府及社会的技术评估、管理咨询及决策建议,对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扩散起重要作用。

第四,平台型科技组织——承接政府职能,打通政策协调通道[21]。该类组织以平台搭建为特点,实现创新资源集成功能,在科学数据共享、科学仪器设备使用方面具独特优势。通过向政府及社会公众提供专业技术、行业检测及管理决策咨询与试验基地协作等服务,实现平台搭建功能。

第五,孵化器型科技组织——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国际科技交流。该类组织对科技类项目的孵化成长意义重大,为新创企业提供创新培训辅导、投融资服务、管理咨询服务,为企业项目的成长提供专业技术及财务、法务服务[22],把政府的创新战略和科技政策与企业有效结合。部分科技类社会组织通过民间渠道、官方渠道参与国际事务和项目研讨活动,促进中外对话交流,推动地区稳定发展。

3 中国科技类社会组织发展的SWOT分析

3.1 中国科技类社会组织发展优势(S)

第一,中国科技类社会组织涉足的领域覆盖国家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以职责为基础发挥了人才提高功能、科技成果转化功能、交流功能、服务功能及维护功能[23]。科技社团在提高公众科学认知水平、提升科技决策民主化水平方面发挥作用;科技类行业组织在编制社会网络、实现优势互补方面发挥作用;科技服务中介组织在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作用;平台型科技组织在承接政府职能、打通政策协调通道方面发挥作用;孵化器型科技组织在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国际科技交流方面发挥作用。各类型的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强大功能不仅表现在微观方面,而且对国家的宏观政策方面也具有重要的作用意义。

第二,中国科技类社会组织在科技方面具有前瞻性,能紧跟时代的潮流,具有强大的竞争力。以科技社团和走出国门参与国际交流的科技类行业组织最具代表性,科技服务中介组织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具备前瞻性,平台型科技组织和孵化器型科技组织在创新方面处于行业领域的领先地位。

3.2 中国科技类社会组织发展劣势(W)

第一,中国科技类社会组织的筹资能力不足、政府支持力度不够。科技类社会组织的经费来源单一,主要通过收缴会员的会费筹措发展经费。但会费收缴率低导致组织的运转、发展及开展活动受阻。科技社团和科技类行业组织在资金筹措方面显得力不从心,科技服务中介组织、平台型科技服务组织和孵化器型科技组织则通过承接政府相关服务获得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然而,政府支持经费有限、购买服务的机制尚未健全,科技类社会组织开展科技咨询和科技活动的服务性收入少,社会捐赠尚未形成“气候”,因此从社会上获得资助的渠道很少[24]。

第二,中国科技类社会组织的自我发展能力不强、市场运作能力较弱。科技类社会组织的信息化水平总体较低,无法满足社会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多层次、多渠道科技服务的需求,制约了其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25]。以基础学科为代表的科技社团,自我发展活力偏差、自我发展能力不强。科技类行业组织在经济能力上表现出单一经费收入渠道和在人力资源上不合理的人才进出机制问题,科技服务中介组织和平台型科技组织则陷入过分激烈的竞争氛围。

第三,中国科技类社会组织的自治能力不足、管理效率不高。中国各类型科技类社会组织长期实行的双重管理体制,导致理事会与业务主管单位、挂靠单位、办事机构等多方面关系没有完全理顺,理事会决策受制于业务主管机关[26]。此外,由于没有明确的绩效评价指标,科技社团面临着内部监督机构不健全和缺位等问题。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特征,在管理上弱化薪酬激励作用,则使组织无法留住优秀人才并高效管理组织成员。

第四,中国科技类社会组织与国际科技类社会组织存在差距、联系不紧密。美、日、德等发达国家的科技类会组织经过几十年发展,外部法制环境、内部治理结构协调,社会地位高。而中国仅有少数走出国门的科技类行业组织和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孵化器型科技组织与国际科技类社会组织存在紧密联系。

3.3 中国科技类社会组织发展机遇(O)

第一,“互联网+”背景下,世界科技创新平台进一步延展,大数据使信息传播时效达到空前高度、资源整合配置更加便利,惠及各国相关科技类社会组织,为与科技数据共享具有紧密联系的平台型科技组织,提供空前的发展机遇。进入“互联网+”时代,中国政府出台各种优惠政策,从国家层面推动“互联网+传统行业”向前发展,这是时代进步为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带来了挑战和机遇。

第二,中国进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发展时期,各领域各行业间协同创新,国家对科技成果转化高度重视,这为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及发挥作用提供了新的舞台。大量科技服务中介组织应运建立,平台型科技组织和孵化器型科技组织的业务开展也有了足够的空间。上至国务院,下至地方政府,都想尽各种办法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政策、资金和审批程序等各个方面的便利条件。科技类社会组织应发挥科技优势,抓住机遇,结合行业企业,进行协同创新,为自身的发展打造新的平台和空间。

