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语言在电视的信息传播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规范性是电视语言的重要特征之一。电视语言规范问题,自上世纪80年代就受到研究者的关注。随着传媒事业的发展,相关研究成果越来越多,这些研究成果对实践中的电视语言规范发展有重要价值。此外,研究成果的数量、特点与不同时期的媒体发展情况、政策法规等具有明显的相关性。本文对“电视语言规范”相关文献进行了搜集、梳理,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分析,并对当前研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述评,提出了未来的研究方向。
关键词:电视语言 规范 述评
一、引言
对语言规范问题的关注,从时间上看,历史悠久,如中国先秦时期的通用语被称为“雅言”。“雅正”的规范观贯古通今(李宇明,2015),并在不同时期呈现鲜明的时代特点,如20世纪50年代的“语言纯洁观”,新媒体时代对网络语言规范化的关注等。从空间上看,语言规范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如我国《宪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了国家通用语言及其使用的相关细则;俄罗斯对外来词进行严格限定(张素红,2004);法国成立独立行政权力机构——高等视听委员会,制定法语语言相关规定,从宏观(如广播和电视必须捍卫并且传播法语、必须使用法语、必须尊重法语,并且要宣传讲法语的地区)和微观(根据节目性质的不同,在媒体中使用不同语级的法语:新闻和杂志使用的法语要更高雅讲究,其他的节目使用的法语可以通俗一些,但是过多来自英语的外来语会严重影响广播和电视中使用的语言的质量)层面全方位地保障法语的地位。(王秀丽,2016)
电视语言是语言文字应用的重要领域之一。电视语言是否规范,不仅关系到实际的传播效果,对社会语言文字应用也会产生重要影响。语言规范的相关研究反映了电视领域语言使用的规范情况和语言文字政策的落实情况,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为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提供了可借鉴的理论依据。
本文统计了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和中国知网两大数据库中的电视语言规范研究相关文献,对文献的数量、变化趋势、内容、研究方法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电视语言规范研究未来的发展方向。
二、数量统计分析
笔者于2017年11月23日以“电视语言规范”为主题对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和中国知网两大数据库进行检索,分别检索到文献510条和1043条。整合两大数据库,经人工筛选、处理后的文献资源共计827条,其中图书3本、报纸文章40篇、论文784篇。
(一)整体情况
根据目前对两大数据库相关文献的统计,国内电视语言规范问题的研究成果最早见于20世纪80年代。因此可以断定,20世纪80年代之前,国内已经开始了对电视语言等媒体语言规范问题的关注。此后,电视语言规范相关研究开始发展。20世纪90年代,相关研究成果开始明显增多,尤其是90年代中后期,文献数量达到了一个小高峰,最高时(1998年)两大数据库共收录了35篇。进入21世纪,相关研究文献数量总体上呈快速增长趋势,不同年份的文献数量变化幅度较小。2013年以后,文献数量大幅度下降。原因是截至笔者检索文献时,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仅显示了2013年部分相关文献,2014年至2017年的相关文献未显示。
(二)阶段特征与原因分析
根据文献数量变化趋势图,文献数量总体上随着时间进展呈增长趋势,阶段特征表现为:20世纪80年代,开始出现并缓慢增长;20世纪90年代,波动增长,出现小高峰;21世纪,快速增长。
文献数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研究热度,而电视语言研究热度的变化除了与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有关外,也受到不同时间段相关语言政策法规的影响。
1.20世纪80年代
广播电视事业的改革发展和相关规定的颁布,推动了电视语言规范相关问题的研究,这是80年代开始出现相关文献的原因之一。
