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高龄丧偶老人日常照料安排及其效果研究
——基于CLHLS数据的实证分析

2018-07-09 12:51
荆楚学刊 2018年3期
关键词:丧偶照料保姆

向 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一、引言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我国老龄人口高龄化的趋势也越来越突出。人口学界在对老年人进行分类研究时,按年龄段分为三种类型:60~69岁为低龄老人,70~79岁为中龄老人,80岁以上称为高龄老人[1]。据统计,2010年中国高龄人口数量高达2 095万人[2],预计到2050年,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9 448万人,占老年人口的21.78%[3]。随着预期寿命的提高,高龄老人日常照料问题也引发政府部门和学者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高龄老人是老年人中相对特殊的一个群体,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身体健康状况与日常照料需求两个方面。高龄老人通常自理能力弱,日常照料需求高,对照料者依赖性较强。对于进入高龄期的老人而言,除了担心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更加担心无法自理后的生活照料问题[4]。丧偶比例较高是高龄老人群体的又一大特征。据《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的数据显示,高龄老人的丧偶率高达68.91%,且丧偶期普遍较长[5]。当高龄老人配偶健在时,配偶通常是其最为主要的照料者,但高龄老人一旦失去配偶,其社会关系网络与非正式支持资源都会缩减,从而更多的依赖正式资源[6]。在我国老年照料服务尚未普遍建立的情况下,研究高龄丧偶老人的日常照料问题对于完善老年人日常照料服务体系以及提升高龄丧偶老人晚年生活质量有着重要意义。

与此同时,目前我国城市地区老年人的日常照料问题呈现出一定的复杂性与严峻性。受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城市地区独生子女比例较高,越来越多的“4-2-1”核心家庭的出现使得独生子女承担较大的照料负担。随着近几年日常照料服务的发展,相较农村而言,城市地区日常照料方式变得日益多元化。在日常照料安排上,除了传统的由子女进行照料外,有的家庭会通过购买市场化的服务(雇佣保姆、小时工)实现对老人的日常照料,有的则会将老人送往养老机构进行社会化的日常照料。不同家庭、不同老人在日常照料的安排上有着明显的差异,不同的照料安排也可能产生差异化的照料效果。哪些因素可能影响到高龄丧偶老人的日常照料安排?不同的照料安排又会怎样影响高龄丧偶老人的照料满足感?这是本文希望探究的两大问题。

二、文献综述

自21世纪初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的日常照料问题就吸引了许多学者的关注,研究内容涉及日常照料的供给与需求、成本与负担等方面[7-9]。丁志宏对2007年全国的调查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在80岁以上有日常照料需求的城市老人中,子女在高龄老人的日常照料中占据着绝对的主导作用,而社会服务发挥的作用则相对较小。相较农村地区而言,城市对保姆和社会服务的利用率更高[10]。这暗示城市地区日常照料资源更加丰富,选择更为多元化。那么,究竟哪些因素可能影响到城市家庭对老人日常照料安排的选择?

从宏观上来看,我国现阶段的老年人日常照料沿袭了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提出的“差序格局”。“差序格局”理论形象地将中国传统社会人际关系看作如同一块石头丢在水面所发生的圈圈波纹,每个人都处在圈子的中心,被圈子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关系,并且越靠近圈子中心,所起的作用就越大[11]。杜鹏、王红丽认为我国目前的日常照料基本遵循血亲—姻亲—地缘—社会的次序,并且可以预测的是未来处于差序格局最边缘的社会圈层将发挥重要作用[12]。

老年人日常照料安排通常是以整体家庭为单位进行决策,从微观上来看,尤其是从每个老年人所处的家庭层面进行分析,日常照料安排会受到老人个人主观意愿与家庭客观情况等多种复杂因素的制约。夏传玲基于国内外的研究提出老年人日常照料介入模型的三个规律:包括成本命题,即角色介入日常照料的概率与介入成本成反比;邻近命题,即与被照料者地理和社会邻近度越高,照料者介入的可能性就越大;责任命题,即对被照料者的责任感越高,照料者介入的可能性就越大[13]。胡天天、张云英基于湖南省1 097个样本分析,发现年龄、婚姻状况、文化水平、居住情况、月收入水平等因素将会显著影响农村老年人的照料安排[14]。姜向群、刘妮娜研究发现子女数量、自理程度、经济状况与代际之间的情感支持将会影响到老年人照料模式的选择,失能程度越高、经济状况越好、老年人与子女在情感上越独立,选择机构照料的可能性越高[15]。除此之外,也有学者对家庭照料与社会照料的关系进行探究,林莞娟等人通过实证研究发现非正式护理对家政服务、养老院使用和门诊医疗均有较明显的替代效应[16];而黄枫、傅伟则认为老年人的失能程度是影响家庭照料与家政服务选择的重要因素,在日常时期,家庭照料对家政服务利用和支出具有较强的替代作用,在临终前的特殊时期,二者才呈现出互补关系[17]。陆杰华、张莉发现健在子女数量在2个及以上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传统家庭照料模式,而没有健在子女或只有1个健在子女的老年人则更倾向于转型期照料模式和社会化照料模式[18]。以上研究表明,老年人自身条件、照料者相关特征甚至整个家庭的客观情况都可能影响到最终的照料安排。

