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了。足球再次统治一切了。
话说,足球也真神奇:世界宣称这是团队运动,但最招人爱的,往往是那些个体英雄。比如,守门员、后卫、指挥官与终结者们各有人爱,但最招人爱的,总是那些能千里单骑的人物——实际上,每当谈论起最顶级人物时,世界很少讨论哈维、普拉蒂尼、皮尔洛这些当世最好的传球大师,而多归于贝利、马拉多纳、梅西与罗纳尔多们,津津乐道于他们匪夷所思的个人能力。
尽管,我们说,足球是团队运动,但说到最热血沸腾的时节,总难免说到个人英雄们。其实也并不意外。理解了这一点,就理解了足球何以统治世界。
现代运动的精神,是更高、更快、更强。但归根结底,依然是人与人的对决。现代运动的起源,众所周知是古希腊。古希腊人为什么崇奉运动能手?因为战争。
每个古希腊人,都需要会许多东西:航海、思索、跳舞、吟诗、打仗。古希腊城邦之间的战争,都是挑选出来的英雄进行个人决斗。在這种战斗中,英勇是最好的美德。所以在希腊史诗中,领袖往往是最勇武的人,而不是最聪明的人;支配战斗的不是他们的技巧,而是他们以身作则的勇气。
说穿了,古代奥运会,也就是城邦之间勇士们不流血的决战。而现代运动,比如足球,本质上也是如此。
虽然大家都说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但现代足球依然是——面向观众群、模仿战争的一种演出。运动员就是和平时期对军人的模拟,他们将自己的运动技巧,表演给普罗大众看,并击败对手。事实上,绝大多数观众看体育比赛时,就是在看简化了的、和平时期的战争。
隋末,张须陀带领的河南讨捕军纵横关东,长安于是专门有卖张须陀、秦琼和罗士信的玩偶手办。听上去像不像现代运动员的偶像待遇?当时人民崇拜张须陀、秦琼和罗士信,就像崇拜如今的C罗与梅西。
战争英雄与球星,就是这么挂钩的。毕竟这是和平时期,战争的其他变体,比如体育运动,能够给人满足。职业运动员们是和平时期、体育产业用以填补人类对抗需求的战斗英雄,是现代的角斗士或希腊半神。
话说,我们总说夺冠,冠军是什么意思来着?勇冠三军。《史记》里说英布,“布常冠军”,经常军功列全军第一。元朔六年,霍去病功冠诸军,封冠军侯。沙场浴血,一刀一枪,杀出来的。
封建时代,骑士决斗常见,在用于体育比赛头名之前,champion这个词,也是快马长矛,翻蹄飞尘,生死一线决出来的。很妙:王者君临天下,可以靠威严;冠军却常是地道的斗士,一往无前,目中所见的一切,都得击倒。足球运动需要和平,但冠军这个词,从中文到英文,都跟战争有关。
所以,虽然我们说,运动最高的境界是只看过程不论成败,但人民真正爱看的,不是挑战历史,而是击败对手,是“我支持的球队击败了对手”!这种欲望如此强烈,所以最后,球迷们都免不了这个毛病:
一场比赛,巴巴守着屏幕,望眼欲穿看着自己支持的球队不断葬送机会,欲哭无泪。对方再度锦上添花,拉开分差,彻底宣布比赛没戏时,就果断关了屏幕,跑到社交网络怒吼一声:“我以后再也不看这球队的比赛了!!骗人是小狗!!”之后的两天,开始躲避各类媒体,怕看到新闻里提到球队败北的事,讳疾忌医,不想听任何人谈论这场比赛。
但人是健忘的。随着下场比赛的临近,你又开始好了伤疤忘了疼,跃跃欲试地竖起耳朵……于是,一切周而复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