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参与反腐的路径探索

2018-06-24 08:40康明月
成长·读写月刊 2018年6期
关键词:网络反腐公民参与

【摘 要】网络反腐的兴起与发展为公民政治参与开辟了新途径,但仍处于“年轻、不成熟”的状态。要实现新常态面临着制度缺位、平台滞后、反腐主体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从根源上治理腐败,最终还是要依靠法治。建立和完善治理腐败的规范化制度体系时法治反腐的关键。

【关键词】网络反腐;公民参与;反腐路径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拍,倒下一大批贪腐官员。十九届一中全会闭幕后,习近平带领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班子回答中外记者问时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

我国网络反腐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推动下开辟了公民政治参与的新途径,民众通过自有表达的公共平台,发展出了一种特殊的反腐模式。网络反腐的发展也受到下列因素的影响: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变化,网民数量逐年增加与网民反腐意识的不断觉醒,政府对网络反腐的态度与规范化制度的建构等等。本文以网络反腐为例研究公民参与反腐的路径探索。

一、我国网络反腐的基本问题

(一)主体

依据诸多案例概括网络反腐主体有官方权力、民间权利两方面。官方权力主体指政府官方部门或者一些领导干部在互联网上设立公开举报和评论网站、或者开通博客、微博、微信等新媒介工具,以此追查各类腐败行为。民间权利主体指民众自发形成,通过互联网平台公开举报官员的贪腐行为,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进而受到国家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视和介入。两种主体形式的交替和互动构成网络反腐的主要方式。但无论是哪个主体,反腐败斗争都离不开人民群众,必须依靠群众才能实现对腐败行为的预防、遏制、惩戒。

国内外学界还并没有对腐败行为达成统一的标准,虽然关于腐败的表述各不相同,但其考察视角都离不开权力的滥用,故腐败是权力的腐败。从权力视角看,腐败是公共权力的非法私用;从行为视角看,腐败是权利的滥用或公共职责的偏离;从经济视角看,腐败本质上是政治权力与经济财富的交易。

(二)研究动态

近年学者们对网络反腐研究的广度和深度明显提高,具体的研究动态如下1:

其一,从认识上的分歧到达成共识。网络的开放激发了公民的政治参与热情,形成了党和群众共同反腐的结合点,通过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监督的有效结合,推进了网络反腐的发展和效果。

其二,从基础理论研究到实证(实践)分析研究。一是案例研究,通过经济学或社会科学的统计分析技术,以数据的形式推导出我国网络反腐的特征、存在问题与发展趋势。二是规范化、制度化路径研究。三是发展趋势研究。随着网络反腐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的逐步完善,有学者认为未来的反腐发展趋势会呈现体制外的反腐表达会逐步减少、体制内的反腐表达会逐步增多的特点。

其三,从单一视角研究到多学科交叉研究。在政治、传播、社会等多学科背景下,不同学科视角研究的成果也大量涌现。政治学视角:运用政治学的相关理论如合法性、政治参与、制度建设等理论做出分析。新闻传播学视角:通过互联网的信息传播与共享平台,把网络反腐看作一种舆情事件,通过对其发生、发展、传播、各要素相互作用的机理的研究, 提出规范化治理方式。公共治理视角:运用当代西方治理理论,如协同、多元化、整体性治理等研究反腐路径。经济学视角:运用经济学的经济人、利益相关者理论等构建网络反腐体系。法学视角:运用法律机制原则、具体的部门法律等研究网络反腐的逻辑机理。

二、我国网络反腐的现状及特点

(一)现状

截至2017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72亿,普及率达到55.8%。2微博、博客等公共社交自媒体 具有发布门槛低、信息获取及时和互动性强的特点,可以引发信息裂变效果。在众多民间反腐参与方式中,绝大部分公民倾向于选择以网络反腐的方式,通过论坛、博客以及微博等曝光腐败行为,这种方式占民间参与方式结构中的33%。3

网络反腐浪潮的兴起与演变源于权力、权利、媒介、技术四因子的博弈与衍生。从宪法学意义上看,网络反腐一直被视作公民言论自由在网络空间中的派生形式,公民借助网络来参与反腐败斗争,从根本上说,就是一种“权利反腐”行为。4

2017年是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据统计,2017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73.3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25.1万件,立案52.7万件,处分52.7万人(其中党纪处分44.3万人)。

《2017反腐倡廉蓝皮书》指出,全年立案数及处分人数超过2016年,连续五年增长。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上升较快。近九成城乡居民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信心”和“比较有信心”,比2012年提高近30个(29.2个)百分点。

