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鲖阳考论

2018-06-16 15:09常泽宇
寻根 2018年2期
关键词:后汉书

常泽宇

汉代鲖阳故城位于今安徽省临泉县城镇,其文化内涵丰富且保存状况理想,是研究皖西北地区汉代城邑遗址的难得标本。本文结合目前掌握的有关文献及考古资料,拟对两汉鲖阳县(侯国)的地理分布、职官设置及兴废变迁等问题做出初步考论。

传世文献中所载的鲖阳地望

《汉书·地理志》在记述豫州汝南郡领县时云“鲖阳”,应劭注曰:“在水之鲖阳也。”《后汉书·郡国志二》:“鲖阳,侯国。”《皇览》曰:“县有葛陂乡,城东北有楚武王冢,民谓之楚王岑。”据《水经注疏》卷二十一载,水(即今洪河)流出今河南平舆县以北的射桥之后,“东南左迤為葛陂,陂方数十里,水物含灵,多所苞育。陂水东出为水,俗谓之三丈陂,亦曰三严水,水迳鲖阳县故城南”。

考证汉代鲖阳县地理,应梳理出相关水系的流经区域。首先,应明确葛陂的地理位置。通过上文所引可知:葛陂在平舆故城东南部,水以西。清乾隆《新蔡县志》卷一《地理志·七》载:“葛陂水,在县(新蔡县)北七十里。”今人马家敏先生曾在《临泉历史沿革考述》一文中指出,所谓新蔡县北七十里,“也就是今城镇西南的大片洼地,当地群众称为西南坡”。

1985年河南省新蔡县文物保管所的调查资料显示,葛陵故城位于今新蔡县葛陵村周围,是一处始建于东周,两汉时期仍在使用的城址。东北城墙以外是一处战国至汉代早期的墓葬群,其向北及向东地势均比较低洼,当与文献中记载的葛陂有关。1994年,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主持了对葛陵故城东北城外岗地的墓葬群的发掘工作,发掘表明这是战国时期的一处楚人墓地,其中M1001墓主人为楚国封君——平夜君成(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新蔡葛陵楚墓》,大象出版社,2003年),似与文献中所言“城东北有楚武王冢”相印证。

葛陂水往东的水系被称为水,又称“三丈陂”或“三严水”。清道光《阜鲖阳县志》卷二《舆地二·水》有云:“三丈陂,在项城汝鲖阳新蔡县境,唯东北与(阜鲖阳)县境接。”“三严水”再往东,流经“鲖阳县故城南”。道光《阜鲖阳县志》卷首《舆图二》中亦标识出了三丈陂的范围,其“东北与(阜鲖阳)县境接”处,即位于清阜鲖阳县鲖阳城的西南部。

道光《阜鲖阳县志》卷二《舆地二·古迹》载:“鲖阳城,县西二百十里。旧志称光武帝封阴庆为侯,国故邮亭,庆府第也。”清末,阜鲖阳县西二百一十里处为鲖阳城所在,因历来沿袭古鲖阳之名,县志纂修者自然笔不赘言。

从考古发现看两汉鲖阳城址

20世纪80年代,考古工作者在临泉县城镇北街的东村发现了一处战国到隋唐时期的古城址。该城“为长方形高台地,有护城河一周,南北长约580米,东西宽约430米,面积约24万平方米。文化层约两米”(临泉县文广新旅局:《临泉文物》,2013年),“古城址南3公里有东汉鲖阳侯阴庆墓,墓葬封土略高于平地”(周心田、杨立新等:《安徽省文物志·补编》,1996年)。对比同时期的中原地区的县城规模,如河南新乡的共城城址,为汉代共县县治,实测面积达1.56平方公里(崔墨林:《共城考察》,《中原文物》1983年特刊)。而正鲖阳县的汉安成故城,总面积仅有0.4平方公里(许齐平:《汉安成故城考》,《中原文物》2007年3月)。淮北地区的,如临泉县的寝县城址(面积为0.5平方公里)、界首的新鲖阳城址(面积为0.12平方公里)、怀远的向县城址(面积为0.14平方公里),对比以上数据,我们可以发现,东村古城址的遗址面积仅为0.24平方公里,规模并不是很大。就整个安徽来看,汉代郡县城市一般规模都不大,很多县城的遗址面积还不足0.5平方公里,故张宏明等学者认为“这些汉代新建的县城,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古代城市”,当属“营建于战国之前,春秋晚期至战国晚期纳入楚国版图,后沦为一般县邑采地”的第三类小型城址(张南、张宏明:《安徽汉代城市功能初探》,《安徽史学》1991年第4期)。

