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斌 郑甘甜 单铁成
【摘 要】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民族地区作为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要表现,有机会在新形势下借助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的力量实现加速发展。本文着眼于“不平衡不充分”在民族地区的主要表现,分析其长期存在的根本原因、直接原因以及客观原因。倡导在厘清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优势与难点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探索资源的价值实现与溢价机制,将潜在的后发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发展。
【关键词】民族发展;社会主要矛盾;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资源
【作 者】李忠斌,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郑甘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15级博士研究生;单铁成,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武汉,430074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8)02-0008-008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这一论断是在总结我国发展成就的基础上,面对未来发展蓝图必须解决的重大矛盾而提出来的,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现了高速增长,告别了短缺经济时代,综合国力得以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正在迈入全面小康,引领国际经济的能力日益凸显。可以说,中国的崛起不仅仅是实现了经济总量的超越,更是在社会、文化、法制、民生等方面获得了全方位的发展,中国经验正在变成世界共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充分地认识到,我们的发展也不是尽善尽美的,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因素仍然存在。因而,认清我们所面临的矛盾和困难,下更大的决心和实施更有效率的改革去解决,是实现中国经济再发展的重中之重。
几十年的不懈努力,换来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群众的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个人可支配收入较快增长。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应的就是,人们在实现温饱生活后对更高发展需求的向往,即实现更有质量、更加全面、更有尊严的生活,由此对我们未来的发展战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达到二者在目标上的契合,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就摆在了我们面前。解决好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既是我们发展战略的聚焦,亦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彰显,更是中国未来再发展的基础。民族地区及欠发达地区作为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要体现,有机会在下一阶段的中国特色社會主义探索中实现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在政策倾斜与自主强化的合力下完成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从根本上缓解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矛盾。[1 ]我们可以预见,未来支撑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区域在西部及广大的民族地区,若以东中西划分,西部及民族地区必将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第三级”。那么,“不平衡不充分”在民族地区的主要表现是什么,民族地区缘何长期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经济现象,又该如何利用民族地区的禀赋优势打破这一困局?深刻反思以上问题,是解构与重塑我国“不均衡不充分”局面,加快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理论前提。
一、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的历史背景与经济战略重心转移
正确判断社会主要矛盾要将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辩证统一。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础上审时度势,对不同时期的社会主要矛盾做出了科学判断,近70年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大致经历了六次演变:
