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学校体育设施与社区居民健身资源互补研究

2018-06-29 06:11张华平崔世君
浙江体育科学 2018年4期
关键词:体育设施全民居民

张华平,崔世君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体育与军事教研室,浙江 宁波 315012)

学校体育是我国体育事业的基础,学校体育设施不但是提高学校体育教学质量,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素质教育和心理健康发展的重要物质保障,也肩负着提高中华民族国民素质,落实全民健身战略,丰富广大居民业余生活的重要任务。然而,我国绝大部分学校由于受课程设置、学制因素、管理模式、使用时间等原因,使广大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得不到效能的最大化。尽管近几年政府对社区的体育资源进行了政策倾斜和财政补贴等方面优惠政策,但社区全民健身资源无论从总量上、人均体育设施占有率上,还是在政府的投入与居民的需求量来看,仍然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居民群众的健身需求。因此,学校如何合理利用自己使用效率不高、闲置的体育设施和教师资源与社区有利的政策、资金、服务及社会资源进行交换互补,并进行科学整合,不仅可以有效提高学校现有体育设施资源的有效利用率,还可以从社会、社区、企事业单位获得更多的教育、体育、办学、资金、政策等方面的资源。对于社区及居民群众而言,学校的体育设施开放无疑扩展了社区居民健身的场地、器材、指导资源,为满足广大社区居民的体育活动、体育锻炼与社会交往提供了多样化、科学化、合理化的健身选择渠道。

1 学校体育设施的配置及其使用情况分析

随着国家对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视及全民健身计划的不断深入与发展,政府纷纷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及相关条款,推出一整套科学、合理、规范的学校体育设施配置标准,并提出相应的使用要求和规范,对学校体育设施向当地居民进行相应的开放也提出了一定的要求。我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历来都非常重视对中小学校体育设施的配置,是检查、评估、督导、规范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2015年教育部发布《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并对运动场地类别,如: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体育活动区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要求及配置,以及根据学校的班级规模相对应的体育设施配置情况作出合理、规范、全面且具体的配置标准。

为了更好地促进和改善校园体育工作的发展,教育部除了对体育场地进行一定的规定之外,教育部在2016年发布了教体艺[2016]4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发布《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标准》、《初中体育器材设施配备标准》的通知》,对体育活动、体育锻炼的器材,如:篮球、排球、足球、体操垫、单双杠、乒乓球板、羽毛球拍、跳绳等都作出了一系列的要求,并严格要求各类各级学校都应根据学校班级的规模设置一间体育器材室,并配以专职人员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管,以保证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的正常进行。

宁波市地处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当地政府及居民都重视教学,对学生体育锻炼、素质教育所需的体育设施及体育器材的配置相对全国各地其它城市在这方面都高于平均水平,笔者对宁波城区的小学、初中、高中进行了抽样式调查与数据分析。从教师资源配置与学生情况和室外体育设施状况二个方面来分析宁波市学校体育设施的配置和使用存在的问题,探寻针对我市在合理利用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是否有提高使用效率的空间和方法。

表1 教师资源配置与学生情况分析

表2 室外体育设施情况统计

研究显示了所调查的学校所具备的基本运动场地的配置情况与《中小学校体育器材设施配置目录》的要求相比,宁波市各类学校无论在体育教师配置、体育经费的投入、室内外体育设施的配置、体育器材的配套条件都优于国家要求,各所学校的体育设施配置在某种程度上出现闲置、使用效率低。但由于我国现有的制度情况,学校在使用时间的阶段性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使用效率的降低。随着人们对学校体育的重视及学校素质教育的不断发展,国家、政府、学校对中小学体育设施的配置和投入有着较大幅度的提高与改善,根据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原理,当投入无止境增加时,产出不再发生变化,效率开始下降。因此,学校体育设施在目前的教学形势下,资源闲置情况严重、开放场馆的相关配置与管理制度死板及其开放效率不高的问题就更加严重了。

2 社区居民全民健身资源建设情况及需求分析

全面推动社区居民参与健身运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与目标,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食粮的重要内容,是执行党的十九大关于全心全意为老百姓办实事,满足不同阶层、不同区域、不同年龄的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体育锻炼、体质健康的需要,满足广大社区居民参与体育锻炼的权利,以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身体素质和职业素养。

然而,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国家财政在全民健身项目的投入还是资金总量有限,还不能满足广大社区居民群众的所有需求,现阶段广大居民群众因场地设施不足、锻炼场所距离居住地远、健身成本高等问题还是十分突显。

