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引导民营企业的诚信建设

2018-07-04 11:30吴跃农
群众 2018年11期
关键词:守法商会民营企业

吴跃农

商务诚信涉及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社会各个方面,影响广泛深远,民营企业是商务诚信的重要社会承载群体,更是商务诚信建设的基本方面、重要力量。诚信经营是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企业家最基本的成功经验。诚信是企业家精神的必备元素、企业成功之基。优秀企业家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将个人发展、企业发展与国家发展战略、民族复兴目标统一起来,将诚信作为企业与社会,企业与员工关系的重要道德承重构架、精神力量支撑,不断促进企业与社会的和谐,促进企业内部的和谐。企业家诚信的人格魅力,是引领、管理企业的强大精神力量。优秀企业家具有自我道德约束力和信誉,善于与员工、与他人、与社会诚恳相处,企业家越诚信、越襟怀坦荡,越光明磊落,就越具有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意志和自信的人格精神力量,也越有独特的、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的人格魅力。企业家精神和人格魅力是由诚信坦诚的品德光辉闪耀放射出來的,有着对企业全体人员的道德激励和约束的巨大势位影响力。具有诚信的品格,企业家才能给企业人才、员工以信念,才能激发企业人才、员工对企业发展的信心,才能让人才、员工感受到信赖,上下同心,勤奋工作,创造业绩。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更是信用经济、诚信经济。诚信是市场经济行为准则,市场主体诚实守信,契约精神才能主导市场交易,市场才能和谐有序,经济运行才能具有活力。民营企业运用生产资源、社会资源创造财富、获取利润,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公平竞争、诚信自律、守法经营,决不能容许瞒骗和欺诈。否则,处处为道德陷阱,步步是法律风险,必导致交易成本飞涨、假冒伪劣横行,造成社会资源巨大浪费和社会互信毁坏、道德下滑。企业诚信精神不是抽象的,诚信经营、诚信生产、诚信服务、诚信用工、诚信开发、诚信金融、诚信定价、诚信交易、诚信环保、诚信合同、诚信合作、诚信纳税、诚信企宣、诚信扶贫、诚信慈善等“诚实守信”行为是企业发展的永恒准则。引导民营企业的诚信建设,必须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要求,在民营企业中大力弘扬诚信精神,着力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

政治引领和制度建设并重。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作为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一方面要协助党和政府加快推进诚信建设战略部署,协助配合诚信建设标准和监管的落实,协助配合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有力紧握,加强诚信建设执行力。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宣传、动员民营企业学习十九大报告有关推进诚信建设的要求,学习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精神,引导促进民营企业的诚信建设和诚信品质提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工作方针,继承和发扬工商联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在加强民营企业和行业商会、异地商会、基层商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的同时,以法律、法规、标准和契约为依据,引导推动民营企业紧密配合政府诚信建设规划,认真对标,将贯彻执行诚信建设与弘扬优秀企业家诚信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将诚信意识、诚信建设融汇在民营企业和商会制度建设中,贯穿于会员企业一切工商人事行为规范之中。

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企业家精神为引领,充分构建体现“厚德、崇文、实业、创新”新时期苏商精神和诚信守法、互助合作、关爱员工、关爱企业、关爱社会的企业文化和商会文化。用笃守诚信、积极正向的企业及商会价值观、团队精神、道德规范、行为准则,感召和凝聚企业家、企业和商会会员,促进民营企业牢固诚信观念、发展诚信文化。发挥行业协会、异地商会、基层商会的监督职能,制定本行业的行业标准和商会纪律,监督企业严格落实执行和遵循,同时发挥商会诚信文化制约作用,以“口碑”或“信用云”数字网络手段来强化对行业内企业、商会会员的诚信警示和监督,配合政府部门对诚信企业激励、建立和畅通诚信授信、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对失信企业予以惩戒。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是工商联行之有效的品牌工作,要认真组织民营企业家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主要内容,深入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报告会、宣讲会、培训班以及“时代楷模”、优秀苏商典型宣传等系列活动,加强对民营企业诚信意识的倡导和诚信建设的引导,以诚信守法为本,不断增强民营企业及行业商会、异地商会、基层商会会员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团结引领民营企业家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进一步筑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真正做到政治思想上自信、企业发展上自强、诚信守法上自觉。

树立诚信守法良好风气。各级工商联、行业商会、异地商会、基层商会形成工作协同机制,一手抓鼓励支持,一手抓教育引导,促进民营企业加强涉企法律、政策的学习执行,通过法律服务,不断增强诚信守法意识、能力和主动性。促进民营企业在“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中诚信清正,不搞官商勾结、不搞钱权交易。促进民营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经营管理,维护诚信公平的市场竞争和经济秩序。促进民营企业诚信做账、依法纳税、安全生产、关爱员工、保护生态、节约资源。促进民营企业投身精准扶贫行动和慈善活动,积极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自觉树立和维护诚信守法、承担责任的良好形象,赢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加大考评机制中诚信权重,坚持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评价系统和行业商会、异地商会、基层商会“四好商会”建设目标考核。要加大商务诚信、诚信建设在评价系统和考核机制中的权重,使诚信真正成为评价考核的基础和关键,树立正确价值导向,严肃制度执行,对诚信表现优秀的企业和商会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诚信不佳的进行劝戒约谈和教育,帮助整改。

(作者系江苏省民营经济研究会秘书长、江苏省工商联调研员)

责任编辑:刘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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