另一方面,日常照料作为高龄丧偶老人生活中的重要部分,对其生活质量与满意度可能存在一定的影响,那么,不同的日常照料安排是否会影响到老年人的满足感?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较少,且尚未形成一致的结论。部分学者认为不同的照料安排将会对老年人的满意度产生显著影响,其中丁志宏利用2007年全国老年人健康状况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发现由配偶、女儿和孙子女照料的老人感到满足的可能性更高[7],而史薇、李伟旭采用2013年北京市西城区失能老人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子女、保姆为主要照料者的老年人感到满足的可能性更低[19],陶裕春、申昱利用2013年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子女提供的日常照料对农村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有积极影响[20]。另外,也有学者认为日常照料安排对老年人照料需求的满足程度上并没有显著影响[21]。造成结论存在差异的原因可能在于研究对象以及照料安排分类的不同。鉴于此,利用2011~2012年中国老年健康影响因素跟踪调查结果对这一问题做进一步探究。

以往的研究为解决老年人的日常照料问题提供了理论基础与经验借鉴,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首先,过往文献大多将研究对象笼统的确定为老年人,忽视了老年人是一个异质性较强的群体。而本文将研究对象锁定为城市高龄丧偶老人,高龄丧偶老人与一般老年人具有显著的差异性,一方面是其日常照料需求更高,另一方面是其配偶照料的缺失使高龄丧偶老人在日常照料上处于更加弱势的地位。在城市地区日常照料资源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高龄丧偶老人在日常照料安排上面临着更多选择,将城市高龄丧偶老人作为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其次,过往文献中对老年人日常照料的研究较为零散,将日常照料安排作为重点进行研究的并不多,而本文将研究重点聚焦在照料安排上,探究影响高龄丧偶老人日常照料安排的主要因素,并进一步分析不同照料安排可能对高龄丧偶老人满足感产生的影响,从而为完善我国高龄丧偶老人的日常照料体系,提高高龄丧偶老人日常照料的满足感提供经验借鉴。

三、数据、变量与模型

(一)数据来源

数据来自于2011~2012年中国老年健康影响因素跟踪调查(CLHLS),该调查由北京大学健康老龄与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基线调查和跟踪调查涵盖了中国31个省中的23个,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老年人社会人口学特征、幸福感与健康状况、日常照料以及医疗保障等信息。由于本文主要考察城市高龄丧偶老人日常照料的问题,因此将调查对象限定为年龄在80岁及以上,现居住地为城市或镇的丧偶老人。通过筛选发现符合条件的城市高龄老人为3 075人,有日常照料需求的为1 353人,在这其中丧偶老人1 105人。由于部分数据存在缺失,因此本研究剔除了重要指标系统缺失的样本,共选取样本量1 021个城市高龄丧偶老人。

(二)变量说明及特征描述

1.被解释变量

被解释变量包括两个:日常照料安排与照料效果。对于日常照料安排,根据本研究设置问卷中“您目前在日常活动中(洗澡、穿衣、上厕所、室内活动、控制大小便、吃饭六项活动)需要他人帮助时,谁是主要帮助者”进行测量,将日常照料安排分为四类:子女、孙子女照料;儿媳、女婿照料;保姆照料;社会服务。这其中,子女、孙子女与儿媳、女婿属于家庭内部的分工,子女、孙子女是基于血亲的关系,儿媳、女婿是由于姻亲而产生的联系,更多的出于对配偶的责任。而保姆、社会服务则是家庭以外,通过市场购买的方式所获得的日常照料。保姆与社会服务存在一定差异,保姆通常来自于劳动力市场,而社会服务作为照料服务提供者的具体表现形态是社区、养老机构和志愿者及其组织等[22]。对于照料效果,本文根据问卷中“您目前在六项活动中得到的帮助能够满足您的需要吗”进行测量,将回答为“基本满足”与“不满足”归为“未完全满足”一类,赋值为0,将“完全满足”赋值为1。