据资料表明,东村古城址,文化层以战国和汉代早期为主,而且相当丰厚。城址内曾出土了众多文物,尤以汉代文物蔚为大宗。现结合当地文物普查所得与馆藏情况简介如下,砖瓦类有:绳纹筒瓦、楔形子母砖、弧形子母砖、回纹长方形砖、菱格纹铺地方砖等。铜器类有:兽首衔环铜樽、铜质子母印、博局纹铜镜、虎纹铜镜等。此外,汉代“日利大富”铭石磨亦颇具特色,两汉货币如五铢钱、货泉的出土数量更是可观。

另外,经笔者实地勘察发现,城址的南城墙外有护城河遗迹,由于历史上的河道变迁,水故道今已接近断流状态,经过最近几十年的水利工程建设,部分河段已改造为临河。(临泉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临泉县志》,黄山书社,1994年)但不难发现,史籍中所言的“水”很可能就是南城墙的这段护城河,所谓“水之鲖阳”即是水北岸的今城镇东村方位。

综上所述,东村古城址无论从城市选址、构筑、形状,还是从出土遗物等方面分析,应为汉代一般县邑。所以,两汉时期的鲖阳县(侯国)城址,其位置应在今临泉县城镇北部的东村内。

封泥史料所见的汉代鲖阳职官

2004年前后,河南省平舆县射桥乡的古城村出土了大量秦汉时期封泥,它们涵盖了史书所载的汝南郡各县(侯国)名,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重要的封泥发现之一。目前,学术界对于这批封泥中所反映的秦汉官制等问题,已有较为成熟的研究成果。其中,笔者注意到,出土封泥所见的两汉鲖阳县(侯国)史料,不仅为窥视汉代鲖阳县(侯国)建置变迁的历史面貌提供了难得的切入点,更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两汉时期地方两级行政机构文书往来的历史事实。现辑录如下,并略作考释。

《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令,秩千石至六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结合封泥印文可以推知:鲖阳县为拥有人口万户以上的大县,鲖阳令为一县之最高长官。其下设县丞、县尉等属官,鲖阳县丞主管文书、仓库与监狱,由中央任命。

《后汉书·阴识传》载,东汉永平元年(58年),明帝下诏“其以汝南之鲖阳封(阴)兴子庆为鲖阳侯”。《后汉书·百官志》:“列侯,所食县为侯国……功大者食县……得臣其所食吏民……每国置相一人,其秩各如本县。”本注曰:“主治民,如令、长,不臣也。但纳租于侯,以户数为限。其家臣,置家丞、庶子各一人。”本注曰:“主侍侯,使理家事……中兴以来,食邑千户以上置家丞、庶子各一人。”由上,鲖阳侯属居于列侯之中“功大者”的县侯,以西汉旧有之鲖阳县为侯国。《后汉书·吴传》载,吴凤之子吴冯为“鲖阳侯相,皆有名于世”。结合现有封泥可知,由中央任命鲖阳侯相一名,为侯国最高行政长官,主管民政要务,其品秩,与县令、县长相当,即所谓“侯国之相,秩次亦如之”。但行政官员并“不臣”于阴庆,只是“以户数为限”向阴庆定期上缴境内税租,以作为其收入的一部分。

此外,尚置鲖阳国丞一员。“国丞”之设,史书鲜见提及,唯《东观汉记·百官表》有云:“(诸秩)四百石者,其丞、尉秩二百石,县国丞、尉亦如之。”(汉刘珍等撰、吴树平校注:《东观汉记校注》,中华书局,2008年)由此推测,国丞和县丞的职责应大致相当。

“国左尉”封泥传为河南省平舆县出土。“国”即指鲖阳侯国。“左尉”,应劭《汉官》曰:“大县丞左右尉,所谓命卿三人。小县一尉一丞,命卿二人。”国尉之置亦与县尉相当。鲖阳在西汉为大县,进入东汉,鲖阳侯国亦有左尉、右尉之设(详见拙作:《东汉“国左尉”封泥考略》,《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11月12日)。

汉代,“邑”的名词使用是有特指范围与明文规定的,《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载:“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曰邑。”《后汉书·百官志》中提到“公主所食汤沐曰(国)邑”。汉桓帝时,划汝南郡的鲖阳安县作为食邑,改旧鲖阳安官制名称,此举在出土的“鲖阳安邑令”“鲖阳安邑丞”封泥中亦得到了体现。笔者在检索《新出汝南郡秦汉封泥集》所载的两百多类封泥印文后发现,“地名+邑令”式唯存鲖阳安、鲖阳两例。笔者揣测,在侯国国除复为汉县后的一段时间内,鲖阳县或曾一度为“公主所食汤沐”,“鲖阳邑令”当为其时最高行政长官。然而,关于此番建置更替,为史书失载。

