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丽燕
洞头是浙江省温州市的一个海岛县,由302座岛屿和259座礁石组成,素有“百岛之县”的美誉,近年来,洞头的海岛旅游发展迅猛,开发前景喜人。作为土生土长的海岛人,笔者花了近一个月的时间读完邹统钎先生《中国遗产旅游资源管理战略研究》一书后,发现作为一个有特殊闽商、海耕文化和海岛自然风光相结合的洞头,我们对于海岛古民居的保护、利用和开发都是欠缺的。
根据邹先生在《中国遗产旅游资源管理战略研究》一书中的阐述,洞头海岛的部分古民居应该属于文物保护单位,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古民居虽未获得文物资格,单在海岛的民俗仪式、技艺展现和民间文学的重现的非遗旅游中都起着不和或缺的场景承载作用。海岛古民居,是我们的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是海岛历史积淀,更是民俗文化传承的载体。但我们遗憾地看到,近几年,我们在不遗余力地传承海岛民俗文化,保护发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的同时,海岛的一部分古民居已经不堪岁月的侵蚀和人为的破坏,正面临荒弃甚至坍塌的危险。究其原因,多头管理,维护资金不足、修缮技巧和掌握古建筑维修技术的人才不足、多层次维护体系尚缺以及未被开发利用是关键,这也和邹先生在书中所提的中国遗产旅游资源管理的热点问题不谋而合,因此笔者有以下建议:
1.保护体系“网络化”。
邹先生在书中指出,不同非遗资源的直接管理机构是不同的,,根据调查,海岛古民居的保护、利用和开发过程中,涉及到建设规划部门、旅游部门、文体局、消防局、公安局等部门,因此,应该在海岛古民居文物的保护中,建立起博物馆、文化局、建设局、文保局、公安、消防队等多家单位联合保护的体系,从多头交叉管理向议题分类管理转变。如此一来,即把多种内容有联系的事务交由一个部管辖,从而最大限度地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2.向社会力量“抛绣球”。
保护海岛的文物古建,单凭政府力量难以满足资金需求,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找方法:一是减少“财政抽血”,将这些文物景区的门票收入用在民居的修缮开发商,而不是交给地方财政;二是探索与民间力量合作,采取多种手段吸纳社会资金参与保护;
3.人才培养“梯队化”。
目前,海岛民居的修缮技术是古建保护的一大瓶颈,可以说如果技术全部失传了,将来保护文物只不过一句空话而已不是吗?另外旅游管理人才的欠缺也是海岛民俗旅游发展的短板,因此,对于古民居类旅游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开发,梯队化的专业人才培养,势在必行。
4.“活化”海岛古宅文物。
邹先生认为:“通过旅游市场力量的介入,在解决好保护与开发的矛盾的基础上,迸发出的创新能量和市场价值常常显现出不可限量的潜力,反过来极大地促进遗产资源的保护……”看完邹先生书,笔者考虑,既然我们要大力发展海岛旅游,建设国际性旅游休闲岛,全面推进全域旅游的创建,我们的古宅文物当然也可以参与其中,通过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对古民居进行整体修葺,吸引游客前来观光,再通过旅游收入弥补保护资金的不足。这也符合了书中对于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与开发的意见。
5.“一宅一品”,突出特色,“群化”开发。
据笔者了解所知,洞头的每一处古民居文物,都有自己的特色,它们或是体现了洞头的渔商性亦商亦居文化、或是体现了海洋性中西合璧的特色、或是发扬了勤学向上的精神、或是传承了海岛先人们勤劳乐天的品质……诸如此类林林总总,足可以让我们将这些文化“群化”开发、“线性”开发、突出“一宅一品”,在宅内树祖先原型或模拟人物,重现他们生活、行商、学习、劳作场景。如此一来,这些古宅既可作为海岛学生爱岛尚学的教育基地,更可作为旅游者了解洞头、游览洞头的载体。
笔者认为,海岛古民居文物的保护修缮、开发利用应因地制宜,我们不能因保护不够而任其荒废,也不能因利用不当而让其“养在深闺”,应在保护开发中赋予它们新的时代内涵,为它们找到新的生存土壤。在海岛古民居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过程中,书中所提的几个原则值得我们借鉴:
1.保护第一的原则:在对待这些旅游资源的保护中,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海岛古民居具有独特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我们不能简单地将这些古民居保存下来,还应该通过合理地旅游活动使人们能认识它们的宝贵性,感悟其历史价值,使游客的情感得到升华,东二更自觉地保护这些古民居遺产。
2.社区参与原则:社区居民对于旅游的支持和参与是推动遗产旅游发展的重要动力,海岛古民居的保护和开发也离不开社区居民的参与,如果能让居民参与到古民居的旅游活动中并使其从中获利,定能事半功倍。
3.可持续发展原则:海岛古民居的开发应建立在生态环境承受能力之上,谋求旅游业与旅游资源、海岛人民生存环境的协调发展,并且造福于子孙后代的旅游经济发展模式。古民居旅游的重点不应是尽可能地增加旅游数量,而是从遗产旅游的长远发展考虑,在发展旅游过程中以维持当地生态经济系统的动态平衡为前提,进行有规划地适度开发,尽量控制旅游带来的负面作用。
以上是邹先生《中国遗产旅游资源管理战略研究》给予我的启发,十分期待这些“遗失的美好”在遵照以上原则的旅游开发中,能够重回我们视线,在海岛的旅游建设中焕发新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