第三,中国政府进行职能转变与简政放权,为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逐步健全法律法规,为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保障。科技服务中介组织、平台型科技组织和孵化器型科技组织在这一社会背景下竞相发展,承接政府职能转变与简政放权让渡出来的社会服务空间,并在相关领域为社会及民众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

3.4 中国科技类社会组织发展威胁(T)

第一,科技迅猛发展,加快了知识更新换代速度,谁掌握了最新科技,谁就占领了市场,企业间的竞争已从经济实力竞争转向科技力量的较量。各大企业将注意力转向高新科技,各大财团争相与拥有高新科技的企业融资合作。科技类社会组织处于激烈的竞争环境中,或者走向强大,或者走向衰退乃至灭亡,关键在于对本领域内最新科技的掌握和拥有状况,这是在科技力量上的一场较量,不进则退。科技社团和科技服务中介组织的学术活动和科技理念是否具备前瞻性受到考验,科技类行业组织如不跟紧时代脉搏就有被竞争对手远抛脑后的可能,科技服务中介组织、平台型科技组织和孵化器型科技组织对科技前沿的把握显得十分重要。

第二,近两年,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进入互联网经济时代,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浪潮的掀起,各种小微型企业兴起后经不起激战又倒闭了。于是,人们把更多注意力放在发展速度快、经济效益高的行业企业。受此影响,社会公众对处于基础学科地位的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关注度和重视度有所下降,一些科技社团的发展得不到支持,科技类行业组织发展滞后,科技服务中介组织提供的服务受到冷落,只有平台型科技组织和孵化器型科技组织因其服务功能受到科技类企业的青睐(见表1)。

表1 中国科技类社会组织发展的SWOT分析

4 中国特色科技类社会组织发展的战略目标

中国正处于“十三五”发展期间,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发展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使其实现长期使命,明确战略目标。本文基于SWOT分析提出以下发展战略目标:短期目标,促进科技类社会组织在当前阶段的稳定发展与实力发展;中期目标,促进科技类社会组织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及与其他各类社会组织的协调发展;长期目标,促进科技类社会组织在将来达到国际化发展水平。

4.1 短期目标

到2020年,促进中国科技类社会组织的稳定发展与实力发展。具体体现在科技类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得到显著提升、科技类社会组织制度环境得到优化,以及现代科技类社会组织体制的基本形成。首先,科技类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中关系科技的各个领域,要成为国家重要主体,充分发挥科技力量,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成为政府重要伙伴,担当起承接政府服务的重任,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其次,要健全科技类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制度,完善法律法规,使相关的支持政策基本到位,包括相应的监管制度、统计体系、税收优惠政策、服务规范、评估体系、信用信息体、发展环境等多个方面,建成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管理体制。最后,推动科技类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在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与双重管理相结合的混合管理制度基础上,真正实现科技类社会组织的独立自主运作,落实“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科技类社会组织体制。

4.2 中期目标

到2025年,促进科技类社会组织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及与其他各类社会组织的协调发展。首先,优化科技类社会组织内部和外部成长环境,使其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氛围,积极培育各个领域的优秀人才,实施人才战略,在各区域树立科技类社会组织的精品服务工程,实现品牌效应,推进科技类社会组织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其次,不断完善和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发展进行规范和引导,并畅通传播渠道,使科技类社会组织与其他类型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企业等协同发展、创新服务、共同进步、协调发展,共同为中国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4.3 长期目标

至2025年之后,促进科技类社会组织在将来达到国际化发展水平。科技类社会组织以知识和科技含量及先进性作为本组织发展的重要特征。在不同的科技领域,一些国家及其社会组织占有明显优势,中国特色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发展要跨出国门,积极建立国际合作与联系,在人才培养、项目合作、技术交流、基础设施、智力资源等方面,积极实现国际合作,推进中国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国际化发展进程。

5 中国特色科技类社会组织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路径

基于SWOT分析,制定了推进中国科技类社会组织发展战略的短期、中期、长期目标,根据战略目标,针对性地提出以下实施路径。

5.1 解决经费来源问题,实现科技类社会组织的稳定发展

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科技类社会组织的经费来源问题,为其发展提供根本性保障。首先,《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只规定了社会团体可向会员收取会费,并未根据不同类别的社会组织所需要的会费标准进行具体明确的规定。有关部门可根据当年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不同类别社会组织活动项目和所需经费的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给予社会组织会费收取标准额度的范围规定,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组织的会费问题。其次,科技服务中介组织、平台型科技服务组织和孵化器型科技组织可拓展承接政府相关服务的业务,获得政府购买服务的经费,积极争取政府资源和支持。科技服务中介组织可通过广泛开展科技咨询和科技活动增加服务性收入。最后,积极争取社会资源,合理拓展社会资助或社会捐赠的渠道。科技类社会组织应根据自身提供服务的类型,联系本领域的龙头企业,整合资源,为同类企业提供高质量服务,提高知名度、打造品牌、强强联合,为自己争取社会资助和社会捐赠。