一是新中国成立至土地改革完成期间,“人民大众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国民党残余势力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这是基于稳定新生政权与维护革命成果的需求;二是土地改革完成后至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前,“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成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这是在社会主义改造的大背景下提出的时代需求;三是1956年党的八大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后,“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之间的矛盾,成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极富创造性的一次实践;四是1962年召开的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因历史原因导致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为主要矛盾”的错误判断;五是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将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总结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在此后的30多年里,此论断成为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制定一系列政策规划的出发点,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经济成就;六是2017年党的十九大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做出的全新判断,“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表述是对我国现实社会变化的理论概括,标志着我国在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上将更专注于深层次、多样态、精准化的均衡发展。
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有其客观必然性:首先,改革开放以来的可喜成就已将我国推上了新的历史起点,基本摆脱了“落后”的标签。以人均GDP与世界经济总量占比这两个经济指标质的飞跃为标志,据统计2016年我国人均GDP为8865.9美元,从世界排名倒数上升至第69位;2016年我国世界经济总量占比从1%上升至11%,一跃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其次,“物质文化”已不能全面反映新时期人们对生活的多层次需求。马斯洛需求理论认为人的需求有层次之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需求已由简单的、低层次的“物质文化需求”升华为全方位、多层次的“美好生活需求”,更和谐的社会环境、更优质的教育资源、更宜居的居住环境、更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渐成为人们的新需求;再次,改革开放的非均衡发展战略为处于经济发展初期的中国创造了有效的增长极效应,城镇地区、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在近40年的演进中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因而,不平衡不充分的经济现象上升为我国经济社会的主要矛盾,亟待梯度转移发展的侧重点;最后,“社会生产”概念被“发展”理念所替代,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社会生产”之所以作为社会主要矛盾在十一届六中全会被提出,是为了契合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社会生产力水平不高的困境,急需倾全国之力发展经济。显然,在“社会生产”显著提升的今天,该如何谋求全面的“发展”,如何实现有质量、高效率的“发展”,才是社会经济主要矛盾的表现。
社会主要矛盾的转移决定了未来我国经济战略重心的导向。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当前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区域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因此,未来我国的战略重点一方面在农村、农业、农民,在进一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另一方面在城乡关系的处理上,从要素单向流动的城镇化,到兼顾式的城乡统筹发展,再到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接力探索。其中,我国的民族地区由于自然、历史、基础设施以及区域条件等综合因素的局限性,人均GDP、人均收入水平、人均储蓄水平、人均工业总产值远滞后于全国平均水平,成为集农村问题与贫困问题于一体的典型区域。可以说,民族地区将是我国新时期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重点与难点区域。
二、“不平衡不充分”在民族地区的主要表现
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总体而言,没有从根本上扭转其“欠发达”的面貌。民族地區的“不平衡不充分”体现在诸多方面,比较显著且长期存在的表现有以下三点:
(一)区域发展落差与民族地区内部发展的不平衡
一方面,在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下,东部地区依靠政策与区位比较优势获得了快速增长的机遇。根据循环累积因果论,东部地区对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的强烈需求促进了收入水平的提升,劳动力与资本相继涌入,进而引致了一系列新的需求,因此,在循环累积因果的作用下,东部地区进入经济增长的快速通道。东部地区生产要素在快速流入的同时,初始生产要素原本就比较薄弱的民族地区及欠发达地区,逐渐丧失了原始资本积累,消费与需求进一步萎缩,与东部地区间的经济鸿沟越来越明显,形成了我国“不平衡”矛盾的主要方面,即区域发展的不平衡; [2 ]另一方面,由于自然环境与历史上城镇格局的限制,民族地区城镇数量稀少、密度低、分布不均。2015年,民族八省区1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仅17个,50-100万人口的大城市仅10个, [3 ]集中财政力量建设的少数大城市辐射半径小,带动能力弱,形成了民族地区内部“若干大城市快速发展”与“绝大多数乡村长期滞后”的不平衡发展格局。
(二)民族地区产业发展的不充分。