阴氏家族与故城兴废

前文所述,依制,侯国官员与鲖阳侯并无臣属关系,“只有封爵之名,而无裂土之实”(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鲖阳侯不会也不被允许插手侯国政事,作为鲖阳侯的阴庆属于列侯中的外戚恩泽侯类,其父阴兴为汉光武帝皇后阴丽华同母弟,所以汉明帝在册封阴庆及其诸弟的诏书中也说道:“当以军功显受封爵,又诸舅比例,应蒙恩泽……贤者子孙,宜加优异。”作为阴氏家族的重要成员,阴庆以崇高的品行受到明帝的赞赏与嘉奖,分封之时,阴庆将田宅财物让与幼弟。《后汉书·阴识传》记“帝以庆义让,擢为黄门侍郎”,也就是说,阴庆在享受分封裂土荣誉的同时,还作为黄门侍郎进入中央,得到重用。

阴氏一族在东汉初年具有较大的权势,比如鲖阳侯阴庆的叔叔阴识(被封原鹿侯),本传云“帝每巡郡国,识常留镇守京师,委以禁兵”,足见光武帝对其的高度信任。由此也可推知,如阴庆、阴识之类的列侯,很大部分时间是在中央供职,封地应该作为其家族聚居地与死后埋葬处。清人万斯同《东汉外戚侯表》载:“鲖阳侯,始封阴兴,后弟,仕至卫尉,初封关内侯,卒后追封,谥翼。”(宋熊方等撰、刘祜仁点校:《后汉书三国志补表三十种》,中华书局,1984年)阴兴世称 “鲖阳翼侯”,阴兴之子阴庆实际上是第一代鲖阳侯。

阴庆为第一代鲖阳侯,传子阴琴,经阴万全、阴桂之后,阴氏家族与鲖阳的记载遂不见于史籍。那么,鲖阳侯国因何故国除而复为县呢?根据两汉书所记,兹做如下两点推断:

1.子孙不续,后继无人。秦铁柱先生在《两汉列侯问题研究》一文中认为:“大量的侯国因无后而国除的情况并非偶然,这是郡中豪族之间固定化、封闭化的通婚网络所导致的,因此,后代列侯家族健康状态不佳,夭折率特别高。”现就阴氏家族来看,鲖阳侯阴庆之叔父,前文提到的原鹿侯阴识,在阴识死后,其子阴躬嗣位,阴躬死后,由阴璜承袭。永初七年(113年),为奴所杀,因无子而国绝。鲖阳侯与原鹿侯同属南鲖阳阴氏,他们的世系传承都列于《后汉书·阴识传》之中。既然对原鹿侯阴识一支国除缘由作出了明确解释,史家自然不会为省片言而对鲖阳侯阴庆一支不作交待,或许此事另有隐情。

2.招祸及身,坐事而废。此类现象亦不在少数,如据《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所记,汉明帝时的楚王刘英谋反案,因此事“自京师亲戚诸侯……坐死徙者以千数”。笔者认为:鲖阳之国除或与发生在和帝时期的巫蛊之变有关。《后汉书·皇后纪第十上》云,和帝时,皇后阴后(阴纲之女)与邓绥(邓训女)争宠,“阴后见后德称日盛,不知所为,遂造祝诅,欲以为害”。后东窗事发,和帝一怒之下,于永元十四年(102年)“以巫蛊事废”,阴后被“迁于桐宫,以忧死”。由此,阴氏一族所株连甚众:阴纲自杀,阴后之弟阴秩、阴敞以及后外祖母邓朱家属因参与此事获罪,“徙日南比景县,宗亲外内昆弟皆免官还田里”。鲖阳侯阴庆与原鹿侯阴躬为堂兄弟,阴后之父阴纲乃阴躬之弟,也就是说,阴庆一支与阴纲一支同属于阴识一系,亦为堂兄弟关系,自然是一榮俱荣,一损俱损。所以,鲖阳侯阴庆这支在此次巫蛊之祸中难以幸免,国除被废,“免官还田”,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在复杂纷乱的历代行政区划变迁中,鲖阳县兴废无常。隋开皇以后,鲖阳正式告别了县一级行政区划,而作为皖西北通往豫鄂交通要塞之一延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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