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萍
【摘 要】 本文阐述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打造生态宜居乡村的意义,指出了目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建立健全农民主体机制;建立健全资金整合机制;建立健全成果巩固机制;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
【关键词】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生态宜居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作为重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区域,是农民生产生活的重要空间,农村环境的优劣,不仅影响着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提高,更直接关系到农村的和谐稳定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美丽中国要靠美丽乡村打基础,要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农民建设幸福家园。搞新农村建设要注意生态环境保护,因地制宜搞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尽快改变农村脏乱差状况,给农民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1]2016年12月中旬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农村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力度。2017年2月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此外,《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一系列农村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都对农村环境整治提出了新要求。可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生态宜居乡村,既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惠及农村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是立足于现实条件、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农村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打造生态宜居乡村的意义
1、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需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单篇论述生态文明,把“美丽中国”作为未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总体布局的高度来论述,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一次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通过长期艰苦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美丽中国,从乡村起步。良好的农村环境,不仅有利于提升農村自身的生态竞争力和经济实力,对统筹城乡生态建设一体化并降低重复建设成本也有着积极的作用。生态文明建设的难点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希望也在农村。建设生态宜居乡村要坚持“美”字当头,更加关注农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和可持续发展,形成生态、宜居、宜业、宜游的凝聚力、辐射力,构建起清洁、优美、文明、和谐的生态家园。
2、打造生态宜居乡村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内容
良好的农村环境不仅有利于提升农村自身的生态竞争力和经济实力,对统筹城乡生态建设一体化并降低重复建设成本也有着积极的作用。反之,脏乱差的农村环境在影响农民生存和农村发展的同时,也会掣肘城市的生态规划进程,严重影响农村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通过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探索建立起城乡一体互动的体制机制,对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城乡二元结构的逐步改变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3、建立生态宜居乡村是造福农村群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效举措
习近平同志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抓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住最需要关心的人群,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锲而不舍向前走。”[2]落实这一原则,要求各级政府、部门把整治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本着为群众谋福祉的思想认识,以更大的工作力度和更加扎实的举措,来顺应群众对干净、生态、文明新生活的迫切要求,让他们更多地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成果。
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存在的问题
经过近几年的整治,虽然现在广大农村的生态环境和农民群众的精神面貌都发生了明显改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部分整治好的村庄仍然存在卫生保洁效果不明显、乡风文明建设薄弱等老问题、老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镇村积极性不高,有厌战、畏难情绪
由于思想认识、经济条件、方法措施等方面的差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整体推进不平衡,对于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够的问题,各地“清、理、建、健”的广度与深度不一。
2、群众认识程度不够,参与度不高
由于农村宣传媒介的限制、特别是网络使用率相对城市还有较大差距,农民缺乏对环境问题方面的政策法规及环保知识的了解,对环境污染威胁健康的严重性缺乏认识,参与度不高。在一些乡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了“政府的事”、“干部的事”,广大群众成了旁观者,农民的主体作用没有发挥出来。
3、管护资金缺乏长效保障
农村道路排水、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属于公益性项目,难以吸引企业和个人投资,管护运营基本上都是以政府财政作为主要保障。受地方政府财力的限制,管护资金长期保障机制还不健全或不够稳固,存在保障不足的风险。
4、被动应付,“脏乱差”现象时有反弹
部分村干部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敷衍塞责,走过场,存在为检查考核而突击整治现象,对重点路段以及村委所在地等环境卫生比较重视,而对较偏僻的道路、边沟、绿化带、河道等自认为检查组不会去的地方则抱着侥幸心理降低要求,甚至放任自流。
三、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打造生态宜居乡村的建议
1、坚持提高认识、协作共管,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工作。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政府作为生态环境建设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应进一步提高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该项工作作为今后一个阶段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培育农村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和主抓手,充分发挥推动主导作用,建立健全部门共治和协调配合机制,将整治工作与发展现代农业相结合、与推进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与提升农民素质相结合,落实好各类涉农资金和涉农项目,形成分工明确、通力合作的工作局面。
2、坚持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相结合,建立健全农民主体机制
生态文明意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基础,但农民生态文明意识的提高绝非一朝一夕,而是需要一个长期过程。农村环境卫生一系列问题的存在,群众的思想认识不够是重要原因。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提升村民的主人翁意识,改变村民根深蒂固的落后观念,使整治环境的目的意义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激发群众投身、参与的热情,打造“人人关注环境卫生,人人参与环境管护”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机制。
3、坚持政府扶持与多元融资相结合,建立健全资金整合机制
资金问题是制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瓶颈,所需经费如果仅仅依靠政府投入,存在资金筹集难度大、易出现资金短缺等问题。因此,要以改革发展的思路,运用市场化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探索建立市场化的投入和运营机制。在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帮扶的基础上,筛选、动员有实力、有社会责任心的企业开展包村帮扶,确保集体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都有帮扶单位。动员各村积极盘活闲置资产、资源,通过集体土地打包流转、企业垫资等方式,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经济项目开发。
4、坚持常抓不懈与提升水平相结合,建立健全成果巩固机制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发展理念,给现阶段的农村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形势下应当更加深入持久地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在抓好常态保持的基础上,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困难问题,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只有进行式,没有过去式和完成式。应在全面完成“三化”(硬化、净化、美化)建设的基础上,鼓励创新改造,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建设与发展乡村旅游、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文化惠民等工作进行有机结合,不断丰富整治内涵,全面实施“美丽乡村”精品创建工程,提升整治档次。
5、坚持督导检查与问效追责相结合,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
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既要看过程,又要看结果。为把这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办得更好,各级都应高度重视长效保障机制建设,建立目标任务倒逼机制,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与问效追责力度,巩固环境整治成果。
【注 释】
[1] 劉奇葆.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 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j].党建,2015.
[2] 陈理.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关于民生建设的新思想新举措[j].党的文献,2015.
【参考文献】
[1] 党的十九大报告起草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R].2017.10.8.
[2] 张晓丽,白煜,贾蕾,路国彬.浅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6.4.
[3] 赵培芳,李玉萍,姚晓磊.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人居环境问题研究[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8.
【作者简介】
李 萍(1978.04-)女,山东滨州人,任职于中共滨州市委党校科研处,讲师,研究方向:经济管理学、三农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