高龄丧偶老人的照料安排与满足感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从总体来看,在日常照料安排上,子女、孙子女依旧是高龄丧偶老人最主要的日常照料者,占比高达61.5%,依靠社会服务照料的比例最低,仅占5.2%。在照料满足感上,有45.1%的高龄丧偶老人日常照料需求得到完全满足,有54.9%的高龄丧偶老人日常照料需求没有得到完全的满足。对照料安排与高龄丧偶老人的满足感进行交叉表分析,结果显示二者相关关系显著,其中由保姆进行照料的满足感最高;子女、孙子女照料与儿媳、女婿照料的满足感相近;在由社会服务进行照料的高龄丧偶老人中,有78.4%的表示该照料无法满足其需要,只有21.6%的表示完全满足,社会服务照料的满足感明显偏低。

表1 高龄丧偶老人的照料安排与满足感

2.解释变量

解释变量包括健康状况、经济状况、照料资源可及性三个方面。借鉴过往的研究,同时考虑到调查问卷中具体数据的可获得性,解释变量具体包括:(1)健康状况。被照料者健康状况的好坏,尤其是自理能力的强弱将会影响到日常照料的供给[15]。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身体健康状况较差,并患有慢性病的老人往往需要高频率、长时间的日常照料。当日常照料的时间成本不断增加时,社会服务或者保姆更有可能取代子女,成为主要的照料者。本文采用日常活动能力与是否患有慢性病两个指标来衡量健康状况。其中,日常活动能力根据问卷中“在最近6个月中,您是否因为健康方面的问题而在日常生活中受到限制”来衡量;慢性病用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中风、肺炎和结核病、癌症6项慢性疾病来衡量,将6种疾病都没有的赋值为0,有其中任何一项则视为有慢性疾病,赋值1。(2)经济状况。除了依靠家庭内部成员进行日常照料外,老人也可以选择寻找保姆或者接受社会服务,但这两种方式都将消耗一定的经济成本。一般情况下,雇佣保姆比社会服务的费用更高。对于高龄丧偶老人所处的家庭而言,需要在消耗时间成本直接照料老人或消耗经济成本雇人照料老人二者之间选择,而经济状况就成为制约选择的因素之一。本文采用是否有退休金、是否有房产以及自评生活水平三个指标来衡量经济状况。自评生活水平根据问卷中“您的生活在当地比较起来,属于很富裕、比较富裕、一般、比较困难、很困难”来衡量,将回答为“很富裕”“比较富裕”归为较好一类,赋值为1,其他赋值为0。(3)照料资源可及性。高龄丧偶老人受身体条件的限制,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活动,因此照料资源的可及性可能会影响到日常照料安排。照料资源的可及性主要体现在照料资源与老人的远近程度上。本文采用是否与家人同住、所在社区是否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照料来衡量照料资源的可及性。

除此之外,为尽量消除遗漏变量所带来的估计偏误,受教育年限、年龄、性别等个体特征变量将作为控制变量被考虑在内,主要变量及赋值如表2所示。在所有变量中,除了年龄和受教育年限为连续型变量,其他变量均为分类变量。

表2 各变量赋值及基本描述

(三)模型建构

由于体现高龄丧偶老人日常照料安排的变量是一个多分类变量,并且各个分类之间不存在顺序关系,对于影响日常照料安排的因素分析,采用多项Logistic回归分析来考察变量之间的不确定性因果关系。多项Logistic回归分析中,将因变量的某一类别作为参照类别,再分析其他类别与参照类别的对比情况。本文中衡量高龄老人日常照料安排的因变量Y有四个类别,参照项j=1为子女、孙子女照料,j=2、3、4分别代表儿媳、女婿照料,保姆照料与社会服务,构建多项Logistic回归模型(1)。

由于体现高龄丧偶老人日常照料满足感的变量为二分变量,对于影响日常照料效果的因素分析,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来考察变量之间的不确定性因果关系。将照料满足感作为因变量Y,照料安排作为主要解释变量,高龄丧偶老人的健康状况、经济水平与人口学特征等作为控制变量纳入模型之中。

(1)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影响城市高龄丧偶老人日常照料安排的因素分析

根据以上模型,运用SPSS20.0软件进行多项Logistic回归计算出相对于子女照料,各解释变量的变化对高龄丧偶老人主要依靠儿媳、女婿照料,保姆照料与社会服务的影响程度,结果如表3所示。根据多项Logistic回归生成的模型拟合信息显示,卡方值为273.044,显著性水平(sig=0.000)<0.01,R2(Nagelkerke R2)为0.316,分类表显示总百分比符合率为63.8%,说明模型拟合优度良好,模型具有一定的解释能力。

