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跨境电商零售业进口碎片化贸易形态及其发展原因

2018-06-26 07:20南志光
商业经济研究 2018年10期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业

南志光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纵深发展,出现了新的电商经营模式,其中重要的表现之一是跨境电商零售业进口碎片化贸易形态的发展趋势,随着电商消费者消费能力的提升,国内消费者对于国际知名品牌有着比较大的消费需求,与国内大量的进口订单相对应也产生了巨量的碎片化贸易通关需求,本文首先概述了贸易碎片化理论及其相应的发展趋势,进而研究了我国跨境电商零售业进口碎片化贸易形態的发展原因,并阐述了进口碎片化贸易形态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最终从贸易申报制度的角度提出了优化我国跨境电商零售业进口碎片化贸易形态的基本策略。电子商务的发展增加了贸易的新形态,使得进出口市场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主要表现在传统进出口贸易发展的中间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国内消费者对于国际知名品牌的消费积极性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提升。这种个性化需求的大量释放带来了进口电子商务零售业发展的碎片化贸易形态。

关键词:零售业 跨境电子商务 进口碎片化

贸易碎片化理论与长尾理论与零售进口碎片化概述

(一)贸易碎片化理论与长尾理论

美国学者针对互联网时代背景提出了著名的“长尾理论”,“长尾理论”指的是在互联网时代以前人们的精力比较多的放在了自己身边重要的事物,对于需要投入比较多的时间与精力才能有所发展的事物,由于技术与平台的限制关注度比较低,而互联网时代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使得人们关注重点事物的成本大大降低,因此对于正态分布的“尾部”的关注度得到了很大提升,对尾部关注的总体效益甚至可以超过“头部”。

“贸易碎片化”理论是对“长尾理论”在贸易形态上的一种发展,指的是国际进出口贸易在互联网时代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在传统的贸易形态中出现了“长尾现象”并且具有一定程度的分化的一种经济现象。“碎片化贸易”相应地就是指因为贸易碎片化的发展而产生的国际贸易尾部的产品量比较多同时价值比较低的这部分产品在不同国家之间的进出口交易,目前主要的产品表现形式有浙江义乌小商品的出口、小额交易中的民间快递、游客进出口自带的小量货物、个人海外代购邮包以及通过邮递的个人境外购买等形态,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以及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与深入,我国跨境电商零售业进口也逐渐表现出了贸易碎片化的经济形态,同时这种经济形态也在逐渐多元化。

(二)零售进口碎片化贸易形态的表现形式

在目前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零售进口贸易呈现出碎片化的发展特点,随着电子商务贸易下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目前电子商务进口的消费主体是80、90后,其进口消费能力与消费意愿逐渐提升,对于海外各种各样的产品的需求都逐渐扩大,与这种需求相对应的零售进口企业也变得微型化发展,小型的零售企业得到大量的成长与发展,尤其表现在生鲜食品、民族食品的零售店以及品牌折扣店的快速发展上。在进口碎片化贸易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零售商在运营过程中需要积极迎合消费者的消费需求进行相应的营销策略调整,随着精细化饮食的发展人们对于健康问题逐渐重视,在目前的人口结构中也逐渐展现了老龄化的特点,为此进口零售商积极打造健康的生态发展系统,以满足消费者对于健康生活的追求。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及信息之间的逐渐融合,零售进口相关的信息获得的途径逐渐多元化,电子商务零售业进口消费者能够掌握逐渐多的信息,在信息掌握的基础之上希望能够表达自己的消费诉求,因此零售商的经济行为被消费者密切关注,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监督。零售进口服务逐渐走向前台,为了增加对于消费者的吸引力,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增值服务与收费服务。

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充分挖掘消费市场,零售商对于消费者的购物需求与购物意愿进行了精细化的关注,对于某一潜在的消费点进行深入调查与开发。传统的零售行业发展中是消费者在一定的购物需求之下与零售商进行交易,而在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消费模式之下,零售商开始主动接近消费者,对于消费者的购物需求与潜在的购物意愿进行充分地深入挖掘与分析以促进自身零售进口业务的发展。全球零售行业的发展在电子商业快速发展的影响之下出现了新兴的市场发展力量,新兴市场消费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对于全球零售业的发展会导致一种再平衡现象的出现,零售业影响力的发展也出现一定程度上的转移,这就在客观上要求我国的电子商务进口零售企业应当积极迎合目前零售进口碎片化贸易形态发展的需求对自身的发展策略进行相应地调整。