产业是经济发展的根基与依托,而受“民族性”影响,少数民族的社会组织形态多以血缘关系为中心的差序格局呈现,本族的文化、习俗、经验作为被历史反复验证过的规则,被少数民族社区认同并传承,其经济社会在一定程度上仍从属于自然经济时代的经济关系,缺失自发形成现代产业的需求,以及培育市场经济关系的环境与基础要素。在推动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民族地区的产业选择多听从行政指挥,产业体系扁平,以“移植型”或“嫁接型”工业、同质化的旅游产业、特色产业为主,产业发展不充分,区域带动能力有限。首先,央企主导的“移植型”或“嫁接型”工业,主要目的在于承接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与民族地区的经济基础与生产要素存在明显的二元结构,产业的溢出效应有限;其次,民族地区观光式的旅游产业极易陷入低水平的同质化竞争。从单一线路的观光式旅游转变为全域旅游是旅游产业的未来趋势。在这一转变过程中,民族地区的旅游产业仍有诸多难点需要解决,例如民族文化的挖掘及其经济价值的转换路径,旅游产品的体验式开发及其全景化设计,旅游线路的覆盖及其空间优化等等。
(三)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不充分
传统的社会进化论认为,从农业社会步入工业社会,从自然经济走向市场经济,是人类社会从低级向高级的演化。所以,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是相对落后的,民族地区也因此被贴上“欠发达”的标签。但需要注意的是,民族地区有其发展的特殊性,有其独特的社会结构与不可替代的文化资源、生态资源。由于此类优势资源难以直接转化为经济价值,因而被传统的经济发展要素边缘化,或是处于被豢养的状态,将保护作为此类优势资源的第一要义,缺乏将文化资源、自然资源转化为具有增值潜力的文化资本、生态资本的有效机制。与此同时,民族地区的教育、医疗、就业、培训、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基础公共服务发展不充分,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需求,抑制了人力资本积累。从根本上来看,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需要依靠文化资本、生态资本以及人力资本的合力,然而,这三类资本在民族地区仍然十分薄弱,既缺少切实可行的优势资源经济价值转化机制,也缺少一系列紧密的社会公共服务网络提升人力资本,导致民族地区启动循环累积因果的动力不足。
三、民族地区长期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原因分析
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长期滞后于全国平均水平,是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表现,究其原因,笔者将其分为以下三点:
(一)根本原因:民族文化的“显意识”对市场经济关系的抵抗
从某种意义来说,人的经济行为是其所属文化对物质世界的“显意识”反映。尤其在民族地区,文化通常作为一种隐性的主观精神变量,通过人的经济行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资本、技术、劳动等传统生产要素的作用效果,最终影响了同一文化区域的经济绩效。由于不同民族的文化心理各不相同,所以即便采取相同的政策路线,对于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而言,也会在增长绩效与增长路径上产生明显的偏差,这在一定程度上归结于文化的多方向、多维度属性。例如,对于具有重商主义的地区而言,文化是驱动力,正向促进了经济方针与政策路线的实施效果。但对于民族地区而言,文化是族群为了与生存环境相适应而总结出的一套准则,当外来的“先进”经济关系试图切断并淘汰这一“落后”准则时,文化的“显意识”为了维护族群与生存环境长期以来的“意义”,会对政策行为产生反向的抵抗力,从而折叠了部分经济方针与政策路线的实施效果。因此,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长期以来的发展不充分,与民族文化的“显意识”对市场经济关系的抵抗有着较高的相关性。
(二)直接原因:财政支持与自我建设能力的不足
不少学者认为,加大财政支持与人力资本投入是解决民族地区发展不充分的两条关键路径,但现实则较为严峻,民族地区不仅人力资本存量不足、自我发展能力弱,而且财政投入的资金缺口巨大。以民族地区的城镇化建设为例,若以50%作为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则芷江、新晃、凤凰、花垣、龙山地方财政投入的资金缺口预计将达到65、100、50、100、58.6亿元之巨。[3 ]现行的市场机制取代了计划经济时代统一、均衡、无偿的资本输入方式,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资本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流入到经济效益高的地区和产业,国家对民族地区的政策倾斜仅能从税收减免、利率优惠、转移支付等手段入手,扶持力度有限,无法满足民族地区跳出贫困陷阱的最低资本投入量。
(三)客观原因:历史与区位条件的限制
由于历史与区位条件的影响,我国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先天不足。从历史的发展脉络来看,绝大多数民族地区一直处于落后状态,新中国成立前,部分民族地区仍处于奴隶制社会甚至原始社会的末期,社会制度上远落后于非民族地区,在直接跨入社会主义后,诸多社会发育上的短板制约了民族地区的发展,例如人力资本的不足、科技与创新水平的滞后以及其他社会事业的长期落后;从区位条件来看,我国民族地区主要集中于山区以及边疆地区,交通闭塞且生态环境脆弱,例如西南地区的熔岩地貌、新疆的干旱沙漠地貌、青海的高原地貌。且呈“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特点,几乎没一个县或市是由单一民族构成,社区的文化、宗教成分复杂,增加了走出贫困陷阱的难度。
四、民族地区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优势和难点
民族地区有其自身发展的特殊性,经济的滞后与资源的丰裕并存。因此,最大限度地发挥民族地区资源优势、政策优势与后发优势,集中力量突破难点,是民族地区解决“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有效路径。
(一)民族地区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优势
1. 文化资源优势
