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炜伟等
《孟子·滕文公上》曰:“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由此可见,产权自古以来就是稳定人心、推动社会发展的“定盘星”。从国家经济运行看,产权制度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石,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之所在。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产权保护提出新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十三五”规划建议指出,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保護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但也要看到,当前我国产权保护状况仍不乐观,很多现象都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亟待解决。“中央文件切中时弊,文件的发布对矫正并稳定社会预期,给整个社会提供‘定心丸具有重要作用。”著名经济学家常修泽表示,中国改革开放正处在重要的历史时期,当下提出并强调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