我国跨境电商零售业进口碎片化贸易形态的发展原因研究

进口贸易的碎片化经济形态对于电子商务的发展是一种重要的发展形态,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因此对于其发展原因的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电子商业零售进口的发展是伴随着近年来跨境零售电商行业的快速发展而出现的,同时近年来跨境进口电商平台也逐渐丰富,再加上跨境进口电商的有关政策的规范,共同促进了我国跨境电商零售业进口碎片化贸易形态的形成,本文从这三个角度进行了相应地分析。

(一)近年来跨境零售电商行业的快速发展

在中国经济发展整体趋于平稳的发展背景下,跨境电商零售业进口的发展热度都却一直持续上升,表现了一种贸易碎片化的经济形态,个人交易以及大量进口成为了重要的表现形式。艾瑞咨询集团的统计调查数据显示,在2013年中国的跨境电商的交易额已经达到了3.1万亿元,其中海外代购发展迅速,在增长速度上远远超过普通网购,交易额超过了700亿元。截止到2017年,在中国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进行海外进口的交易比重有望达到7%,进口金额约为870亿美元。

这种现象的产生具有深刻的原因,主要表现在海外部分商品等对于中国消费者具有巨大的吸引力,但是由于关税的阻碍,到达消费者手中的商品价格要远远高于商品在国外的实际价格,而通过海淘与海外代购的方式能够在追求高品质的同时支付较低的价格。同时部分商品中国并没有引入,只能通过跨境电商进口的形式来购买。

(二)近年来跨境进口电商平台的逐渐丰富

跨境进口电商平台为跨境电商零售业的进口提供了充分地发展机遇。大规模的跨境电商进口平台的建立在2014年之后快速发展起来的,在此之前海外代购与海淘的发展形式已经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出现但是未形成大量的碎片化贸易。2014年的双十一引爆了电子商务的狂潮,其中跨境电子进口贸易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例如亚马逊中国、天猫国际以及京东海外购等电商平台陆续推出了针对海外进口贸易的服务包括个人购买者与海外买手的直接对接,亚马逊中国的海外购服务正式开始启动,支付宝与美国四大零售电商巨头之间建立了合作关系。

跨境电商进口零售业贸易碎片化的重要参与者是八零后九零后群体,他们在进行网购海外进口的过程中逐渐由对于价格与服务的关注上升到品牌与品质,他们的消费能力也在逐渐提升,为了满足这种个性化的需求,海淘发挥了充分的作用。根据国家海关总署的调查数据,在2013年我国的跨境进口电商的交易额就已经达到了700亿元,根据我国电商研究中心的监测数据,在2008年至2013年五年期间,跨境进口电商的复合增长率达到了31%,其中增长比较快速的前几个行业分别是美妆护肤、婴儿奶粉、服饰行业、保健与电子类产品。在2014年中国进口网购的规模达到了1200亿元人民币。根据艾瑞咨询公司的调查数据,中国消费者对于境外产品具有非常大的需求,跨境进口电商在中国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中国旅客在国外非凡的购买力与购买欲望可以对此进行佐证。中国消费者对于国外的高端产品与品牌品质的追求在逐渐上升,从而使得中国跨境电商进口贸易的碎片化形态不断深化。

(三)有关跨境进口电商的有关政策的规范

跨境电商进口碎片化贸易的发展离不开国家相关政策的落实与支持。根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调查分析,我国商务部近年来政策扶持的重点产业之一就是跨境进口电商贸易。为此海关方面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2014年七月份国家海关总署对外公布了跨境电商进出口贸易以及相关物品监管的重要公告即2014年第56号文件,对跨境电商进口贸易的发展进行了有效规范。