我国民族众多,异质性文化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民族文化总量丰富。我国55个少数民族,每个少数民族的文化都具有异质性特征,甚至不同区域的同一民族,也会由于历史沉淀与生存环境的差异,在文化上体现出一定的特殊性;二是民族文化种类繁多。既有以物质形态呈现的显在文化,例如特色民居、民族服饰、生产工具,也有以非物质形态呈现的隐性文化,例如民族的审美观、价值观、伦理观,也有本不具备具体形态,但能以人为中介展现出的弱隐性文化,例如民族歌舞、特色饮食、民族手工艺品等;三是民族文化开发形式的多样性。文化产业是民族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本的物质载体,文化产业有包容性、多业态的产业特征,具有多种实现形态,包括民族文化旅游、民族文化艺术创造、民族音乐歌舞创作等创新形式。自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动力”以来,文化产业日益繁荣,成为了解决就业、扩大内需、调整结构的重要产业,也为弥补民族地区产业发展的不充分提供了契机。
2. 自然资源优势
民族地区自然资源优渥,是我国重要的资源富集区、生态屏障区以及水系源头区。其中,森林资源蓄积量占全国总量的47%,水力资源蕴藏量占全国总量的66%,草原面积占全国总量的75%,我国绝大多数的矿藏资源也主要集中于民族地区。[4 ]1-3然而,民族地区理论统计上的资源优势尚未完全转化为经济优势,在开发与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不少民族地区的政策执行者对发挥自然资源优势的认识,还停留在拼资源、拼能耗换GDP的基础上,严重威胁民族地区自然资源的可持续性。因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民族地区的贫困是“富饶的贫困”,民族地区的发展不充分是“沉睡资本”盘活方式的不充分,如何优化资源经济的发展方式,探索自然资源的资本化运作模式,是解决民族地区不平衡不充分的重要方面。
3. 政策优势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地区面积大,人口呈逐年上升的趋势,155个民族自治县占據了国土总面积的64%,13亿的总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已达到1亿多人。[4 ]1-3但同时,民族地区也是我国扶贫攻坚的重点区域,有着贫困面积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总体特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民族地区先后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连贯的扶持政策,大致分为以下五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1985年,为了改变计划经济时代民族地区农牧业经营体制缺乏活力的现状,我国政府制定了相关的经济激励机制带动民族地区减贫;第二阶段,1986-1993年,主要利用项目开发与优惠政策推进民族地区的减贫,包括以工代赈项目、温饱工程项目、农区扶贫专项贴息贷款项目,以及税收优惠、信贷优惠、经济开发优惠等相关的经济扶持政策;第三阶段,1994-2000年,在民族地区开展的八七扶贫攻坚,民族地区贫困率由1995年的15.6%降至1999年的8.7%;第四阶段,2001-2011年,对民族地区的政策扶持进入到重点扶持特困民族地区的阶段,极大地改变了民族地区贫困落后的面貌。但与非民族地区,尤其是与东部发达地区的横向对比,民族地区仍存在明显的不平衡不充分;第五阶段,2012年至今,民族地区步入脱贫攻坚的决胜阶段,中央财政对民族地区的扶贫资金投入大幅提升,占全国总投入水平的42.7%,平均每个村的投入达到230万元。[4 ]1-5与此同时,对民族地区的扶持政策也更加贴近于国家宏观经济的总体趋势,更加注重政策的外部扶持与民族地区自主发展能力的结合。除此之外,近年来开展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规划、“十三五”民族地区与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以及国家级顶层战略“一路一带”,都为民族地区的充分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4. 后发优势
后发优势是后进地区独有的一种势能优势,主要体现在发达国家或地区与后进国家或地区并存的前提下,后进国家或地区通过吸取前者的经验、教训以及其他方面的先进要素,在经济效率上实现赶超。在以往的非均衡发展战略下,发达的东部地区与相对滞后的民族地区并存,民族地区的后发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发展理念的后发优势。东部地区在发展理念上为民族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例如盲目追求经济增长导致的环境问题、贫富差距问题、社会信用环境问题等,严重威胁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民族地区应认清东部地区发展理念上的误区,重新认识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以及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重构民族地区的发展理念;二是技术方面的后发优势。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民族地区可积极引进发达地区的先进技术,在吸收、消化已有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创新,为产业发展注入鲜活动力;三是制度方面的后发优势。东部地区经济的起步源于改革开放时期,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变革中,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较弱。而当前,我国已经告别了短缺经济时代,民族地区面临的制度环境要优于东部地区的早期发展时期。但需要注意的是,后发优势仅表示一种潜在的可能性,要想将这种潜在的可能性优势转化为现实优势,缓解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民族地区发展不充分的矛盾,还需要民族地区具备一定的基础能力,为潜在势能的释放创造条件。
(二)民族地区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难点
1. 民族文化资源经济价值的实现与溢价难度大