《播音主持概论》(姚喜双,2012)中提到,在播音主持的改革发展时期(1981年至1992年),国家广播电视部的成立、第十一次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的召开开创了我国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新局面。这一时期,一系列相关规定出台,对广播电视从业人员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做出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十九条第五款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国家语委、广播电影电视部在《颁发〈关于广播、电影、电视正确使用语言文字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国语字〔1987〕第10号)中指出:“广播、电影、电视使用语言文字是否合乎规范,不仅关系到宣传的实际效果,而且对社会的语言文字应用也会产生重大的影响……播音员……都应是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者和实践者,积极为广大听众和观众起示范作用。”该通知指出,当前广播、电影、电视在使用语言文字方面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播音员的普通话不够标准等。该通知说,为了进一步使语言文字的应用符合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特制订《关于广播、电影、电视正确使用语言文字的若干规定》。该规定第一条指出:“广播、电影、电视使用语言文字应做到规范化,对全社会起积极的示范作用。”第五条指出:“广播、电影、电视使用普通话要合乎规范,应当避免读音差错。普通话异读词的读音以《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1985年12月修订)为准。”第七条指出:“各广播电台(站)、电视台……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使有关人员在正确使用语言文字方面,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业务素质。”
2.20世纪90年代
20世纪90年代,相关研究成果开始明显增多,尤其是90年代中后期,文献数量达到了一个小高峰,最高时(1998年)两大数据库共收录了35篇。这一时期,广播电影电视部制定的《广播电视岗位规定》(1992年)对播音员、主持人的岗位规范做出了很明确的要求。其中,根据岗位的层级对播音员、主持人的语言文字能力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如,要求初级播音员“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良好;口语无语病,文字顺畅”等。对更高等级的播音员的要求更严格。此外,本规定单独对不同层级的电视播音员和电视节目主持人提出了要求。如电视播音指导,“能够承担重大的播音任务,具有纯洁祖国语言、规范播音员读音的能力;有较高的文字能力,能够讲授播音业务课,并写出较高水平的播音业务论文……”电视播音员,“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口语流畅,无语病……”电视节目主持人,“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祖国语言准确的含义和读音,主持节目吐字清晰、发音准确……”。1997年3月,广播电影电视部和国家语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和测试站的通知》。该通知要求:播音、主持、影视演员岗位的从业人员必须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1997年12月,广播电影电视部人事司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播音員主持人持证上岗工作的几点意见》第四条规定:今后新进的播音员、主持人,普通话必须经测试达标。三年内经测试仍不能达标的原播音员、主持人也将离岗。国务院颁布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8月11日国务院令第228号发布)第三十六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此外,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无独有偶,两大数据库收录的关于“电视语言规范”相关研究的文献数量在1998年达到前所未有的最高峰。可以说,这些行政法规的出台为电视语言规范相关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3.21世纪
进入21世纪,传媒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媒体之间的相互融合,不仅拓展了传播内容和手段,作为信息载体的媒体语言也呈现出新的特征,为相关研究提供了新的资源。电视语言规范研究的内容得以极大丰富,相关政策法规也从不同层面进行了规定。