从宁波市全民健身资源建设及配置的总体状况来看,与全国同等城市的情况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近年来,宁波市在总体社会与经济发展还是比较迅速,但在国民健康体质综合指数、体育设施及体育基础条件发展、青少年体育的培养、全民健身的普及与发展、社会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还是比较落后,与城市的整体状态还是不相匹配。

为了更好地了解社区全民健身资源配置的现状和问题,笔者采取访谈法、问卷调查法和实地调研法等方法走访了宁波市海曙区、鄞州区、江北区的12个社区,对各社区的体育健身建设资金的投入,体育锻炼场地、器材、体育配置的投入,附近学校体育设施的使用情况、需求情况等,并对社区居民的健身意识、锻炼频率以及对附近学校体育设施的使用开放情况与使用意愿等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

在调查的12个社区里,其中9个社区是1996年国家颁布了《全民健身计划》时所修建的,都配置了健身路径等器材,剩余的三个小区,在原有活动场地、小公园或空地上对其进行修复,除了2个高端小区配置了篮球场、健身中心广场、居民活动中心馆和游泳池外,其它社区都未设置室内的体育场馆,室外的锻炼和健身的篮球场、羽毛球场也比较少有,也就是说十二个社区中占83.3%的社区只有简单的健身路径。从健身设施和设备现状来看,大部分社区体育设施和设备都或多或少有不同程度的损坏,从访谈过程中广大社区工作者反映社区的体育设施更新与维护的资金仅靠自筹资金、政府拨款、企事业单位捐赠等渠道是远远不够的,每年的资金缺口基本在百分之五十以上。相对应的是当前宁波市社区居民的对健康生活的追求和健身意识的增强却十分突出,绝大部分社区居民已经把参与体育锻炼看成是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已经广泛地受到居民的欢迎,也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有利于提升整个中华民族的国民素质。

在对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的社区居民的调查发现,有近七成的社区居民对现有的社区的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并不满意,主要认为当前的社区健康体育设施存在功能单一、数量少、环境差、缺乏专业体育指导等问题,当问及“是否愿意交纳一定费用到附近的学校进行健身锻炼”,有85.3%的居民认为愿意,并且普遍认为“学校体育设施种类齐全、环境良好、运动氛围好、场地开阔、运动安全、很适合居民体育活动。”因此在面对“是否希望中小学校向社区居民开放体育场馆和体育设施”的问题时,87.4%的人认为应该全面开放,12.6%的居民认为应该分阶段开放,没有人认为不该开放,由此说明中小学校优质的体育设施资源对广大社区居民有着非常大的吸引力和资源优势。另外在问及“是否需要有专职或兼职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对社区居民的体育锻炼、体育活动和健康咨询进行专业指导时”,有百分之七十三点五的社区居民迫切需求有专职或兼职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或体育教师对他们进行科学指导。在调查中还发现,所有社区几乎没有一个社区专职社会体育指导员。

由此可见,面对现在社区居民多元化的健身需求,仅仅依靠社区的全民健身资源已远远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与发展,尽管当地政府在各社区内的活动空间尽可能地进行了一定的改善与改造,仍存在各社区体育资源发展不均衡、总量供给有限、体育设施单一、社会公共体育服务体育体系不完善等问题,而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更新与维护难以保障、人才输出管理机制不完善、设施设计缺陷、校园安全保卫和使用卫生等问题突出。

3 政策建议

在当前政府提倡健康型社会、节约型社会、资源共享型社会的环境下,学校体育设施及体育资源的开发又是一个牵涉面广、操作复杂、执行难度大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在当地政府的统筹协调下,联合教育、体育、社区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由政府—学校—社区—居民相互配合协调,政府只有依据等价交换、互利互补的原则,对体育设施的共享所产生的经济问题进行科学的测算,通过调节税收、进行专项补贴、增强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公共服务意识、激发开放校园体育设施和体育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提高体育设施共享效率,实现学校社区全民健身资源科学互补。

3.1 制定法规政策以完善相关立法

法规政策是开放学校体育设施的根本保障,建议把学校体育设施与社区居民全民健身资源互补纳入法治化轨道,从体制上把中小学校对社会及社区居民开放体育设施和体育资源规范起来,使这一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法必依、有章必依,这样才能提高学校体育设施和体育资源对外开放的执行力。

3.1.1 从法律上明确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的责、权、利,从制度上、政策上明确学校开放体育设施的经营模式和经营范围,明确开放项目、时间及收费标准。

