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挑战已来!

2018-07-05 08:51李雪
中国知识产权 2018年6期
关键词:产权保护数据保护生产力

李雪

经过激烈博弈,中美新一轮磋商结束了。这对双方和世界来说,都是一个重要时刻。中美随后发布了一份联合声明,虽然不长,但信息量非常大。其中之一便是“双方高度重视知識产权保护,同意加强合作。中方将推进包括《专利法》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

可能很多人会以为,正是由于美国不断施压,中国才采取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包括修改相关法律条文。其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早已是中国经济的内在需求。在今年4月份博鳌论坛上,国家主席习近平特别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对此,外资企业有要求,中国企业更有要求。”这一“更”字让大家特别注意到中国企业已发展到新的阶段。

仅今年上半年,“知识产权”就已多次在国际级重要会议中被“划重点”,而中国企业面临的国际发展阻力远不止知识产权。近期,GDPR(《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在朋友圈刷屏。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数据保护法”虽然由欧盟颁布,但其管辖范围并不局限在欧盟境内,任何一家企业向欧盟境内的个人提供了商品或服务,并收集或处理了个人数据,不论该企业是否在欧盟境内设有机构,都适用于GDPR。这大大扩展了传统数据保护法案的适用范围。如被欧盟认定违规,最高处罚金额可至2000万欧元(约1.5亿人民币)或企业全球年营业额的4%,两者取其高值。也因此,中国企业对GDPR予以高度重视。5月25该条例生效当天,包括微信海外版、新浪微博国际版、阿里巴巴旗下的全球速卖通等多家中国互联网巨头,已纷纷向欧洲区用户更新隐私政策、请求重新授权。

说不清从何时开始,“全球化”已不是一个简单的名词,ZTE的受挫更是为中国企业在充分遵循国际产业发展规则进行国际市场竞争方面恶补了“血淋淋”的一课。当“大数据”“区块链”真正被应用到产业中时,商业规则、法律法规也进入了全球化时代。

科学技术是生产力,法治也是生产力。在全球化竞争的今天,企业只有具备了内在法治精神和灵魂,才能获得最大生产力,真正无敌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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