2001年1月1日,国家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广播、电影、电视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按情况进行培训。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和广电总局的要求,中央级媒体分别制定实施条例,加强了媒体语言工作者语言规范化的要求。
同年3月,国家广电总局向全国广电系统印发了《关于检查播音员、主持人上岗制度落实情况的通知》,重申要严格加强管理,对不合格人员要坚决调离播音、主持岗位,以确保节目质量和良好的宣传形象。
2005年,国家广电总局颁布了《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对播音员、主持人的语言使用规范做出了明确规定。
2011年,教育部、国家语委成立了普通话审音委员会。
政策法规的实施促进了广播电视语言规范的发展,也带动了这一时期相关研究的发展,文献数量创历史新高。
(三)结论
研究成果的数量与相关政策法规的实施在时间线上是高度吻合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政策法规是电视语言规范研究的重要保障,推动了本项研究的发展。不同时期政策法规的出台,既促进了广播电视事业的规范发展,又推动了相关研究。就规定本身而言也极富研究价值,从无到有,从宏观规划到分层级要求,再到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媒体语言规范,对研究者的学术活动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分析
(一)概况
根据内容涉及的范围,相关文献大致可以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宏观层次的文献,是针对电视语言规范整体情况的研究,如《广播电视语言文字规范化研究》(吴弘毅,2007),《广播电视语言文字规范化文集》(张颂,1996)等;微观层次的文献,是针对某一方面电视语言规范问题进行的研究,如《谈电视字幕规范问题》(姚喜双、许璐,2012),《如何引导媒体语言规范——以外文缩略词在广播电视语言中的使用为例》(刘佳、邹煜、侯敏,2011),《电视播音主持有声语言规范问题研究》(卢迪迪,2013)等。
基于检索结果,这些文献进行宏观研究的少,研究具体问题的多;基于大样本容量语料库系统研究的少,以某一时间段的某个(或某几个)节目的语言文字为研究对象的多。
对播音员节目主持人语言不规范现象进行分析研究可以有两种方法(姚喜双、苏海珍,2000):一是汇集个案,剖析典型,收集有关例子,归纳整理,找出问题,分析探讨;二是采用抽样统计的方法,对节目中的不规范现象进行量化。采用量化统计方法,不仅能使问题研究更加系统、客观、全面,为个案分析提供基础与框架,而且两种方法交替使用往往可以产生相得益彰的效果亦适用于电视语言规范的研究。
(二)个案分析
《新闻语言文字规范化问题研究》(段业辉,2017)一书中有一章节的内容是关于电视新闻语言文字规范化的。作者分别呈现了电视新闻的语音规范问题、字幕规范问题和词汇语法规范问题的研究成果。其中语音规范问题部分,作者列举了中央电视台2013年5月16日至2013年8月15日期间新闻节目中出现的声母、韵母、声调和音变的失范现象。对这些失范现象仅是分类列举,未介绍样本容量的大小以及统计结果。为弥补研究在语料和统计分析上的不足,作者的研究团队还利用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中心有声语言分中心的检索系统进行了专项的统计分析。检索设定的媒体为电视,级别为中央,内容为新闻,时间为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研究团队采取了试错的方式进行检索标注,即选用了容易读错的100个字作为检索项,然后在检索系统中找出相对应的文字记录及视频出处并逐一进行人工甄别,接下来逐条收看对应视频并记录下读音失范之处,最后对记录结果进行统计分析。需要指出的是,著作中未提到这100个易读错的字的来源。样本在时间上的跨度仅7个月,未进行历时性的比较。作者的团队意识到了语料库和量化统计的重要性,以选取100个易读错的字的方式在7个月的中央电视台新闻语言语料库中进行检索,其中59个字未出现在限定文本中,剩余41个字中有17个字出现了不规范发音,统计后得出了这17个字的失范率。这种创新的方式值得借鉴。
此前,商务印书馆出版了《播音员主持人易读错的100个字》《播音员主持人易读错的100个词语》《电视新闻字幕中易寫错的100个词语》(姚喜双、邹煜,2016)。这一套(三本)著作的研究样本是中国传媒大学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有声媒体中心2006年至2014年约9.8亿字次规模的有声媒体语料(广播电视节目转写文本)。这是目前本人查到的广播电视语言规范研究领域采用样本容量最大的研究成果。不仅如此,著作中对易错字词的读音、释义和辨析,尤其是容易出错的地方进行了重点阐释,并配有例句(例句全部出自2010至2014年的有声媒体语料)。这项研究成果有机结合了个案研究和量化统计的方法,加上亿级的语料库样本,很有说服力,研究方法也走在了学科的前沿,有很强的借鉴、引导意义。
四、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方向