与跨境电商贸易政策的推行相对应,针对保税区与自贸区跨境电商贸易平台的政策也相应出现。目前我国已经存在广州、宁波、郑州、上海、杭州以及重庆等六个跨境电商贸易的试点,成立了相应的保税口岸,为此我国知名的电商针对保税口岸建立了相应的保税集货与供应链备货模式,表现比较明显的是天猫国际,根据有关数据,天猫国际的订单中有百分之六十都是在保税区完成备货与发货流程。主要的操作流程是在中国消费者下单以后,产品从海外通过免税进入保税区,之后再通过国内物流把产品从保税区直接发出。

保税的经营模式对于电商跨境进口贸易碎片化经济形态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电商平台可以借助于这一模式把一单一单的购买进行批量地运输进行终端发货,有效节省了物流成本与人力经济成本。保税模式经营的重要特点在于货品能够以个人物品的形式进行清关,个人形态的物品在税收的缴纳上之需要缴纳行邮税,而正常形态下的贸易需要同时缴纳关税与百分之十七的增值税,因此有效减少了税收,同时在货品的检验检疫程序上也进行了一定简化,提升了物流效率。

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碎片化贸易形态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分析

在中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碎片化贸易形态发展表面一片繁荣的背后存在着很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需要加以关注,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中国主要电商平台的营利空间比较有限,电商进口碎片化贸易形态中的货源问题以及海淘业务的时效难以有效保证,从这三个角度分别进行了论证。

(一)我国主要电商平台的营利空间比较有限

在我国电商进口发展碎片化贸易形态大额交易金额发展的背后,国内电商进口业务的盈利空间却十分有限,电商零售行业的进口为电商行业开发的初级阶段,虽然有大量热情的消费者积极参与到国外零售行业产品的进口,但是其中实际存在的盈利却不多,国外产品的进口不同于国内单纯电子商务的发展,产品的进口需要经历相关产品关税的审核与缴纳,在物流的配置上也比国内电子商务的发展较为复杂,同时主要的电商平台对于国家零售行业的进口政策的解读不够充分,因此企业在发展政策措施的制定上没有及时跟进。虽然国内市场上各种各样的海外代购与海平台大量出现,但是整体的营利上依然十有限。

(二)电商进口碎片化贸易形态中的货源问题

流通领域的变化必然会带来利益一定程度上重新洗牌的现象,在电商零售行业进口碎片化贸易形态的发展背景下,一个COACH的包在天猫国内网站上的售价是3000元,但是经过天猫国际的运营售价仅为1000元,这严重违背了商业原则与商业逻辑,因此就会遭到COACH商家的抵制,甚至单方面向美国电商要求拒绝与中国天猫国际之间关于COACH的合作,因此对于中国天猫国际上的供货上也会相应断掉。给电商平台的运营带来了货源难题,制约了跨境电商零售行业的发展,使其难以像国内电商的发展一样在短期内实现销售跨越。

在中国目前电商零售行业进口的碎片化贸易形态发展过程中,货源的供应上主要是以个人或者团队的形式向国外的零售商进行代购,之后再卖给中国的消费者,在大宗货源的供应上并没有打开真正的供应链,国内大宗的电商平台与国际知名品牌之间尚缺乏有效的货源对接协议,缺乏稳定商业模式的构建。

(三)海淘业务的时效难以有效保证

目前电商进口零售业的发展常见的清关模式是进行贸易清关,也就是正常形式上的清关。对于大规模进口的商品根据海关贸易的要求进行商品信息的呈递与申报工作,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一般具有专业的清关公司承接具体的保管业务。就商品贸易需要走的流程有增值税与关税的缴纳工作以及相关的检疫检验工作。在个人物品的清关上只需要征收行邮税。

跨境电商零售业自成立以来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因此就出现了大量的海外包裹的堆积,在增加了海关工作的同时对于商品交易的买方与卖方而言都是一种物流成本与时间等待成本。在这种发展背景下,提供特殊服务的小型的转运公司就应运而生了,这些新成立的公司对于报关流程中的一些核心资源具有一定的掌握,运营过程中采用补贴税金与保税进口的方式增加企業竞争力,其实是另外一种形式的规避关税。