(二)特点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并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反腐败模式。“2015舆情蓝皮书”中提到了公民参与反腐的典型模式:先由网民在互联网上公开曝光,引起舆论关注,后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最后由司法机关追责,这种反腐路径呈现“自下而上”的特点。5从表象看,民众是运动反腐的主力军,但反腐败的实际发起者、组织者,乃至整个进程的控制者并不是民众,而是党和政府,甚至是党和国家的领导人。6

我国的网络反腐伴随着1994年的互联网引进,经历了萌芽阶段(1994—2003年)、初步发展阶段(2004—2007年)、快速发展阶段(2008—2009年)、制度化探索阶段(2010—2012年)、日趨制度化阶段(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后)的变化。7受政治生态的变化、网民人数增加,政府态度的转变,网络技术的发展,公民反腐意识的觉醒等因素的影响,每一阶段的网络反腐都呈现不同的特点。

自 2008 年“网络反腐年”以来,在社会各类主体的推动下,网络反腐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断加大的反腐力度,政府的积极参与,使网络反腐摆脱了“网上曝料-网民热议-媒体介入-官方查处”的被动模式,设立了政府全国性网络举报平台,推动了反腐信息的公开透明化,形成了“网上举报-官方查处-信息通报-网民热议”的主动模式,有效缓解了“网络扒粪运动”所带来的执政伦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危机。8

三、我国网络反腐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问题

网络反腐是近10年的事情,仍处于“年轻、不成熟”的状态。要实现新常态还面临着制度缺位、平台滞后、反腐主体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网络反腐是社会监督制度化困境倒逼下的‘产物。9虽然社会化媒体以其公开、透明、快捷的优势,成为“全天候的反腐利器”,形成体制外的一支重要反腐力量,10然而其不可逆性与非正当性依然是当前法律制度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否则网络反腐就会失去实效与意义。

从网络反腐制度角度看,目前存在的问题有: 其一,缺乏规范的网络监管制度。网络反腐的公开发布、传播、评论、互动等过程中缺少“把关人”。 其二,缺乏规范的运行体制。网络反腐的信息收集、追查、处理、回应、反馈等具体程序模糊不清。 其三,缺乏长效的配套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官员财产公开、离职审计等配套制度尚未完善。此外,网民在举报腐败现象的同时,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如何把握表达权的尺度、规范举报行为成为反腐制度建设的关键。既要激发网民的举报积极性,又要维护好党和政府的形象,这也是当前网络反腐制度建设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对策

在处理反腐倡廉舆情事件时,务必要公开透明、以平等对话的态度和民众交流沟通。加快实名举报制度的完善和网络反腐官方平台制度的建构,使公民参与反腐更便利、更高效。越多的人享有监督的权利,就可以更有效的遏制腐敗行为的发生,并针对潜在的问题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从根源上治理腐败,最终还是要依靠法治。建立和完善治理腐败的规范化制度体系是法治反腐的关键。

怎样规范成为了实地操作中的核心问题。近年来,以公众和公共舆论为主导的网络反腐成效显著。但要从根本上治理腐败问题,就必须从公共舆论层面上升到制度建构层面,通过民主的制度实现法治反腐。让人民监督,让人民评判,阳光才是最好的“防腐剂”。结合我国目前的反腐制度现状及网络反腐规章制度的完善构建我国反腐体系,建立舆论应答机制的同时,培养网络反腐的专业队伍。

值得思考的是,当言论者因法律和政府的管制过分担心自己言论的后果,陷入过度自我审查时,这种担心和恐惧会阻碍人们公开自己的想法、意见和观点,因而导致公共平台的形同虚设和公共讨论失去意义。不仅损害公民享有的宪法权利,还有使中国的民主进程受到阻碍。

四、公民参与反腐与制度建构

(一)公民参与

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在《自由与权力》中提出:“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因此,有权力就必须有监督,尤其是媒体监督。没有媒体监督的政府,是不透明的政府,而不透明的政府则往往滋生腐败。大量事实证明,对于政府官员来说,内部的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远远比不上新闻媒体的曝光更能使其自醒、自律、自制。11