各民族丰富多彩的文化是民族地区的优势资源,但民族文化资源具有特殊性,其经济价值的实现与溢价难度较大:一是不同民族文化资源的多样态。以物质形态呈现的显在文化与弱隐性文化通常被设计为低层次的观光旅游产品,以非物质形态呈现的隐性文化则较少被利用。由于民族各异、民族文化资源的形态各异,使得民族文化资源难以被设计、生产、运营成标准化产品。加之民族地区文化产业体系的不健全,多以低层次的观光旅游产业为主,限制了民族文化资源通过品牌化的运营机制,包装为具有经济价值及溢价功能产品的空间;二是民族文化资源的脆弱性。文化的交流与碰撞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但传统民族文化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在与外界社会频繁交流的过程中,极易产生文化的异化,造成传统民族文化的变迁与伪文化的出现;三是民族文化资源的相对封闭性。民族文化的产生与少数民族生存的环境息息相关,是特定族群在特定环境下长期积淀而成,具有显著的地域性、族群性以及封闭性特征,这些特征客观上制约了此类资源的市场化、资本化运作,几乎很难简单地放在市场化环境下创造经济价值。
2. 民族地区的资源诅咒
传统经济增长理论认为,资源丰裕的国家或地区具有比较优势,有助于从优势资源的开发中实现经济增长。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区域的资源丰裕度与经济增长并不一致,资源诅咒假说由此被提出。资源诅咒假说认为自然资源丰裕的区域往往伴随着经济的低增长或负增长。我国民族地区自然资源优渥,但经济发展长期滞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大量研究表明我国民族地区存在资源诅咒现象,加之我国自然资源的产权制度不明晰,极易产生一系列负效应:一是过度依赖资源滋生的寻租行为,造成资源的浪费与掠夺式开发;二是过度依赖资源会对其他生产要素产生挤出效应,抑制了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的投入;三是过度依赖资源导致技术与制度创新的疲乏,扭曲了生产要素的流动方向与配置效率。由此可见,丰裕的自然资源是民族地区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优势,但如何避免落入资源诅咒却是难點。
3. 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艰巨性与复杂性
实现经济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一个侧面,更重要的是,要实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与民族生命力可持续性的统一。所以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问题,而是一个涉及文化包容性、生态可持续性以及释放潜在内需的社会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极具艰巨性与复杂性。此外,民族地区内部结构差异巨大,是我国异质性特征最强烈的区域,很难用一种模式或固定的思路解决不同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需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有针对性地进行小范围的试点与推广。
五、新形势下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对策建议
新形势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为民族地区的加快发展带来了历史机遇,民族地区要在充分认识自身文化资源优势、自然资源优势、后发优势的基础上,将潜在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发展,缩小与东部发达地区的经济差异。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四点对策建议:
(一)盘活文化资源,探索溢价机制
民族文化资源是民族地区独有的优势资源,但目前缺乏有效的开发与市场化、资本化的运作机制。纵观文化产业起步较早的国家,文化产权或知识产权的认定与保护是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区域文化产业与文化企业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我国民族地区的文化资源丰裕,但对于民族文化资源的产业化发展仍处于探索阶段。笔者认为,我国民族文化资源的发展需要经历三次质的飞跃:一是民族文化资源经济价值的实现。市场化是经济价值实现的基础,而明晰的产权制度是市场化的前提。因此,此阶段的核心问题是民族文化产权的权属设置,民族是文化的所有者,但我国的民族分布形态以大杂居、小聚居为主,民族成员较为分散且人员复杂,致使民族文化的产权主体虚化,不利于民族文化经济价值的实现。为此,需要构建合理的民族文化产权分置结构,可将民族文化产权分为所有权与使用权:文化的所有权由国家代民族授予某一区域的地方政府,文化的使用权由地方政府授予企业;二是民族文化资源的价值溢价。价值转换与品牌化是实现民族文化资源价值溢价的关键环节,只有将文化资源的核心价值放在经济领域,将其转换为服务、商品、旅游才能实现溢价。与此同时,品牌化也是民族文化资源价值溢价的重要途径,但目前地方政府对民族文化产业品牌化的认识不足,甚至简单地认为文化产业就是吹拉弹唱,没有意识到文化品牌的塑造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众多方面,既包括对民族文化特色的凝练,也包括品牌影响力的立体化扩展,甚至包括人才、技术、资本等一系列品牌支撑体系的构建;三是民族文化资本的金融化。当民族文化资源进入到高级阶段,从资源转化为资本后,民族文化产业不仅具有消费属性,同时还将具备了一定的投资属性,有条件在公开、自由的平台下实现市场价值,逐步向金融化的方向探索。
(二)完善产权制度,避免资源诅咒
丰裕的自然资源是民族解决“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优势资源,但传统的用环境换GDP的资源开发模式给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威胁。新时期,民族地区的自然资源开发应优化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完善民族地区自然资源的产权制度。产权明晰是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基础,但也是最为敏感与棘手的问题。我国自然资源的产权主体为国家或集体两种形式,产权主体的虚置导致自然资源在利用时的矛盾,容易滋生寻租行为,以及自然资源的破坏。因此,民族地区自然资源的产权改革应向产权主体结构的合理、产权边界的清晰、产权权能的完整、产权流转的流畅以及利益格局的合理方向进行,为民族地区优势资源的开发提供有效的产权制度保障;其二,延长民族地区资源密集型产业的产业链,拓展资源产品的精深加工,形成资源产业集聚,避免仅依靠初级产品拉动经济造成的挤出效应;其三,完善民族地区资源有偿使用与生态补偿机制,当前民族地区生态资源的有偿使用与补偿制度仍存在诸多不足,立法严重滞后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例如生态补偿的责权划分不清晰,生态补偿管理体制的行政色彩过重等,亟待建立有效的生态补偿监督管理机制。