3.1.2 明确中小学校对外开放体育设施的时间、地点、范围,并在政府的指导下对开发体育设施和体育资源的学校及相关人员给与补贴和奖励,并明确不按要求开放的后果和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

3.1.3 科学、合理、规范地建设体育场馆体育设施,在规划和建设学校体育设施、公共体育场所和社会体育场馆时,应充分考虑附近社区居民的健身需求和活动便捷,充分利用、发挥学校、社区体育资源优势互补。

3.2 落实政策保证,加大执行力度

各级地方政府要充分运用法律、行政及社会的手段保证体育设施共享工作。重点是要执行好“三落实”,一是组织落实,由政府出面,会同开放学校、街道、社区、公安、卫生、教育、体育等部门联合成立体育场馆开放领导小组,建议成立社区居民健身俱乐部,由开放学校校长挂帅,学校、社区派人兼任俱乐部工作,街道、公安、卫生等部门负责人执行监督责任,协调管理,保证安全、卫生,使这项工作能够顺利地开展。二是制度落实,由学校与社区协同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报有关职能部门备案,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依、步调一致、协同共管。三是责任与利益落实,学校体育资源和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所牵扯到的人、财、物,必须责任到人,落实到户,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各方的主观能动性和参与积极性。

3.3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区居民主人翁意识

根据《关于公共体育场馆向群众开放的通知》,政府职能部门、学校、社区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海报、黑板报、发传单等形式加强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政府、社区、学校、居民对中小学校体育资源、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浅出地引导学校负责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广大社区居民建立良好的“自我体育”意识,引导学校打破体育设施为学校独有、只为师生服务的传统的、狭隘的小农意识,确立为社会服务的大局意识,把为社会服务列入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标志并予以固化,将学校的体育资源转变为社会资源,使学校的体育资源开放上升到整合学校教育资源,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推行社会大教育、大体育工作,使学校体育工作发挥出更大的社会意义和社会价值。

3.4 拓宽融资渠道,减轻经营压力

近年来,国家及地方政府对体育方面的财政投入逐年增加,使学校体育资源和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得以不断完善,但是政府的财政投入难以与学校、社区的体育资源、体育设施的发展相匹配,而且无论是学校还是社区自身缺乏应有的融资意识和融资渠道,这也由此产生各类学校和社区坐、等、靠、要等现象长久存在,妨碍着学校体育设施与社区全民健身工作的深入开展。因此,在这种现实背景下,当地政府应当鼓励学校、社区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采取银行信贷、金融租贷等多元化的方式,有效解决或有效减轻资金的问题;另外,可以通过“三点吸金法”即政府要一点、门票收一点、经营创一点的方法,分担资金缺口。总之,要解放思想、开发思路、齐心协力、集思广益,保证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工作的持续性发展,以求最终实现学校、社区的体育资源共享机制。

3.5 规范化管理、建立人身安全保障机制

探索建立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网络管理体系,加强学校、教育部门、体育部门和社区居委会的四方合作,建立科学、合理、规范、完善的操作制度。一是建立协调联动制度,明确学校、社区、居民各自的职责与权利,学校与社区签订体育资源共享合作协议书,社区与居民签订体育设施使用承诺书,建立居民使用体育设施诚信制度,保证体育资源共享机制的顺利进行。二是建立“一卡通”制度,社区居民可凭相关证件到社区办理“一卡通”,并进行管理,对使用信誉好的居民进行奖励,对失信居民将于公示,直至取消使用资格。三是建立互动制度,社区与学校可以利用网络、QQ、微博、社会公示栏等形式公示对外开放的时间、地点、使用要求、健身动态,加强学校、社区与居民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互动,使之成为社区居民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重要资源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

针对在学校体育设施开放中有可能出现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等问题,建立体育设施使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社会治安及使用安全巡视制度,加强安全防范和定期检查措施,以及购买社会保险、采取风险转移、高额责任赔偿风险,以解决中小学开放体育设施所带来的后顾之忧。

总之,面向社会、面向社区居民开放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是学校与社区资源形成互补的前提,也是解决当前学校体育设施使用效率低、造成资源浪费与社区居民参加全民健身设施严重不足之间矛盾的必要举措,更是当今社会推行服务型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共享社会的重要载体。因此,迫切需要当地政府、社会、社区与居民多方努力,建立一整套科学、规范、合理、完善的学校体育设施与社区居民健身资源互补机制,让学校乐于开放体育设施服务于社会,社会资源乐于为学校、为师生服务,真正实现学校体育设施与社区居民健身资源互惠、互利、互助、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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