5.2 完善内部治理机制,推进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实力发展

解决中国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机制问题,应从加强民主自治、明确内外部监督和提高管理效率三方面着手。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全新的高度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治理”理念的采纳,对加快发展科技类社会组织提出了新要求。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作为科技类社会组织的重要机构,应切实发挥作用,促进组织正常运作。首先,各组织对基本权力机构的行使职权进行规范和制约及合理的职能界定。组织内部严格按照章程行使职权,会员自觉遵守章程与制度,组织理顺与业务主管单位的关系,厘清各自职责和权利义务边界,组织成员间的利益诉求和权利维护事项在组织内部民主决定,坚持会员的平等参与和表决的权利。这也是政府在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过程中为科技类社会组织提供的外部发展环境,保证科技类社会组织的民主和自治,实现其对组织内部事务的自主权利。其次,明确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内外部监督机制,要求科技类社会组织内部建立有序的监督机构并依据章程执行相应权力,外部接受公众和社会其他机构的监督并做好自我调整。通过内外两方面的共同监督作用,促进组织各方面的不断完善和进步。此外,管理效率对于组织的实力提升和发展意义重大,科技类社会组织应科学合理地制定明确的绩效评价指标,结合薪酬激励机制,提高人才的积极性,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对人员进行高效率管理。

5.3 提升外部竞争力,实现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科技类社会组织要实现强劲发展,必须提升组织的外部竞争力。当今时代,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已经广泛进入人们的视野,走在时代浪潮前端的科技企业除了关注自身领域内部的科研、投入大量的经费和人力外,还时刻关注组织外部科技力量的发展态势,注重品牌效应和知名度的提升,并尽自己所能抓住人们注意力,提高社会地位、引起广泛关注、提升外部竞争力,以此确保自身持续性发展。以基础学科为代表的科技社团要结合当前的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动态进行职能创新和机制创新;科技类行业组织、平台型科技组织和孵化器型科技组织要努力争取与政府和龙头企业的合作机会,为自己争取到促进发展和进步的有效资源,整合业界力量;科技服务中介组织要通过创新性发展,提高外部竞争力和综合影响力,进而实现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5.4 健全法规制度,保障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协调发展

囊括了所有类型的社会组织的《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已无法适应当前科技类社会组织迅速发展所带来的变化,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出台专门针对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具有规范与管理作用的法律法规,以协调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新的法律在自治权等方面应有相应规定,对组织的合法地位和法人治理结构给予保障,以促进科技类社会组织摆脱长期以来受业务主管部门干预内部事务的困扰,保障其决策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其次,重视各类型科技类社会组织的作用,为其发挥作用提供便利条件,促进其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发展和满足不断提升的社会服务需求。此外,通过法规条例为科技类社会组织提供各种学习平台,推动和促进各类型科技类社会组织间的交流互动、经验分享、整合资源,有效提高整体服务水平,促进共同进步和协调发展。

5.5 拓展国际视野,促进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国际化发展

国家和政府应搭建平台,推动科技类社会组织国际化发展,对接国际相关组织网络,使其在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国际科技交流方面发挥作用。一方面,科技类社会组织须具备国际视野,领先的知识、技能,积极开展项目合作、科学研讨,技术培训、公益宣传等国际交流活动。另一方面,除了民间渠道的合作交流外,国家力量的推动、官方平台的搭建对活动开展和资源开发意义重大。已有集中全球最先进的知识和力量建立科技园,实现园区所需人力、技术和基础设施资源的条件[27],促进参与各方的共同发展和共同受益的先例。

6 小结

科技类社会组织经历了政府推动、归口管理、多元发展和快速成长四个不同发展时期,形成了科技类社团、科技类行业组织、科技服务中介、平台型科技组织和孵化器型科技组织五种功能各异的组织类型。通过对中国特色科技类社会组织的SWOT分析,明确其优劣势、挑战与机遇和存在的威胁因素。结合时代背景,本文从国家和科技类社会组织的自身发展两个层面提出战略目标及其实现路径。一是国家层面的宏观角度,提出国家法律法规的制定和颁布对科技类社会组织发展的保障和在平台搭建方面对其发展的推动,助推科技类社会组织国际化发展的战略目标与具体措施。二是从科技类社会组织自身层面的微观发展战略角度,提出其在资金和资源争取方面所应付出的努力、内部治理要点及外部力量提升等战略目标及实施路径。通过对科技类社会组织的战略发展所进行的研究,看清科技类社会组织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所面临的问题,并站在发展战略角度提出解决方向,推动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使其在经济社会生产生活中持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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