表3 影响城市高龄丧偶老人日常照料安排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

注:*、**、***分别表示0.1、0.05、0.01的显著水平

回归结果显示,在10个解释变量中有3个变量对高龄丧偶老人选择儿媳、女婿照料产生影响,6个变量对高龄丧偶老人选择保姆照料产生影响,7个变量对高龄丧偶老人选择社会服务照料产生影响。在影响选择儿媳、女婿照料的因素中,是否有住房、年龄、性别三个变量具有显著影响。儿媳、女婿照料与子女照料不同,子女与老人之间是一种直系血缘关系,而儿媳、女婿照料老人往往是出于间接责任。对于老人而言,接受来自儿媳、女婿的照料会比接受子女照料承担更大的心理负担。以子女照料为参照,拥有住房的老人接受儿媳、女婿照料的发生比是没有住房的老人的0.628,可能的解释在于随着城市家庭核心化、小型化的发展,老年人在自己拥有住房的条件下会尽量选择不去打扰子女的婚姻生活,更不会去麻烦儿媳、女婿进行日常照料,但是没有住房的老人受条件限制往往会与子女同住,因此更有可能接受儿媳、女婿的照料。在控制变量中,年龄越大的女性老年人更不可能接受儿媳、女婿的照料。

在影响选择保姆照料的因素中,健康状况、经济状况和照料资源可及性均会产生显著影响。以子女照料为参照,无法自理的高龄丧偶老人接受保姆照料的发生比是完全自理的老人的2.560倍,合理的解释是自理能力较差的高龄丧偶老人需要更加专业化和全天候的日常照料,而保姆更能够满足这一需求。同理,有慢性病的老人更有可能选择由保姆照料。有退休金和生活水平较好的老人接受保姆照料的发生比分别是没有退休金和生活水平较差的老人的2.100倍与1.718倍。这是因为保姆照料需要付出较高的经济成本,高龄丧偶老人自身或者所处的家庭在经济上相对充裕时,更有条件支付保姆的照料费用。以子女照料为参照,与家人同住的老人接受保姆照料的发生比是不与家人同住的老人的0.176,这也暗示由子女照料的老人往往与家人同住,而由保姆照料的老人可能是一些独居老人。在现实中,由共同居住的人进行照料的时间经济成本更低,并且更为便利,但对于独居老人而言,家庭内部的照料是不可及的,因此选择保姆照料这一方式。在控制变量中,女性由保姆进行照料可能性更低。

在影响选择社会服务照料的因素中,健康状况、经济状况与照料资源可及性均会产生显著影响。以子女照料为参照,无法自理的老人接受社会服务的发生比是完全自理的老人的0.385,可能的解释是无法自理的老人日常照料需求较高,而目前我国社会服务水平还比较有限,对于无法自理的老人而言难以满足其需求。有退休金的老人接受社会服务照料的发生比是没有退休金的3.391倍,但有住房则会降低高龄丧偶老人接受社会服务照料的可能性。可能是由于目前的社会服务大多由养老机构提供,高龄丧偶老人如果自身拥有房产,就会降低其搬到养老院居住的意愿。而自评生活水平较好的老人更不会接受社会服务照料,这可能是由于经济条件较为充裕的老人对日常照料的要求也较高,而以养老院为主的社会服务所提供的日常照料往往是一些基础性的照料。在照料资源可及性上与影响选择保姆照料的因素类似,即不与家人同住的老人更可能接受社会服务。老年人所在社区是否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照料服务也会影响到高龄丧偶老人接受社会服务的可能性,这也暗示拓宽社区照料服务的覆盖面对于提高社会服务的利用率具有重要意义。在控制变量中,年龄越大的高龄丧偶老人更有可能选择社会服务来进行日常照料。

目前在我国城市地区,无论老人自身健康状况、经济状况如何,家庭内部成员往往是照料高龄丧偶老人的首要选择,并且高龄丧偶老人的主要照料者与共同居住者呈现出较高的一致性,这也验证了夏传玲的观点,即地理可近度将会对高龄丧偶老人日常照料的角色介入产生显著影响[13]。一般情况下,只有当高龄丧偶老人难以获得来自家庭内部成员的照料时,尤其是对于一些独居老人而言,才会寻找家庭以外的照料资源。保姆照料与社会服务都需要高龄丧偶老人自身或其家庭付出一定的经济成本,并且二者相比,保姆所提供的照料服务更加细致周到,往往需要更高的经济成本。因此照料需求较高并且经济充裕的高龄丧偶老人更有可能选择保姆照料,部分高龄丧偶老人受经济条件限制可能放弃选择保姆照料。由此可见,对于高龄丧偶老人而言,其照料安排的选择往往需要考虑健康状况、经济状况以及照料资源的可及性等多方面的因素。