(三)调动后发优势,释放潜在势能
后发优势仅代表一种潜在可能性,更重要的是构建相应的基础条件,增强民族地区的自主发展能力,可从人力资本、技术、制度三个方面着手:其一,人力资本的积累。舒尔茨认为改变穷人福利的决定性生产要素不是空间、能源和耕地,而是人口质量的改善和知识的改进。[5 ]但人力资本作为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在民族地区依然较为薄弱,需要以财政投入为主线,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引导工商资本、社会资本改善民族地区的教育环境、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以及医疗环境;其二,技术的创新。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民族地区还存在较大的技术缺口,政府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弥补:一方面是通过转移支付,直接支持企业创新与人力资本投资,另一方面是改善民族地区的创新环境与基础设施,引导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发展,提高技术创新的外部性;其三,制度优化。当前,我国已进入经济体制改革的深水区,民族地区可借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优化民族地区的生产关系,创新发展民宿专业合作社、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特色农业合作社等有助于发挥民族地区资源优势,有助于提升农民收入水平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
(四)明确发展理念,走定制化路线
经济发展不等同于社会发展,民族地区尤为如此。新时期,民族地区在加速发展的同时,要认真吸取东部地区的发展经验与深刻教训,树立与民族地区实际情况相适应的发展理念: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要以人为本,协调好经济理性与少数民族人口的意愿;以文化为脉,处理好民族地区文化多样性与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关系;以生态为基,维护好自然资源开发与保护间的平衡;以耦合共生为目标,将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相结合。此外,基于民族地区生态、文化、社会结构以及民族关系的复杂性,民族地区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时,不能以追赶GDP为目标,不得在利用自然资源、文化资源等优势资源时,不顾条件地制定以牺牲可持续性为代价的发展目标。而是要淡化经济数字,分阶段地推进优势资源的开发与资本化过程,因地制宜地探索差异化的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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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CHANGE OF THE MAIN SOCIAL CONTRADITIONS AND
TO ACCELERATE DEVELOPMENT IN MINORITY AREAS
Li Zhongbin,Zheng Gantian,Shan Tiecheng
Abstract:The nineteen report of the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PC has pointed out that“the main social contradiction in our country has changed into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growing demand for better life and the unbalanced and inadequate development of the people”. As an important manifestation of the“unbalanced and inadequate”in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 the minority areas can seize this opportunity to accelerate development by taking advantage of this change of main social contradictions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Focusing on the main manifestations of“unbalanced and inadequacy”in minority areas,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essential cause, direct cause and objective elements of its long-term existence, it advocates to take full advantage of the dominant resource and to explore the value realization and premium mechanism of resources on the basis of identifying the advantages and difficulties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to turn the potential advantages into practical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these minority areas.
Key word: ethnic development; major social contradictions; minority areas; economic development; dominant resources
〔責任编辑:陈家柳〕