同时在进口零售业的发展过程中,与跨境电商零售业的发展相对应的处理机制尚没有建立起来,对于一些紧急出现的临时问题缺乏有效的解决方式,在海关方面的人力物力投入的时间与经济成本比较有限,使得海关的经营效率比较低,以跨境电商经过的海关物品是一种纯粹意义上的个人物品,在税率的征收与商品的检验检疫上与传统的贸易具有很大程度上的不同,对于海关监管与检疫来说具有较大的挑战性。在海关监管部门与物流平台以及电商平台的信息方面缺乏有效的对接模式的建立。

优化我国跨境电商零售业进口碎片化贸易形态的基本策略分析

在传统贸易结构中可以针对大量庞杂的货物使用集装箱的方式进行存储与运输,可以具有较高的物流效益与经济价值,但是在进口零售业碎片化贸易形态的发展过程中,具有大量的单一商品同时商品的价值程度也比较有限,因此如何对这些大量的货物进行归类与运输就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基于目前快捷发展的云计算技术与大数据的发展,国家针对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政策措施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因此应当加强管理方式的创新研究,主要从加强个人跨境进口贸易的申报制度的完善以及跨境进口电商零售业的税款征收与支付的角度提出了优化我国跨境电商零售业进口碎片化贸易形态的基本策略。

(一)加强个人跨境进口贸易的申报制度的完善

在进口贸易的碎片化形态发展过程中需要加强个人跨境进口贸易的申报制度的完善。首先对于申报主体的法律地位进行确定,对于申报主体相应的权利与责任进行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相关规定,对外贸易的主体上可以以个人的形式展现,例如行李物品的携带者、进口包裹的收货人以及行邮渠道的收货人等,国家对海关相应的行政工作制度也进行了简化,取消了报关员资格考试,因此个人可以进行进口贸易主体的申报工作。对于进口贸易碎片化形态中的个人小额进口贸易从法律条文上进行了一定支持,目前主要工作在于工商部门、对外经贸部门以及海关部门的注册备案工作。

加强对于传统个人申报体系的简化,跨境电商的申报采用了清单式的模式,货物渠道的申报要求进行面面俱到,但是在个人申报方面应当对于申报流程进行有效简化,对报关流程进行缩短并免除专业代理,可以有效利用平台数据模式的运营,对于申报流程中所需要的个人信息以及具体的产品信息都可以在电商平台,海关信息管理平台以及物流邮运平台上直接获得,因此可以免于申报,但是对于互联网的运营情况要进行有效跟踪,在进行个人录入的同时要能够保证平台的有效采集(见表1)。

(二)完善跨境进口电商零售业的税款征收与支付

根据目前中国电商进口贸易碎片化的经济形态,基于互联网平民化的发展理念,应当对互联网个人通关申报的流程进行简化分析,主要体现在申报主体的认证、进行互联网申报、海关审单的放行以及相关税款的扣核等,之后再对物流与相关报关数据进行对比核对,有效做到个人自主申报,平台对实物进行验核进而税款集中征收。在申报主体的事先认证环节方面,个人把身份证信息以及护照信息等通过互联网系统的录入进行实名注册,海关系统对于个人的护照信息与身份证信息进行核对,对于重复注册与虚假出入境信息进行筛选,完成以后对于申报主体进行提前认证。认证信息通过之后可以用于旅客检验、邮递快运、渠道物品快件的取货、进口货物的个人申报工作等,同时也可以用于绑定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及网上银行的绑定工作,為税费的电子支付提供方便。为了有效对申报模式进行简化应当加强清单的管理工作为主体进行自主申报创造有利条件。并对于其中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流,对于通过绿色通道检验的正品货物可以提供自动记税放行以及免单证审核等便利,以提升电商进口贸易碎片化经营的效益。具体的个人申报通关的流程图分析如图1所示。

结论

中国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零售业进口碎片化的贸易形态是与电子商务的纵深发展以及国内主流消费者消费能力的提升以及对于国外知名品牌的追求相对应而产生的,与这种消费需求相对应国内很多电子商务平台也积极进行了有关海外业务的发展,海淘与海外代购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发展,与此同时在海外业务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很多问题,为此应当加强个人跨境进口贸易的申报制度的完善以及完善跨境进口电商零售业的税款征收与支付,以促进我国跨境电商零售业进口碎片化贸易形态的正常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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