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菁 胡锦武 陈毓珊
近期,山西、北京、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季缃绮涉嫌受贿、贪污案,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刘强涉嫌受贿、破坏选举案,江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李贻煌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值得注意的是,三人均为国企出身,从公布的案件看,三人做高管时“靠企吃企”大搞利益输送,此后任高官时“运筹帷幄”热衷权力寻租,其共性特点引人深思。记者对一些公开通报的案件梳理调查发现,少数国企高管在自身的“老板心态”“交易心态”“同僚心态”等催化下,私欲放纵,逐渐走上贪腐之路。
“老板心态”:
把国企当私企滥权谋私
观察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一些典型案例可以发现,部分落马官员在国企担任高管期间独断专行,无视规则,滥权谋私,把企业当成“自留地”,搞“一言堂”“家长制”,往往给企业造成巨额损失。
例如,河南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2004年至2011年间,身为国有公司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滥用职权,在国有企业增资扩股中,擅自决定不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在股权收购中,擅自决定收购项目、收购价格,造成国有企业损失2.24亿余元,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在2005年5月至2007年11月担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兼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违规擅自决定并直接指挥子公司太钢进出口(香港)有限公司在境外进行大量期货交易,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折合人民币9亿多元。
江西一名落马官员在忏悔录中说:“在我眼里,企业就像是我个人的,就是自家钱袋子,吃点、喝点、拿点算什么呢?大到上百万元的高尔夫球卡、成箱成箱的茅台,小到买眼镜、卫生纸、洗发水,全由企业支付。”
“同僚心态”:热衷“圈子文化”
一名官员落马后交代称,他当高管处理对上关系时,输送利益、巴结讨好,以此换取支持关照;处理对下关系时,谁支持他、听招呼、“孝敬”财物,他就关照谁、给谁机会,在企业形成了一个以他为中心的利益圈子。由于他在国企担任领导职务期间拉“同僚”、结团伙,信奉“圈子文化”,对所谓“亲信”坚持带病提拔,导致企业形成塌方式腐败。
对“小圈子”“小团体”文化曲意逢迎在国企并非个例。在一些出现腐败问题的企业中,往往对“圈子文化”现象监督不严、抵制不力,参与“协会圈”“娱乐圈”“牌友圈”“老乡圈”的不在个别;有的干部甚至积极主动“服务”于这个“圈子”,张罗活动、安排饭局,维护“小圈子”内的“一团和气”。
一名国企中层干部说,该国企曾出现过腐败窝案,自己也曾经有过一种甘当“小兄弟”的心态,主动套近乎、讨好逢迎“小圈子”。“因为担心被‘边缘化。”他说。
“交易心态”:将“官场”变“商场”
个别“由商入仕”的干部甘于被“围猎”,收受礼品、礼金,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牟私利,大搞权色、钱色交易,把商人、商场的交换原则带到党政机关。
据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安徽省政府原副省长陈树隆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长期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进行经商盈利活动,大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将商品交换原则带入党内政治生活,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严重破坏政治生态。
一名落马官员也在忏悔录中坦言,商品交换原则已经渗透到他的心灵深处,在处理关系时,骨子里忍不住搞权钱、权权交易,说到底都是利益交换。
江西一名曾在开发区担任“一把手”的落马厅级干部也因没能去掉“商品交换习气”而最终落马。他向办案人员交代:上世纪90年代下海经商,自己对赚钱有了浓厚的兴趣,回到机关上班后,也长期在做生意,热衷于炒房、投资。在“生意经”的驱动下,这名官员在2016年9月主政开发区后开始肆无忌惮贪污腐化。“原来不敢要的、不想要的都开始要了,原来不好意思收的、不敢收的都开始收了。”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