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文惠
(成都上锦南府医院 四川 成都 610000)
呼吸内科多收治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哮喘等疾病患者。痰标本检验是呼吸内科患者临床诊断、疗效评估的重要依据[1]。为了评估品管圈活动的应用价值,本研究将50例呼吸内科患者作为研究对象,现将患者的整个管理流程报道如下。
以我院呼吸内科开展品管圈活动的时间(2017年7月)为分组间隔,分别于2017年1月—2017年6月、2017年7月—2017年12月这两个时段各抽取25例患者的痰标本,依次纳入对照组、观察组2个组别。对照组男性患者13例,女性患者12例;年龄24~66岁,平均年龄(46.2±3.3)岁。观察组男性患者11例,女性患者14例;年龄26~65岁,平均年龄(46.0±3.2)岁。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1 常规管理 对照组采取常规管理。
1.2.2 品管圈管理 观察组实施品管圈活动,具体流程如下:(1)组建品管圈活动小组。呼吸内科6名护理人员自发组建品管圈活动小组。从护龄、专业护理技能等方面,综合评定,最终选出1名圈长,由圈长负责带领圈员共同探讨问题、解决问题。(2)确定主题。经所有品管圈圈员评定,确定活动主题为:提高呼吸内科患者的痰标本送检率。(3)现状调查。在圈长带领下,圈员共同收集2016年11月15日—2016年12月15日的痰标本留取总数及送检数量,并逐一调查痰标本未送检的原因。经调查整理,痰标本数量共416份,其中318份送检,痰标本送检率76.44%。痰标本采集及送检的原因主要包含呼吸内科患者咳痰无力、依从性偏低、痰标本不合格、患者自动出院以及痰标本收集容器使用不当等。(4)目标设定。根据呼吸内科痰标本未送检原因分析结果,设定品管圈活动目标为:将痰标本送检率提升至93%以上。(5)制定对策。根据上述分析结果,制定以下护理管理对策:加强健康宣教:加强对呼吸内科患者、患者家属留取痰标本重要性的教育,品管圈圈员分工配合,圈长负责统筹监督,3名圈员负责制作痰标本宣教卡片及PPT等资料,另外2名圈员负责按照每周1次的频率,对呼吸内科患者进行集中宣教。咳嗽指导:1名圈员指导呼吸内科患者正确的咳嗽、咳痰技巧,咳嗽时正确用力,如有必要,可辅以扣背护理,以促使附着于患者呼吸道表面的痰液松脱滑落。痰标本质量持续管理:由圈长按照每周1次的频率,定期核对呼吸内科痰标本送检表、医嘱痰标本采集表进行核对。呼吸内科护士长不定期抽查痰标本,掌握痰标本质量,评估痰标本质量中的问题,于每月1次的品管圈会议中提出,由圈员共同讨论并确立解决方案。
观察两组痰标本送检率。
统计工具选用SPSS20.0软件。评估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的标准:P<0.05。
对照组痰标本送检率76.00%,低于观察组96.0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果见表。
表 两组痰标本送检率[n/%]
痰标本检验是呼吸内科患者临床检验中的常见项目[2]。痰标本检验结果是评估呼吸内科患者疾病类型、治疗效果的重要依据。常规管理用于呼吸内科管理,效果欠佳:即痰标本送检率偏低,送检不及时、痰标本质量不合格等现象较为明显。
品管圈是由一定有相同目标、工作性质相同或相近的人自发组成一个小团体,互相商讨并解决问题的一种新型管理方法。品管圈活动用于呼吸内科痰标本检验管理的流程为:品管圈活动小组可根据痰标本未送检的原因,采用头脑风暴法、鱼骨图法等,确立解决对策,并严格实施改进策略,以提高痰标本送检率。因此,将其用于呼吸内科管理,效果良好。
品管圈活动用于呼吸内科管理,其作用主要包含:(1)提高团队协作能力。品管圈活动的开展,使得圈员共同为呼吸内科患者痰标本送检率的提高而努力,这种共同解决问题的过程有助于提高其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2)加强护患沟通。为了提高呼吸内科患者的痰标本送检率,品管圈圈员需利用自制痰标本宣教资料与患者、家属进行沟通,这一环节有助于和谐护患关系的构建。
本研究将50例呼吸内科患者分为对照组、观察组,分别实施常规管理、品管圈管理,结果表明:观察组痰标本送检率96.00%,显著高于对照组76.0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上述结果充分验证了品管圈管理在呼吸内科管理中的应用价值。除了上述有形成果外,品管圈活动的实施还取得了良好的无形成果:持续实施一段时间品管圈活动后,呼吸内科护理人员(品管圈圈员)的沟通协调能力、护理质量、责任心及团队配合能力等均有所改善。因此,这种方法值得推广。
医院可于呼吸内科管理中,广泛推行品管圈活动,以提高患者的痰标本送检率,根据痰标本检验结果进行诊断或疗效评估,进而帮助患者获得良好预后。
[1]彭晓晓,唐秀忠.品管圈活动在提高呼吸内科患者痰标本送检率中的应用[J].中国社区医师,2018,34(10):154-155.
[2]童云玫,王丽英,张锡丽.品管圈活动在提高呼吸内科痰标本送检率中的应用[J].当代护士(下旬刊),2016(06):147-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