(二)影响城市高龄丧偶老人日常照料效果的因素分析

为进一步探究不同照料安排对于高龄丧偶老人日常照料效果可能产生的影响,运用SPSS20.0软件进行二元Logistic回归(见表4),模型拟合信息显示伪R2(Nagelkerke R2)为0.124,表明模型拟合优度良好,具有一定的解释能力。

表4 影响城市高龄丧偶老人日常照料效果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

注:*、**、***分别表示0.1、0.05、0.01的显著水平

回归结果显示,控制健康状况、经济水平、受教育程度、年龄、性别等因素,不同的日常照料安排对高龄丧偶老人日常照料的满足感产生一定影响,主要体现在选择社会服务进行日常照料的高龄丧偶老人感到满足的发生比是选择子女照料的0.321,而儿媳、女婿照料与保姆照料并没有显著差异,说明选择社会服务进行照料的高龄丧偶老人满足感普遍较低,城市地区社会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无法满足高龄丧偶老人的需求,有待进一步提升。生活水平较好、受教育年限较长、年龄较大的高龄丧偶老人日常照料的满足感较高,而自理能力较差的高龄丧偶老人在日常照料的满足感较低。高龄丧偶老人是一个异质性比较强的群体,对于日常照料的需求可能因人而异,需要提供更加差异化、多元化的日常照料。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的“健康存量”不断减少,日常照料需求将成为许多家庭必须面对的问题。利用2011~2012年全国老年健康影响因素跟踪调查数据对城市高龄丧偶老人的日常照料安排及效果进行分析,探究影响城市高龄丧偶老人照料安排的主要因素,并进一步分析不同照料安排对于高龄丧偶老人日常照料效果的影响。研究发现:(1)照料资源的可及性是影响高龄丧偶老人日常照料安排的重要因素,家庭内部成员通常是照料高龄丧偶老人的首要选择,高龄丧偶老人的主要照料者与共同居住者呈现出较高的一致性。(2)高龄丧偶老人的经济水平、健康状况对选择保姆照料或社会服务照料有重要影响,经济水平较好,自理能力较差的高龄丧偶老人更有可能选择保姆照料,经济能力相对有限的老人更有可能选择社会服务。(3)选择社会服务进行日常照料的高龄丧偶老人满足感较低,说明当前所提供的社会照料服务水平偏低,无法满足老人的需求。另外,社会服务的覆盖面较窄,社区能够提供生活照料的比例偏低,也是导致社会服务利用率偏低的原因。

基于以上结论,围绕高龄丧偶老人的日常照料问题做进一步探讨,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针对不同自理能力水平的老年人提供差异化的日常照料,构建多层次的社会照料服务体系。老年人日常照料需求是随着年龄、身体健康和精神状况的变化而变化的,具有差异性和阶段性特征[23],在日常照料安排上受到多方面客观因素的制约。自理能力缺乏、失能程度较高的老人可能需要专业化的日常护理,但对于身体健康状况较好的老人可能更需要精神上的支持与慰藉,家庭内部照料对其而言可能是更好的选择。对不同失能程度的高龄老人,应该提供差异化的日常照料,将家庭内部照料与社会服务照料相结合,满足不同层次老人的照料需求,对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降低日常照料费用,减轻高龄丧偶老人的经济负担。部分高龄丧偶老人希望通过雇佣保姆得到专业化、全天候的日常照料服务,但在高昂的雇佣费用面前只能望而却步。对于此,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老年照料服务的支持力度,对失能老人的失能程度进行评估,按照不同失能程度予以不同水平的照顾补贴[24],通过推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方式减轻高龄丧偶老人日常照料方面的经济负担。

第三,社会服务在缓解家庭日常照料压力上的效果有限,需要进一步扩大覆盖面与提高专业水平。高龄丧偶老人受到身体因素的限制,活动范围较小,对于一些自理能力较差的高龄老人而言,他们可能只能在自己的房间或社区内活动。样本中社区能够提供日常照料的仅占8.2%,有限的覆盖面必然会对照料资源的可及性产生影响,限制其作用的发挥。应该积极发展社区照料,扩大覆盖面,提高社区照料对于对高龄老人的可及性。高龄老人呈现出丧偶比例高、女性比例高、失能程度高的特征,随之而来的是其照料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的问题。针对选择社会服务照料的高龄丧偶老人的满足感偏低,应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社会照料者的照护技能,改善其服务态度与专业水平,提高社会服务照料的满意度,借助社会照料的发展来解放家庭中的潜在劳动力[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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