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为何种“松柏”“梧桐”

2018-06-16 15:09谢政伟
寻根 2018年2期
关键词:焦仲卿松柏梧桐

谢政伟

《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文尾部分有这样的话语:“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傍。东西植松柏,左右种梧桐。”其中后两句当属互文见义,意思是说在焦仲卿、刘兰芝合墓的周围种植着松柏、梧桐等树木。如今只要我们到公墓、烈士陵园等处,就不难发现其中绿树成荫,尤以松柏为甚。至于墓地为何要种植松柏、梧桐等树,一些读者或许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里有必要进行一些补充说明。

要解答这一问题,首先还得从我国古代的一些丧葬习俗说起。远古时期的人对死者尸体的处理方式相对简单,或用柴草把尸体包裹起来,扔到荒野之中;或把尸体扔到沟壑之中,而不加掩埋。古代文献有所记载,例如《周易·系辞下》:“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孟子·滕文公上》:“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孟子·梁惠王下》:“凶年饥岁,君之民老弱转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几千人矣。”这些做法都反映出远古时期曾存在所谓弃尸的习俗。

但弃尸的做法毕竟不妥。王贵元《汉字与文化》就指出:尸体扔到荒野草丛中,让鸟兽任意撕咬,这种现象不久就得到改善,改善的主要原因是灵魂观念的产生……既然人死而灵魂仍活着,那么亲属也不忍心让其尸体遭禽兽咬损。自从有了灵魂观念,人们开始善待死者,于是就在地上挖坑,把死者尸体放入后将土坑填平。将死者入坑填平既能避免鸟兽任意撕咬,使死者入土为安,同时也多少包含生者希望得到死者庇荫的想法。这个土坑就是先秦时期所说的“墓”。

但“墓”与“坟”在先秦时毕竟有所不同,古代文献多有说明。《礼记·檀弓上》:“古者墓而不坟。”郑玄注:“墓,谓兆域,今之封茔也。古,谓殷时也。土之高者曰坟。”《说文·土部》:“坟,墓也。”段玉裁注:“此浑言之也。析言之则墓为平处,坟为高处。”扬雄《方言》:“凡葬而无坟,谓之墓。”张揖《广雅·释邱》:“坟、墓、封,冢也。”王念孙《广雅疏证》曰:“盖自秦以前,皆谓葬而无坟者为墓,汉则坟墓通称。”

有了“墓”,死者尸体不必抛于荒野或沟壑,任由禽兽撕咬,但古人在为先人祭祀时又会遇到一个很实际的问题。《礼记·檀弓上》记载了孔子在合葬父母后的担忧:“孔子既得合葬于防,曰:‘吾闻之,古也墓而不坟。今丘也,东西南北人也,不可以弗识也。”正如钟敬文主编的《中国民俗史》中所言:“上古时代葬俗,墓而不坟,不在墓上起坟。这是适应族墓需要的做法,人们在固定族内生活,生于斯,长于斯,世代相传,对于先人的葬地十分清楚,所以不怎么需要在墓地堆坟作为标识。春秋时期,人们逐渐走出了氏族宗族的樊篱,活动区域增大,非必在父母之邦居住,为了记住先人墓葬之处,堆坟成为一种社会需要。”可见“坟”的产生,主要是为了便于识别“墓”。

对于《周易·系辞下》“不树”,孔颖达疏曰:“不种树以标其处,是不树也。”《吕思勉读史札记》也明确指出:“上古之不封不树,非徒制度之简陋,亦以葬地距所居本近,不待识别也;不然,封树不甚劳人,岂古之人所不能为哉?”可见在墓地周围种植树木的初衷与封土起坟一样,也是为了“标其处”,便于识别。班固《白虎通·崩薨》曰:“封、树者,所以为识。”《淮南子·齐俗训》:“殷人之礼,其社用石,祀门,葬树松……周人之礼,其社用栗,祀灶,葬树柏……”《文选》李善注引仲长统《昌言》亦曰:“古之葬者,松柏梧桐以识坟也。”这应该是古人在墓地种植松柏、梧桐等树木的最初目的。

其次,松柏四季常青,梧桐根深叶茂,人们在墓地种植松柏、梧桐等树显然寄予了对死者永垂不朽、灵魂永生的美好祈望。英国民俗学家弗雷泽在其《金枝》中说道:“中国自上古以来便流传一种习俗,在坟地植树以安死者的灵魂,免其遗体腐烂,因松柏四季常青,千年不朽,所以四周多种松柏。坟地树木的荣枯,反映着死者魂魄的安否。”李莉在《中国传统松柏文化》中也指出:“因为相信墓地是死者灵魂的栖息地,所以中国自汉代以来就流传着一种风俗,在民间土葬时,要在坟地上种植树木以安慰死者的灵魂,或插上一树枝,称为‘引魂幡,因为相信树是有生命的,人们认为这样可以引魂上天。”《艺文类聚》卷八十八引《晋书》:“山濤遭母丧,归乡里。涛虽年老,居丧过礼,手植松柏。”《魏书·甄琛传》:“琛于茔兆之内,手种松柏。”《北齐书·樊逊传》:“而衡性至孝,丧父,负土成坟,植柏方数十亩,朝夕号慕。”这应该是墓地种植松柏等树的又一重要目的。当然,就《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而言,诗人借松柏、梧桐的“枝枝相覆盖,叶叶相交通”象征了焦、刘二人的爱情枝繁叶茂、万古长青,赞美了他们对待爱情的至死不渝。

此外,《搜神记》卷八记载:“秦穆公时,陈仓人掘地得物,若羊非羊,若猪非猪。牵以献穆公,道逢二童子。童子曰:‘此名为媪。常在地食死人脑。若欲杀之,以柏插其首。”《太平御览》卷九四五引《风俗通义》亦云:“魍象好食亡者肝脑,人家不能常令相立于墓侧以禁御之,而魍象畏虎与柏,故墓前立虎与柏。”据此说来,则种植柏树多少还有些除恶辟邪的作用,这或许是人们在墓地种植松柏等树木的又一个原因。

基于此,损毁墓地松柏等树历来被视为不敬之举。例如《三国志·魏志·曹真传》裴注引《世语》曰:“今作宫室,斩伐生民墓上松柏,毁坏碑兽石柱,辜及亡人,伤孝子心,不可以为后世之法则。”又如《后汉书·李充传》:“充后遭母丧,行服墓次,人有盗其墓树者,充手自杀之。”《艺文类聚》卷八十八引《晋书》:“庾蹇,字升褒。或有斩其父墓柏者,莫知其谁。乃召邻人,于墓自责,叩头涕泣,谢祖祢。自后人莫之犯。”弄清了墓地种树的多重用意,李充、庾蹇之举自然也就不难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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