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群众不顾法律和政策,遇事就闹,甚至催生出专业的“闹事团队”……记者在采访中,时常听到基层干部自嘲患了“恐闹症”。然而,也有群众表示,有些“闹”是出于无奈,正规渠道走不通,不闹问题就得不到重视和解决。这个看似死结的难题,折射出当下基层治理的软肋。
陕西一位交警在执法中曾遭遇过五花八门的闹事行为:例行检查中发现有车辆年检过期,按规定要暂扣车辆,车中老人立马下车往地上一躺,高喊“警察打人了”,引来群众围观,造成交通堵塞,民警不得已只能放行;电动车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民警依规认定前者应负全责,电动车车主不满,找来家属堵路闹事,一定要交警“给个说法”……这位交警说,他们没有治安处罚权,处理此类事件必须要派出所配合,为防止出现突发极端事件,常常选择息事宁人。
西北地区一位乡镇干部说,他们镇上有一位妇女,十几年前丈夫出车祸去世。因对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不满,她一直上访反映问题。后来,有关部门纠正了原先的处理结果,依法给予其赔偿。但她仍不断到镇政府闹事,要求政府为其子安排工作。“不得已,我们只能为她儿子安排了一个公益性岗位。”这位乡镇干部坦言,因为上级机关对基层稳定工作有硬性考核,一旦出现越级上访就会被“一票否决”,他们这样做“也属无奈”。
采访中,也有群众反映,有时候闹也是无奈之举。少数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冷作为,漠视群众利益,老百姓通过正常渠道反映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只能用“闹”来引起重视。
贵阳某小区和另一片居民区交界处有一小块空地,一段时间以来,经常有人在空地上打陀螺,挥鞭声特别刺耳,附近居民不堪其扰。正规渠道投诉了3个多月都解决不了问题,几十名小区业主在去年2月和打陀螺者发生了正面冲突,最终经过派出所、居委会等出面协商,噪音扰民问题才得到解决。
受访基层干部坦承,当利益受到侵害时,绝大多数群众还是会首先通过合法渠道反映。但少数干部遇事“一推二拖”,群众只能借助非常手段促进问题解决。
西部一农业大县干部就介绍了这样一个案例:多年前,当地一对姐妹发生纠纷,姐姐家的果树被妹妹砍掉,事发后妹妹跑到外省失去联系。姐姐到县法院起诉,但因年代久远,调查取证较难,且担心难以执行影响考核,法院一直拖着不予立案。此后,这位姐姐就经常到政府闹事。为安抚其情绪,镇政府逢年过节就为她赠送一些慰问品,但此举显然“治标不治本”。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不闹没人理睬,不闹石沉大海;闹就有领导重视,闹就有额外收益”的社会治理困局亟需破解。
(摘自《半月谈》2018年第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