美国当代政治学家萨缪尔 亨廷顿在《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用 “政治参与÷政治制度=政治动乱”来表示政治制度化与政治参与之间的关系。他认为,任何政体的稳定都依赖于政治参与水平与政治制度化之间的关系。政治安定取决于制度化与参与的比例。要保持政治安定,就必须在政治参与和发展的同时,一个社会制度的复杂性、自主性、适应性和凝聚性也随之提高。如果二者间的比例不适,则政治不稳定便会发生。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这是我国公民参与的宪法依据,也是制度前提。通过制约政府权力保护公民的权利与自由是法治的根本目的。正当程序源起于1215年英国的《大宪章》。其主旨是未经法律的正当程序,不得剥夺生命、财产等权利,如今已成为扼制权力肆意擅断的重要方式。通过正当程序达到宪法的至信、至尊、至上从而实现宪法权威。

(二)制度建构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监察法是新时代的一部重要法律。它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的经验,以立法形式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巩固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完善和创新了国家监察制度,对于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现有的网络反腐主要有三大路径: 官方网络反腐网站;官方及民间共同建设的网络反腐网站;民间组织合作建立的网络反腐网站。构建网络反腐平台,实现网络与实地反腐衔接。构建网络反腐环境,提升网络反腐水平。构建网络伦理体系,突破网络反腐困境。13

在网络反腐的立法规范中,网络反腐实体法的主要标准有两方面: 第一,权力的分割与拆解;第二,对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划分。网络反腐法律程序的构建,其目的在于抑制政府对网络监督行为的随意性和偶然性,保证网络举报或网络监督行为的确定性和必然性,保障网络举报或网络民意能够得到及时的核查、处理、反馈, 使网络反腐工作落到实处。

五、可借鉴的经验

权力失控和滥用是腐败产生的根源,因此,如何监督和制约权力是反腐败斗争的中心问题,对此,不同的国家和政党选择不同的模式。14

目前,国际上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在本国的刑法之外,专门颁布了反腐败的综合性基本法律,如美国的《廉政法》、新加坡的《防止贪污法》,俄罗斯的《联邦反贪污贿赂法》等,很值得我们借鉴。

从国际经验来看,大部分主要国家或地区都制定了反腐败的专门性法律,如新加坡的《财产申报法》、新西兰的《秘密佣金法》、美国的《政府行为道德法》、法国的《资产透明法》等,这些专门性法律对于有针对性地预防和打击各种具体的腐败行为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德国和韩国等国家,通过互联网“把政府搬到网上”,开放政府各个工作环节,使每一个工作环节在社会公众的监督下。现代民主政治对权力运作的要求是公共权力具有公开性和透明度。人民以其知情权和言论自由权参与国家政治活动,并监督公共权力的运作,而把二者结合起来的靠的就是公众传媒,靠的就是舆论监督。

总之,“反腐败没有药到病除的良方,需要一点一滴地改造,在社会结构中不断增加透明和制衡两种精神”15。

作者简介:康明月,女,籍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学历:华东政法大学在读博士,专业:法政治学。

注释:

1.梁华平:《网络反腐发展进程及制度建构审视》,《领导科学》2016年1月中。

2.《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3.李传军:《公民参与视角下的网络反腐研究》,《电子政务》2014(1)。

4.陳平其,祁雪春:《法治框架下网络反腐的体系重构》,《长白学刊》2016年第1期总第187期。

5.上海交通大学舆情研究实验室、社会调查中心、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编:“2015舆情蓝皮书”——《中国社会舆情与危机管理报告(2015)》,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

6.陈建:《反腐进程中民众参与的制度建构》,《江西社会科学》2015年第3期。

7.毛蔚兰:《中国网络反腐的历程及各阶段特点探析》,《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9月第34卷第5期。

8.彭文龙,郑智斌:《国家治理能力建设视野下的网络反腐三题》,《理论导刊》2015第6期。

9.邹庆国:《网络反腐: 兴起缘由、价值解读与风险防范》,《理论导刊》2012(4)。

10.黄丽萍:《网络反腐的“围观效应”及其政治生态反思》,《领导科学》2013(2月上)。

11.张虹,房晓梅:《对媒体监督与公民参与反腐模式的几点思考》,《鸡西大学学报》2008年6月第8卷第8期。

12.【美】塞缪尔·亨廷顿著,李盛平等译:《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P22。

13.刘海洋:《我国现代网络反腐机制的建设分析》,《法制与经济》2016年1月(总第418期)。

14.黄满忠 :《毛泽东群众反腐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广西社会科学》2015年第3期(总第237期)。

15.John J.Mearsheimer.The Tragedy of Great Power Politics[M].W. W. Norton & Company,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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