《新闻语言文字规范化问题研究》(段业辉,2017)一书中关于电视新闻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研究中,指出这一领域的研究现状:多单篇论文、少专题论著;多空泛论说、少事实支撑;多现象描写、少理论解释。换句话说,已有的研究成果有各自的价值,但还存在几个方面的不足:1.缺乏系统性,当前大多数研究还局限于对局部问题的探讨;2.缺乏细致性,当前大多数研究在对相关现象的观察、描写及解释上,都还欠缺充分性;3.缺乏科学性,当前大多数研究还缺乏足够的语言事实作为支撑,和缺乏以对限定文本的定量分析作为讨论依据的科学性分析。笔者对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和中国知网的检索文献进行的数量、内容和研究方法的分析得出的结论与上述总结相吻合。
电视语言研究是兼跨语言学、新闻传播、播音主持等多个领域的综合性学科,在研究方法上也应博采众长。大数据时代,语料库研究的方法越来越受到语言学、新闻传播学的重视。语料库的研究(喻国明,2014),本质上也是一种跨学科的研究,综合了语言学、修辞学、计算机科学和统计学各学科的知识。
根据2001年至2010年十年间刊发于国内核心期刊的语料库语言学研究文献分析,语料库被广泛应用于教学、翻译、词汇、语义、词典和语法等语言研究领域(宋红波、王雪利,2013)。《大数据时代传播研究中语料库分析方法的价值》(喻国明,2014)也提到,国内语料库研究范畴基本被划分为词汇、语法、语篇、语用和文体研究等五个方面。喻国明教授在这篇文章中提到大数据的分析思维正在对传播学研究形成冲击。他认为,基于大数据的分析思维,文本也是一种有巨大潜在价值的数据。但是传统的文本分析手段拘泥于有限的样本数量和定性研究的窠臼,无法满足大数据时代对内容挖掘上广度和深度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来源于应用学领域的语料库分析方法的介入,使结构化文本数据库的构建成为可能。结合语言学、修辞学领域的内容分析手段,能为我们从研究范式到研究方法、工具上都提供一些新思路。
目前,利用语料库对电视语言规范进行的研究越来越多,但由于有声语料标注的难度较大(目前尚未发现直接对有声语言进行标注的案例),基于语料库的电视语言研究多集中在文本研究上,散见的基于语料库对有声语言进行研究的手段也借助文本标注的方式进行。有声语料标注的难度,限制了研究者对大容量样本进行深入分析的实践,也延长了研究成果产出的周期。
样本容量小以及标注方式等问题导致研究的不足,或可成为研究者未来关注或解决的重点。组建团队、建立大容量语料库、对大数据进行历时的发展研究和共时的对比研究,或可取得新的研究成果,并指导电视语言规范实践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戴昭铭.规范语言学研究刍议[J].语文建设,
1986,(6).
[2]段业辉,刘树晟.权威媒体字母词使用状况的调
查与分析[J].语言文字应用,2014,(1).
[3]段业辉.新闻语言文字规范化问题研究[M].北京: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7.
[4]郭龙生,姚喜双.普通话审音工作分领域(播音
界)意见调查分析[J].语言文字应用,2011,(3).
[5]刘佳,邹煜,侯敏.如何引导媒体语言规范——以
外文缩略词在广播电视语言中的使用为例[J].语言文字应用,2012,(4).
[6]刘子琦.论广播电视语言的文化性与规范性[J].
语言文字应用,2012,(2).
[7]卢迪迪.推普周期间电视语言规范问题研究——以
央视新闻类、专题类、综艺类节目为例[J].语言文字应用,2012(1).
[8]陆俭明.“规范”二字须慎用[J].博览群书,
2004,(7).
[9]吕冀平,戴昭明.语文规范40年[J].语文建设,
1990,(4).
[10]宋红波,王雪利.近十年国内语料库语言学研究
综述[J].山东外语教学,2013,(6).
[11]王芝.电视同期声字幕的规范化[J].记者摇篮,
2013,(9).
[12]姚喜双.加强媒体语言:研究需要解决的几个问
题[J].语言文字应用,2005,(3).
[13]姚喜双,苏海珍.著名播音艺术家林如和她的播
音生涯[M].北京:中国广播出版社,2000.
[14]姚喜双.中国解放区新闻播音语言规范[M].北
京:语文出版社,2007.
[15]姚喜双.播音主持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
社,2012.
[16]姚喜双,许璐.谈电视字幕规范问题[J].语言文
字应用,2012,(2).
[17]姚喜双.新媒体背景下的广播电视语言研究[J].
语言文字应用,2012,(3).
[18]喻国明,李慧娟.大数据时代传播研究中语料库
分析方法的价值[J].传媒,2014,(1).
[19]张丁.电视节目主持人语言表达规范问题研究
[J].语言文字应用,2012,(1).
[20]张颂,广播电视与语言文字规范化——兼谈克服
“口语至上”倾向[J].语文建设,1993,(10).
[21]張颂.广播电视语言文字规范化文集[C].北京广
播学院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